#維吾爾議題國際線上公聽會系列
#新疆集中營倖存者的血淚控訴
昨天發了維吾爾議題國際線上公聽會的女性倖存者的證詞,謝謝很多朋友幫忙轉發(請見:https://bit.ly/3fPp9LE )。今天這位,是當天發言的第二位倖存者,一樣讓我聽了很難過。
公聽會那天透過視訊發現,他為了在台灣立法院講證詞,特別在他荷蘭的居所裡準備了鐵鍊將自己綁上。
可以想見,他希望大家能體會他在集中營中無故被銬上手鍊與腳鍊的經歷。
由於這兩位倖存者想告訴台灣朋友的親身經驗非常寶貴,我很希望能讓更多人看到。
這是系列的第三篇文章,以下證詞是整理自7月30日,由我擔任秘書長的立法院人權促進會,所舉辦維吾爾議題國際線上公聽會(請見:https://bit.ly/3izZtEp )。
#奧馬爾貝卡力的故事
奧馬爾貝卡力是一位同時具有維吾爾血統與哈薩克血統的集中營倖存者。他能逃離,是因為他已經移民,具有哈薩克國籍。
原本中國政府不承認他的雙重國籍,在哈薩克政府及其外館的救援下,他終於得到釋放。但,他的父親仍在集中營被殺害。
#以下是他當天的陳述
我叫奧馬爾貝卡力,1976年10月30日在新疆吐魯番鄯善縣出生。我大專畢業後,在新疆克拉瑪依的石油公司擔任離牧司機。
我原本該得到更好的工作,但我受到民族歧視,不但工作受影響,還動不動就被叫到派出所。
因為受不了這種不公平待遇,2006年我選擇移民到哈薩克。先是創業賣床具用品,後來在阿拉木圖市的旅行社工作。
2017年3月25日,我到新疆烏魯木齊參加會議,結束後回老家探望父母。
這段路程一般只需2.5小時,那天我卻花了6個多小時,途經每個城市都設有檢查站,審查比海關還要嚴格。
#回想起來心臟都還在跳 #特別害怕特別痛苦
回家後,隔天早上十點,來了兩輛警車、五個帶著武器的警察,無緣無故把我抓走。
我被上了手銬、頭上戴黑袋子,他們脫光我的衣服,詳細檢查我的身體、腎臟、肝臟,當他們檢查到眼珠時,我才終於看到三個穿著醫師白袍的人。
我看過屠殺、活摘器官的新聞,也聽過維吾爾政治犯器官被挖掉。
當時我真的嚇壞了,想到活著就要被摘掉器官,嚇得差一點撒尿。回想起來心臟都還在跳,特別害怕、特別痛苦。
#他們用各種方式逼供把鐵針插進指甲裡
4月3日,我被轉移到克拉瑪依市北京公安地下室,我的手被銬在鐵鍊上躺了一個晚上。
早上7點半,警察開始訊問我,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要求我承認根本沒有做過的犯罪指控:
「你危害國家安全,煽動且資助恐怖分子,還包庇他們的罪行,你要承認嗎?你承認就把你釋放,你不承認就嚴重處罰!」
他們用各種方式逼供,用膠皮棒子連續打我半個多小時,身體像被燙到一樣,疼得特別難受。讓我坐上老虎凳子,把鐵針插進指甲裡,用鐵絲鞭子毆打。
我被這樣折磨了3天4夜,且他們也不讓我睡覺,就是要我承認這些「罪名」。
我說:「你們打死我,我什麼也說不出來,我是一個無罪的人」。
他們非要讓我承認,我說我什麼罪都沒有。因為我知道一旦承認,我就出不來,所以我很堅持。
#看守所的2棟8號
接著,我被送到一個不知道的醫院,又受一番酷刑,然後被帶進克拉瑪依市看守所。我記得特別清楚,我一進去就被上了腳鐐,被送到看守所的「2棟8號」。在裡面,我們的腳鐐被綁在水泥床上。
我問:「為什麼要用腳鐐把我綁起來?」他們回答:「你是罪犯,必須這樣綁起來」。最後我想,我得活著出去,算了吧!綁就綁起來吧!
3個月時間,我都被綁著,拉屎、吃喝、睡覺全都戴著腳鐐,好好一個人,無緣無故被這樣綁起來、捆起來,一般人是感覺不到這個侮辱的。
#我是一個125公斤的人出來剩下60公斤
看守所關押的人,從16歲到80歲都有,大家的「罪名」都一樣: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恐怖分子、組織恐怖組織。全是這樣的「罪名」。
我們被毆打、折磨、施予酷刑,而且不給我們飯吃。我是一個125公斤的人,出來剩下60公斤,變成骨頭人體架子了。
被關押期間,我不停地反抗。我說:「我是哈薩克的國民!你們沒有權力這樣虐待我、扣押我!」
我不停拍打牆壁,說我不想待在這裡,我就他們被帶去一間1至2米寬的關押室,牆全都是隔音的,在那樣的空間被被關押了整整1個月。
#在教育培訓中心目睹有20多歲的年輕人生病死亡
11月4日,我被轉移到「教育培訓中心」。牢房比看守所大一點,人員也更多、更擠,但裡面所遭受到身體上的衰弱及精神上的壓力,是沒有區別的。
有人生病、流血,也不給看病。光是我親眼目睹,就有一位20多歲的年輕人因生病死亡,也有人因受不了毆打與酷刑的折磨而死。
#我家人與哈薩克使館人員終於找到我
被關押期間,我妻子不停寫信給哈薩克外交部、接受媒體訪問。我的母親、妹妹與哈薩克大使館人員,一起到烏魯木齊領事館,要求他們協助尋找我。
最後,他們終於找到我。
官員抵達時,他們問我:「你想不想見家人?」
我說:「肯定想見」。
他們接著要求我,但是為什麼被抓、被毆打,一律不讓你說。我知道他話的意思,我回答:「好,那我不說」。
#我爸爸卻沒有這麼幸運
我活著出來,是因為我在裡面不斷反抗。加上我的妻子接受媒體採訪後,大家一直談論我的遭遇,我才能從裡面活著出來。
但是,我爸爸卻沒有這麼幸運。
2018年9月,我的爸爸在集中營被殺害,他是一位曾從事國家事務的退休幹部,最後,也在裡面被殺。
我出來後,在哈薩克活不下去,因為受到生命威脅,跑到土耳其也是。
最後我到了荷蘭,為了自己工作、人權,直到現在都還在奮鬥。
#讓新疆集中營倖存者的證詞被聽到
#與全世界民主力量一起抵抗集權壓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1萬的網紅PanSci 泛科學,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可能性調查署第二季 #海洋垃圾 #垃圾島 每天,你都在執行一個飲食計畫,那就是「塑膠飲食計畫」🍽️。你每天都在喝塑膠,你每天都在吃塑膠,但多數人對此毫不在意。那麼,你呢? 🌏【章節重點】 00:00 小鴨們的奇幻漂流 00:30 友善漂流物 01:49 垃圾島國與塑膠濃湯 03:58 攔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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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中有奧運氣氛的地方
最近,很多人都在關注東奧比賽,無法好好專心上班,幸好,主管也很關注比賽,利用上班時間為台灣加油(誤)
今天下午的桌球一戰,戰況實在太劍拔奴張,刺激到開始懷疑自己有心臟病,差點打開電腦掛號明天的心臟內科❤️
這次的東京奧運會總共有205國家參加,讓我想起了旅行中最有奧運氣氛的地方。
當時旅行 #玻利維亞 的 #烏尤尼 時,令我印象深刻的有兩個地方,美到不真實的天空之鏡和旗幟飄揚的鹽台。
當時參加三天一夜從烏尤尼到智利的旅行團,第一天午餐在乾燥鹽湖中央的鹽屋用餐,十多台車的遊客與司機,塞爆了室內空間,少說有30~40國的人民聚集在這裡。
光是我參加的六人團,就有台灣、日本、智利、荷蘭、澳洲、土耳其、英國,七種不同國籍的旅人(含雙重國籍)
鹽屋外頭的鹽台,就是插滿各國旗幟的著名打卡點。
當時的我已經離開台灣近兩年了,在飄揚的眾多旗幟中,發現醒目的台灣國旗,不禁有點紅了眼眶,想起遠方的可愛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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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現在宅好宅滿,已經快兩年沒出國了😂😂😂
#當時的我黑到沒天理
#晚上笑起來會嚇到人
#不講話都以為我是當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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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EP7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3/20(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 vs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匿名留言截圖探討。
台澎小堅果
🔗 https://fb.watch/4lU65JvitZ/
在這兩週出現在我版上的臺灣民政府信徒,稱作「#臺灣民政府之亂」,特開此直播來回應臺灣民政府與台澎國際法理建國派的差異。
大家可以去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粉專 看看~大概是2015年就已經把「#臺灣民政府」的謬誤寫出來了!
國際法就像大家在游泳,你可以游我也可以游,你可以討論國際法,我們也可以,但你游的不得要領,會溺水,所以雖然臺灣民政府也是要以國際法來探討,可是論點大錯特錯!所以不是會泡到水裡就代表會游泳。
這份黃聖峰撰寫的探討內容是從歷史事實、國際法及國際慣例分析「台澎主權屬於日本」(日屬)及「臺灣目前正由美國佔領」(美佔)的主張之駁斥。分享給大家!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6xGs7JUi3WwTjTlv7EPSGPXl2vg6irV/view
創立臺灣民政府的是來臺灣開英語補習班的外國人何瑞元,是根本沒有國際法知識背景的人,在開始打臉臺灣民政府之前,我們先來補充基本知識。
#二戰盟軍對日戰區分配圖 (附件1)
在同盟國對日本的戰爭規劃中,對日戰爭共分為由美國負責的太平洋戰區、由英國負責的東南亞戰區、由中國、英國及美國共同指揮負責的中緬印戰區。而盟軍整體戰區規劃,則是由英國參謀長聯席會議 (CSC, Chiefs of Staff Committee) 及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 (JCS, Joint Chiefs of Staff) 所合組的英美聯合參謀本部 (CCS, Combined Chiefs of Staff)負責提出。因此,「美國負責太平洋戰區」是盟軍規劃的結果。第二次世界大戰並不是美日大戰,而是盟軍對日作戰。
現實上,美國本身在太平洋戰區的戰鬥也與包括澳洲、紐西蘭、荷蘭、菲律賓及英國的軍隊協同作戰對抗日本。
美國又在太平洋戰區中權力鍊的分配上,西南太平洋戰區最高統帥是由西南太平洋地區最高盟軍司令麥克阿瑟担任。其他主要戰場盟軍則由美國尼米兹將軍指揮。而麥克阿瑟和尼米兹則都必須接受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及前述英美聯合參謀本部的指揮。
對日戰爭絕對不是美日戰爭。何瑞元先生的主張「美屬美佔」就完全不符合史實。儘管日本是由負責太平洋戰區的美國投下兩顆原子彈後宣布投降,但第二次世界大戰實際上是由「同盟國」與「軸心國」兩個軍事同盟之間的作戰。
對日戰爭不是只有美國在打而已,例如《一般命令第一號》把中國東北的滿州國交給蘇聯去佔領,原因是在日本投降以前,蘇聯對日宣戰後,蘇聯紅軍入侵滿州國,把日本在滿州國的精銳關東軍打趴,這一戰其實日本已經算幾乎殲滅。
據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是被盟軍擊敗而非被美國擊敗,美國絕非日本的征服者,所以美國無法依據不存在的「征服者身分」對日本進行所謂的「美佔」。
所以台澎領土「美佔」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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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業的林志昇,依何瑞元論述延伸出基於「領土神聖不可分割」、「日本未於舊金山和約放棄台澎主權」、「日本天皇未簽署舊金山和約」云云之理由,認為台澎領土主權目前仍屬於日本天皇、大日本帝國或日本國。故其主張可總稱為「台澎主權屬於日本」簡稱「日屬」。
大日本帝國修憲改體制不變更日本國家法人格。所以即使日本修憲也不可能把臺灣當作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舊金山和約》是由首相吉田茂以日本國內閣總理大臣、外務大臣之全權大使身分於 1951年9月8 日簽署。該和約於日本國會批准後,在同年 11 月 18 日送交日本天皇認證。日本天皇並於 1952年 4 月 28 日蓋上玉璽後公布該和約內容。由前述說明可知,《舊金山和約》業經日本天皇認證並用璽後公布,日本天皇已經承認、接受該和約要求日本放棄台澎主權的規定。
再來,日屬支持者會提「剩餘主權」一說,這是《舊金山和約》第3條【託管統治】中,日本放棄這條列出的地方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法「治權」,換句話說,只有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同意交付託管的島嶼才會被承認日本具有終極主權。對於第 2 條的領土日本則是以最徹底的拋棄模式拋棄領土主權。由於臺灣是列在第 2 條並非第 3條,所以,日本對臺灣並沒有剩餘主權。事實上,杜勒斯在《舊金山和約》針對和約草稿進行的說明演講中,也明白提到剩餘主權,但同樣是針對琉球群島的第 3 條的部分,而不是針對第2條台澎領土。
所以台澎領土「日屬」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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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快速檢視已匿名的臺灣民政府信徒的言論,逐一駁斥。
1. 阿扁不可能是臺灣民政府的影武者,大家都知道臺灣民政府是詐騙集團,這位先生說當年被這個詐騙集團拐的陳水扁是臺灣民政府背後的影舞者,是會損害到陳水扁的名譽的,是嫌自己犯下的誹謗罪數量還不夠多嗎?
事實上臺灣民政府成立初期,一大堆臺派獨派人士都被拐騙加入,直到後來意識到臺灣民政府是詐騙集團後才退出。而其中絕大多數人都是為了自己的面子而默默退出臺灣民政府,留下一堆跟相信他們所以跟著加入臺灣民政府的信徒繼續在裡面受苦。
陳水扁則是在卸任後被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追殺,病急亂投醫,才會被臺灣民政府拐到,然後跑去美國提出必敗無用官司。還有啊,如果臺灣民政府的論述主張這麼正確無瑕疵,那為什麼林志昇基於美佔要美國發護照的控美案會敗訴呢?為什麼陳水扁去美國打官司會敗訴呢?如果臺灣民政府的論述主張這麼正確,AIT 幹嘛出來打臉啊?AIT都證實沒有美國軍政府這個,為什麼臺灣民政府信徒不相信? 只相信詐補教業何瑞元先生? 如果臺灣民政府的論述主張這麼正確,身為首腦的林志昇被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抓去的時候,美國政府怎麼不吭一聲說抓錯人啊?說臺灣民政府的「日屬美佔」論述無誤,是在侮辱美國的智商嗎?
2.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特地查了一下,應該是臺灣民政府內部的單位,臺灣民政府初期的論述(美屬美佔)是何瑞元提出的,後來用這個論述吸引到一些知名人士之後,其中就有些人以何瑞元的論述為基礎進行發展。具法律背景的城仲模就是其中一個。又因為城仲謀當過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副司法院長,所以讓臺灣民政府的論述得到許多非法律出身的人的信任。但問題在於,城仲謀本身並不具有國際法專業,他是學屬於國內法領域的行政法。因此,城仲謀並不具備建構國際法論述的能力。
3. 我們反對的是分離獨立,反對台澎從中國主權母國中獨立,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中國,所以台澎不是統獨的問題,是要不要建國的問題。
4. ROC就是中國流亡政權,我們不會說它已經滅亡,它至今仍然治理中國領土金馬,且依盟軍授權來台澎領土執行代管任務,擁有合法的治理權,但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它的另一個身分就是盟佔代管機構,是代表盟軍全體的這個身份,不是中國政府的身份。
如果ROC就滅亡的話,那日本跟ROC簽訂《中日和約》是跟幽靈簽訂嗎?《中日和約》是終止日本跟中國的戰爭關係,當時日本承認ROC是中國國家的代表政府喔!
5. 1945.9.2盟軍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佔領代管台澎的,是參與二戰的中華民國政權,依照這號授權可以治理台澎的,是中華民國政權為了佔領代管台澎所成立的盟軍佔領代管機構「行政長官公署」。
代管文件佐證文獻:
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051708887886/?type=3
只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一直堅持「臺灣光復」的謊言,所以將在台澎的盟軍佔領機構變成像它內部的行政機關一樣:「『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1949.10.1建政,不是《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的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沒有實質控制,所以無法執行代管任務。
盟軍授予中華民國政權治理台澎的權限至今仍然有效,可參考英國 1955 年內閣文件 CAB 129/73/38的翻譯說明:
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347392191651/?type=3
英國這份文件非常有價值,原因在於英國1950年就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仍認為中華民國政權有繼續依據盟軍先前安排管理台澎的權限。
今天除非當年授權中華民國政權佔領代管的同盟國成員撤銷授權,否則這個授權就會一直有效。不要把英國1955年這份文件當視而不見阿!
6. 《中日和約》,這位信徒連「和約」都打錯字,根本搞不清楚和平條約的意義。《中日和約》法律上就是實質停止,不是作廢,是日本停止承認ROC是中國代表政府,所以ROC就失去這份文件中所代表的中國政府。《中日和約》並沒有把日籍台澎人的國籍「變成」中華民國國籍,而是把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的台澎人「視為」中華民國國民。「視為」意思就是「你不是,我把你當作是。」
台澎人的日本國籍早在1952.4.28隨《舊金山和約》生效而喪失,台澎人也從那個時候就成為無國籍人。而《中日和約》是在1952.8.5生效,也就是在台澎人喪失日本國籍之後才生效。換句話說,就算假設《中日和約》真的具有「改變」台澎人國籍的效果好了,在《台北和約》生效前就已經喪失日本國籍的台澎人根本沒有日本國籍可以讓《中日和約》去改變。
既然台澎人喪失日本國籍跟《中日和約》無關。《中日和約》就算被廢止,也不會讓台澎人取回日本國籍。日本法務府發布《民事甲438號通達》,明訂台澎人的日本國籍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喪失。台澎人依《舊金山和約》生效而喪失日本國籍,如果要恢復台澎人的日本國籍,除非《舊金山和約》被撤銷,而且一切因此恢復原狀(包括日本與所有盟軍成員重新恢復到戰爭狀態)。
7. 這位信徒不是我們法理建國派的人,他是迷信派、幻想派的祖師爺。
8. 領土主權歸屬跟在領土上面的居民是兩回事。如果說居住上面的國籍可以決定腳下土地的歸屬,那這樣征服世界不就太容易?遊行到哪就插旗?唐人街的人就可以主張是中國領土嗎?
9. 我們沒有主張我們是日籍,我們說的是原本具有日本國籍的台澎住民及其後代。
10.中華民國什麼有效性?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
將台澎定性為「在盟軍戰後安排下,由盟軍成員為盟軍設置的佔領代管機構治理中的佔領地」,屬於「非自治領域及尚未達成獨立之領地」。透過《聯合國大會第1514號決議》可讓聯合國會員國有義務協助台灣取得獨立地位,透過《聯合國憲章》和《人權公約》內明訂的「自決權」,讓聯合國會員國、公約簽約國無法否認原殖民地台澎的住民有權「舉辦自決公投」,且聯合國不能否認自決結果的效力。
11. 我們並不是主打國際法可以解殖建國,而是去殖民化建國本來就是依照國際法,這就是二戰過後國際共識。
12. 合法統治不代表不會殖民。殖民是手段。
這是兩件事情。
外來政權用不用殖民手段是兩件事情。即使是有統治正當性跟是不是殖民是兩回事。
也有一種情況是有合法統治治理也有領土主權的國家,在國家內部殖民所代表的意義是對國家領土內部人民實施差別待遇,使其特定住民在政治上成二等公民。
13. 聯合國不是世界政府,聯合國是國際聊天室,不等於國際法,請看上一篇直播。
臺灣沒有放在聯合國裡面的非自治領域,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4聯合國成立開始,到1971.10.25《聯合國2758號決議》被踢出中國代表,這期間ROC自始至終都主張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但其他國家就算不認同也不會主動反對他國主張,因為當時冷戰時期,為了反共才犧牲掉台澎人自決權的機會,但台澎人自決權不會消失或者喪失,雖然國際政治上的戰略因素,但不代表台灣不是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人就是原殖民地人民,擁有可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去殖民化建國。
14. 蔣政權是臺灣統治當局這點也沒錯,這就是一個事實陳述,描述ROC政權是治理台澎的一個政治單位而已,沒有台澎領土主權。
ROC政權只是《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四特質中的可以成為中國的政府,不代表它是國家,只是中國流亡政權而已。
15. 我們這個「直接否定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領土主權主張,認定台澎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國家、台澎人可在二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脈絡下,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身分行使自決權,以原本日本殖民地台澎為領土範圍自決建國」的論述是要如何「讓台灣變香港」?
這位信徒對於歷史的了解真的零分,居然不知道香港是中國的領土。
我們的主張不會讓台灣變成香港,請看上一篇直播。
16. 臺灣民政府主張日屬美佔才是真的統派,不要再亂貼我們標籤了。我們主張台澎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我們怎麼可能是統派。
17. 傀儡政權必須是欠缺自主性的狀態,如果ROC是魁儡政府的話,那美國何必浪費時間勸蔣介石接受雙重代表制度?魁儡應該要完全聽話阿不是嗎?蔣介石還可以喊漢賊不兩立阿哪是傀儡。
駐台美軍的原因,主要依據是ROC政權以中國代表身份跟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54年簽的,把台澎寫進ROC實質控制的領域,並不會改變台澎法理地位狀態,台澎領土主權未定。
這位信徒根本搞不清楚《台灣關係法》,《台灣關係法》是因應美國「停止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在『冷戰』架構下仍舊需要與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往來、合作」,美國所自行制定的法律。因為美國換承認PRC 是中國國家代表政府,所以與ROC政權(在當時中國代表政府)簽訂的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就宣布終止,美國於1979.4.10總統簽署《台灣關係法》,不是跟中華民國政權簽訂。
1979.1.1美國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1979.4.10美國總統簽署《台灣關係法》,該法並溯及自 1979.1.1 生效,且1980.1.1《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失效。駐台美軍依據就是1980.1.1失效,才會趕緊要離開。
18.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沒有說禁止蔣介石反攻大陸,而且是現實上蔣介石也根本辦不到,美國也根本不可能干預中國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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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清楚了,今天最後一次回應,以後臺灣民政府的信徒若再來跳針,只會統一回覆今天直播後的重點整理◔_◔
圖片取自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上一集EP6🔗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0893187825903/
荷蘭雙重國籍台灣 在 PanSci 泛科學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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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重點】
00:00 小鴨們的奇幻漂流
00:30 友善漂流物
01:49 垃圾島國與塑膠濃湯
03:58 攔截垃圾救海洋
06:01 清理垃圾,這樣就夠了嗎?
08:43 萬惡的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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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洋中的「塑膠微粒」|https://reurl.cc/xZe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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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慎入)
大約兩個月之前,我遞交了申請加入荷蘭籍的文件。
之前的文章有稍微提到,在荷蘭(合法)居住滿五年,即有申請永久居留或者加入荷
蘭國籍的資格。我在快滿五年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相關的程序,考荷蘭的融入考試
(inburgeringsexamen)應該是最花時間又花錢的部分(如果有去上課的話)。在準備的同
時我也一直在想:到底要申請永居還是荷蘭國籍?
本來只想申請永久居留,一方面覺得台灣護照其實就滿好用的,另外一方面是因為永久居
留的申請費比加入荷蘭籍少很多XD
然而後來仔細研究了一下規定,發現申請永居的規定中有一條指出:申請者在申請當下要
有「足夠的收入」,意思是說要有永久工作合約或者是非永久工作合約但是申請當下合約
的效期還有一年以上(附上IND連結
https://ind.nl/en/dutch-citizenship/Pages/Naturalisation.aspx
很不巧的,我那時候剛換新工作,拿的是一年期的合約,這也代表說我就是沒有選擇,如
果想要不受限制地在荷蘭工作生活,只能直上荷蘭國籍了
要申請荷蘭籍需要準備的文件如下:
1. 在效期內的護照
2. 在效期內的工作居留證
3. 出生證明(需要經過三道手續公證驗證認證)
4. 通過荷蘭融入考試的證書
5. 申請費 866歐
這是未婚,拿工作居留證的成年人申請,也無荷蘭伴侶註冊有案的情況之下需要的文件,
其他的狀況你請上IND看最準XD
這五項裡面,最需要時間的就是4。如果你跟我一樣一開始先到荷蘭念書的話, 3在一開
始的時候就有被要求交過,我這次申請是直接拿當初辦得那份去給市政廳的人看,也順利
通過。
等到千辛萬苦準備好了所有資料,就可以去跟你註冊地址的市政廳預約了~我當初是上他
們的網站預約(只要可以線上預約絕對不會打電話XDD),當然全部內容都是荷蘭文
,除非你人在大城市像是海牙,他們的網站就有很完備的英文版本。預約的時候選
「Aanvraag Naturalisatie」,然後選你要的時間。
我那時候算的很剛好,融入考試全部通過之後要過一個月才能去領證書,我已經算好那天
要一早去領證書,然後下午直接去市政廳,我那時候天真的以為一次預約就可以搞定,沒
想到事情不是蠢人想的那麼簡單XD
我在去領證書的前一天晚上忽然想到:「如果我要去拿我的荷蘭融入考試通過證書,我是
不是應該要跟對方講荷蘭文?如果我要去交申請加入荷蘭國籍的文件,我是否應該要講荷
蘭文?」
當天我到了領證書的地點,一進去一樓看到一個警衛,我惴惴不安的用很菜的荷蘭文跟他
說:「午安,我要來領我通過荷蘭融入考試的證書。」他面無表情地看著我,然後瞬間笑
開地說:「恭喜啊!在樓上領!」當下我的表情應該完全就是這個臉^^"
在領證書的時候,承辦人員有問我有沒有要申請荷蘭國籍/永居,我說有,他還很認真的
問說,那你有在荷蘭居住滿五年嗎?我也說有,然後他就貌似很滿意這答案地幫我多印了
兩份有加上官方蓋印的複印本,說這個會用到。人很好 ~
領完證書之後,一路風塵僕僕的到了市政廳,到了我的號碼,一坐下來,對方就說:「你
是想申請加入荷蘭籍?」我說是,對方就跟我過了一下我帶來的文件,然後不意外的全程
都是荷蘭文,我其實聽得懂,但有些回答我還是會講英文,但我覺得對方也懂就是了XD
他影印了我的護照跟居留證,看了一下我的出生證明跟荷蘭融入考試證書正本就還給我,
他本來要去影印考試通過證書,但我跟他說他可以把那份官方的複印本拿去,反正我有兩
份,之後大概也不會用到了。
檢查完所有文件,他說兩週之內市政廳會寄一封通知信給你,收到信之後你就可以在約下
一次的時間,到時候就要填表格然後交錢,我才知道說還沒完啊~~
大概十天後我收到了傳說中的信,裡面只說要打電話預約,光是看到打電話預約這幾個字
就很頭大= =
我在某一天早上就鼓起勇氣硬著頭皮撥了信上面的電話。一開始是個語音選
單,想當然耳又是荷蘭文,我聽了一下選了一個我認為應該的選項,對方接起來之後,我
內心七上八下的用很破爛的荷蘭文說:「早安,我想要預約辦理加入荷蘭籍。」對方説了
一串,大意是我不該按選項應該要讓他自己轉,我還有點沾沾自喜我聽得懂他的荷蘭文,
但是又得重打一次啊~~~
第二次我沒按選項,讓他自己轉,結果很快又被接起來,(以
下全程荷蘭文)我又重複了我的開場白:「早安,我想要預約辦理加入荷蘭籍。」對方先
是問我有沒有收到市政廳寄的信,我說有,然後他又問我要約什麼時間,我說都可以,但
這答案明顯讓他很困惑XDD 我最後換了一種說法,問他某天早上可不可以?他看了一下,
說XX日早上十點你可以嗎?我那時候不小心恍神了一下沒聽到他講哪天,只好很不好意
思地請他再講一次,最後終於確定好時間了!掛掉電話只覺得瞬間虛脫沒多久我就收
到了市政廳寄來的email預約確認,很好!
第二次預約,我帶了護照跟居留證,但我忘了有沒有用到,這次去市政廳,承辦人員聽到
我要加入荷蘭籍,隨即說:「如果要變成荷蘭人的話,就要講荷蘭文喔~ (微笑)」
我尷尬的笑了一下,用荷蘭文回她說:「我荷蘭文還很爛,需要多一點練習。」之後她讓
我逐份檢查資料表格然後簽名畫押, 其中一份是聲明要交866歐,然後就算審查結果是沒
辦法取得荷蘭籍也不會退錢,挖災啦~~~
她說如果有結果之後,,就會收到宣誓典禮的邀請,然後blabla...*(後面我就聽不是很
懂, 但重點是會有宣誓典禮),最後繳完錢,拿到一張繳款收據,就回家了!
11/28交錢遞件,12月初收到IND的信說他們收到我的申請,已登記在檔案編號XXXX,
申請國籍的期限是一年,在2019/11/28之後如果還是沒有結果,我可以打電話去問
blablabla
就等著吧!
p.s. 我聽到不少例子是zoekjaar轉kennismigrant中間沒有銜接好,導致中間出現了斷層
,念書的時間就無法計入,超可惜的,若你是在歐洲/荷蘭念書,之後要申請zoekjaar,
記得找到工作之後一定要快點催你的公司HR盡快處理你的工作簽證!
如果你有Digid,可以上去 Mijnoverheid
https://mijn.overheid.nl/ 登入查看你歷來居留證更新的紀錄。
這算是一個政府整合的平台,我覺得很好用,很多政府的信都會直接寄電子檔給你到這裡
(通常之後也會收到紙本,但是先收到電子檔案感覺效率高很多XD)
以下是文章出處
https://www.facebook.com/pg/echtnederland/posts/?ref=page_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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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荷蘭 Life in the Netherlands
https://www.facebook.com/pg/echtnederland/posts/?ref=page_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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