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儀熊讚
鄉親ㄟ~今日台南市議會第3屆第6次定期會,進行建設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交通局、觀光旅遊局」,鴻儀向鄉親報告今日質詢重點。
#推動仁德地區鐵路立體化計畫
「台南市仁德地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案」已於109年啟動,北從「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終點起,南至仁德車站以南約1.1公里,全長約5.8公里,將探討如何透過鐵路立體化方式,改善現有的保安、仁德2車站,並消除大林路、十三甲、虎山路及中正路一段等4處,平交道及沿線鐵路對市區兩側的阻隔,提升交通安全及都市發展,已提送期中報告書,目標111 年底完成可行性研究,鴻儀持續監督與推動該案進行,並要求市府加速進程外,更要傾聽民意,了解地方需求,符合地方期待。
#持續推動捷運藍線延伸至歸仁關廟
台南捷運第1期藍線綜合規劃期中報告已送審中,該報告攸關捷運系統型式,正邀集專家學者審查,台南捷運優先路網包括第1期藍線、第1期藍線延伸線、綠線及紅線列入前瞻計劃補助可行性研究及綜合規劃作業。其中第1期藍線規劃進度最快,已進入綜合規劃階段,其餘3條尚在可行性研究階段,系統型式評估選項包括自動導軌、單軌、輕軌及先進捷運系統。鴻儀持續推動藍線延伸入歸仁關廟區域,今日也與交通局探討需橫跨高鐵高架等問題,期盼可以盡速落實。
#不適宜道路標線 陷人民於不義
鴻儀舉出網路討論度極高的標線問題,在台灣路口常見的雙白線,是並且禁止變換車道,但許多道路因先天環境影響,並無退縮左轉車道,或是常見的直行車道近路口時變成左轉專用道等問題,經常讓駕駛無所適從,更容易發生交通危險,鴻儀要求交通局應針對交通事故熱點,評估該處標誌標線與道路設計的合理性,不能將過失都推給駕駛人,更應廣納民眾意見,尤其熱門的路權促進會、路權youtube等,都有相當值得探討的意見,建議尋求公民參與模式,將意見納入評估與實踐。
#人本道路環境建置 提升道路友善環境
黃偉哲市長於『智慧交通有聲號誌』記者會表示“台南市願意在推動友善環境方面持續保持領先” 不管是身障、視障、聽障各種障別,市政團隊都必須要充實相關友善設備或是推動政策,但審計報告中也明確指出,有聲號誌周邊因導盲磚尚未鋪設或鄰近騎樓而無法鋪設,無障礙通行環境仍未完善等情事,鴻儀認為市府應先推行『人本道路環境建置』,重視人行空間與友善環境,否則只有智慧號誌卻沒有延伸的導盲磚,還是無助於市民。
#不教而殺謂之虐 應積極輔導未合法旅宿業者
觀光旅遊局近3年度(107至109年度)臺南市轄內列管合法旅宿及未合法旅宿(含日租套房)分別為713、757 及784家,其中未合法家數自107年之202家,逐年減少至109年134家,109年度稽查合法及未合法旅宿共計883家次,裁罰金額達2,068萬餘元。稽查與取締績效斐然,但鴻儀認為,取締與稽查最終目的,都是希望旅宿業者可以合法經營,但許多旅宿業者,有合法經營的誠意,卻礙於部分法令規範,始終無法合法經營,鴻儀以工廠輔導法為例,建議觀光局應成立輔導團隊,並著手擬定特別法等方式,提供未合法旅宿業者能納管,再個案檢討找尋可循方向,以更積極的態度輔導旅宿業者合法化。
本影片連結:https://youtu.be/5k0crn0YgXc
鴻儀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zTSZPoIbIrweY2Wb2CyP4w/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
直行車道 左 轉 法 條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跟公視合作的「怪奇路現形記」裡面的一章在討論「直走變左轉」的垃圾道路規劃,重點是這個問題要解決並不難,扣除6米以下路寬不可能生出第三左轉車道以外,只要10米以上道路(就是你看到的標準四線車道)理論上都可以把這個問題解決
解決方法就是修定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跟市區道路設計規範即可,道路未來重鋪設時就一定得照最新標準劃設,理論上五年內應該全台灣就能全面解決這個問題(扣除卡塔柱等少數狀況)
但是這問題喊這麼久就是不做,擺爛不重視再來怪我們刁,這個中華民國政府真的有病
————-斂財分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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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道 左 轉 法 條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P專題〗台灣難行》內車道突變左轉道 駕駛「被迫」違規好無奈?
#突然出現的 #左轉車道
開車上路的你,有過這種經驗嗎?在內側直行道走得好好的,突然間,下一個路口變成了左轉車道,只好緊張地往右看,希望可以找到機會切到外側,但是車子實在太多,地上又是雙白線,這時你會?
💬 摸摸鼻子,憤恨不平地跟著車流左轉
💬 大按喇叭,要外車道的車讓路給我
💬 管他是什麼車道,繼續往前開就對了
#留言告訴我們你的答案
台灣有許多道路,都有類似的問題:直行車道和左轉車道未分流,卻沒有提早預告行車方向,或是標誌過多難以一目瞭然,讓駕駛開車很不順暢,甚至被迫違規。
#有什麼奇怪的標語
「內側車道為左轉專用道」牌子被立在左轉道上,民眾都已經開在左轉道上,無法發揮車道預告的功能,看到這些「純文字」的指示牌,駕駛有時間反應嗎?如何讓車道設計更加安全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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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奇路現形記7》直行車道突變左轉車道,駕駛「被迫」違規好無奈?
https://newslab.pts.org.tw/news/355
怪奇路現形記》好難行!解密台灣交通意外隱形殺手
https://news.pts.org.tw/project/strange-traffic-designs-in-taiwan/
— 公視新聞網PNN —
#人本交通 #台灣好行
#機車專用道 #好難走 #汽機車分流
#請支持 #pSharp #新聞實驗室
#公共電視 #看見更好的未來
直行車道 左 轉 法 條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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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直行車道 左 轉 法 條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整作息,改善過勞。
高雄鳳山分局從去年十月開始試辦,然而我了解鳳山九個派出所的實施情形,僅有一個派出所實施一段班,其他八個都沒有,原因竟然是調查意願的方式「非常鴨霸!」同意改變輪班的比例門檻要高達90%以上才能實施,且採記名制,基層員警又怎麼敢違背上級旨意來投票呢?!
因此,今天黃捷要求局長調查輪班制度時應 #改採相對多數決 且 #匿名調查,讓各派出所尊重民主結果來選擇輪班的方式。當場也獲得警察局長李永癸承諾答應會體恤基層員警,讓多數人認同的勞動條件能實施。
早就取消110假報案,局長不該帶頭測試
警政署2015年就已函文取消「受理110報案偵測」,高市警察局長卻深夜帶隊快打偵測!萬一同時段真的發生事情,局長不就佔用掉已經很緊繃的警力,只為了作秀?因此黃捷要求 #不得再發生假報案事件,讓警力用在真正需要的勤務上,局長也承諾110報案偵測不會再發生。
員警帶頭酒駕、吸毒,警風敗壞,局長卻無積極作為?
今年截止至今年三月止,已發生三起員警酒駕、三起嚴重毒品案例,黃捷要求警局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實質防範警紀敗壞,而不是讓警察知法犯法,維護治安者卻帶頭破壞治安。
警察局也表示非常重視風紀問題,不會放任酒駕、吸毒問題。
要求交通大隊正確記錄交通肇事原因,才能真正降低車禍率
我列舉幾項汽機車左轉時違規事項,包括「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及「綠燈直行時後車追撞」等,這些肇事原因,若發生在機車身上,只會被記錄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要求交通大隊未來需將 #真正的機車肇事原因一併記錄,讓汽機車適用的法規邏輯一致,才能真正降低機車車禍率,檢討之後才能改成更好的交通設計,而不是歸因於「機車很危險」或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汽機車「應讓」行人,而不只是「禮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 寫得很清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但高雄仍然沒有尊重行人的習慣,黃捷要求交通大隊比照北市「讓汽機車行經斑馬線時距離行人三公尺」,還給行人安全的行走空間。
#民政局
黃捷要求局長曹桓榮,提早針對今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結果,讓高雄的戶政事務所跟上法制進度 ,局長回應戶政登記系統 #準備好了。
民政局底下有一筆微薄的 #同志公民運動經費 40萬,黃捷發現其中只有17.5萬,是真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但剩下22.5萬卻被挪去辦理「集團結婚」,且 #沒有一對同志參加 ,民政局說「我們有開放同志參加,只是沒有同志來」。
黃捷要求該筆經費要確實使用在同志相關業務,也給予建議包括「同婚釋憲元年」相關權益協助及講座,也請局長回去邀請市長和教育局長參加消弭同志污名和偏見的相關講座,讓這筆少少的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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