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給台灣的提案6:房稅改革】
(2-5回顧:居住正義整體戰略)
前幾天,我從國土均衡、談到首都機能分散、再到結合公共運輸與公共照護的公宅,最後提到整合性的公宅帳戶,這些集合起來,是我談「#居住正義」的基本前提。在上述條件具備後,今天我們則要來談討論最熱烈的稅制改革。
馬英九時代,台灣房價快速暴漲,之後政府陸續提出「奢侈稅」、「房地合一實價交易課稅」等稅制改革,然而,流動資金仍然充足,頂多僅減緩房價升幅,並未讓房價能夠下跌。由於台灣房屋自有率在8成左右,為了防堵大戶炒作或圈房圈地,便有人倡議「#囤房稅」、「#空屋稅」,意圖使「只持有不使用」的屋主釋出房屋,但是實際能否如此理想? 而其他不用修房屋稅法稅改手段又有哪些呢? 在圖片中可以簡單比較。
#真的打得到炒房客嗎?
我們要先想像一個場景,有一位長期無業,但對土地房屋很有興趣的韓先生一家,過去幾年靠著炒房賺進千萬,去年此時他全戶同時持有四間房產,但實際卻是以租屋、借住方式居住。那麼「囤房稅」、「空屋稅」對他有影響嗎?
先說「囤房稅」好了,雖然韓先生4間房子每間各值千萬~四千萬不等,但卻有一間掛著女兒的名字位在國外。且韓先生雖喜歡炒作,但都是持有幾年後就賣出,且有些炒作用紅單進行,房屋根本還沒過戶,因此,囤房稅對他的炒房活動影響不大。
至於空屋稅,若以水電耗用率算,則韓先生只要開著一台冷氣、或是裝個漏水水龍頭,每月千餘元水電費就能迴避。若是以實地調查算,則戒備森嚴的社區警衛,或「感情很好」的鄰居,只會證實他的確有居住事實。
如果是「#實價課稅」呢? 這個確實會推升韓先生的持有成本,然而對於財力雄厚,還兼投資未上市股票、各種儲蓄保單的他,由於房地產投報率仍相對驚人,上升的成本仍不足以讓他便宜賣出。但他財力沒這麼雄厚的鄰居就苦不堪言了,因此韓先生藉機煽動,表示「政府欺負自住庶民」,一舉成為政治明星,表示上任後要推動房地產大減稅促進經濟。
#稅制改革需在更大脈絡下推動
以上這個實例,雖然不一定符合普遍現況,但大家應該能認同不無可能。
而且,實現「居住正義」概念,重要的不是「房價下跌」,而是「需要的人住得到房子」。因此,直接供應租金、售價合宜的房子,速度最快。但這同時也涉及到要內政部整合公宅政策,並與地方政府合作;要和財政部協調國有土地管理;和國稅局等部門協調公宅帳戶的整合資格認定;要監督經濟部、科技部、交通部強化中南部產業與基礎建設的發展,以促進人口返鄉與反向流動;也要金管會與央行管理游資......因此,不是只有「一個法案」就能解決大部分問題,而是要通盤考量整體國家的未來,將居住權列為青年發展的重要必備條件,這些,都是我進入立法院後要監督推動的。
講這些,並不是否定稅制改革,反之,我支持持續檢討稅制,但我不希望大家會認為有了某個稅、修了某個法,就交代了居住正義,那些單次修法無法解決的難題,需要更漫長的溝通與持續監督!
#正義也要考慮全國性
我們要知道,持有四戶以上房屋屋主,他們手上的房子約佔台灣的8%,而實質認定的空屋,則約佔10%,若考量重疊,台灣有10-15%的房屋受稅制改革影響而有意願釋出,會讓台灣房價下跌多少呢? 許多人會引用彭建文等學者的研究,指出有效稅率上升1%,則房價跌2%,然而,這邊的有效稅率是「稅金/實際市價」,也就是要「加稅+實價課稅」雙管齊下,才能有效打房。
但就算我們加了25%的實質稅率,讓房價跌50%,則台北地區的房價所得比仍在8以上,但此時融資斷頭的金融擔保風險,可能已會引起經濟衰退。打房打到這樣都還不夠,你就知道馬政府任內房屋炒得多變態!
但相對而言,若用同樣力道打房,則持有不只一間中南部老家空屋,但在外地工作,或經濟弱勢房子也處分不掉的一群人就會反彈。所以居住正義不能只有「台北觀點」,同時納入「國土平衡」與鼓勵地區發展人口返鄉機制,我認為才是完整!
因此,我贊成朝多戶課稅與實價課稅方向修正,但不論新增或調整稅率,重視「地區差異」、正視「課稅成本」、透過行政手段與金融監理「減少逃漏稅」與「管理資金流動」,都是在協商相關法案時,必須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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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時代,台灣房價快速暴漲,之後政府陸續提出「奢侈稅」、「房地合一實價交易課稅」等稅制改革,然而,流動資金仍然充足,頂多僅減緩房價升幅,並未讓房價能夠下跌。由於台灣房屋自有率在8成左右,為了防堵大戶炒作或圈房圈地,便有人倡議「#囤房稅」、「#空屋稅」,意圖使「只持有不使用」的屋主釋出房屋,但是實際能否如此理想? 而其他不用修房屋稅法稅改手段又有哪些呢? 在圖片中可以簡單比較。
#真的打得到炒房客嗎?
我們要先想像一個場景,有一位長期無業,但對土地房屋很有興趣的韓先生一家,過去幾年靠著炒房賺進千萬,去年此時他全戶同時持有四間房產,但實際卻是以租屋、借住方式居住。那麼「囤房稅」、「空屋稅」對他有影響嗎?
先說「囤房稅」好了,雖然韓先生4間房子每間各值千萬~四千萬不等,但卻有一間掛著女兒的名字位在國外。且韓先生雖喜歡炒作,但都是持有幾年後就賣出,且有些炒作用紅單進行,房屋根本還沒過戶,因此,囤房稅對他的炒房活動影響不大。
至於空屋稅,若以水電耗用率算,則韓先生只要開著一台冷氣、或是裝個漏水水龍頭,每月千餘元水電費就能迴避。若是以實地調查算,則戒備森嚴的社區警衛,或「感情很好」的鄰居,只會證實他的確有居住事實。
如果是「#實價課稅」呢? 這個確實會推升韓先生的持有成本,然而對於財力雄厚,還兼投資未上市股票、各種儲蓄保單的他,由於房地產投報率仍相對驚人,上升的成本仍不足以讓他便宜賣出。但他財力沒這麼雄厚的鄰居就苦不堪言了,因此韓先生藉機煽動,表示「政府欺負自住庶民」,一舉成為政治明星,表示上任後要推動房地產大減稅促進經濟。
#稅制改革需在更大脈絡下推動
以上這個實例,雖然不一定符合普遍現況,但大家應該能認同不無可能。
而且,實現「居住正義」概念,重要的不是「房價下跌」,而是「需要的人住得到房子」。因此,直接供應租金、售價合宜的房子,速度最快。但這同時也涉及到要內政部整合公宅政策,並與地方政府合作;要和財政部協調國有土地管理;和國稅局等部門協調公宅帳戶的整合資格認定;要監督經濟部、科技部、交通部強化中南部產業與基礎建設的發展,以促進人口返鄉與反向流動;也要金管會與央行管理游資......因此,不是只有「一個法案」就能解決大部分問題,而是要通盤考量整體國家的未來,將居住權列為青年發展的重要必備條件,這些,都是我進入立法院後要監督推動的。
講這些,並不是否定稅制改革,反之,我支持持續檢討稅制,但我不希望大家會認為有了某個稅、修了某個法,就交代了居住正義,那些單次修法無法解決的難題,需要更漫長的溝通與持續監督!
#正義也要考慮全國性
我們要知道,持有四戶以上房屋屋主,他們手上的房子約佔台灣的8%,而實質認定的空屋,則約佔10%,若考量重疊,台灣有10-15%的房屋受稅制改革影響而有意願釋出,會讓台灣房價下跌多少呢? 許多人會引用彭建文等學者的研究,指出有效稅率上升1%,則房價跌2%,然而,這邊的有效稅率是「稅金/實際市價」,也就是要「加稅+實價課稅」雙管齊下,才能有效打房。
但就算我們加了25%的實質稅率,讓房價跌50%,則台北地區的房價所得比仍在8以上,但此時融資斷頭的金融擔保風險,可能已會引起經濟衰退。打房打到這樣都還不夠,你就知道馬政府任內房屋炒得多變態!
但相對而言,若用同樣力道打房,則持有不只一間中南部老家空屋,但在外地工作,或經濟弱勢房子也處分不掉的一群人就會反彈。所以居住正義不能只有「台北觀點」,同時納入「國土平衡」與鼓勵地區發展人口返鄉機制,我認為才是完整!
因此,我贊成朝多戶課稅與實價課稅方向修正,但不論新增或調整稅率,重視「地區差異」、正視「課稅成本」、透過行政手段與金融監理「減少逃漏稅」與「管理資金流動」,都是在協商相關法案時,必須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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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打得到炒房客嗎?
我們要先想像一個場景,有一位長期無業,但對土地房屋很有興趣的韓先生一家,過去幾年靠著炒房賺進千萬,去年此時他全戶同時持有四間房產,但實際卻是以租屋、借住方式居住。那麼「囤房稅」、「空屋稅」對他有影響嗎?
先說「囤房稅」好了,雖然韓先生4間房子每間各值千萬~四千萬不等,但卻有一間掛著女兒的名字位在國外。且韓先生雖喜歡炒作,但都是持有幾年後就賣出,且有些炒作用紅單進行,房屋根本還沒過戶,因此,囤房稅對他的炒房活動影響不大。
至於空屋稅,若以水電耗用率算,則韓先生只要開著一台冷氣、或是裝個漏水水龍頭,每月千餘元水電費就能迴避。若是以實地調查算,則戒備森嚴的社區警衛,或「感情很好」的鄰居,只會證實他的確有居住事實。
如果是「#實價課稅」呢? 這個確實會推升韓先生的持有成本,然而對於財力雄厚,還兼投資未上市股票、各種儲蓄保單的他,由於房地產投報率仍相對驚人,上升的成本仍不足以讓他便宜賣出。但他財力沒這麼雄厚的鄰居就苦不堪言了,因此韓先生藉機煽動,表示「政府欺負自住庶民」,一舉成為政治明星,表示上任後要推動房地產大減稅促進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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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個實例,雖然不一定符合普遍現況,但大家應該能認同不無可能。
而且,實現「居住正義」概念,重要的不是「房價下跌」,而是「需要的人住得到房子」。因此,直接供應租金、售價合宜的房子,速度最快。但這同時也涉及到要內政部整合公宅政策,並與地方政府合作;要和財政部協調國有土地管理;和國稅局等部門協調公宅帳戶的整合資格認定;要監督經濟部、科技部、交通部強化中南部產業與基礎建設的發展,以促進人口返鄉與反向流動;也要金管會與央行管理游資......因此,不是只有「一個法案」就能解決大部分問題,而是要通盤考量整體國家的未來,將居住權列為青年發展的重要必備條件,這些,都是我進入立法院後要監督推動的。
講這些,並不是否定稅制改革,反之,我支持持續檢討稅制,但我不希望大家會認為有了某個稅、修了某個法,就交代了居住正義,那些單次修法無法解決的難題,需要更漫長的溝通與持續監督!
#正義也要考慮全國性
我們要知道,持有四戶以上房屋屋主,他們手上的房子約佔台灣的8%,而實質認定的空屋,則約佔10%,若考量重疊,台灣有10-15%的房屋受稅制改革影響而有意願釋出,會讓台灣房價下跌多少呢? 許多人會引用彭建文等學者的研究,指出有效稅率上升1%,則房價跌2%,然而,這邊的有效稅率是「稅金/實際市價」,也就是要「加稅+實價課稅」雙管齊下,才能有效打房。
但就算我們加了25%的實質稅率,讓房價跌50%,則台北地區的房價所得比仍在8以上,但此時融資斷頭的金融擔保風險,可能已會引起經濟衰退。打房打到這樣都還不夠,你就知道馬政府任內房屋炒得多變態!
但相對而言,若用同樣力道打房,則持有不只一間中南部老家空屋,但在外地工作,或經濟弱勢房子也處分不掉的一群人就會反彈。所以居住正義不能只有「台北觀點」,同時納入「國土平衡」與鼓勵地區發展人口返鄉機制,我認為才是完整!
因此,我贊成朝多戶課稅與實價課稅方向修正,但不論新增或調整稅率,重視「地區差異」、正視「課稅成本」、透過行政手段與金融監理「減少逃漏稅」與「管理資金流動」,都是在協商相關法案時,必須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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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打得到炒房客嗎 在 [閒聊] 真正打炒房有用的政府敢做嗎- 看板home-sale 的必吃
目前預售屋禁換約跟房地合一2.0
其實殺傷力還好
有更厲害的
除建商第一次登記,轉移給買方
合建地主分回建商過給地主外
一律上一手登記完成日起未滿2年,移轉下一手時所有交易或增轉貸,原屋金融機構融資
全數禁止放貸
包含繼承(繼承的欠債務一起繼承除外)。贈與,買賣,信託等
先現金買在貸款也不行
另外只要不是買賣時的貸款,兩年內一律不可以轉增貸,原屋融資
贈與 繼承取得不動產兩年內也不得借貸
只能賣掉買的又不能貸款
簡單說小明繼承爸爸房產,兩年內賣掉
新買家無法貸款,用現金買在貸也要等兩年
這招才是真正毀滅性
加碼任何房貸要在借,必需要所有房貸清償完後兩年,才可以在借房貸
名下有信貸必須清償才能房貸
以上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併計算
這樣沒有人可以換屋炒房
只是也會讓87%的人更買不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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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地主有意見的話
合建分回5年內移轉課特種貨物稅
第一年50%
第二年40%
第三年30%
第四年20%
第五年後一律10%
買地主戶房子禁止貸款
地主一輩子無法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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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386036 (223.136.226.149 臺灣), 05/01/2023 1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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