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五必須
1. 根據防治及紓困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特別預算不受預算法不得任意流用的限制,三倍券的使用期限只到今年 12 月 31 日,但特別預算期限到明年 6 月。所以民眾不去領三倍券拿來花, #政府就會把你的額度拿去別的地方花掉,#也不會退稅給你,所以就算你現在無須繳稅,未來仍要繳稅,自己的納稅錢,為什麼不領?
2. 三倍券換現金,沒有統一編號的商家要委託商圈組織、夜市或市場管委會,待現金存入後才能再發放給商家,造成很多沒統一編號的傳統攤商不願意使用。代表三倍券造成的第一次消費,會在連鎖百貨、大賣場與便利商店等有統編的商家,傳統攤商的消費將會是政策受惠商家員工所得增加後的消費,所以為什麼三倍券的發放要快,也要用得快,才能對經濟體系產生更好的效果,這也是為何政府要快一點發!
3. 新冠病毒顯然無法消滅,有專家預估其高峰期與流感相似。當冬天來臨,新冠肺炎疫情再度攀升,恐怕再多刺激消費的政策也不會有效果,所以應該趁台灣目前疫情趨緩時,趕快大力、用力的刺激消費!!
4. 過去領券曾經透過村里長,他們熟悉村里間家戶情形,可以快速領券。如今,要安養中心、長照機構或是交通不便沒有實體通路的偏鄉村里,發函向中華郵政說明申請,才能由機構負責人、村里長協助住戶購買紙本的三倍卷,#政府為何不能直接讓村里長協助民眾?
5. 此次買券增加了行動支付,應該會減少印券與發券成本。但是,為何行動支付綁券的比例不高?以彰化為例,傳統商家也願意使用行動支付,但是行動支付業者眾多,讓商家無從選擇,如果有政府從旁協助,#讓行動支付有整合平台,傳統商家導入行動支付,不用為選擇及使用操心。政府為什麼不能再體貼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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