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棒了,總算有腦子清楚的人,中資怎麼會是綜合持股比例超過三成叫中資,中國母公司持股51%的外國子公司,再買進台灣孫公司的51%股權,持股就只有26%了,但誰都知道母公司大老闆可以立刻叫孫公司總經理滾(除非他是ARM中國的吳雄昂死不下台總經理),我一直都很傻眼這到底哪個白癡訂出來的認定標準。
現在準備採用的逐層審查,是你一層一層檢查是否有中資公司,依此認定中方對所持股的台灣公司是否有控制力,這才是正確的審查標準嘛,真的很想叫之前那個法條的修訂者去呷賽。
根據3Q陳柏惟剛剛發的文,以後用協議或其他方式控制台灣公司,也將視為中資投資,雖然這個不容易查,但至少有法規可以處理這個問題,很明顯的白手套就能用上了。而且新規裡面中共黨政軍控制的公司一律不准投資台灣,那麼像紫光集團這種公司根本不可能來台灣買公司了,太棒了,快點滾吧死中共。
而根據自由時報前天的報導,還會有一系列金融安全、防堵人才外流、技術外流的法規陸續公布,天哪快要流淚了,之前我一直說李登輝總統傑出的一手就是戒急用忍,台積電今天打趴全世界,讓全世界不能容忍台灣被控制,經濟重要性就是自身安全的保障,全球化競爭中至少我們做到了這點。
今天中午我才跟朋友說,上一代人給我們留下了台積電,我們這一代人也要留給下一個世代的台灣人一個永久屹立於世界的屏障。看到這些消息真的很開心,我覺得我們真的開始建國工程了。
陳柏惟臉書說明:https://www.facebook.com/540113462988316/posts/1247915988874723/?extid=5k8mt1G0VvUDmdkM&d=n
自由時報報導: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264432
其他相關報導:https://finance.technews.tw/2020/08/18/moeaic-draft-amendments/
經濟部今天預告修法,禁止任何台灣商業活動代理、經銷中國OTT,加上17日也預告中資投資條例加嚴認定,過往因為法規不夠細密而造成的「中資繞道」弊端,包括以多層次投資架構掩飾、代理白手套與商業合作、以假民營掩飾中資黨政軍等,都隨此「禁中資繞道」3部曲修法完善。但這仍非自5月啟動的全面盤點修法全貌,目前由國安會、國發會等盤點的因應中國威脅相關修法,在金融、防堵人才與技術外流等層面,都還會陸續公布。
經部今天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中國OTT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正式杜絕以代理商繞道從事中資違法營運的「愛奇藝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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