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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科學園區拆遷徵收戶陳情大事記
(寶山土生土長的議員邱振瑋回憶彙整)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簡稱新竹科學園區、竹科)是臺灣的第一座科學園區,涵蓋範圍橫跨新竹市東區與新竹縣寶山鄉,園區內廠商以經營電子代工服務為主,是中華民國高度發展高科技代工產業的主要科技重鎮之一,有「台灣矽谷」之稱。
新竹科學園民國68年開始建設,69年12月設置完成,在新竹縣市交界,總面積653公頃,進駐科技廠家數超過500家,創造年收總產值超過一兆元,創造15萬人就業機會,。
新竹科學園區主要為積體電路、電腦及周邊設備、通訊、光電、精密機械和生物技術等產業發展主軸之科學園區,為我國第一個科學工業園區。自成立以來,政府投注大量經費於本園區的軟硬體建設,由於交通便捷、工作環境優美,加上附近有交通大學、清華大學及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學術與研究機構而發展迅速。(資料來源科學園區管理局網頁)
♡新竹科學園區一、二期徵收土地爭議不斷,民眾陳情也未曾間斷,寶山鄉將近有240公頃被列為科學園區未來徵收工業用地擴建的保護區近40年,但90年科學園區管理局就把科學園區都市計畫權責,就以科學園區未來沒有徵收用地需求而都丟還給新竹縣市政府各自權責主管,沒有想到幾十年來保護區土地不給解編之外,還連續以小範圍擴建強制徵收三期與未來四期……
♡民國90年開始準備台積電、力晶、世界先進等三科技公司擴建計劃徵收土地案33公頃約600戶。(最後全部由台積電接收全面擴建)
因一路之隔新竹縣與新竹市土地徵收價格差距3-17倍之多,完全漠視新竹縣民權益,徵收戶陳情多年無法受到重視與解決。
民國94年由江永近(已殞)、溫永欽先生找上當時剛剛當選的立法委員當選人林為洲辦公室主任邱振瑋,建議開始成立自救會進行抗爭與長期抗戰,開始成立新竹縣自救會與新竹市自救會,自救會開始進行多次大小抗議抗爭行動,林為洲、柯建銘立委召開過多次協調會,97年最終解決徵收問題開始徵收土地,600戶也只能配不到300戶。
為求順利徵收科學園區管理局承諾:
1:提高土地公告現值進行徵收。
2:地上物座落土地之面積增加徵收費用。
3:提供約80戶住宅區土地抽籤配售,土地私有自力出錢建屋。
4:提供服務區117戶抽籤配租20年,土地公有自力出錢建屋,台積電負責給付配租戶20年租金給科管局,配租五年後可優先承購土地。
5:徵收戶於99年開始進行配售與配租抽籤,100年完成科管局、鄉公所、配租戶三方配租合約簽訂,開始自力出錢建屋。
♡117戶籌建會6年多來長期與科管局陳情協商,請科管局依照當初承諾配租五年後,配租戶優先承購建屋的土地,並未得到正面的答應,以不符國產署法令規定500坪以上土地不得出售規定推拖(100年12月公佈實施500坪以上公有土地不得出售),科管局推諉優先承購土地承諾就此跳票,台積電原答應幫配租戶幾付20年租金給科管局也跟著跳票,回應原因是當時科管局已答應五年配售土地給徵收戶,科管局應該依照承諾配售給住戶,無需幫忙再付租金。籌建會四處陳情碰壁,籌建會主委鄭仙木開始找新竹縣議員邱振瑋陳情,透過邱議員找立法委員林為洲陳情協助……。
♡2/6日林為洲立委在立法院,召開第一次籌建會與科技部、科管局及國產署、鄉公所、邱議員協調會。協調會中並未得到正面的答案各單位互相推諉責任,會議中科技部與科管局並未告知已經規劃徵收台積電擴建計劃30公頃土地。科技部部與科管局亦未告知”設管條例”已經進行修正廢除配售土地草案,行政院也即將通過修正草案。林為洲立委當日會議結論,請相關單位研擬最佳處理解決方案,擇日召開第二次協調會議。
但會中與會後科技部與科管局,並未告知任何人,”設管條例”修正草案科管局已經進行修正,準備全面刪除第十五條土地配售。(所有人都被隱瞞欺騙)
♡邱振瑋議員發現,科管局3/31日將在寶山鄉公所召開台積電擴建計劃30公頃徵收土地說明會,科管局完全沒有通知任何民眾與權益人參加,邱振瑋議員建議籌建會成立自救會組織,3/25日117戶籌建會緊急召開會議,決議回到十幾年前一樣再次籌組自救會自救。邱振瑋議員認為3/31日台積電擴建廠徵收土地計劃說明會並未通知任何相關權益人,認為科學園管理局不尊重民意,罔顧寶山鄉民眾住戶權益,並於會議中決議結合30公頃未來徵收戶發動3/31日抗爭活動。
♡3/31日科管局在寶山鄉公所召開台積電擴建計劃30公頃徵收土地說明會,當天科管局完全沒有通知任何民眾參加,自救會民眾發動超過300人在說明會會場拉白布條發動抗議活動表達訴求,沒有解決配租戶問題,絕對不再讓科學園區徵收土地,邱振瑋議員也提出十點訴求,要求全面通盤檢討科學園都市計畫一起規劃。
但會中與會後科技部與科管局,並未告知任何人,”設管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會3/29日已經通過公布。(所有人都被隱瞞欺騙)
♡4/10日林為洲立委在立法院,召開第二次籌建會與科技部、科管局及國產署、鄉公所、邱議員協調會。會議中科技部與科管局及國產署互相推諉責任,會議中林為洲立委下結論決議,要求科技部三個月內提出”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法案修正,解決配租戶問題,防止未來再有類似問題發生。
但會中與會後科技部與科管局,並未告知任何人,”設管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會3/29日已經通過公布。(所有人都被隱瞞欺騙)
♡4/11日自救會開始將抗議布條在服務區掛上召開記者會,將受害戶心聲訴諸媒體新聞,科學園管理局找自救會協調,允諾說明可以積極協助解決,並說明上級長官給科管局壓力很大,協請自救會把布條拆除。
但會中會後科技部與科管局,並未告知任何人,”設管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會3/29日已經通過公布。(所有人都被隱瞞欺騙)
♡4/12日117戶配租戶自救會,認為科管局很有誠意解決117戶配租戶問題,並認為配租戶一案科管局三個月內將會有解套,所以自救會全面拆除抗議布條。但會中會後科技部與科管局,並未告知任何人,”設管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會3/29日已經通過公布。(所有人都被隱瞞欺騙)
♡4/13日經邱振瑋議員上網查詢法令,突然發現科技部與科管局完全不告知”設管條例”行政院會已經通過修正草案,並且在3/29日已經公布送立法院審查,其中第15條住宅區土地配售已全部被廢除(全面廢除第15條),科管局隱瞞所有事實真相……,欺騙民眾、欺騙立委、欺騙議員、欺騙鄉長……,受害戶才驚覺自己被科管局摸摸頭一路走來一直都被欺騙……!受害戶真的生氣了!
♡4/14日自救會開會決議,全面重新在117戶服務區掛上抗議布條,準備長期持續抗爭抗議……。117戶受害戶已經做好捍衛自己的權益,並將開始進行大型抗爭活動爭權益。
♡4/17日內政部都委會將召開“科學園區都市計畫寶山鄉轄區“第二次通盤檢討審查會議……,將僅通過部分道路與排水口水路變更,其他不變……。
寶山鄉的窘境~
台灣各項重大公共建設,寶山兩個水庫、科學園區、兩條高速公路、台灣高鐵、好幾百支高壓電塔。幾十年來,寶山鄉64平方公里土地被四分五裂,卻沒有市場、沒有公園、沒有停車場、沒有污水處理廠、沒有好的教育環境~~~,寶山鄉發展一直受限,寶山鄉香山區五萬人口密度限制,寶山鄉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一直被內政部都委會擋住不給予變更,科學園區都市計畫(寶山鄉轄區)一直無法給予變更,寶山鄉民就如同像是次等公民一般……。
新竹科學園10年前台積電徵收舊案117配租戶爭議未解!地方組自救會反對台積電現在又提出30公頃新徵收案,寶山鄉民要的是公義公理,期盼全面考量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通盤考量科學園區與寶山鄉地區全部的問題與需求,而不能只是為單一廠商需求而進行強制徵收。
科學園管理局保護區台積電用地變更徵收,寶山鄉民自動自發超過300人到鄉公所五樓進行抗議,新竹縣議員邱振瑋表示,”寶山鄉民歡迎台積電三奈米廠與研發中心根留台灣”,但是要對寶山鄉民徵收權益要有公義公理,寶山鄉一直都是國家重大建設徵收的受害者,邱振瑋議員代表鄉民提出10點的訴求如下:
1:首先解決科學園區三五路徵收戶之117戶配租戶配租五年優先承購承諾問題。
2:全面徵收尚未徵收之道路用地與雨污排水排放水路及加強水土保持設施,增設污水處理廠設置。
3:如一定要要徵收,請擴大工業區徵收範圍,除了台積電需求外,增加其他園區科技廠眾多外包衛星廠商工業廠房用地需求,解決寶山鄉到處鐵皮屋違章工廠亂象。
4:增設園區徵收區聯外道路與拓寬現有道路,解決3-40年來每天塞車問題,加強維護保修科學園區週邊道路設施,以維護民眾行車安全。
5:增設科學園區公有停車場,提供園區科技公司眾多的外包衛星廠商停車空間,解決道路停車亂象問題。
6:一併擴大增設公共設施綠地、運動公園、兒童公園,市場或假日市集、農民市場,讓園區園工與寶山鄉民眾有自由休閒休憩公共設施。
7:徵收土地應能配售住宅區給予土地徵收戶依法合理配售。
8:徵收範圍依法合情合理價格收土地。
9:科學園回饋金逐年減少,增加科學園區回饋金給予寶山鄉,因園區帶來人口、環境嚴重影響,回饋金依法建設寶山鄉公共設施。
10:科學園區應回饋寶山鄉各中、小學校教育資源之不足,不能只對寶山鄉民無法就讀的園區實驗中小學補助。
https://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
科技部研究設備費變更 在 陳歐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4年4月29日「發展宜蘭地熱發電替代核四」公聽會
立法委員陳歐珀認為,在台灣推動地熱發電,目前遭遇的困境,包括政府獎勵措施不足、溫泉取用費過高、環境影響評估、用地變更程序冗長、電網並聯成本過高等問題,特邀集國內產官學研共同研討。
「台灣位於板塊活動頻繁的區域,擁有發展地熱的先天條件。」海洋大學應用地球科學研究所教授李昭興說,包括宜蘭與綠島等地有絕佳的條件開展地熱發電。
但清大工科系教授李敏卻說,地熱發電技術仍不純熟,在全面發展前需要就台灣各處地質條件與環評,進行審慎評估。
各界學者與國營事業皆派員參加,席中一致認為台灣擁有開展地熱發電的先天條件,唯目前技術尚不成熟,設備發展成本仍過高,應先就國內包含宜蘭、綠島、廬山與花東等區域先行評鑑,待國外技術成熟即可加強合作。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特聘教授艾和昌便以菲律賓為例,其為世界地熱發電第2大的國家,可借鏡他們國際合作的模式。
水利署出席代表謝政道副總工程司表示,針對上述地熱發電利用所涉溫泉法之溫泉取用費率課題說明,按照目前溫泉取用費現行費率為每度9元,考量地熱發電亦是溫泉產業之一種,本署將檢討地熱發電溫泉取用費率當朝最優惠方向評估,以兼顧溫泉保育與政府能源政策之推動。
謝副總工程司亦說明,目前溫泉取用費係由地方政府徵收,僅少部分提撥中央,期待地方政府能將此經費妥善運用於溫泉之相關用途。
結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伯修董事長表示,地熱發電適用《礦業法》、《溫泉法》,前者產權有保障後者則無,加上能源局、水利署等管理單位又未整合,光程序走下來,業者投資意願不高。蘭陽地熱資源公司董事董雲樵則指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與《溫泉法》產生競合問題,他建議,不要用《溫泉法》管理地熱發電業。
林伯修表示,地熱發電主管機關屬能源局,鑽井則屬水利署,如採《溫泉法》審地熱,一口井一天限用水200噸,地熱每天循環用水3萬噸,差距太大。而台灣很多沿海鄉鎮在地下水管制區,未來如果要開發地熱,鑽鑿深孔發電馬上抵觸《水利法》母法,需要重新檢討。此外,1MW地熱電廠初步經費3~4億,如果要融資,必須有法規規範,銀行受到保障才肯融資。
水利署表示,地熱發電如果不取用溫泉水不適用《溫泉法》,如果在地下水管制區,則適用地下水管制規範,鑿井、地下水權都受相關限制。能源局副局長吳玉珍說,相關部會日前已討論修訂法規協助地熱發電,希望在農牧林及養殖、鹽業、國土保安6種用地及水利、遊憩用地等,都能夠比照太陽光電、風力,把地熱納進去。
PS: 感謝與會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代表所分享之經驗或意見,並期待透過本次公聽會,讓國內地熱發電綠能產業能永續發展。
會議結論:
1、行政院應成立經濟部、內政部、科技部、環保署等跨部會專案小組‚全力發展地熱發電 ,協助解決地熱發電所遭遇之問題◦
2、針對美國能源部之FORGE計畫 , 科技部及經濟部應各別 進行國內實施之可行性評估◦
3、科技部及經濟部應投入更多經費發展地熱發電◦
4、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應合作投資發展地熱發電◦
5、鼓勵民間公司投入地熱發電 ,請經濟部提出更積極之鼓勵辦法◦
6、請科技部經濟部調查冰島紐西蘭地熱發電現況◦
7、請於二個月內提出結論1-6之進度報告◦
新聞連結: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50428-i4od
http://epaper.wra.gov.tw/Article_Detail.aspx…
http://www.epochtimes.com/b5/15/4/28/n4422563.htm
#顧好宜蘭 #陳歐珀 #地熱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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