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公園排水溝覆蓋完成】
明湖公園於去年五月改造完成啟用,園內林蔭密集,整體氛圍相當閑靜悠適。
但公園完成初期排水溝並未加蓋,若園內光線昏暗或行走不慎者 ,恐有踩空受傷疑慮。
公園做為親子及長者散步遊玩場域,園內步行安全要求不言而喻。
修睿於本屆第三次定期會即針對「明湖公園」要求改善包含『排水溝加蓋、排水規劃加強、規劃機車停車空間及邊坡淘空問題』進行優化。
目前排水溝已於近期完成加蓋作業,讓民眾行走、遊憩、休閒更加安全。
#第10屆第3次定期會提案
#第10屆第4次第5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
#南區KEEPGOING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有沒有搞錯⁉ 設計展動支二備金八千多萬❗ 市府先斬後奏卻要議會幫忙背書❓ 自從 10 月中台灣設計展結束後,我收到不少民眾的疑問,好奇「近期竹市花這麼多錢辦活動,議會到底有沒有辦法監督呀?」 其實今年大部分活動經費是去年議會就通過的預算,當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都主張應該要刪減,很可惜最後還是沒辦法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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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國小通學步道改善】
新竹國小的通學步道,路面台階高低落差明顯,坑洞未處理問題,一直對學生及民眾行走相當不友善。
修睿於本屆第2次定期會提案「新竹國小通學步道改善」,希望能給孩子與行人一個安全的行走空間。
本案於第4次定期會時已獲得了工程補助經費2290萬元。
近日服務處參與了新竹國小圍牆拆除報廢會勘,已規劃將圍牆退縮並以穿透式圍牆呈現、擴增人行道寬度、步道高度降低、ㄇ型車阻拆除、鋪面重新刨鋪、施以植栽綠帶等措施。
期望改善工程能帶給學生及行人一個友善、安全的公共行走空間。
#第10屆第2次定期會提案
#第10屆第3至第5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
#南區KEEPGO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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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蓮國小風雨操場(多功能活動中心)預計於明年底完工】
竹蓮國小風雨操場興建(多功能活動中心)案,自105年提案至今,於本屆各期定期會均持續追踪最新進度;歷經規劃設計與招標作業後,終於在近日正式動工,目前工程預計於明年底完工使用。
竹蓮國小活動中心的興建提案,一路走來,已歷經5年的時光;如今終於迎來好消息,真的很令人開心!
修睿也會持續監督、務求符合學校及學生的期待與需求,讓孩子們有更好的受教環境。
《竹蓮國小風雨操場提案歷程︰》
105年6月 竹蓮國小風雨操場興建案 提案
105年11月 竹蓮國小風雨操場興建案決案執行
106年5月 列入十大城鄉建設計畫送中央申請補助
107年12月 獲教育部補助三校學生活動場所興建工程經費,總經費2億4千萬元,教育部分4期補助共1億元,市政府自籌1億4千萬元。
108年6月竹蓮國小校園整體規劃暨多功能活動中心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招標
108年6月 第10屆第1次定期會總質詢追蹤進度
108年7月竹蓮國小完成規劃設計招標作業
108年11月第10屆第2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追蹤進度
108年12月竹蓮國小與青草湖國小活動中心基本設計完成
109年7月第10屆第3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追蹤進度
109年7月新竹市竹蓮國小校園整體規劃暨多功能活動中心工程 公開招標
109年12月第10屆第4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追蹤進度;已完成規劃設計及監造,並進行上網招標中。
110年6月第10屆第5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追蹤進度;採購案上網公告並開標
110年8月市政新聞公告竹蓮國小多功能活動中心於111年底完成
#第10屆第1次至第5次定期會總質詢單位業務質詢
#南區KEEPGO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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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搞錯⁉ 設計展動支二備金八千多萬❗
市府先斬後奏卻要議會幫忙背書❓
自從 10 月中台灣設計展結束後,我收到不少民眾的疑問,好奇「近期竹市花這麼多錢辦活動,議會到底有沒有辦法監督呀?」
其實今年大部分活動經費是去年議會就通過的預算,當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都主張應該要刪減,很可惜最後還是沒辦法達成。不過就台灣設計展花的這八千多萬,議會甚至連監督的機會都沒有。
怎麼會這樣呢?
因為市府明知道今年要辦設計展,卻沒有將任何的活動經費編進 109 年度的本預算當中,全部動支市府的第二預備金。而且從原先八月跟議會報告的六千萬,後來又另外增加近兩千萬,議員完全被矇在鼓裡。
設置第二預備金的精神應該是防範未然。根據《預算法》第 70 條的相關規定,機關動支二備金,要符合本預算內有的原計畫遇到經費編列不足或是業務量增加,不然就是真的有臨時、緊急性的計畫。
設計展不只沒有出現在原來的年度預算當中,也非臨時、緊急性的計畫,動支二備金真的沒問題嗎?
109 年度的預算是在 108 年 6 月才開始籌編,但市府早在 108 年 4 月就收到經濟部工業局同意共同舉辦的函文,且在 108 年 2 月提送給工業局的活動構想計畫書當中,就規畫要花 2 千多萬來做活動策展,還註明會實報實銷。
這筆錢很明顯是在 109 年度辦活動才會花到的錢,但是卻沒有編進 109 年度的預算,根本是有違預算編列的原則,刻意規避議會的監督!
另外根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32 條,假如市府動支二備金每筆超過 五千萬元應事先函送議會備查。不過市府不但刻意拆成好幾筆來動支,且還跨 108和 109 年度動支,試圖規避「每筆」五千萬的規定,甚至也沒有「事前」送到議會來備查。
在我發現問題,請立法委員邱顯智向行政院主計總處詢問後,因為主計總處的提醒,市府才趕緊在 11 月 11 日發文給市議會來備查,問題是設計展早就在 10 月中就辦完了,後續擴充的得標廠商錢也都花了。
市府先斬後奏,事後再送來議會備查,難道是要議員當橡皮圖章?二備金是議會通過的預算沒錯,但是議會從來就沒有同意市府這樣亂花。
市長很有自信的說一切合乎預算法規,但我想是不是合乎規定,不是市長或是主計處長可以單方面認定的。
我會再跟邱顯智委員一起向行政院主計總長來了解,釐清市府沒有將設計展經費編進年度預算,然後動支二備金事後才送來議會備查,究竟有沒有違反預算的編列原則和相關規範。
懇請大家跟我一同來關注,別讓市議會的監督權被市府閹割了。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
#財政紀律 #議會監督 #第二預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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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翔的議會質詢-警察局(9/4)】
#違停件數激增
桃園市的違規停車問題,與檢舉常造成警力負擔,是近年熱門的議題,我們回歸數據面,依警政統計網的數字來看,桃園市的汽機車違停件數逐年增加,從2016至2019無論汽機車都增加兩倍左右,智翔擔心員警業務量繁重,人力配置上無法負荷。
警察局長則回覆,違停是全國性的問題,而桃園市檢舉案件大幅成長,可能歸因於從今年開始,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從1999專線轉為警察局的檢舉專區處理,導致統計上違停案件倍數成長,警察局也承諾會加強交通教育,降低交通事故人為肇因。
但智翔認為,僅由今年改變的施政措施,無法解釋連年成長的違規件數,況且警力也遲早無法應付持續增加的違規案件,如何保持交通順暢並紓緩警力負擔,希望警察局能積極面對這顆燙手山芋。
#連三年毒品查獲件數六都第二
接著是毒品問題,桃園查獲案件雖較去年減少,但仍高居六都第二,智翔認為販毒集團就像做生意有大盤商和小單位,查獲案件越多,可能僅代表我們在面對毒品問題時是越「治標不治本」,況且今日局長也提及,越積極查緝毒品案件的縣市,在末端的查獲案件量的呈現就會越高,可見查獲量是否能與毒品防制的成效呈正相關,也得打上一個問號。
對此局長回應,其他數據方面,桃園市的青少年毒品犯罪率是六都最低,代表校園內的宣導具有成效,智翔也建議,往後應把更多面向的數字寫進施政報告中,以供大眾檢視毒品防制的成效並思索真正有效益的手段。
#同安派出所轄區重劃分
上個月召開了派出所行政區域調整說明會,同安派出所經調整後轄管人數來到了95877人,智翔想知道同安所的員警數量是否負荷的了?分局長回應,調整之前埔子派出所轄管人數已超過10萬,重新分配後的同安派出所也會增加警力,讓每間警局警民比盡量平均。預計3年後也會成立小檜溪派出所(名稱暫定),因鄰近商業區,同安所會再將兩個鄰近夜市的里劃分出去,轄區人口預計將至七萬,可望減輕同安派出所的治安壓力,警察局會特別注意警力分配的調整。
最後智翔要強調的是,今天質詢的議題並非指責警察局的績效,而是以基層警力的工作負擔與壓力為出發點,期許警察局能夠繼續努力。
第10屆第4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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