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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與清真寺|《旅包的非洲故事》vol.7
我們搭乘火車將近三小時,從馬拉喀什來到卡薩布蘭卡(Casablanca),首個逼不及待去的景點是世界唯一的海上清真寺—哈桑二世清真寺(Hassan II Mosque)。她座落於大西洋海岸,由前摩洛哥國王哈桑二世籌建,耗資近6億美元,是少有對非穆斯林開放的清真寺。穆斯林音譯自阿拉伯語「مسلم」,其原意為「順從(信仰)者」、「實現和平者」,是伊斯蘭信徒的自稱。
清真寺聽得太多,真正來參觀如假包換的怕是第一次,畢竟穆斯林在香港算罕有之物。從資料得知,清真寺不需要任何供品,因為造物主即真主,是無求的主。而且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偶像,即沒有任何人物、動物、圖騰和標誌的雕像、畫,只有圍繞清真寺的柱廊,中心有一大拱頂,而主要的牆要向特定的方向建築,牆中間凹下的壁,是指示穆斯林禮拜方向。
我們初抵摩洛哥已近黃昏,市中心看到一群人在路邊跪拜,當時覺得很特別,猜大概是他們的宗教習俗。後來得悉《古蘭經》要求穆斯林每日做五次禮拜,分別是日出前、正午後、下午時、日落和進入黑夜。難怪路人們都定時定候提著他們的聖物進行禮拜。
對於女性在穆斯林世界的地位,仍有不少爭議,其中對《古蘭經》是否明確指示女人必須遮蓋頭部眾說紛紜。有極端的譯者把某些經文翻作女人只能露出手掌,以及一隻或一雙眼睛,因人有看路之必須。但隨時代的進步,許多團體或學者已經進行反擊,權威人士引用《古蘭經》的主張,稱「具備虔信精神的衣服,是最好的衣服」。他們相信人不因穿著而虔誠,所以婦女不該受迫遮蔽她們的頭部。
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講述許多跟沙漠人的相處,其中一個故事關於她十歲的鄰居女生。有天,女生被告知要結婚了,未婚夫為素未謀面的父親的下屬,父親收了大概十萬港幣的禮金,作者認為這跟賣女沒兩樣。
婚禮為期一星期,新郎接新娘子時要打架,這是他們的習俗,女生必須作出強烈的反抗,而男生也得像野獸般對她施展猛烈攻擊,目標是各自要流血。這幕快把我嚇死,無奈地繼續看事情的發展。婚禮期間新娘不得出房門半步,而新郎則在大廳迎賓,與所有男人起舞狂歡。於是來到二人的初夜,他們在洞房花燭時,所有賓客可以在門外聽,類似一場音樂會。而新娘喊叫得越痛苦淒厲,新郎就越成功,聽眾則在房門外賞心悅目地鼓掌。完成「壯舉」後,男生必須把染血的白布高舉,大搖大擺的走出來,繼續慶祝。這幕真白了我的眼,對這十歲的小女生感到抱歉,對所有要承受這種傷害的女孩感到抱歉。當時看不下去的三毛帶著全黑的臉,半句話沒說就離開。我們都知道,部落與宗教的習俗,除了他們自身醒覺,任誰都沒有辦法改變。
「如果有來生,要站成一棵樹。沒有悲傷的姿態。一半沐浴陽光、一半在泥土裏安詳、一半撒向陰涼、一半面向包容的天空,很是驕傲,很是淡然。」—《撒哈拉的故事》
#旅包看非洲摩洛哥 #要記錄旅途的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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