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集
吸毒殺人無罪的訊息
發稿者 言論部二作者 言論部二
凶殘弒母的梁姓男子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逆轉被改判無罪,社會譁然。外界議論焦點有二:其一,梁姓男子並無精神病史,是吸毒導致喪失神志而殺人,這是否符合《刑法》的減刑免罪條件?其二,法官將男子責付桃園衛生局,還說如果次日就失蹤也沒辦法,這豈非形同把問題丟給社會?
四月底,鐵路殺警案凶嫌因罹患「思覺失調症」被判無罪,也引發社會不平;但是,當時法官至少要求嫌犯需「強制就醫五年」。弒母案凶嫌從無精神病就醫紀錄,法官僅憑他因吸毒「喪失辨識能力」,即當庭無罪開釋,並不作強制醫療處分,還說他「無再犯之虞」。這樣的認定和處理,除了草率,更顯矛盾,法官如何保證他不會再犯?
從精神病患的「思覺失調」,到吸毒者的「無辨識能力」,當事者的行為因果有很大的差異。遺憾的是,此案法官竟將兩者隨便畫上等號,這是嚴重的謬誤;也難怪,法務部長蔡清祥擔憂這項判決會釋放「錯誤的訊息」。不少民眾即留言評論:喝酒、吸毒之後再去殺人,是否都能換得無罪判決?
同是今年四月,小燈泡命案凶手王景玉最後被判無期徒刑,逃過一死,也曾引發輿論大譁。王景玉長期罹患精神疾病,並常出現幻覺,法官卻以他犯案時「辨識能力無顯著降低」為由,未依刑法規定給他減刑;對照之下,吸毒後凶殘弒母的梁嫌卻獲免刑。判決標準如此混亂,司法如何服人?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思覺失調症 #應思聰 按這裡,你可以幫助志祺七七繼續日更: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iWXd0nmBjlKROwzMyPV-Nw/join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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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強制就醫條件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3Q給台灣的提案20:心理健康】
小燈泡案,台南玉井縱火案......每當這些案件發生,精神病患是否影響社會安全?如何進行精神病患犯罪者的處遇?又會引起討論。這裡,我不討論個案,而是要討論台灣精神醫療的整體問題,簡單的說,太少的人、太少的經費、承擔了太大的責任。
#精神醫療與社會安全網
根據研究,精神病患犯罪率長期看來也不會比一般族群高,但我們看到,媒體卻常強調犯人得了某些精神疾病,彷彿精神疾病與犯罪之間有著高度連結。但我要強調,作為立法者,我們要促進的是整體制度的完備,因精神疾病失去辨別是非能力而犯罪者確實有,但一來比率不超過整體族群犯罪率,二來病患若能提早得到妥善治療,而不是等到犯案再處理,其暴力風險與社會成本,反而可有效降低。
台灣的司法精神醫療,往往太注重住院治療模式(監護處分),但對於監護處份完結後的追蹤,以及替代的治療模式,制度尚未完備。另外,對於收容高風險「病犯」的高度特化「病監」,也尚未完備。 而在監護處分之外,精神醫療體系必須負擔大量家性暴、藥酒癮濫用治療的案量,讓醫療體系在資源不足之下,需要負擔越來越多社會責任。
我認為,對於高風險個案的精神醫療資源協助,在個案管理與門診處遇上,都需要加強投資。而在強制治療方面,如同日本有「住院治療」與「通院治療(門診等治療)」兩種模式轉換,具有強制力的門診或日間住院治療模式,對於自傷傷人風險低的病犯而言,反而有更好治療與社會復歸的意義。這可透過保安處份模式實行,但現行法規與實務運作上尚未完備,也是我若進入立院會努力的方向!
#心理健康投資不足
台灣的精神醫療品質,根據經濟學人報告,在亞太地區僅次於紐澳,勝過日韓,然而,這樣的高品質,卻是在高度壓榨各職類臨床人力上得到的。
台灣的心理健康主管單位叫做「#心口司」(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這是因爲,在馬政府江宜樺內閣2013年進行組織改造後,很奇怪的把心理健康和口腔衛生強制併在一起,這種畸形的發展,一開始就被質疑,但當時政府仍一意孤行通過,被立院協商有條件地要求一年後檢討,而後國發會報告也建議將兩部門分開。
迄今,心口司仍存在,雖然這兩年預算有所增加,但一年預算不過20億,扣除口腔衛生後,精神醫療、心理健康與酒藥癮防治預算大概只有15億。佔政府預算比例甚至比泰國還低!
偏低的預算,當然就影響各項心理健康計畫推展和人力配置,例如個管員與個案比例也嚴重偏低(大約是1:100,約為理想比率5倍)。我主張必須盡快檢討,讓我們有「獨立心理健康」主管機關,要求各級政府均訂立心理健康計畫,並提升心理健康預防照護預算。
#社區精神醫學發展
我們的社會,常常不願意正視精神疾病,甚至常常裝作這個問題不存在,與我無關。事實上,根據本土研究,一般精神疾病(包含憂鬱、焦慮、睡眠問題等)的總盛行率在2010年接近1/4,比起1990年來翻倍,而每年實際就診精神科人數也高達250萬人。心理健康,絕非和你我無關的問題!
然而,雖然台灣的就醫相當方便,對於許多需要長時間復健的病患而言,出院後才是讓家屬、患者困惱痛苦的開始。
僅管「去機構化」的目標喊了許久,然而,社區精神醫療的能量,卻遠遠不足覆蓋所有的需要者。舉例而言,具有相當多實證醫學證據的積極性社區治療(Assertive community treatment, ACT),由於需要不同的專業人士(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護理師、職能治療師及物理治療師)組成提供持續服務,以台灣心理健康分配到的資源根本是難以實現。而以住居和就業來說,提供心理健康障礙者的資源與自主選擇權也很少,而補助款的分配也常讓病友與家屬卻步(例如住院反而比出院安置省錢的制度)。
我認為,除了根據世界研究案例,持續增加預算,推動社區精神醫療團隊與個管組建,建立照護比外,透過台灣的資通科技優勢,加強導入遠距醫療、App心理治療等輔助治療模式(必須經過醫師醫囑),並結合長照2.0體系,都是提升精神照護資源使用效率的方式。
而終極議題是,如果台灣社會對精神病患的歧視依舊,設置社區家園、社區復健中心都會被居民抗議,那麼專業人士的努力仍是徒然。我認為一是隨著政府需從立法與行政雙管齊下要求媒體自律,也須持續投資預算,對影劇等多媒體創作導入正確概念,讓《我們與惡的距離》不是絕響。其二,在公共住宅政策、地方創生政策上,對於弱勢住居與就業的保障,如何透過法規的誘導得到保護,也是需要跨部會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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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給台灣的提案20:心理健康】
小燈泡案,台南玉井縱火案......每當這些案件發生,精神病患是否影響社會安全?如何進行精神病患犯罪者的處遇?又會引起討論。這裡,我不討論個案,而是要討論台灣精神醫療的整體問題,簡單的說,太少的人、太少的經費、承擔了太大的責任。
#精神醫療與社會安全網
根據研究,精神病患犯罪率長期看來也不會比一般族群高,但我們看到,媒體卻常強調犯人得了某些精神疾病,彷彿精神疾病與犯罪之間有著高度連結。但我要強調,作為立法者,我們要促進的是整體制度的完備,因精神疾病失去辨別是非能力而犯罪者確實有,但一來比率不超過整體族群犯罪率,二來病患若能提早得到妥善治療,而不是等到犯案再處理,其暴力風險與社會成本,反而可有效降低。
台灣的司法精神醫療,往往太注重住院治療模式(監護處分),但對於監護處份完結後的追蹤,以及替代的治療模式,制度尚未完備。另外,對於收容高風險「病犯」的高度特化「病監」,也尚未完備。 而在監護處分之外,精神醫療體系必須負擔大量家性暴、藥酒癮濫用治療的案量,讓醫療體系在資源不足之下,需要負擔越來越多社會責任。
我認為,對於高風險個案的精神醫療資源協助,在個案管理與門診處遇上,都需要加強投資。而在強制治療方面,如同日本有「住院治療」與「通院治療(門診等治療)」兩種模式轉換,具有強制力的門診或日間住院治療模式,對於自傷傷人風險低的病犯而言,反而有更好治療與社會復歸的意義。這可透過保安處份模式實行,但現行法規與實務運作上尚未完備,也是我若進入立院會努力的方向!
#心理健康投資不足
台灣的精神醫療品質,根據經濟學人報告,在亞太地區僅次於紐澳,勝過日韓,然而,這樣的高品質,卻是在高度壓榨各職類臨床人力上得到的。
台灣的心理健康主管單位叫做「#心口司」(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這是因爲,在馬政府江宜樺內閣2013年進行組織改造後,很奇怪的把心理健康和口腔衛生強制併在一起,這種畸形的發展,一開始就被質疑,但當時政府仍一意孤行通過,被立院協商有條件地要求一年後檢討,而後國發會報告也建議將兩部門分開。
迄今,心口司仍存在,雖然這兩年預算有所增加,但一年預算不過20億,扣除口腔衛生後,精神醫療、心理健康與酒藥癮防治預算大概只有15億。佔政府預算比例甚至比泰國還低!
偏低的預算,當然就影響各項心理健康計畫推展和人力配置,例如個管員與個案比例也嚴重偏低(大約是1:100,約為理想比率5倍)。我主張必須盡快檢討,讓我們有「獨立心理健康」主管機關,要求各級政府均訂立心理健康計畫,並提升心理健康預防照護預算。
#社區精神醫學發展
我們的社會,常常不願意正視精神疾病,甚至常常裝作這個問題不存在,與我無關。事實上,根據本土研究,一般精神疾病(包含憂鬱、焦慮、睡眠問題等)的總盛行率在2010年接近1/4,比起1990年來翻倍,而每年實際就診精神科人數也高達250萬人。心理健康,絕非和你我無關的問題!
然而,雖然台灣的就醫相當方便,對於許多需要長時間復健的病患而言,出院後才是讓家屬、患者困惱痛苦的開始。
僅管「去機構化」的目標喊了許久,然而,社區精神醫療的能量,卻遠遠不足覆蓋所有的需要者。舉例而言,具有相當多實證醫學證據的積極性社區治療(Assertive community treatment, ACT),由於需要不同的專業人士(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護理師、職能治療師及物理治療師)組成提供持續服務,以台灣心理健康分配到的資源根本是難以實現。而以住居和就業來說,提供心理健康障礙者的資源與自主選擇權也很少,而補助款的分配也常讓病友與家屬卻步(例如住院反而比出院安置省錢的制度)。
我認為,除了根據世界研究案例,持續增加預算,推動社區精神醫療團隊與個管組建,建立照護比外,透過台灣的資通科技優勢,加強導入遠距醫療、App心理治療等輔助治療模式(必須經過醫師醫囑),並結合長照2.0體系,都是提升精神照護資源使用效率的方式。
而終極議題是,如果台灣社會對精神病患的歧視依舊,設置社區家園、社區復健中心都會被居民抗議,那麼專業人士的努力仍是徒然。我認為一是隨著政府需從立法與行政雙管齊下要求媒體自律,也須持續投資預算,對影劇等多媒體創作導入正確概念,讓《我們與惡的距離》不是絕響。其二,在公共住宅政策、地方創生政策上,對於弱勢住居與就業的保障,如何透過法規的誘導得到保護,也是需要跨部會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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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覺失調症 #應思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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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57 什麼是思覺失調症?
02:49 思覺失調的症狀
04:13 疾病研究:診斷標準、病因
05:52 為什麼有人會不吃藥?
07:10 吃藥以外的治療方法
08:23 強制住院的兩難
10:13 我們的觀點
12:27 提問
12:45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土龍
|腳本:土龍
|編輯:轟天雷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思覺失調症三部曲】第一章-思覺失調症是什麼?:https://bit.ly/2LcAjuc
→ 【思覺失調症三部曲】第二章-穩定治療可以如何幫助我?:https://bit.ly/2L7w82R
→ 思覺失調症|維基百科:https://bit.ly/35JzXEB
→ WHO 精神分裂症:http://bit.ly/2Jj6qaU
→ 杏語心靈診所:思覺失調症:https://bit.ly/3dreHq3
→ 初探思覺失調症:https://bit.ly/2zqJwfW
→ 三軍總醫院 思覺失調症:https://bit.ly/3cd1Qrf
→ 可怕!每百人就有一位思覺失調者:https://bit.ly/3fAAahU
→ 照護線上:破解思覺失調症八大迷思(懶人包):https://bit.ly/2LdJzhE
→ 精神分裂症為何要正名「思覺失調症」?有辦法治療嗎?:https://bit.ly/3cdoG1U
→ 思覺失調症患者也有春天:https://bit.ly/35Jg14V
→ 為什麼都病的這麼嚴重了,還不能住院治療?(精神病人強制住院相關規定簡介):https://bit.ly/2Ld8MJ5
→ 社區精神病患強制送醫(緊急護送就醫)的條件為何?:https://bit.ly/2YKE166
→ 精神衛生法:https://bit.ly/2YHUwQy
→ 精神病友按時服藥就好?新店隨機OO案,政府沒做到的事:https://bit.ly/2Wgrshr
→ 人權是一句髒話?「強制住院」是精障家屬的救贖還是患者的權利傷害?(上):https://bit.ly/2SPlwtu
→ 單靠國家補不起社會安全網的破洞:https://bit.ly/3fqYRxk
→ 建立「社會安全網」才能拉遠《我們與惡的距離》:https://bit.ly/2SQPaP5
【 延伸閱讀 】
→ 真的假的?思覺失調是由病人參與「投票正名」的疾病?:https://bit.ly/2SPsBKH
→ 當精障者與家庭都累了,難道我們只剩下「強制住院」這個選擇?(下):https://bit.ly/3baWYSc
→ 【P觀點】與思覺失調症共處的護理師:https://bit.ly/2Wgrw0F
→ 與惡不遠?初探「思覺失調症」:https://bit.ly/3cjicP0
→ 思覺失調靠藥物、復健穩定 患者盼獲支持:https://bit.ly/3dvu6Ws
→ 他,一輩子的願望就是希望「普通」:https://bit.ly/2YNYdUW
→ 「我們」與正常的距離 思覺失調症患者的創傷與擔憂:https://bit.ly/3dGlPPB
→ 思覺失調症O警無罪 強制就醫條件研擬修法:https://bit.ly/2yFot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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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強制就醫條件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內湖在上個月底發生女童命案震驚社會,全台民眾宛如驚弓之鳥、人人自危,而有關精神病患強制就醫的議題也引發討論,衛福部日前開會研擬修正精神衛生法,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接受媒體採訪表示,過去精神病患強制就醫門檻過高,未來只要第一線警消認為條件符合就可強制送醫,並認為「強制就醫不等於限制人身自由」。
不過就在修法還在討論時31日政大「搖搖哥」就遭強制就醫,北市府挨轟執行過當、踐踏人權,更有律師組成「戰鬥法律人」平台,在網路上發起「呼籲公民響應提審搶救政大搖搖哥」,透過提審法來營救被強制送醫的病患,根據公視新聞網PNN的報導,經過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以視訊方式提審,「搖搖哥」表達不願住院,法院雖未做出放人的裁定,但收治「搖搖哥」的台北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表示將盡快讓「搖搖哥」辦理出院手續。
還是現行《精神衛生法》,對於強制就醫的標準真的過高?
?強制就醫真的可以解決台灣社會精障者的所面臨的情況嗎?是否反而會照成病患家屬的負擔?強制就醫究竟是美意還是歧視?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將邀請來賓與您一同探討!
來賓: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理事長 滕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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