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前幾天有讀者跟我們分享她的職場經歷,他表示自己在離職前已經做了交接,但沒想到隔了一段時日,公司竟主張當時交接有誤,導致公司有損失需要他賠償。這樣的故事你一定不陌生,因為實在太常見了😔(連米編自己就遇過類似情況),今天想來簡單分享,離職前交接到底要注意哪些事情!
❶提前約定交接期間
除非勞資雙方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有先行約定,否則一般來說職務交接的期間還是會因為員工的資歷、職位、工作內容、負責專案進度或管理範圍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議勞資雙方在進行交接工作以前,最好先確定期限,讓雙方都能掌握交接時程。
❷常態性工作資料化
勞方最好還是在離職前將自身的工作職掌與常態性的工作項目一一列出,並製作交接清單與時程表,在主管的見證下與同事或新人完成交接。(如果有職務說明書就太好了,直接對照著交接即可)
❸專案進度說明
若你的工作剛好牽涉到不同期間的專案,建議將進行中的各項專案分別列出,並以書面方式呈現出不同專案的細節、問題與進度,最好還可以用甘特圖或專案狀態表之類的圖表顯示出目前專案執行狀況,除了能讓接手的同事更順利(或減少離職後被打擾的機率),也能讓老東家留下好的印象。
❹列出檔案與財物清單
舉凡在職期間曾經運用到的工作紀錄、報告、客戶資料、文宣檔案、E-mail往來紀錄或電子檔案等都是屬於公司的資產,勞方最好也針對前述的這些資料製作詳細的列表或目錄,進而整理好相關的文件或標記清楚檔案的存取方式。至於其他固定資產或實物等(例如文具用品、零用金、公務電話或其他設備等),也應列出清單甚至以拍照方式記錄交接情形,避免在離職後才發現遺漏。
❺交接過程書面紀錄(超重要💡💡💡)
實務上其實還是有許多勞資雙方都僅以口頭方式交接,往往會因為誤會或溝通管道不良而產生嫌隙,如果能將上述資料統整成一份業務交接表單,並透過書面、電子郵件或甚交接會議的方式留下證明與紀錄,未來發生爭執時或許就能有很好的依據還原事實了。
雖然法律並無明文規定,但勞方離職時仍應確實將交接工作辦理妥當,否則因為沒有辦妥業務交接而導致雇主有受到損害時,資方是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或第227條第2項提起損害賠償的告訴的。(但雇主仍須舉證才行)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整理,更多內容可以去看看先前的文章👉🏻沒做好交接工作,就不能離職嗎?希望大家如果離職都可以交接順利,好好的邁向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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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業與小公司的抉擇,你選對了嗎?】
新鮮人,大學還沒畢業,進職場的第一道題目就是「大企業與小公司的抉擇」。此時,人總在遇到未知時,因恐懼而不斷吸收身旁人想法,
「當然是大企業好啦~公司具發展潛力、福利制度完善……」
「當然是小公司好啊~凡是從頭做起,什麼都可以學的到……」
但是,你確定他們說大企業與小公司的這些特色,你進去都能擁有?
大企業:
1. 公司的發展潛力,可能因科技日新月異,目前已成夕陽產業。例如: O2O營銷模式(Online To Offline),已造成許多傳統產業營運模式受到嚴峻挑戰。
2. 福利制度完善,包括薪酬福利及升遷制度等。例如: 薪酬年薪保障14個月,若月薪不高,其實平均起來是差不多的;升遷制度可能因公司沒擴編,上面的人沒離開,你也無上晉升。
小公司:
1. 個人能力,雖然什麼事情都做,但若始終無法提升核心能力,都是附屬能力。
2. 調薪較快,若公司並非具潛力,這或許也只是口號而已。
說了這麼多,並不是想說大企業與小公司都很不好,只是希望妳們多多瞭解大企業與小公司的「品牌價值」、「核心能力」及「個人發揮空間」,再做最後抉擇!
但又該如何瞭解與分析,最屬於自己想要的公司呢?
第一, 還是先瞭解自己,進了這間公司後,你期望得到些什麼?
第二, 用質性方法收集資訊
1. 「品牌價值」,這裡含括企業文化及營運概況等。
若這間公司有實體通路,你可以特地去看看現場的工作氛圍;若是虛擬通路,可以瞭解他們如何處理客訴問題;網路搜尋有沒有一些公益活動或新聞事件等內容;面試時也可以刻意觀察辦公室環境、人與人互動等。
2. 「核心能力」,這裡含括公司營運的思維,及軟硬體系統研發等。
可藉由學長姐瞭解公司教育訓練課程,以及專業訓的課程內容與訓練頻率;藉由公司福利介紹,瞭解公司對於教育補助金額;面試時可適當詢問公司部門內調的情形等(盡可能問人資單位)。
3. 「個人發揮空間」,這裡含括升遷機會,及自己擁有多少決策權等。
可藉由學長姐或朋友瞭解公司概況;投遞履歷時,詳讀工作職務說明書的工作內容。
第三, 以量化方式,將「品牌價值」、「核心能力」及「個人發揮空間」作為3項評估指標,每間公司各指標以1~10作為評分,最後用excel做成泡泡圖,而最靠近右上角的公司,又是最大的泡泡,就是評分相對較高的公司了。
以上不管是質化分析或量化分析,最後還是要對應到你自己心中想要的答案,那這份工作對你來說,才是最適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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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日前質詢揭露,科技部中科管理局(下稱中科)「智慧機器人自造基地」招標弊案,上億元的標案竟然為鴻海集團旗下「睿綸生技」量身打造、變更規則。
➡️得標的睿綸生技總經理陳俊嘉,竟然是中科主任祕書林梅綉的姪子。
➡️今年1月28日,中科局長陳銘煌、主秘就已經特地赴「永齡基金會」與高層密會商談合作此智慧機器人自造基地!局長今日坦承,在當日,便已知悉主秘與睿綸生技總經理的親屬關係。
2. 中科招標「需求說明書」內的規格,在局長與主秘1月28日密會永齡基金會高層之後,將原先「智慧機器人」的規格另外加上「智慧醫療」,量身打造為更符合睿綸生技的需求。
更離譜的是,局長指示全面下修標案的「需求說明書」計畫KPI指標,完全是因人設事、大玩檯面下運作。
3. 中科對外試圖辯解:「主秘已於評選前依規定迴避並主動請辭評選委員職務。」,該說法十分可笑。
儘管局長早已於1月28日知悉主秘與陳總經理的親屬關係,仍在3月4日圈選主秘為標案評選委員。此外,整個標案規格的訂定及規則的變更,主秘全程參與指示。在替睿綸量身打造完畢,才在評選前一晚,匆匆辭去評選委員。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的規範,如此沒有迴避的行為根本已經違法。
4. 事發後,「知情人士」透過媒體以『獨家』之名,釋放假消息放話,謊稱得標的「睿綸生技」,是唯一本土廠商。局長今日親口說出三家投標廠商,都是本土廠商。面對這樣惡意帶風向的行為,相關單位竟也未發函更正,是在縱容有心人士誤導視聽嗎?
5. 科技部對外宣稱已將中科主秘調職接受調查,但中科局長同樣涉入其中,至今仍繼續推諉卸責給基層公務員,科技部為何遲不將局長調離現職?這樣子進行調查的品質社會大眾實難以信服。
此外,上週我要求中科提供所有公務往來的電子郵件內容,科技部次長承諾提供,為何迄今中科仍拒絕提供?科技部在國會所展現的徹查態度,卻未能體現於下屬的實質作為上,請科技部別再以可笑的理由,拒絕提供相關資料、迴避國會的監督。
附註:
2019-5-9 中科「智慧機器人自造基地」招標弊案,雪球越滾越大
https://reurl.cc/kvke9
2019-5-6 真的是混蛋!
https://reurl.cc/zXonp
2019-5-5 這幾天進一步調查,發現更扯的事
https://reurl.cc/WWyKk
2019-5-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科技部幫特定廠商量身打造上億元巨額標案?
https://reurl.cc/ean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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