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竹北房市熱,年輕朋友們問:姐, 我想買房, 但如何評估自己有沒有能力買房?
我記得從小父母教導,我們不管多苦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
回想20年前,人生存的第一桶金是出國唸書,第二桶金是買房。有了自己的家以後, 一推家門就聽到寶貝們叫「媽媽」,心都融化了,所有工作上的辛苦都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家人最美好溫馨的回憶,是擁有一個家。而房子是一家人幸福的基地。
今天這影片是做給第一次購屋的小資們,告訴新手小資如何來利用買房攻略123,來完成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的夢想。
1 買房動機:
自住風險較小,不租房租金繳房貸,拿租金投資房貸。
2 評估自己的財務:
第一間房單身的話以收入的½可以去付房貸,如果是雙薪家庭的話可以每個月的收入的1/3去付貸款。
3 地點:
看附近的交通是否方便生活機能是否好。當初我在剛生完小孩的時候我就希望來幫我帶孩子的母親,可去做什麼都很方便,買小孩需要的用品、走路就可以上菜市場、還有可以有一個火車站可以回雲林。方便的交通生活上很便利,接著在轉手時更快速容易。
小資們記得利用實價登錄,不再讓房價再黑摸摸看不清。
省下房租, 讓自己晉升為有殼族. 當房子該換大, 房市漲起, 小資們也可以於591自己成功賣出房子獲利, 為自己帶來ㄧ筆可觀的動收入.
{銀行是小資族的貴人} {房貸是小資族最好的存錢筒}
因為自己從小資族開始, 就跟銀行借錢買房子, 每個月努力賺錢, 省吃儉用還房貸. 慢慢的將自住房由小換大, 領悟出原來銀行是我們的貴人, 房貸是我們最好的存錢筒.
直到前年看了達利歐債務危機理論證實了當時的選擇是對的:
提早使用資源的權利, 如要取得此權利, 必須承擔還款義務.
關鍵是信用創造什麼, 債務如何還, 在於借來的錢是否被用在有效的用途, 能否產生足夠的還債收入.
自住房的房貸是強迫我們儲蓄的好習慣, 每個月的房貸, 如投入小撲滿存錢, 有增值空間
牛年第一輯,祝福大家牛年行大運、牛轉錢坤,希望今年大家都有機會讓自己成為一個有殼的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pqxyCNp8bo&t=57s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竹 風 最美 租 屋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蔡穎杰觀點:重啟核四或是綠電轉型?一個國土永續發展的視角..... (02/02/2021 風傳媒 )
作者:蔡穎杰 / 作者為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德拉瓦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博士
2020年以來,農地種電的政策引發甚多爭論,甚至擁核政黨藉機怪罪到我國發展綠電的頭上,而訴求「重啟核四」。不過,從土地使用的角度來看,顯然核電廠與核廢料場址也不是蓋在空中閣樓,一樣要使用土地。歸根究柢,所有的土地原本都是自然綠地,端看社會如何分區使用。因此,主文主張,無論是農地種綠電,或是核電廠相關的土地使用,也就是要考量電力設施的興建過程是否符合憲法所認定的正當民主程序,要回歸到土地使用制度面來檢討,進而比較發展綠電與核電兩者之間,何者較能搭配民主程序的土地使用,以及當前我國土地使用的法制面有哪些可以進一步改善的地方。
以核四廠的案例,根據負責土地徵收的台電副處長林源得回憶(參見《述說龍門,我們的故事》),1980年政府核定蓋核四廠,並預定徵收370公頃的土地。多半是農地與林地,後續又追加97公頃。而林副處長則是1991年開始辦理與居民溝通協調土地徵收事宜。當然,過去在戒嚴時期,林副處長並未質疑,為何政府可以先斬後奏核定建設跟土地徵收,過了10年再去跟居民「溝通」?
在林副處長眼裡,當地農村衰敗,核電廠就像救星一樣可以提供就業,拯救在地經濟,但為何政府整天宣稱發展農業,照顧農民漁民,卻「發展」到鄉村生活衰敗到必須要仰賴核電廠來挽救經濟?而當地人是否如台電所說的想要依賴核電廠生活?以及台電是否有誠實揭露資訊給居民?可參見崔愫欣紀錄片《貢寮 你好嗎?》
林副處長也描述了跟地主討價還價的經過,這恐怕給讀者一種迷思,好像被徵收戶可以任意拉抬土地價格「刁難」公務員。多數人所不知道的是,依法,土地徵收的價格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民眾、自救會、地主的意見只是「參考用」,尤其一般老百姓多半沒有政治聲量與資源對抗政府,除非是外來投資客,往往只能被迫吞下去政府開出的條件,而被官方宣傳為「地主同意被徵收」。而官方常用的手法就是分化被徵收戶,給予某些人特別優惠當樣板,當內應,製造自救會內部糾紛,各個擊破。(參見:南鐵協議價購開始 自救會控南市府、鐵工局「威逼誘騙」)
令人遺憾的是,直到2021年的今天,我國政府仍然沿用戒嚴時代陋習,由行政院先黑箱作業核定「興辦事業計畫」,當地居民都完全不知情,只能等有朝一日,忽然得知政府公告要來「溝通」徵收你家,然後媒體與各路公關對外宣傳大建設有利經濟,就跟當年宣傳核四一樣,至於想過著原本生活,不想被徵收的地主時常被網軍抹黑為愛錢、釘子戶(參見徐世榮《土地正義》)。或是媒體配合冷處理,社會大眾也不知道全台灣到處都是土地徵收自救會。
當然,既然行政院已經先斬後奏「核定」興辦事業計畫才讓在地居民知道,後續的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相關審議,也只是做做表面工夫,而不會去實質審查該建設是否有真的必要性或是公益性,內政部與各縣市由於多年來浮濫的國土規劃已於2013年遭監察院糾正,另政大賴宗裕教授研究指出,2014年全台住宅量已可供應5000萬人居住(參見《不動產學之理論與實踐》)。唯一較有「抵抗力」的可能是環評,但試問當其他單位的審查都已經定調,環評委員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最近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所訴求的,也就是暫緩環評,重新檢討全區徵收剷平式高密度開發的必要性與公益性。
因此,像核四案例,集結社會各界力量纏鬥數10年成功擋下建設計畫的,可以說是特例中的特例。而貢寮當地,也因為核四的施工,影響生態環境及漁場,要如何善後也未可知。行政院長蘇貞昌其實也曾嘗試以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阻擋核四案,彰顯生態與農業價值,敝人衷心予以肯定。
台北縣政府昨天召開澳底都市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先期會議,決定將8公頃多的核四電廠用地改劃為農業區。縣長蘇貞昌表示,核四電廠面積400多公頃,澳底都市計畫的8公頃多核四用地雖只是電廠的一部分,將使核四失去著力點,達到反核的目的。事後蘇貞昌縣長表示,依法規定,都市計畫每5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澳底已10多年未辦檢討。藉由這次檢討,縣府只是以業主身分,要求規劃單位把台北縣的好家園恢復,把貢寮最美麗的地方變更為原來的農業用地,核四廠蓋在美麗的海邊很突兀,也破壞海洋生態,是用錢堆砌的科學怪物。(1998-04-10/聯合報/06版/)
雖然當時台北縣土地分區變更被內政部否決,但其實也突顯出一個問題。也就是,在我國,土地使用分區的法定權力,都是由縣市長聘任的專家會議背書跟內政部說了算,而就算十多年沒有依法檢討土地使用,老百姓也沒轍。直到今天,一般老百姓跟市議會完全沒有任何法定程序讓他們審查跟參與土地使用決策過程的餘地,只有提供「參考意見」跟抗爭的角色,而無法比照歐美民主國家,強制舉辦行政聽證讓各方辯論,並邀請第3方公正專家來作證。以美國紐約市為例,雖然紐約市已經算是惡名昭彰的浮濫開發城市,都市計畫委員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資格才能擔任,而非像台灣一樣由縣市長自行聘任即可,且紐約市要先通過環評與社會影響評估,才能申請開發案。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財產權,紐約市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跟土地徵收也都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而非像台灣一樣,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等於是球員兼裁判,也難怪歷年來我國政府首長不斷把農地浮濫變更為建地,幾乎沒有看到如同當年蘇貞昌縣長為了保護農業生態價值,主動勇於承擔被抹黑成阻礙經濟的案例。
以土地使用來說,政府發展農地種綠電,應該算是一把雙面刃,為了四處建置再生能源分散式電力系統相關設施,勢必讓在地人參與,有別於核電廠這種大資本大工程,去徵收一塊特定大面積的土地而驅逐在地居民。政府當下也在推動地方創生,以及國土計畫法要求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其主要政策目的,是為了振興農村經濟、維護農地資源與增加農村人口。藉此機會,比照正常民主國家,完備土地使用與土地徵收的法制保障民主參與及私人財產,讓鄉村居民可以因地制宜規劃自己的生活場域及產業。更重要的,綠能轉型、地方創生、「鄉村地區整體規劃」3者搭配土地使用法制改革,才能開啟鄉村居民實質民主參與規劃在地發展。反之,可能導致農地資源、農業繼續不斷被壓縮,農民變成越來越需要仰賴大量興建綠能設施來補貼,變相延宕屋頂型光電發展。而未來的縣市政府首長也可能拿出一句歷史共業,又去浮濫變更種電的農地改為建地。也就是說,依現行法規,土地使用分區要不要變更,仍然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
聽到農地變建地的光電發財夢,曾文生說,這是騙人的話術,應該揭發與制止,他要告訴不肖業者,這個承諾不是你們能給的,最後審查權還是在政府手中。(參見: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農地變建地是騙人話術,這承諾不是業者能給的)
而自稱永續的擁核陣營也不宜見獵心喜,把土地使用亂象的源頭怪罪到綠電設施。與其趁機考古吹捧所謂的核電經濟效益,不如回歸永續發展的正途,改革土地使用法制。由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定義來看,經濟效益本來就不是首要考量,而要並重土地正義、民主參與、保障私人財產、在地文化、糧食生產、宜居權與環境生態等等,這其實也跟我國許多土地徵收自救會的心聲一致,由於案例過多,僅引述部分如下。
「市府官員總是喜歡帶風向,不論在哪一場會議,總是說:社子島居民最在意的是【安置問題】!大錯特錯。社子島自救會不斷的陳情、請願,我們是【反對區段徵收】,我們是要一個適合在地居民的都市計畫,可以 讓居民修繕房屋、改善環境的計畫!在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下,社子島擁有得天獨厚的環境。
#糧食供給:蔬菜除了供應自己之外,另提供大台北地區將近1/3蔬菜量。
#開放式生活空間:非密閉式大樓空間。社子島為水平式住宅,居民大都戶外活動,互助互惠的社會網絡與緊密的鄰里感情。
我們不需要剷平式開發,而是需要一個良好的都市計畫,畫出建築線,以人為本、以社子島居民生活的聚落替代方案。」(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
「機場捷運A7開發案在未完工前爆發「違法預標售」及「葉世文收賄弊案」,另在被徵收戶的抽籤配地說明會上,罔視居民的利益,居民只剩邊坡地、電塔旁、及垃圾地可選擇,實際上較具發展前景和生活機能較好的土地皆留給財團和投資客。表面上被徵收的地主可申請領回40%抵價地,但由於有最小基地面積的規定,許多被徵收戶的土地面積過小,只好又把抵價地賤賣或改領補償金。」(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長徐玉虹)
「補償金額大小並不是居民反對的原因,而是不想要放棄原本的生活、搬離現在居住的地方。這片土地不僅是從祖先手上傳下來的祖產,「家」的記憶都附著在這片土地之上,且當地生態豐富、環境優美、居住空間寬敞,生活品質優良。在國土計畫法公布後,原本坡度35%為土地的開發底線,現在卻變為可開發的農牧用地,以提高糧食自給率。「那為什麼水田又把它消失掉,把那邊山坡地變為農牧用地來騙老百姓,這是中央在騙老百姓。」(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同意徵收的2000多人都是炒作農地,政府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財團服務?台商回流,是鮭魚返鄉?還是鱷魚?他們都是來瓜分我們農民的利益及土地,官商勾結。有一次自救會農民問陳處長:「為什麼一定要我們這塊地?」陳處長表示:「因為廠商要你們這塊地!」(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每個人對金錢的態度和價值觀都不一樣,有些人一點點錢就覺得自己很富有,不應該把每個人都劃分為想要更多財富,更何況我們基層的民眾也沒有分沾到這些利益。一個人就會有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被徵收就是破壞這個人原本的生活而必須重新開始,一個人不應該被指導怎麼過生活,而是有權利自己去決定自己所過的生活,你無權干涉。但是如果被徵收就是強迫你去別的地方重新開始。」(灣寶自救會長洪箱)
「新買的透天厝才順利交屋1個月,就得知自己的房子也被納入航空城的徵收範圍,這棟屋子是為自己的家人所布置,未來要一起共同居住的地方,這樣的無奈只好開啟抗爭之路。反迫遷居民和民間團體最無法接受的部分,政府和財團假借計畫案開發名義,讓農地成為建地,以及第3跑道開發的必要性。國軍基地跑道早已足夠,在政府手段之下,造成國軍基地跑道無法使用,而藉口需要多開發百姓賴以為生的民宅農地,但對居民來說唯一的訴求只有「留下來,留在他們扎根的地方。」(桃園航空城自救會蔡美齡)
「附近經過2次的區段徵收,原本農地都是免稅,但你配回來的土地有各式各樣的稅,地價稅又一直調漲,他說你配的地還漲不夠,政府說漲價歸公,但我們是自有住宅,沒有其他房子,你把房屋稅地價稅調這麼高,合理嗎?就是逼百姓把房子賣掉去鄉下的地方住的意思,這又牽涉居住正義的問題。投資客在這裡炒這塊地,如果徵收了,配回來變成建地轉賣,屁股一拍就走了。在地人的話,有些農地會配回來,但你的家當要丟掉多少,有多少東西沒地方放,政府說會補貼你租賃的租金2年,但田沒了,這些東西也就沒用了,這些工具都是錢買的,譬如農機,都是生財器具,現在都沒有用了。新竹縣政府已經徵收了那麼多土地,但學校廠商後來都不來,前科累累,縣長又有任期限制根本不能負責。他們根本在炒土地,拿我們的土地在玩,被徵收後的地方都變成是外地人的,我們這裡是客家莊,需要保留文物。」(新竹璞玉自救會長邱鴻鈞)
綜上,農地種綠電跟重啟核電2者之間,不僅僅是電力系統轉型與碳排放的差異。核電象徵的是戒嚴時代政府高層自行決定重大建設跟國土規劃,叫在地人吞下去,而發展綠電開啟了我國土地使用法制改革以及整合當前政府地方創生政策的機會之窗,讓台灣人有機會脫離戒嚴時代奠定的土地制度,以免被政府高層自行核定強制徵收老百姓私人土地轉手財團。與其讓投資客賺完屁股拍拍離開移民,不如落實土地使用的正當民主程序,才能建立民主政治到民間地方層級(參見李登輝《新‧台灣的主張》,第3章),讓台灣人能實質對自己的家園發展有參與權,應較能符合所謂轉型正義與永續發展台灣主體性的本意。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44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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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又新:昨天我發了一篇針對單親媽媽勒斃兩子案件的文章,今天看見許多網友瘋傳一篇,看起來像是單親媽媽生活圈的人所寫的文章。
從這篇文章來看,被告的確有她個人上的問題,但文章中夾雜不少作者私人情緒的批判,如果沒有警覺的話很容易被導引到特定方向去。
【看似澄清文,但作者厭惡被告的情緒溢於言表、直接顯露在字裡行間】
作者説被告從事美髮助理工作六、七年,再加上低收入補助,「最難帶的時期總算熬過去了」;然後被告因為相信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又跟同事不合,所以就離職了。
等等!一個助理工作可以熬六、七年的人,會在上完進修課程後,突然因為跟同事一時不合,就離職?其中難道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既然「最難帶的時期總算熬過去了」,被告試著找更好的工作改善生活,這個想法似乎也算合理。
但作者什麼也沒説,把被告的選擇寫得沒頭沒腦、突如其來,呈現出一個愚蠢被告的形象。
作者說被告相信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並在求職中要求能配合接送小孩上下課時間的工作。
想要接送小孩,哪裡不對?
想要找到更好的工作,這樣的動機也需要被檢討?
作者說友人介紹一份可以在家工作,時間上自由,可以接送孩子上下課,不必風吹雨淋,手機在手就能工作,偶爾用電腦更新網站商品,底薪低卻有無上限的業績獎金。
這工作聽了我都想去兼職了,天下真有這麼輕鬆好賺的「合法」工作嗎?
作者說現實生活中被告經常只讓孩子吃泡麵。
不然依照美髮業助理的薪水加上低收入戶的補助,是能吃到什麼?
不想吃泡麵,那就得找更好的工作,賺多一點;但被告想找更好的工作又被批評是好高鶩遠?到底怎麼做才是正確的呢?
作者好像知道所有的事情,但寫出來的卻不清不楚,對被告有利的地方都沒有解釋清楚,看起來像是想説出事實,但都偷偷夾雜著作者自己對被告的厭惡及批評。
【因為被告沒有單親媽媽該有的樣子,所以她該死?】
我們的社會常常要求每個人要扮演好自己該有的樣子,單親媽媽該有的樣子、社工辦公場所該有的樣子、精神病患該有的樣子。
不符合這些樣子的人,可能就會受到很嚴厲的苛責,因為這樣看起來一點也不可憐、不是值得同情的樣子。
社福單位付租金就好,怎麼可以置產?被趕就換個地方租嘛。
精神病患待在家裡就好,怎麼可以出門嚇人?
被害人家屬哭就好,怎麼可以冷靜説話,還當立委?
單親媽媽顧小孩時間都不夠了,妳怎麼可以談戀愛?怎麼可以賺那麼少?賺那麼少還敢生?還敢離婚?怎麼不乖乖領低收入戶餓不死就好?怎麼敢冒風險追求更好的收入?
被告殺了小孩很兇殘,這是沒有疑問的。
她做錯事了,該承擔刑責,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她身為單親媽媽所遭遇的困難,也是真的。
我們的政府,目前對於單親的家長提供的協助,就是有限。
食、衣、住、行、育、樂樣樣都是困難,吃的不夠營養,穿的不夠暖,住得不夠好,行要違規三貼、四貼,育沒有辦法上補習班、買參考書,樂更想都別想。
被告一個人既要承擔經濟來源,也要陪伴孩子,倘若把所有的事情歸因到她個人,因為她討人厭,所以薪水活該低,因為她討人厭,所以求職碰壁很正常,因為她討人厭,所以判死刑剛剛好。
不是這樣的。
在懲罰她的時候,除了考量她這個人本質怎麼樣,難道不需要考量她遇到了什麼困難嗎?
依照法院公布的新聞稿判決書內容,我看到的是單親媽媽育嬰的疲憊,我看到的是單親媽媽求職的困境,但這些怎麼在法官眼裡就成了滔天大罪、「自大自我自私無知」,要判死刑?
怎麼可以因為被告不能忍受這些對單親媽媽不友善的職場、不友善的環境,而其他單親媽媽可以忍受,就變成是她忍的不夠用心,所以判死刑。
你可以說她做錯事,但請不要說要判她死是因為她忍的不夠。
#奶爸律師
#陳又新
一
謝孟穎:一個人會走到自我放棄、變成所有人都討厭的樣子、終至「罪大惡極」,又是為什麼?吳姓單親媽媽勒死兩個小孩的案件,有友人與家屬說法出來了,他們認識的那位吳姓單親媽媽,會給小孩吃泡麵、介紹她工作卻不願做、跟兄嫂同住後成天在家睡覺、交男友分手後又開始自暴自棄,最後才帶著小孩一起走,被關押以後寫信內容也都是述說對前男友的思念,沒有對死去孩子的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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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看似不負責的母親最終勒死孩子、還看似毫無悔意,我可以理解為什麼大家會憤怒,包括我個人一開始聽到吳女求法官判死刑這事也憤怒──她憑什麼求死解脫?憑什麼要求死刑處理妳已經無法處理的人生?只是,另方面,為什麼她會變成今天的模樣、眾人眼中的「討厭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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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想很悲哀地說,這案件不只是「貧困殺人」,也是「母職殺人」,當我們一天沒能正視母職的困境,悲劇就隨時可能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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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也是個孩子,被阿嬤照顧。說真的,現在想起那個人都還是非常憎恨,我不聽話、不符合她期待的時候,她好幾次拿菜刀指著我說「一起去死」,阿嬤明明在當房東、有房租收入、甚至我媽不得已一個月拿5萬元出來養我跟妹妹,卻整天哭窮哭著說想死,一邊掏錢負責軟爛的兒子的生活,一邊哭窮,一邊拿菜刀恐嚇孫女「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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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菜刀指,這是我童年的日常。我到現在還是恨,但現在回想起來,我多希望多希望,在我阿嬤崩潰的時候、想對我施暴的時候,有人能理解她、真正幫到她,這樣我很可能就不會受苦了──我怎麼可能不討厭那個殺了孩子的吳姓單親媽媽?她在我眼中就跟拿菜刀威脅要殺我的阿嬤一樣,我能活著在這裡,是多少運氣?但,這跟我試著去理解,又有何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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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小學前是給媽媽帶的,媽媽即使每天工作到凌晨、回家還是要顧小孩、隔天又要去上班,她是會被責備「怎麼沒顧好」,阿嬤雖然是在我上小學之後才接管的,她也會崩潰。關於照顧孩子的壓力我未曾有過,但我也知道,自孩子出生起24小時的哭鬧、夜裡的突發狀況、可能隨時生病,一點一滴都會壓垮家長。正常工作都還有休假、工作一段時間可以下班,但有了孩子以後,誰准你休息?不要說單親家庭了,就算雙親家庭也一樣,全年無休、24小時、不可以累不能想睡覺不可以喊「自由」,什麼都不可以,你不再是你自己,只能為孩子而存在,而這些包袱,往往落到母親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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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過去7年裡,曾有領取低收補助、案發前3天有社工訪視,這7年獨自在外租屋照顧兩個孩子。這看起來好像政府有幫到忙,但,一個月差不多1萬多的錢,就可以緩解地獄般的養育孩子生活嗎?政府發錢給你,好像剩下的就是你自己要負責的事了,你要自己努力,繼續全年無休、24小時、不可以累不能想睡覺不可以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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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經努力撐過前面的7年,靠低收補助租屋養兩個孩子撐過去,在跟兄嫂同住以後她決定開始擺爛,成天睡覺、開始擺爛、介紹她工作還嫌「太輕鬆」不想做,成了眾人眼中一個失格的母親。當她碰上新的戀愛對象、天真地以為可以擺脫既有人生,這條線卻斷了,她再也不曉得人生可以怎樣「明天會更好」──她開始怪罪一切都是孩子的錯,而無辜的孩子成為犧牲者,在恐懼、抵抗下被他們信任的媽媽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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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起來是個很爛的媽媽,但我也會自問:如果是我,我又會怎麼做?在她變成「惡人」之前,真的都沒有機會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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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聽一位社工分享,他也遇過有小爸爸、小媽媽拋下孩子不管就跑去唱卡拉OK,或是顧唱歌就把小嬰兒扔在一旁。這對家長,在人們眼中或許也是軟爛不負責任的爸媽吧,但社工作法是不去責怪他們,社工選擇是在他們唱歌的同時幫忙顧孩子、聊聊天、問問最近如何,唱完了,小爸爸與小媽媽帶著孩子回到自己的家庭,繼續過著戰鬥般的育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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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已經犯下殺人重罪,她的人生沒有「如果」、也無法臆測她與兄嫂如何相處,只是,其他還在拚了命照顧孩子的家長,能不能有「如果」?如果有誰能體諒家長偶爾疲憊的時刻,不見得要像社工那樣幫忙顧孩子、但至少不要責罵,是不是就可以少一點孩子被家長遷怒、怨恨、最終受了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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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會因為成為家長就不再是「人」,身為人就是有軟弱的一面、會疲憊會想擺爛,痛苦的時候不想被責備、希望被理解。這些理解不只是社工的工作,也是你我面對各種家長時必須有的,一起想辦法處理問題,或至少不要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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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已經來不及了,她犯了非常恐怖的罪行、硬生生剝奪兩個孩子的生命,她該一輩子活在罪惡感裡懺悔。但在吳女之外,還有多少疲憊的家長隨時可能失控、可能再犯一樣的事,我希望,再也不要有孩子因此失去生命、不要有孩子像我一樣過著被菜刀威脅的生活,我們還來得及救那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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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努力上進、多正向樂觀、多全面無助,才能成為這社會上『值得被幫助』的人?」稍早看到朋友這樣問,也覺得很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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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困境中的人都該被幫助,哪怕那困境對你來說再微小、再怎麼「只是一時」,你眼中的小事情,就是他們的生活。這不只是社工的事,是你我的事,我們共同的心願,都是希望人人可以安心活著。
一
慣愚林:唉,我就是腦袋停不下來還是要mur一下。
要如何能夠不理解這位母親的脈絡,然後替孩子發聲?這有可能嗎?
因為這母親過去七年她撐過來了呀!如果按照爆料文講的,這今天突然放棄了,那是為什麼呢?喪心病狂嗎?有這個可能,那是為何使她喪心病狂呢?
我看到有人說「竹內結子就是最佳的示範,沒有帶孩子走!」我真的請你們行行好,被婆婆殺死的那位,留下兩名幼子難道也是社會良好示範嗎?還是說直接把小孩包著放在育幼院前再去自殺才是優秀父母??悲劇發生之後還能說出這種話的,真的我說你不配當人。
還有我看到很多人喜歡說「小孩上小學就輕鬆很多了」,見鬼了,小學面對的挑戰更是完全不一樣好嗎?少子化的關係媽媽的背景會被全班家長、老師起底然後一覽無遺,而且是換了一批對你指指點點的人了好嗎。有簽不完的聯絡簿,學業的挑戰,有人或許可以因為孩子固定上學輕鬆了,但有人就是社交障礙要大量接觸校園覺得很痛苦好嗎。
我沒有在合理化殺人的藉口,只是拜託你們用用大腦,就是這種話才會讓我這個媽媽對自己的前景感到無比擔憂要一直發文。
我要來落實羅蘭的建議遠離社群軟體。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56777461128991&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一「單親媽媽下藥勒斃年幼兒女 法院:不判死刑有違天理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單親媽勒斃子女後輕生獲救 新北地院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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