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們!職業災害單獨立法!】
行政院3月25日時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職災保險法)」,將規定在勞工保險條例當中的「職業災害」拉出來單獨立法,這將會關係到眾勞工們的重要權益,拉出來單獨立法後對勞工們有什麼影響呢?
🎸全面強制納保,通通給我保起來!
過去在勞工保險條例當中只有規定五人以上的事業或產業等的雇主才強制納保,但職災保險法規定,現在無論規模大小,只要有人的公司,都要幫員工保職業災害保險,且從到職首日就要保!
🎸投保金資upup、給付保障upup
過去投保薪資下限是11100、上限是45800;這次草案當中的上限改為最低薪資24000、上限是72800。主要的影響族群是薪資最低限以及最高限的人,最低限的人在最嚴重失能給付可以比以前多領77萬(共144萬)、死亡給付則是多領58萬(共108萬);最高限的人在最嚴重失能給付比以前多領162萬(共436萬)、死亡給付則是多領121萬(共327萬)。而傷病給付則對大家都保障都有提升,從過往第一年薪資7成、第二年薪資5成,改成兩年都是7成。
🎸若雇主沒有幫你保職業災害保險、你也沒有其他社會保險,那怎麼辦?
依照草案的第81條,還是可以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不會沒錢可拿。
🎸遺屬年金改為依照平均投保薪資50%
因為過去的計算公式以薪資計算,若年資較低者,只能請領基本保障金額,現今則一律改為依照投保薪資50%。讓年資較低者發生遺憾的職業災害時,遺屬可以領到比過去多的保險金。
🎸我只是個臨時工,也可以保職業災害保險嗎?
可以可以,草案當中說明,即便只是臨時且短暫雇用勞工,仍然有工作安全保障的需求,所以也可以請雇主幫你保職業災害保險!政府也有打算針對這些短暫受雇的勞工提供簡便加保措施(比如:便利商店ibon等等就可加保,台灣便利商店真強大~)
🎸啊如果我是雇主,不就很雖?賠很大?
草案若通過之後,每個員工要多付的錢大約是一罐保特瓶可樂到一杯seven大熱拿不等(25元-55元左右啦)。
勞工一直都是台灣社會當中很重要的支柱,勞工保險問題也無所不在,這次令人難過至極的0402太魯閣號事件也會牽涉到日後職業災害賠償的問題,希望勞工可以因為這次草案通過後權益更受保障,也希望受太魯閣號事件影響的所有人,逝者安息、生者平安。
職災保險ibon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職災保險法完成審查🎊
#接住最弱勢勞工
#繼續努力五一前三讀通過
今天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大家引頸期盼多年的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09條全數審查完成!
由於背負著社會各界的期待,職保法的草案從行政院版於三月底送入立法院以來,社福衛環委員會排了三個全天審查,加上立法委員們與勞動部另外花時間來回溝通、協商、取得共識,總算在今天,全部條文審查通過!🎉🎉🎉
我想要特別感謝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在擬訂與審查法案的過程中,給了我很多意見,讓我了解第一線勞工朋友發生職災時所面臨的處境,和他們真實的需求。
感謝職安連線及其他倡議職保法多年的勞工團體,你們是這部法背後的最大功臣!
也要肯定 勞動部 ,展現出誠意與各個委員溝通,依據我們的意見,對於原先的版本做出許多調整,因為大家的最終目標一致:最大程度地保障最多勞工!
我不但提出立法院的第一個法案版本,也幾乎全程參與委員會審查過程。
📣我所提出的版本,最後成功爭取到的重點,與各位報告:📣
1⃣第六條強制納保對象,增加「受僱於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雇主」的勞工:等同於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全數納保!
2⃣第十條特別加保對象,修正為「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得由雇主「或本人」辦理加保:工地臨時工等沒有明確雇主的勞工,也可以自己去加保!
3⃣通過第十條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會商相關部會,在半年內研擬各式營造工地須強制投保工安意外相關保險的規範:加強保障在最高職災風險的營造工地內,所有型態的勞工。
4⃣第四十二條傷病給付,提高到前兩個月百分之百:職災發生頭兩個月,勞工薪水不打折!
5⃣第八十條新增住院醫療期間照護補助:因為職災而不能工作、住院醫療的 #暫時失能 期間,也可以請領照護補助,減輕家人負擔!
6⃣第八十三條的附帶決議(非條文,也不在本職災保險內;屬人道作為):無證移工遇職災,導致失能或死亡,勞動部應給予必要補助!
我的版本核心精神是接住最弱勢勞工,所以我特別關注資源有限的 #外籍移工,和職災風險最高的 #工地工人。
我非常高興在經過一番協商後,勞動部最終同意將外籍家務移工全數納保的精神,並採用我團隊建議的第六條修正動議。
全台灣有超過23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幫傭,一肩扛起台灣社會長照責任,卻大多數除了健保外沒有任何其他保險;未來新法上路,家務移工的雇主每月僅需付約 #41元,#一年不到五百元,就能在不幸發生職災時,有最即時的幫助。這其實更是幫助本國雇主避免ㄧ但出意外後的風險。
另外,針對營造工地中,因為層層轉包、人員流動快速等特性,而在職保法大網中所遺漏的工人,未來他們將可以透過 #超商ibon 等簡便方式,用銅板價自行加保;我一定會監督勞動部加強宣導。
同時,勞動部也同意研擬規範,使各式營造工地都要有工安意外的相關商業保險,我會持續追蹤。
一部全文法案的通過,是社會共識累積的呈現,是人民意志的展現,更是各方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希望在職災保險法上路後,保護網能夠真正接住所有職災勞工,雇主也無須再為負擔不起的補償責任煩惱,真正創造出勞資雙贏的局面。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