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對學生施以言語暴力或過當體罰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這是不爭的事實,我們不能視而不見。制度上的缺陷應該要補正,當教師體罰或霸凌學生,長期躲在「教學不力」這個保護傘下,以觀課、記過等方式草草處理,甚少進入教評會程序,讓霸凌師多數續留校園。我提議教師法應該將「體罰、霸凌」與「教學不力」兩者脫鉤,才能避免放水不適任教師。經過一下午的討論,很高興這樣的意見受到教育部、跨黨派立委的支持,將會納入教師法修正案中! Tags: 精進不適任教師處理 18 comments 257 likes 6 shares Share this: 吳思瑤 About author 思瑤的LINE: @wusuyao (要打@唷) 電話:02-2820-5800 服務處:承德路七段196號 法律服務: 週一 18:00-20:00 週二 15:00-17:00 週三 15:00-17:00 週四 15:00-17:00 週五 15:00-17:00 82312 followers 80468 likes "https://lin.ee/w6VfIpb"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