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晚間辦理的挺美講堂有相當精彩的討論,為讓不能到現場的民眾也能掌握論壇重點,特地整理一篇詳細的文字記錄,文章很長,請大家慎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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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花蓮看發展觀光條例:社區旅行盼法規鬆綁 需匯聚民間集體聲音】👥🗣
花蓮蘊涵著山水與多元文化之美。近年來在社區總體營造、農村再生、地方創生等國家政策發展下,花蓮人民以地方歷史、人文與自然資產為基礎,耕耘產業,找回在地活力。其中醞釀出生態、藝文的社區旅遊,讓不少社區朝向脫離補助,走向自給自足的道路。然而,因應發展觀光條例預告修正,將可能更不利的影響到這些新型態旅遊模式的發展,我們在4月30日辦理「挺美講堂」,廣邀產、官、學界人士一同到場討論,剖析現行「發展觀光條例」對花蓮的影響,以及中央法令如何規範了我們的地方事業。🤓🤓
論壇中邀請台灣觀光地方創生協會副理事長蔡文宜、東華大學觀光暨休閒遊憩學系助理教授遲恒昌、鳳林鎮北林三村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李美玲、O’rip生活旅人工作室負責人黃啟瑞,分別從法規面與實務面的角度,討論現行發展觀光條例落在花蓮的狀況。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企劃科、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農村景觀科、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立法委員蕭美琴花蓮服務處、立法委員高潞·以用花蓮服務處也都派員出席一同討論。👥🗣
蔡文宜提到,民國58年頒訂實施的發展觀光條例,其法律架構與思維管制模式,不但沒有因應新時代的旅遊模式而調整,反而明確定義了旅遊業的特許,相對限縮了小規模深度旅遊的發展。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規範,只要「招攬或接待觀光旅客,並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便是旅行業。發展觀光條例第55-1條也明訂,在未持有相關執照執行上述行為及宣傳,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更甚之,今年發展觀光條例預告修正,將把發展觀光條例第55-1條的罰鍰往上提高,這直接影響的,將會是實收罰鍰很容易便超過「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的十萬元門檻,也就是民眾得以透過檢舉來獲取獎金,過去違法但未被裁罰的旅遊型態,極可能會因為「檢舉得以獲利」的情形下而人人自危。蔡文宜強調,旅遊業確實需要納管,但現行法令需要做通盤的檢討調整,並特別舉例日本的相關法令,除了以資本額來區分旅遊業者外,也會就旅遊類型來去做區分,以針對不同旅遊行為來去做統合規範。😓😥
遲恒昌則從觀光被賦予的角色來去談及當代的觀光,例如部落或鄉村透過觀光讓青年回流、讓社區的銀髮族有事做、透過觀光傳承文化、透過觀光凝聚社區認同感等。可惜的是,長久以來旅行社和小旅行業者始終沒有共識,一邊希望鬆綁發展觀光條例,另一邊則不斷期待加重罰則。遲恒昌認為,小旅行或體驗活動團體,其實本身便是國內旅遊的「內容」,但一直以來,法規制定上沒有給予這些團體更多參與發展旅行的機會。遲恒昌認為,鬆綁了發展觀光條例,對於旅行社業者並沒有太大的損失:業者往往擔心鬆綁之後競爭者的出現、以及特許權的崩解,但實際上零星的競爭者規模並不足以和旅行社業者相較,而鬆綁發展觀光條例後,小型業者依然可以和旅行社業者合作,兩者並不衝突。遲恒昌提醒,談鬆綁發展觀光條例時,需要思考配套,尤其是參與者權益的保障,例如可以創造一個平台承擔履約責任、合約糾紛、保險與消費者權益等事宜。再者,未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有足夠能量承接小旅行納管的業務?現況上,地方政府光是處理民宿立案與查核違規,便已人力匱乏,未來如何因應旅行產業鬆綁所帶來行政執行的負荷,也必須審慎討論。🤔🤔
黃啟瑞和李美玲則以在地社區觀光業者的角度,分享其實務經驗與看法。
黃啟瑞提到,過去曾經承接觀光局觀光體驗的方案,卻反而被同是觀光局的人員檢舉其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也曾經承辦花蓮農改場委託的小旅行案,而遭網路檢舉。黃啟瑞表示,旅行社業者和社區小旅行應該像是大齒輪與小齒輪的關係,小齒輪可以提供的旅行是大齒輪做不到的,反之亦然,彼此嵌合方能帶動整體觀光發展。🛑🛑
李美玲則表示,他相當支持修法以及納管,特別舉了鳳林「美好花生」的例子,表示在適法的過程中必然會有相當掙扎的時期,但是只要有能夠依循的合理法源,業者其實都很願意在這樣的過程中努力。而以內容提供者為主體的旅遊,必然是未來具有潛力的觀光核心。🙂🙂
現場也有許多旅宿業者、社區旅行體驗業者,紛紛表達了對於發展觀光條例的憂慮,以及過往實務上執行上的經驗。蕭美琴立委花蓮服務處林俞君主任也提出,發展觀光條例確實需要更多的討論,民意代表願意承擔起溝通管道的角色,期待多方意見充分討論,同時也特別說明,交通部觀光局發展觀光條例的預告期滿並不會是句點,如果民間對於法案有所疑慮,則法令都還有討論空間,因此更需要民間凝聚起自己的力量,讓聲音被聽見。🗣👂
我認為,我們要有眼界看見20年後、30年後的花蓮,不管是關於交通或者是觀光,甚至對於花蓮未來的想像。並且勇於把我們的想法說出來,讓更多人能夠參與公共的討論,相信花蓮未來改變是指日可待的。🤝✊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農村景觀科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4/30晚間辦理的挺美講堂有相當精彩的討論,為讓不能到現場的民眾也能掌握論壇重點,特地整理一篇詳細的文字記錄,文章很長,請大家慎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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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花蓮看發展觀光條例:社區旅行盼法規鬆綁 需匯聚民間集體聲音】👥🗣
花蓮蘊涵著山水與多元文化之美。近年來在社區總體營造、農村再生、地方創生等國家政策發展下,花蓮人民以地方歷史、人文與自然資產為基礎,耕耘產業,找回在地活力。其中醞釀出生態、藝文的社區旅遊,讓不少社區朝向脫離補助,走向自給自足的道路。然而,因應發展觀光條例預告修正,將可能更不利的影響到這些新型態旅遊模式的發展,我們在4月30日辦理「挺美講堂」,廣邀產、官、學界人士一同到場討論,剖析現行「發展觀光條例」對花蓮的影響,以及中央法令如何規範了我們的地方事業。🤓🤓
論壇中邀請台灣觀光地方創生協會副理事長蔡文宜、東華大學觀光暨休閒遊憩學系助理教授遲恒昌、鳳林鎮北林三村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李美玲、O’rip生活旅人工作室負責人黃啟瑞,分別從法規面與實務面的角度,討論現行發展觀光條例落在花蓮的狀況。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企劃科、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農村景觀科、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立法委員蕭美琴花蓮服務處、立法委員高潞·以用花蓮服務處也都派員出席一同討論。👥🗣
蔡文宜提到,民國58年頒訂實施的發展觀光條例,其法律架構與思維管制模式,不但沒有因應新時代的旅遊模式而調整,反而明確定義了旅遊業的特許,相對限縮了小規模深度旅遊的發展。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規範,只要「招攬或接待觀光旅客,並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便是旅行業。發展觀光條例第55-1條也明訂,在未持有相關執照執行上述行為及宣傳,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更甚之,今年發展觀光條例預告修正,將把發展觀光條例第55-1條的罰鍰往上提高,這直接影響的,將會是實收罰鍰很容易便超過「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的十萬元門檻,也就是民眾得以透過檢舉來獲取獎金,過去違法但未被裁罰的旅遊型態,極可能會因為「檢舉得以獲利」的情形下而人人自危。蔡文宜強調,旅遊業確實需要納管,但現行法令需要做通盤的檢討調整,並特別舉例日本的相關法令,除了以資本額來區分旅遊業者外,也會就旅遊類型來去做區分,以針對不同旅遊行為來去做統合規範。😓😥
遲恒昌則從觀光被賦予的角色來去談及當代的觀光,例如部落或鄉村透過觀光讓青年回流、讓社區的銀髮族有事做、透過觀光傳承文化、透過觀光凝聚社區認同感等。可惜的是,長久以來旅行社和小旅行業者始終沒有共識,一邊希望鬆綁發展觀光條例,另一邊則不斷期待加重罰則。遲恒昌認為,小旅行或體驗活動團體,其實本身便是國內旅遊的「內容」,但一直以來,法規制定上沒有給予這些團體更多參與發展旅行的機會。遲恒昌認為,鬆綁了發展觀光條例,對於旅行社業者並沒有太大的損失:業者往往擔心鬆綁之後競爭者的出現、以及特許權的崩解,但實際上零星的競爭者規模並不足以和旅行社業者相較,而鬆綁發展觀光條例後,小型業者依然可以和旅行社業者合作,兩者並不衝突。遲恒昌提醒,談鬆綁發展觀光條例時,需要思考配套,尤其是參與者權益的保障,例如可以創造一個平台承擔履約責任、合約糾紛、保險與消費者權益等事宜。再者,未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有足夠能量承接小旅行納管的業務?現況上,地方政府光是處理民宿立案與查核違規,便已人力匱乏,未來如何因應旅行產業鬆綁所帶來行政執行的負荷,也必須審慎討論。🤔🤔
黃啟瑞和李美玲則以在地社區觀光業者的角度,分享其實務經驗與看法。
黃啟瑞提到,過去曾經承接觀光局觀光體驗的方案,卻反而被同是觀光局的人員檢舉其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也曾經承辦花蓮農改場委託的小旅行案,而遭網路檢舉。黃啟瑞表示,旅行社業者和社區小旅行應該像是大齒輪與小齒輪的關係,小齒輪可以提供的旅行是大齒輪做不到的,反之亦然,彼此嵌合方能帶動整體觀光發展。🛑🛑
李美玲則表示,他相當支持修法以及納管,特別舉了鳳林「美好花生」的例子,表示在適法的過程中必然會有相當掙扎的時期,但是只要有能夠依循的合理法源,業者其實都很願意在這樣的過程中努力。而以內容提供者為主體的旅遊,必然是未來具有潛力的觀光核心。🙂🙂
現場也有許多旅宿業者、社區旅行體驗業者,紛紛表達了對於發展觀光條例的憂慮,以及過往實務上執行上的經驗。蕭美琴立委花蓮服務處林俞君主任也提出,發展觀光條例確實需要更多的討論,民意代表願意承擔起溝通管道的角色,期待多方意見充分討論,同時也特別說明,交通部觀光局發展觀光條例的預告期滿並不會是句點,如果民間對於法案有所疑慮,則法令都還有討論空間,因此更需要民間凝聚起自己的力量,讓聲音被聽見。🗣👂
我認為,我們要有眼界看見20年後、30年後的花蓮,不管是關於交通或者是觀光,甚至對於花蓮未來的想像。並且勇於把我們的想法說出來,讓更多人能夠參與公共的討論,相信花蓮未來改變是指日可待的。🤝✊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農村景觀科 在 花蓮縣議員新選擇-吳東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關於美崙山的問題.前天東昇特別前往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農村景觀科拜訪吳科長,科長也詳盡的回覆了各項問題。如路燈損壞.蚊子過多等能簡易處理的問題,科長也應允會迅速處理。
道路拓寬,竹林修剪,步道改善,殘舊運動設施拆除新裝...這些也多會列入年度改善計畫。
如果還有哪裡未改善的.請再跟東昇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