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灌補償放寬正式核定!
這星期向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質詢綠肥補助的認定標準,目前公文已經正式核定,只要有實際種植綠肥,只要有播種,不需要生長認定標準,還是可以領取補助,再次謝謝布袋農會總幹事林瑞蓬、東石鄉代表徐明勳替農民發聲!
以下為補償放寬說明:
👉110年第一期作停灌補償抽(勘)查作業之補償標準認定,考量因乾旱情況,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種植情形之認定,以播種事實為主,無須審認該作物存活率及生長情形。
👉有關播種事實認定,以種子購買單據、撒播照片等佐證資料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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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一期作停灌補償作業】
🌾桃園地區110年第一期作停灌區域請於即日起至1/26(假日無休)之前
🌾攜帶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印章或簽名
📌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切結書
至農水署桃園或石門各工作站辦理
🎯蘆竹山腳分站
地址:南山路三段386號
時間:1/18至1/26
早上8點至下午5點
🌾更多相關訊息:
https://www.ia.gov.tw/news_detail.php?id=3790
#市議員張桂綿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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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一期作停灌補償作業
申請時間每日早上8點至下午五點
110/1/07-1/26日
攜帶證件與地點如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