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國的情報滲透,我們該做些什麼?】
吳斯懷極有可能成為立法委員。他與中共政權的關係,引起社會對國家機密保護的關切。總統昨天也表達,「未來行政與立法部門要討論是不是必須強化法律,並檢視機密資訊有無因為體制不足被濫用與流出」。
我們的國安威脅不只來自吳斯懷。中國政府透過各種方式積極接觸台灣官員,企圖不當地介入台灣的內政,或竊取我們的情報。就在上週,鄭紹明、鄭智文父子就因為幫中共官員引介軍中人員而被起訴。
中國政府對我國機密的掌握是長期以來的顧慮。2011年開放自由行後,首五年就有至少52件共諜案移送檢調單位。而這只是中國對台情報滲透的冰山一角。早在2009至2010年,熟悉我國防空部署的謝嘉康上校和他的家人,就至少三度接受中共官員的免費旅遊招待,並在國外與中國官員見面;2017年,已升為少將的謝嘉康因另案才被調查;偵辦過程中,謝嘉康的證詞與他太太的說法不符,被檢方判定不足以採信(很不幸地,依照目前的法規,證人若對公務機關不實陳述,並不違法);最後,因缺乏洩密證據,2018年確定不起訴謝少將。
▊ 司法是事後的工具
謝嘉康的案例顯示,現行法規與組織分工無法有效保護國家機密。即使是公務員,收取中國官方的資金其實不違反國安法,洩漏機密的證據又難以取得,無法依此定罪。多數被起訴的共諜案,是用「為敵發展組織」作為防線,起訴和定罪的依據是當事人為中國官員引介其他下線。但是,就連推動加重「為敵發展組織」刑責的法案,在立法院都遭受某些政黨的反對。
即使掌握確切洩密證據,司法也只能在事後將洩密者起訴、判刑,無法修復機密外洩對國家安全造成的損害。因此,我們必須建立另外一套可以事先控制風險的「接密權限的安全制度」。
▊ 控制洩密風險的安全防護網
什麼是「接密權限的安全制度」?這在國外稱為「security clearance」,就是將「國家機密」以及「涉密權限」明確分級,並由專業人員負責事前審核、定期的背景查核與權限更新,以降低國家機密外洩的風險。重要的是,所有接觸同等級機密的人員,不分政府機關、部會或國防廠商,都使用相同的權限審查標準。
接密人員必須要申報工作記錄、財務狀況、人際交往情形等資訊。透過這些訊息,以及深入的訪談,才可能評估申請人的誠實度、可信任度與判斷力,以及他被外國政府影響、誘惑或威脅的風險。舉例而言:如果收入與消費習慣不符,就可能發覺未申報的收入來源或接受招待;高負債者比較可能受到金錢的誘惑;經常出入不良場所的人比較容易被留下證據威脅。
從謝嘉康的案例來看,當知道他多次出國,帳戶裡的存款卻沒有減少;或者他沒有確實申報旅遊過程當中遇到中國軍方人士,就可以暫停他接觸國家機密的權限,以避免重要軍事情資外流。
另一個案例是羅賢哲少將:羅少將進行性交易被中國特務拍照要脅,因此前後五次將台灣重要軍事情資交付中國,與中國情治人員的接觸時間長達七年;在接密權限制度下,將自己置身於會被威脅的犯罪情境,儘管沒有洩漏國家機密的證據,就足以暫停他的接密權限。
▊ 民主體制下的安全與反情報工作
目前,除了軍事單位之外,各政府機關內並沒有專責的安全部門,負責防範其他國家對我們政府的情報滲透。過去,「保密防諜」的工作由人事室第二辦公室(簡稱人二)負責,但在威權政府的統治之下成為當局監控政治思想的工具。台灣民主化之後,人二在1992年改制為政風單位,主要負責肅貪;然而,由於「保密防諜」在歷史上的陰影,我們一直沒有建立起機關內「安全官」的制度,來好好地保護政府的機密。
除了相對靜態的「安全防護」,政府也需要更積極的「反情報」工作:去反制其他政府在我國進行的情報活動。但是,目前情治部門的績效重點放在執法(辦案),一旦進入偵查階段,就難以進行反情報工作。因此,我們必須重新重視這些「檯面下」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夠讓情治單位有更多能量維護國家安全。
保衛台灣是全民的共識。政府必須積極與社會溝通、重新取得信任與授權,在民主體制下建立健全的國安體系。
歷史的包袱讓我們必須更加謹慎地對待政府的「安全與反情報」工作;但是,面對中國越來越嚴重的滲透行為,為國家機密築起防護網,同樣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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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中國的情報滲透,我們該做些什麼?】
吳斯懷極有可能成為立法委員。他與中共政權的關係,引起社會對國家機密保護的關切。總統昨天也表達,「未來行政與立法部門要討論是不是必須強化法律,並檢視機密資訊有無因為體制不足被濫用與流出」。
我們的國安威脅不只來自吳斯懷。中國政府透過各種方式積極接觸台灣官員,企圖不當地介入台灣的內政,或竊取我們的情報。就在上週,鄭紹明、鄭智文父子就因為幫中共官員引介軍中人員而被起訴。
中國政府對我國機密的掌握是長期以來的顧慮。2011年開放自由行後,首五年就有至少52件共諜案移送檢調單位。而這只是中國對台情報滲透的冰山一角。早在2009至2010年,熟悉我國防空部署的謝嘉康上校和他的家人,就至少三度接受中共官員的免費旅遊招待,並在國外與中國官員見面;2017年,已升為少將的謝嘉康因另案才被調查;偵辦過程中,謝嘉康的證詞與他太太的說法不符,被檢方判定不足以採信(很不幸地,依照目前的法規,證人若對公務機關不實陳述,並不違法);最後,因缺乏洩密證據,2018年確定不起訴謝少將。
▊ 司法是事後的工具
謝嘉康的案例顯示,現行法規與組織分工無法有效保護國家機密。即使是公務員,收取中國官方的資金其實不違反國安法,洩漏機密的證據又難以取得,無法依此定罪。多數被起訴的共諜案,是用「為敵發展組織」作為防線,起訴和定罪的依據是當事人為中國官員引介其他下線。但是,就連推動加重「為敵發展組織」刑責的法案,在立法院都遭受某些政黨的反對。
即使掌握確切洩密證據,司法也只能在事後將洩密者起訴、判刑,無法修復機密外洩對國家安全造成的損害。因此,我們必須建立另外一套可以事先控制風險的「接密權限的安全制度」。
▊ 控制洩密風險的安全防護網
什麼是「接密權限的安全制度」?這在國外稱為「security clearance」,就是將「國家機密」以及「涉密權限」明確分級,並由專業人員負責事前審核、定期的背景查核與權限更新,以降低國家機密外洩的風險。重要的是,所有接觸同等級機密的人員,不分政府機關、部會或國防廠商,都使用相同的權限審查標準。
接密人員必須要申報工作記錄、財務狀況、人際交往情形等資訊。透過這些訊息,以及深入的訪談,才可能評估申請人的誠實度、可信任度與判斷力,以及他被外國政府影響、誘惑或威脅的風險。舉例而言:如果收入與消費習慣不符,就可能發覺未申報的收入來源或接受招待;高負債者比較可能受到金錢的誘惑;經常出入不良場所的人比較容易被留下證據威脅。
從謝嘉康的案例來看,當知道他多次出國,帳戶裡的存款卻沒有減少;或者他沒有確實申報旅遊過程當中遇到中國軍方人士,就可以暫停他接觸國家機密的權限,以避免重要軍事情資外流。
另一個案例是羅賢哲少將:羅少將進行性交易被中國特務拍照要脅,因此前後五次將台灣重要軍事情資交付中國,與中國情治人員的接觸時間長達七年;在接密權限制度下,將自己置身於會被威脅的犯罪情境,儘管沒有洩漏國家機密的證據,就足以暫停他的接密權限。
▊ 民主體制下的安全與反情報工作
目前,除了軍事單位之外,各政府機關內並沒有專責的安全部門,負責防範其他國家對我們政府的情報滲透。過去,「保密防諜」的工作由人事室第二辦公室(簡稱人二)負責,但在威權政府的統治之下成為當局監控政治思想的工具。台灣民主化之後,人二在1992年改制為政風單位,主要負責肅貪;然而,由於「保密防諜」在歷史上的陰影,我們一直沒有建立起機關內「安全官」的制度,來好好地保護政府的機密。
除了相對靜態的「安全防護」,政府也需要更積極的「反情報」工作:去反制其他政府在我國進行的情報活動。但是,目前情治部門的績效重點放在執法(辦案),一旦進入偵查階段,就難以進行反情報工作。因此,我們必須重新重視這些「檯面下」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夠讓情治單位有更多能量維護國家安全。
保衛台灣是全民的共識。政府必須積極與社會溝通、重新取得信任與授權,在民主體制下建立健全的國安體系。
歷史的包袱讓我們必須更加謹慎地對待政府的「安全與反情報」工作;但是,面對中國越來越嚴重的滲透行為,為國家機密築起防護網,同樣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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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中將都被吸收!美國學者:馬政府時期是中共間諜最活躍的「黑暗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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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靖軒
🔗 https://buzzorange.com/2016/09/29/china-spy-attack-taiwan/
馬英九雖然下台了,但關於他執政時期所犯下的錯誤,恐怕現在才正要開始被檢討。長期研究中國情報工作的美國學者馬提斯(Peter Mattis),今天在「全球台灣研究中心」(Global Taiwan institute)撰文,指出台灣在馬政府時期經歷了中共間諜最活躍的「黑暗十年」(dark decade)。
馬提斯目前在「詹姆斯鎮基金會」智庫擔任中國項目研究員,他在這篇名為「Spy Games in Taiwan Strait: Taipei’s Unenviable Espionage Problem」的文章中,建議蔡英文政府上台後要進行風險管理和調查,在國安問題上逐步改善,才能和美國這位夥伴間維持信賴真誠的合作關係。
馬提斯指出,相較於過去十年,今年是台海間諜案曝光最少的一年,較知名的是中共解放軍退役上尉鎮小江經營的間諜網被破獲,以及民進黨部被駭客入侵。他回顧十年前,中共在越南綁架了台灣軍情局負責監控中共活動的朱恭訓與徐章國,與此同時,台灣在中國的許多情報網也被破獲,這迫使台灣情報人員在中國的活動被中斷,限制台灣能收集到的情資。
另一方面,台灣最常見的叛徒,大多是利用軍中人脈吸收到的年輕軍官,或是剛掛高階的將官。從 2006 年起,有超過 40 名台灣公民因為在中國涉及間諜活動被起訴,包括退役和現役軍官,還有生意人。有人認為台灣反情報做得好,所以才能抓到這麼多人,但事實上這只是中國間諜活動的冰山一角。真正重傷台灣的,是連台灣高層都被間諜滲透。
例如,曾任憲兵司令部中將副司令的前國民黨副主委陳筑藩,在 2014 年被抓到曾替中國蒐集情資,甚至還引介國防部特種軍事情報室退役少校陳蜀龍和中共官員認識。馬提斯指出,陳筑藩曾任國防部特種情報室要職,中國可以透過像他這種監控人士,找到潛伏在中國的間諜,甚至可以依此建立未來吸收台灣間諜的名單。
馬提斯認為,今年間諜活動較少曝光可能和中共間諜活動更高明有關,但也或許是台灣反情報工作起了作用。雖然「黑暗十年」重傷台灣在國際上和其他國家間的信賴關係,但台灣在這幾年也在改變。長期而言,越來越多台灣人不願被統一,加上台灣意識的興起,讓北京越來越無機可乘。
除了美國學者指出台灣經歷了中共間諜最活耀的「黑暗十年」外,前立委周倪安在 2014 年時就表示,馬總統上台後中國間諜案明顯大增。截至當時,判刑確定的將領就有陸軍少將處長羅賢哲、海軍退役中將副司令柯政盛;被起訴的有憲兵退役中將副司令陳筑藩、陸軍退役少將許乃權等。
以上名單顯示,台灣陸海空軍通通都淪陷,周倪安批評這些出賣台灣的將校遭判刑後,還能照領終身俸實在不合理。而立法院則在今年 5 月初審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現役軍人在服役期間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有危害國家安全,或洩露、交付、刺探國家機密,經判刑確定者,將不得領退休俸。
走過黑暗十年,只希望蔡英文政府能用力監督台灣國安,別再讓國際看這些高階將領,被對岸吸收成間諜的笑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