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1/16~110/01/22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地政、測量、法律、土地管理、城鄉發展等相關系所畢業,或非相關系所,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亦可。
(二)具地政、土地管理、測量、建築或國、公產管理工作經驗優先。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售及改良利用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林森路4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s0255@fnps.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檢具履歷表(應含自傳,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及詳列實務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110年1月22日(郵戳為憑)以前郵寄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屏東辦事處人事收(詳如工作地址),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科員約僱職代」,或以電子郵件傳送,主旨請註明「應徵科員約僱職代」,應徵資料請以夾帶附檔方式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檢具資料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如有疑問,請電洽:08-7666760分機603林先生。
(五)備註:
1.本職缺係列入考試分發之職缺,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前之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0年10月底),期限屆滿將不再僱用,惟僱用期間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予解僱。
2.每月薪資報酬為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為34,9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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