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十四五」規劃宣講團 充分體店中央對香港的大力支持】
文/容海恩
國家「十四五」規劃宣講團本周來港一連三天向各界介紹「十四五」規劃綱要,意義重大,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首場宣講會上指,全球最大發展機遇在中國,香港發展最大機遇在內地,故一定要牢牢抓住,而「十四五」規劃已明確了香港發展新定位,但需要香港社會進一步行動起來,勸勉社會各界「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筆者認為作為立法會議員及大律師,定會透過自身專業,支持鞏固及發展香港「四大中心」地位,包括發展國際貿易中心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並做好中央賦予香港「一個樞紐三個中心」的新定位,推動青年人一起行動起來,貢獻祖國。
宣講團的陣容鼎盛,成員來自國務院港澳辦、國家發改委、科技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以及國務院新聞辦港澳台新聞局,而宣講內容亦涵蓋多個重要範疇,充份體現中央對香港的大力支持與親切關顧。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會上提出了三點看法,一是「認清國家規劃要求,全面把握香港發展方向」;二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不斷提升香港的競爭優勢」;三是「善用國家政策支持,努力開創香港發展新未來」。駱主任指,中央一直十分關注香港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十四五」規劃再次明確了香港發展新定位,並給予更多政策支持,現在需要香港社會進一步行動起來。他勸勉市場經濟,競爭激烈,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唯有做好今天,才能贏得明天。
筆者非常認同駱主任的看法,正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國家規劃內容一紙千金,「十四五」規劃將為香港帶來源源不絕的活力和千載難逢的機遇。根據《十四五規劃綱要》中第61章《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第31章《深入實施區域重大策略》有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部分,這兩部分的表述充分體現中央對香港特區的支持,對港人福祉的重視,因此香港發展必須與國家緊密相連,依託祖國。
事實上,「十四五」規劃中提到,除一如既往支持香港提升包括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在內的四個「傳統中心」地位外,中央亦將大力支持香港四個新興領域發展,賦予香港「一個樞紐三個中心」的新定位,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建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及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香港為世界最自由經濟體之一,具備法治和營商環境的優勢,在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之下,是其他城市無法比擬的,對國家及大灣區發展有著獨特的角色。截至二○二○年,大灣區的總人口已經超過8 600萬,地區生產總值(GDP)達16,688億美元,筆者認為在大灣區發展迅速下,香港作為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可在大灣區積極發揮「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而律政司已經與內地簽署多項協作安排,香港法律業界應把握融入大灣區發展機會。
此外,國家司法部更於七月主辦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筆者作為立法會議員及大律師,與律政司及業界攜手推動宣傳,最終約655人報名參加,業界反應熱烈,本人亦有幸參加了是次考試。相關考試是CEPA下的開放措施,通過考試取得執業證書者,可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受聘於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是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並可成為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足證中央積極為香港律師提供機會,讓業界真正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真正做到「協同效應創共贏」的效果。
過去幾年,香港社會動盪不安,幸而中央為香港先後落實《港區國安法》與完善選舉制度,以及連串利港惠民政策,令香港由亂轉治,正如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所指,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香港安全;沒有愛國者治港原則的落實,就沒有香港長治久安的保障,現時香港良好局面來之不易,「蘇州過後無艇搭」,香港需要盡快形成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的社會共識,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融入國家發展。
筆者認為,中央已為香港搭起廣闊舞台,香港能否在由亂轉治的基礎上,致力於由治及興,就需匯聚各方攜手再出發。作為立法會議員,對推動香港及業界發展肩負重大責任,未來定會利用自身專業帶動教育和培訓青年工作,以親身經驗令青年人行動起來,鞏固來之不易的社會穩定大局,貢獻祖國,才不負中央多年來支持特區政府破解香港深層次問題的無私付出與期望。
(筆者為新民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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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先前有學弟妹問過我有關聯鼎的工作狀況,
趁著這機會我也順便分享一下我過去在聯鼎的工作情況,以供未來的新進律師參考。
我在2013/10至2014/07曾在聯鼎擔任過法務,
在聯鼎工作擔任九個月的時間,非常痛苦,也非常難忘。
聯鼎在三十年前是跟理律齊名的知名事務所,
過去主事者丁懋松大律師、陳國慈大律師,當時都是非常頂尖的涉外法律專家,
聯鼎也曾經培育了許多知名的法律/企業界人物,
可以說幾乎待得久,耐得住磨的,後來去其他地方都是翹楚。
我舉幾個例子:
臺大王泰升老師、理律牛豫燕律師、投資銀行家陳嫦芬女士,
前光寶集團法務總監,現任臺灣企銀國際租賃總經理陸義淋先生,
還有本文主題正律法律事務所的執行長張大修先生,過去都曾經在聯鼎工作過好幾年。
因此聯鼎在法律界的地位應該可以算是元老級的,特別是涉外法務。
不過兩位元老都已相繼離職/退休,目前是由第二代掌門人掌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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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正題:
在我工作的那段期間,聯鼎的業務大概有八成以上都是跟涉外有關,訴訟非訟都有,
因此如果未來的新進律師想要學習涉外業務,卻又無法進入目前知名大所,
可以考慮去聯鼎面試,有機會的話能夠學習到不少涉外的業務。
而其中又以非訟業務佔大宗,在我任職期間,我曾參與過的業務有:
1. 協助葡萄牙科技媒體集團在台設立子公司;
2. 協助某國內船運公司與某銀行的船舶融資交易,以及船舶抵押權塗銷登記;
3. 協助國內某德系車商處理公司營運法務;
4. 協助加拿大新創事業規劃商業模式;
5. 協助加拿大在臺子公司進行營業讓與的實地查核與退休金議題法律研究。
接著,聯鼎訓練新進人員的方式,是源自於英國律師訓練學習事務律師的傳統,
從儀態、溝通、辦案、思考方式,都會進行全方位的訓練。
而全方位的意思,代表一開始工作時,會不斷地被罵,
如果沒有在兩到三句話之間,讓老闆了解重點,會被罵;
如果沒有做好法律研究的基本功,查詢法律問題沒有得到一個Y/N的答案,會被罵;
如果沒有依據老闆的指示,一步一步地完成工作,會被罵。
在進行法律研究後,與老闆討論過程中,老闆會不斷挑戰你的思維,
如果有一絲不確定的地方,就會被電爆;
每個法律問題的研究,都要研究到幾乎100%的確信;
每個問題,知道就說知道,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老闆會時常詢問手邊案件的處理進度,自己一定要非常熟悉狀況,否則就是被電爆。
聯鼎的傳統就是讓新進人員體認到,
自己經手過的每份文件,每封email,都會直接傳達到客戶裡。
因此在聯鼎工作除了自己,沒有任何人可以依靠。
可以跟同事互相協助,但最後工作要做好,只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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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過去的工作紀錄中,曾經英文email被改了七八次、存證信函被改了十幾次,
合約修改意見也經常無法達到老闆的要求,天天被罵是家常便飯。
我剛上班的第二週就想走了,但那時老闆告訴我,只要我撐過半年,我一定會進步。
後來真的有明顯感受到自己能力變強,雖然對於工作還是無感。
我大概在工作到第七個月時,才開始有讓老闆稍微滿意的工作表現。
代價是每天都覺得自己像一坨屎的感覺,持續半年。
精進的部分有英文讀寫能力、溝通能力、思考邏輯。
相信這些都是一個法律工作者要縱橫職場所應該具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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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試用期剛過時曾跟老闆談判薪資,
只要老闆覺得合理,他們都願意加薪。
那次的經驗讓我體會到,You get what you negotiate.
薪資、待遇、福利,都是用談判談來的。
所謂的薪資水平都是浮動且可以打破的概念。
最後,我做了九個月離開,當時有自己覺得更想做的事。
不過現在回來看,當時那九個月的訓練,為我的職涯打下不錯的基礎。
雖然我覺得自己還是欠缺訓練,
至少有基本的能力可以在職場上生存。
如果再讓我選擇一次,我會希望在聯鼎待久一點,練強一點,再離開。
但事實證明我也不過只是個平凡的七年級生,而非人中龍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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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如果想要挑戰自己,而且也耐得住罵、耐得住磨,
想要學習涉外法務,然卻苦無門路的律師/法務們,
可以嘗試勇敢地往104丟履歷,因為我離開之後,聯鼎的流動率仍然相當高。
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這個現象,
是因為年輕人都跟我一樣不耐磨呢,還是這種古老的訓練方式不流行了,
還是主事者的領導風格不夠吸引人,我不清楚。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給未來選擇事務所的捧由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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