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在此:SARS和平醫院爆發院內感染及封院的始末】
在部立桃園醫院發生武漢肺炎院內感染後,有自以為專家的人包括吳斯懷、楊志良等,出來砲轟防疫指揮中心及桃園醫院,要求封院或開除感染醫師等不一而足。
沒想到當年SARS時擔任台北市衞生局長的邱淑媞也不甘寂寞,出來直指防疫指揮中心欠缺防疫邏輯,還做了四點建議。邱淑媞此舉,不但招受許多專家醫界的質疑,社會各界更是罵聲連連。邱遂拿出儲存多年的公文,想要辯解當年封院是由中央指示,把責任甩鍋中央。
和平醫院的院內感染,絕對是2003年SARS疫情中最令人感傷的一環,根據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20年4月24日採訪陳建仁副總統,表示:「和平醫院封院近兩週的時間中,共造成員工57人感染、7人死亡;院內民眾97人感染、24人死亡,其中1人自殺,這不僅是當年台灣SARS疫情擴散的轉折點,也是921大地震後另一場台灣的『世紀災難』。」這是SARS最慘痛的歷史事實。
事實就是事實,但因為邱淑媞拿出公文想要甩鍋,我在此說明如下:
1、#和平醫院為什麼要封院:這是因為台北市政府不想照顧SARS病患,竟然把市立醫院內的負壓隔離病房,盡量用肺結核病人去填滿,然後以「沒有病床」當作理由,將疑似感染的病人轉到新光醫院、台大醫院……等。
以為這樣就安全,結果反而掉以輕心,有些症狀非典型的病人沒有轉出去,因此造成院內醫護及其他工作同仁的感染。
我指示當時34家署立醫院的院長做好全面性警戒,絕對不可以推病人,更不可以隱匿個案,以免造成疫情擴大。所有署立醫院戰戰兢兢,接受了非常多的疑似個案及確診個案,但沒有一家發生院內感染。
由此可知,「不推病人」是防疫上最重要的基本原則,很可惜,當時台北市政府並沒做到;推病人還會造成感染源擴散到其他醫院及社區,更是萬萬不可。當年全台灣SARS的疫情擴散,主要都是來自和平醫院的個案。
2、#封院的決定怎麼來:發生這麼大的院內感染,台北市政府緊張起來,馬英九市長和同仁討論後,認為封院(一開始不是稱為封院)可以減少散播,這可以由馬英九接受媒體訪問時親口表示,在4月24日一早,就召集邱淑媞局長及和平醫院吳康文院長,做出管制人員出入的決定,後來九點多,接到行政院劉世芳秘書長來電,說林信義副院長要開會討論和平醫院事件,馬市長指派歐副市長及邱局長去行政院開會。
專家學者接受台北市政府的決定,也做出台北市衞生局接管,中央全力協助的結論,這是亡羊補牢的負責任做法。(請看記錄片《SARS和平風暴》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fsaCHyMuwY)
3、#公文的重點是什麼:這個結論由行政院衞生署依行政慣例,發出公文給台北市衞生局、台北市政府、和平醫院及疾病管制局,故其上有我的名字。
公文如附圖所示,清楚要求台北市衛生局成立「接管小組」進駐和平醫院,須管制人員出入,分區使用管理,專家群更進一步建議,要做好醫院內醫護人員的個人分開檢疫等三項具體防疫配套措施,我也親自打電話給邱淑媞,請他務必找市長、副市長協助,找到可以安置同仁的檢疫場所。
4、#醫護人員如何暴露在風險中:封院決定有助防止疫情擴散,並沒有錯,但「配套措施執行能力」太差,反而會造成更大的院內感染。
例如:把人在外面,可以做自我居家檢疫的醫護人員召回,因為衞生局配套未做好,而讓他們暴露在更危險的場所。因此,檢討專家群和台北市政府討論過的封院決定對或錯,是沒有意義的,要檢討的是「為什麼沒有按照專家的建議做好封院的配套措施?」
拿出衞生署的公文想要甩鍋更是離譜,公文寫得很淸楚,防疫細節及做法也在討論時由專家告知,若還有不懂的地方,也應隨時請教專家。
我和葉金川都擔任過台北市衞生局長,也知道台北市的公衛醫療量能,為什麼接管小組沒有即時依公文指示組成進駐?後來還要葉金川親自進去善後,的確出人意料。而馬英九以陣前逃亡恐嚇同仁,更是匪夷所思,並未符合防疫理念。
5、#未來如何應對疫情:SARS疫情防治的確經驗不足,一開始連檢驗的方法都沒有,都是靠學者專家群以民主及科學的方法尋求共識,決策也會隨著對病毒及流行資訊的了解而改變。
如果當年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能積極參加專家會議,和中央一起開記者會,而不是另起爐灶,甚至砲打中央,或許和平醫院的院內感染,及全台灣的疫情擴散就不會這麼嚴重。
往者已逝,來者可追。以前的錯誤作為和學到的教訓,正可以做這一次武漢肺炎病毒防疫的養分。SARS的防疫經驗,絶對是這一次台灣武漢肺炎防疫成功重要因素之一,請國人相信疫情指揮中心,不要說三道四,也不要再自以為是,只有全國一致,不分彼此,政府快速專業做防疫,全民動員保健康,才有戰勝的希望。
#錯的不是專家封院的決定
#錯在缺乏配套措施執行力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
署立桃園醫院副院長 在 馬英九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在台北監獄服刑的陳前總統水扁可否「保外就醫」的問題,引發各界關注。其實問題並不複雜,可是一旦扯上了政治,問題就複雜了。
一般來說,受刑人在監獄生病時,依照病情輕重,「監獄行刑法」規定有四種處理方式,就是:在監就醫、戒護外醫、移送病監、與保外醫治(俗稱「保外就醫」)。前三種方式都是讓受刑人不論在監獄內、外就醫,處於監禁狀態,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保外就醫」則可讓受刑人長期在監獄外「非監禁狀態」中進行治療,等於實質恢復受刑人的人身自由。這就是為何「保外醫治」的英文叫做「medical parole(醫療假釋)」的緣故。
簡單說,受刑人保外就醫之後,可以住在醫院或家裡,自由的程度近似假釋,與在監獄完全不同。也因為如此,「保外就醫」的條件非常嚴格:受刑人必須在監獄中無法得到適當的醫治,經過監獄報法務部矯正署核准,才能保外就醫。
最近,我發現不少人常常混淆「保外就醫」和「戒護外醫」,以為是一樣的,其實完全不同。「戒護外醫」是受刑人在監獄管理員與警察戒護之下,到監獄外的醫院就醫,就醫完畢必須立刻回到監獄繼續服刑。「保外就醫」是受刑人在沒有任何人戒護之下到醫院自由就醫或在家中休養,通常除非健康狀況有很大的改善才可能再回到監獄繼續服刑。
就因為「保外就醫」常常被誤會為「出獄看病」,所以當人們被問到贊不贊成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時,有不少人(包括反對特赦他與反對改善他在監獄待遇的人)就直覺地贊成。因為他們會認為監獄的醫療設備一定不會太好,陳前總統生病了就應該有權利到外面的醫院看病。事實上,署立桃園醫院與林口長庚醫院的醫生也曾到監獄為他看診54次,他也有4次「戒護就醫」的紀錄。他的女兒(牙醫)、女婿(骨科醫生)也曾入監為他看牙周病、洗牙、製作假牙以及看退化性關節炎並注射玻尿酸。他在「戒護就醫」時,在醫院停留時間,有長達一週之久的紀錄。其實這還是「戒護就醫」,而不是「保外就醫」。
法務部網站透露,身為醫學中心級的林口長庚醫院,早在今年5月23日就曾派出兩位副院長及心臟科、骨科、泌尿科、胃腸科與影像科的14位教授、副教授級的醫生所組成的醫療團隊,為陳前總統詳細檢查過,結論仍為「不需要保外醫治」,換言之,陳前總統可以在監就醫用藥,或採「戒護外醫」等方式,即可解決他的健康問題。
法務部也表示,截至今年七月底止,保外就醫受刑人共171人,幾乎都是不能自理生活的重症患者。其中癌末者75人,占4成4;其餘為腦血管疾病致全身或半身癱瘓、心肺疾病致呼吸衰竭須用呼吸器、肝腎衰竭及其他罕見疾病、精神病變致器官功能喪失者,也因為如此,他們才能獲得法務部許可「保外就醫」。
我覺得,「保外就醫」是法律和醫療的問題,不是政治問題。「保外就醫」不能以政治因素來考量。如果決定要做,一定要由專業的醫師診斷後,認定無法在監獄內為適當的治療,才能考慮「保外醫治」,否則就會變成「變相假釋」,這是違法的。
相反的,陳前總統如果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不管有沒有政治因素,法務部一定會讓他「保外就醫」。
我希望,透過更多理性的討論,讓持不同看法的民眾能心平氣和來看陳前總統的保外就醫問題,讓它回歸法律及醫療專業的考量,不要政治化。
署立桃園醫院副院長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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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偵辦三家署立醫院採購弊案,在經過十二小時的開庭隔離訊問之後,今天凌晨四點,包括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等四人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裁定收押。
包括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署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以及京鑽科技公司負責人曾憲群、宜德醫材公司負責人林洽權等4人,被裁定收押。另外,同樣涉案的署立台北醫院副院長王炯琅、署立基隆醫院心臟科主任林繼敏,30萬元交保;業者林恰權的姊、弟兩人,以1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發現,署立基隆、台北及桃園3家醫院,涉嫌協助業者以圍標方式、承攬多件醫療器材採購案,總金額大約6億4千萬元,其中官員收賄金額可能超過三千萬元。檢調懷疑還有其他衛生署官員和署立醫院、也有類似「未爆的地雷」弊案,不排除採取第二波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