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市政】警察局 結案感謝狀(1883)
根據市民反應,林森東路269巷消防栓旁,違規停車嚴重,影響社區安全。
感謝警察局黃局長,立即指派第二分局,前往查處,違停已逕行舉發及拖吊移置,將持續加強該處違停稽查。如圖示。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警察局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政府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社區違規停車拖吊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10年 7月23日 感謝 !警察局 局長李文章,屏東分局長劉清俊, 交通隊副隊長莊正熙快速處理
蔣月惠議員您好:有關住戶陳情違停托吊案,說明如下。
一、目前違停拖吊本局已於110年7月1日委外處理,經查本案係經民眾檢舉所前往拖吊取締。
二、該路段兩處紅線建議塗銷一處案,本局交通隊已於7月22日函請路權主管機關屏東市公所評估研議辦理在案。
三、因現型道路寬度,在市公所還未研議處理前,考量用路人行駛動線問題,建請民眾仍依現有標線(紅線)勿停放,以維安全。
交通隊答覆
足甘心! 月惠感恩您!
局長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
110年7月23日
聯絡人
訴求內容
爭議中正路401巷32弄今三台車子被拖吊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
說明
這是北興里長申請書,我已於星期三影印發給每戶週知(含檢舉人在內)。
蔣議員:
正在申訴處理中,停車問題,巷道標示線清除等爭議中,交通大隊拖吊車輛,是否得當,居民權利何在,任所欲為。
今早約十㸃,史無前例拖吊車來了三部,大陣仗。
陳里長:
一.爰有中正路401巷23弄,自74年起社區住家進住,迄今已逾37年。
二.社區住戶私人轎車均一律停放在雙號門牌住家前,整齊劃一,相安無事。
三.110.7.17晚上10時許,海豐派出所接獲檢舉,將所有本社區停放車輛以違規停車,逕行舉發。
五.本社區住戶居住於此歲月,比起海豐派出所執勤員警稍長。
六.警員執行勤務,需為社區安危,治安安定設想,及社區生態有所知悉。
七.歷史已久地方社區取得共識,模範優良社區,竟不查明理,隨意有違保護居民,對於此一不屑檢舉者,本社區居民不以為然。(乞丐趕廟公)。
八.不當之檢舉,及不適舉發,本社區居民提出嚴重的抗議。(6米巷道,全市應一致性)。
九.巷道內兩旁所劃道路標示線,請清除一道。(停放車輛處請消除)
。十.敬請里長,市民代表,縣議員,關心全市類似問題。
十一.本社區停車問題,請儘速從善如流處理,否則將夥同居民前往海豐派出所抗議。
社區違規停車拖吊 在 黃家齊:年輕世代,做事實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桃園市區與老社區的停車問題始終困擾大家🥺
這次萬壽里張桃里長針對在地停車問題提出反映
對此,家齊邀請了公路總局、交通局等單位進行現場會勘
因為萬壽路是桃園往龜山方向連接新北的重要道路,
決定在不影響車流與通行安全的最高原則之下
公路總局同意試行萬壽路三段(山鶯路至復興路)雙號側開放夜間時段紅線停車,未來還會滾動檢討,找出最符合大眾需求的使用方式。
而交通局將在10月底前派工施作牌面,屆時希望能為附近居民稍微減輕停車困擾。
👉開放停車時間:晚上9時至翌日6時,
👉若於開放時段外違規停車仍將受罰和拖吊。
#萬壽路三段
#試辦
#夜間時段紅線停車
#通行安全為最高原則
#停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