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 打造居住共好新家園】
內政委員會質詢稿
鄭秀玲委員 2019/12/09
次長、署長早安:
本席今天擬就危老建物的重建,向次長及署長進行質詢與請教。考量台灣為地震發生高危險地區,以及內政部所公布之2018國人平均壽命已來到80.7歲,我國儼然已經步入高齡化社會。內政部為保障國人生命財產以及改善無障礙生活環境做了不少努力,如107年設置《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就是用來辦理危老重建的。然而截至今年11月30日,僅受理493件、核定件數只有355件,面對全國40年以上老屋220萬戶的改建需求,我國的危老重建猶如蝸牛般緩慢前進,緩不濟急!因此本席建請內政部必須重新檢討與改善危老重建實施政策與專法。
本研究團隊盤點有關危老重建所面臨的問題,可以發現:
一、 重建整合期太長:
建商與民眾因為利潤與居住品質拔河,以致重建整合期總需要耗上3-10年。
二、 重建獎勵即將到期:
危老加速重建獎勵條例第六條容積獎勵10%,即將於109年5月9日到期,礙於整合期太長,本獎勵民眾可謂看得到、吃不到。
三、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 重建屏障:
危老加速重建獎勵條例第三條規定適用範圍,讓民眾申請危老重建,就像參加障礙賽,重重審核關卡就像屏障,關關難過!
綜合以上種種問題,本席建議以下解決方案,包含:
一、 縮短整合期
• 官方媒合平台:
除了成立金聯都更公司與成立各縣市重建輔導團外,更可透過建立官方媒合平台與鄰里長廣為宣傳,讓民眾可以上網提出參與重建意願,官方依區域填報進行媒合,以彌補人力輔導緩慢之問題。
• 區域公版重建協議書:
因應區域特性,建立區域公版重建協議書,縮短建商與民眾討價還價時間與減少釘子戶阻礙問題。
二、 修改專法,符合民眾期待
敦請立院盡速進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修法,以符合民眾期待,本席提出第三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
• 第三條:
建物已超過「建物經濟耐用年數」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升降設備者,得免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適用本條例。
• 第六及第八條:
因應重建整合與前置申請作業準備,延長容積獎勵期間至本條例施行6年內,獎勵並採逐年折減方式,督促住戶儘速整合與重建。第八條之賦稅減免優惠因應第六條變動而修改。
三、 跨部合作,加速推動綠建築
• 綠建材產業關稅優惠or產業補助發展:
跨部協商、有效下降綠建材成本,以增加建商採用率。
• 綠建築推廣:
辦理綠建築社區設計要點課程or說明會,以利重建社區仿效與取得綠建築容積優惠。
本席所提之修法草案,有第三條、第六條及第八條。第三條:有鑑於台灣目前5層樓以下公寓多為鋼筋混凝土(RC)結構,經濟耐用年數為50年。以及考量台灣為地震發生高危險地區,如發生高強度地震災害,對民眾生命、財產及安全影響甚鉅。加上我國已步入高齡少子化社會,對無障礙居住環境需求日漸增加,老舊建築多無設置昇降設備,因此若建物已超過經濟耐用年數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升降設備者,得免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適用本條例。
第六條條文因應重建整合與前置申請作業準備,延長容積獎勵期間至本條例施行6年內,獎勵並採逐年折減方式,督促住戶儘速整合與重建。第八條則因應第六條條文修正,修改減免稅捐規定至本條例施行後八年內申請之重建計畫均適用。
本國老齡化的社會,建築就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最佳媒介。以新加坡熱帶雨林「梯田綠建築」案例來說,它是新加坡第一個實現關愛兒童、銀髮族,以「居住共好」為概念的集合住宅,同時包含居住、醫療與購物飲食的複合式規劃,便利了生活需求,同時,充滿綠意的環境,讓居民可以放鬆生活與相聚交流。本國政府亦可以仿效新加坡,與國內知名建商合建綠建築示範社區,不僅符合地球永續之環保使命,同時也積極解決現代社會高度發展所面臨的疏離問題,積極展現涵蓋關心、情感連結等人文創新發展的新建築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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