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只有成年前才需要監護權
現在孩子已經3歲近2個月,不要再讓我們的孩子等到18歲....
那天已不再需要監護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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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同志收養家庭的原罪?跨不過的門檻? 😩
【回顧2021/3/30舊文】
作為「同志家收養家庭」,我們既要背負著社會對「同志家庭」的不理解,也要背負社會對「收養家庭」的不理解
但這都還好,至少至少,會希望不要連法律上,設置著我們跨不過去的門檻
歧視一:同志要收養小孩要維持單身🙀
我們當年要收養送件前,748施行法通過了,原本是想要結婚的,但我們被阻止了,因為如果我們去結婚,我們會變成「不合格的家長」
現行法律逼得我們「先有後婚」
這也讓同志伴侶
被迫捨棄雙親收養的條件😭
只能將就單親收養的條件
用比較差的經濟條件、比較差的照顧資源條件來進行收養媒合
雖然收養機構,通常會要伴侶兩人一起走整個收養過程
但最後法律上,又只能呈現一個人的資料
用伴侶的方式要求同志收養人
但只給同志收養人較差的法律關係
歧視二:已婚同志要再收養小孩要先離婚🙀
朋友們問我們:「我們想收養小孩,但我們已經結婚了,那怎麼辦?」😟
只能看家人能不能允許你們先離婚?或去辦離婚,但不要讓家人知道?這會不會很觸霉頭?這會不會反而在收養程序上,因為有離婚的記錄,變成婚姻關係不佳的理由?
為何國家法令要逼著社工要已婚同志先離婚?衛福部要社工不可以要已婚同志先離婚,那要怎麼幫助已婚同志收養小孩?衛福部自己要不要說清楚?
我們家,已婚,想要再收養二寶,但我們需要先離婚,才能收養?憑什麼當初叫我們收養送件不能結婚,現在又要我們結婚?
我們同志收養人能不能結婚,都是國家的行政立法說了算😢
歧視三:已婚同志要收養配偶小孩
好不容易完成所有的收養程序,孩子入戶口了,我們登記結婚了🙀
從2014年9月20日衝戶政,登記結婚,被這個國家拒
終於在2021年1月20日得以在彼此身份證的配偶欄,看到彼此的名字
現在要我們先離婚再收養小孩就算了
為什麼不讓喵爸可以收養肉肉?喵爸就是肉肉的爸爸
為什麼連讓喵爸成為肉肉爸爸的權利都沒有?
異性伴侶親生子女沒這個問題,異性伴侶無血緣收養子女沒有個問題,同性伴侶親生子女沒這個問題,就只有我們同性伴侶無血緣收養子女會遇到這種鳥問題
歧視四:沒親權就沒辦法留職停薪🙀
原本我們在收養程序中,是希望圍爸先育嬰留停半年,全心照顧肉肉;再換喵爸育嬰留停半年,全心照顧肉肉。
但748施行法通過後,沒有允許我們共同收養。喵爸沒有親權,所以喵爸沒有資格申請育嬰留停。最後,我們只能決定先送托嬰中心,請人照顧。
歧視五:沒親權,進修也沒辦法留職停薪🙀
喵爸在一邊工作,一邊進修,一邊育兒,原本要進行諮商實習,但育兒的責任感,讓喵爸更多時間投入育兒,陪伴肉肉。蠟燭真的沒有辦法三頭燒。
最後喵爸選擇兼顧工作與育兒。如果喵爸有親權,就可以選擇以育嬰的理由申請延長修習年限。而不是,沒有選擇。
歧視六:沒親權就沒醫療同意權🙀
每次到診所、醫院,都是圍爸填資料、圍爸簽名,因為喵爸沒親權,就算有委託監護,也沒有醫療同意權。
憑什麼這個國家法令,要讓一個當爸爸的人,當女兒生病時,連處理自己女兒醫療照顧的權益都沒有?
歧視七:沒親權如果法定監護人掛了,那孩子怎麼辦?🙀
如果圍爸突然心臟不跳了,呼吸停了,那孩子的監護人會變成誰?
肯定的是,這個監護人不會是喵爸
那什麼時候才會是喵爸成為監護人?連圍爸死了,喵爸也無法成為監護人…因為喵爸只是法律關係上的陌生人,因為748施行法,沒有允許同志家庭有姻親,連姻親都不是
歧視八:沒親權,但是孩子家長的配偶,又有委託監護,那這個人是……🙀
每次去銀行、郵局、證券、戶政,只要處理到肉肉的事
只要出示戶籍資料,就會進入澄清孩子有沒有雙親,要不要另一個法定代理人來的問題,陷入無限循環,原本辦理5分鐘就可以搞定的事,就會搞好幾個小時
法律就是沒有給肉肉同志收養雙親的權利,我們才需要辦委託監護
委託監護就是圍爸不能親自處理時,委託喵爸處理監護的意思
不要再鬼打牆,請行政、立法給我們親權呀!
同志收養家庭的孩子,被剝奪了擁有雙親的權利
不符合最佳利益
孩子只有成年前才需要監護權
現在已經過了2年半,不要讓我們的孩子等18年😭
#同志收養家庭 #法律困境 #生養平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 #同性配偶收養 #親權 #兒童節 #兒童最佳利益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52的網紅Thats Tamm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次條片可能會悶啲 但係係我想拍嘅嘢哈哈 #領養代替購買 部分領養條件: 領養人須年滿21歲至65歲,若未滿21歲者,可由同住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須接受家訪 居屋、公屋、劏房或不可養狗之屋苑將不獲考慮 ••••••••••••••••••••••••••••••••••••••••••••...
監護人條件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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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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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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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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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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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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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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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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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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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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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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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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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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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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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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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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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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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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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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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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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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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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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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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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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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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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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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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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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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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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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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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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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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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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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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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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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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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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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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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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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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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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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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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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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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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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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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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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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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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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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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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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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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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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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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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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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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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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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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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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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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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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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孩子的不完美 #練習找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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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條件的愛是不是溺愛?無條件的愛和溺愛之間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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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溺愛是無論孩子做什麼,家長都支持。比如,孩子去跟別人打架,家長認為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受傷就行,這就是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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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孩子從小到大根本沒有受到批評,沒有接受過規範,會產生什麼樣的問題呢?孩子的不安全感會更加強烈,他能感覺到大家都不喜歡自己,但又不知道為什麼。在他的心中,完全不知道世界的邊界在哪裡。他做很多壞事的時候,看到的是父母無所謂的表情,他得到的結論是父母不愛自己、不關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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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關鍵時期和關鍵問題上沒有發聲、沒有規範、沒有邊界,孩子就會沒有安全感,所以無條件的愛絕不是溺愛,無條件的愛之中也包含著父母一定要矯正孩子的錯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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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畢竟是孩子,總會犯錯,幫助他規範自己的行為是父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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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要告訴孩子,或者嚴厲地表態:「因為我是愛你的,所以我堅決反對你做這件事,我要跟你好好談談這件事。」談完事情後,一定還要再說一句:「雖然爸爸今天罵你,但爸爸永遠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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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和兒子在社區裡散步。看著社區的樹,我就跟他聊天,我說:「嘟嘟你看,有的樹長得直,有的樹長得彎。」他自己就接話說:「長得直的樹有人修剪,彎的樹好像沒人修剪。」
我說:「哦,那你知道爸爸為什麼有時候會向你提出要求和意見嗎?」
他說:「你在『修剪』我。」
我說:「你希望自己成為一棵經過修剪,長得直直的樹,還是成為一棵沒人修剪、彎彎的樹?」
他說:「我希望長成一棵直直的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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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聊天和溝通,都是為了向他傳遞一個訊息:爸爸媽媽批評他、約束他,對他提要求,不是不愛他,這背後沒有任何的威脅,只是幫助他成為更加「挺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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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要幫助孩子成長,這個道理我在孩子兩歲的時候就讓他理解了。這樣,他就絕對不會把批評視為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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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家長一批評孩子,孩子就爆炸了,立刻頂嘴說:「我沒錯,這不能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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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過非常多腎上腺素很高的孩子,這樣的孩子為什麼拚命地捍衛自己,說自己沒錯?很簡單的原因是孩子知道,如果錯了,父母就不愛自己了!孩子最不能承受的就是自己不被愛,所以他絕對不能承認自己錯了。他跟父母鬥爭到底,用更加叛逆的行為來證明——「我值得你們愛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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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批評嘟嘟的時候,有時候只是一句話,或者是一個眼神稍微示意和提醒一下,他立刻就明白,他絕對不會發怒。他內心篤信,爸爸的批評不是不愛,而是對自己好,所以我們可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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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家長經常會與孩子對立,受到孩子的質疑。比如孩子說:「我們老師說必須這麼做!」老師的方法和某句話成為他和你作戰的藉口。但在我家,從來沒有出現過這樣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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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孩子常常和我商量:「爸爸,這件事老師讓我們那樣做,但我想可不可以這樣做⋯⋯」他更相信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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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經常問我:「這件事我這樣處理,爸爸,你覺得對嗎?」他相信我的判斷,他知道爸爸愛他,知道爸爸能帶給他很多有效的建議,知道爸爸懂很多道理,這就是父母所應該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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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讓孩子對你無條件地信任、無條件地依賴,前提是你對他是無條件的愛。這裡面沒有交換、沒有恐嚇,也沒有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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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學會接受不完美,每個孩子一定有不完美的一面,留心觀察,去看孩子好的地方,發現亮點才是推動一個孩子成長、進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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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家長不斷地讓孩子身上的亮點變得越來越多時,陰暗的地方就會變得越來越少,但是如果你眼睛整天只盯著陰暗的部分,每天都很焦慮,怎麼可能表達出無條件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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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孩子光明的那一面,想辦法積極地把它放大,這才是讓孩子獲得自尊、自信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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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地表達愛,表達出對孩子的欣賞,孩子才能變得更加自信、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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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天下的父母要讓孩子知道自己是被無條件欣賞和接受的。這樣,不管遇到什麼困難,孩子都能走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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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樊登給過度努力父母的教養課》,作者樊登為北京師範大學博士、西安交通大學碩士、「樊登讀書」創辦人、中國中央電視臺主持人,曾主持「實話實說」、「12演播室」、「三星智力快車」等節目。2004年起,在北京交通大學任教。2013年從北京交通大學辭職,創辦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樊登讀書會」,2018年「樊登讀書會」完成品牌戰略升級,正式更名為「樊登讀書」,至今已影響超過中國大陸四千萬名使用者。本書由 高寶書版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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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條件 在 Thats Tammi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次條片可能會悶啲 但係係我想拍嘅嘢哈哈
#領養代替購買
部分領養條件:
領養人須年滿21歲至65歲,若未滿21歲者,可由同住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須接受家訪
居屋、公屋、劏房或不可養狗之屋苑將不獲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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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條件 在 alex lam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隔離住宿套餐 每晚 HKD 780 起,最貴海景$3980
https://www.dcollection.com/zh-hk/lan-kwai-fong-hotel-kau-u-fong/offers/14-days-self-quarantine-package.html
禮遇:
免費單人早餐,午餐和晚餐
可獲"帝盛禮賞會員"積分(可住宿期間兌換至少60美元的現金消費額#)
免費歡迎禮品(餐具套裝+洗碗液)
免費樽裝水
標準客房設施,如電熱水壺, 保險箱, 小冰箱
標準客房用品(可應要求提供補充)
免費本地通話
免費Wi-Fi無線網絡覆蓋酒店所有範圍
海景套房額外禮遇:
免費使用瑜伽套裝(瑜伽墊+瑜伽磚+伸縮帶)
免費使用微波爐
靈活政策
客人在抵達前14天免費更改/取消。
房間共享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或朋友乘坐同一航班到香港,您可以共同入住該客房。(需額外收費)
食物安排
酒店提供每日三餐套餐服務,以提升您的住宿體驗。如有特殊飲食要求, 請提前與我們的聯絡, 我們將盡力滿足您的要求。
客人亦可安排親友送餐或透過網上訂餐平台(如:Deliveroo, Uber Eats, Foodpanda)下單。 酒店可免費將食物由酒店大堂送至客房門口,每天24小時服務。
房間設施和設施
部分房間窗可以打開,以確保空氣流通。
多種客房選擇,如連接家庭房,套房連露台,滿足不同客人需求。為保持卓越的舒適度, 可升級豪華客房和套房房間的設施, 如微波爐, 簡單餐具和/或膠囊咖啡機。
Dorsett-Mart
透過Dorsett-Mart服務, 客人可選購一系列生活雜貨、小食、水果, 甚至租用健身設施, 為您的住宿增添無限寫意。 只需填妥線上購物表格 ,所需的一切即可送到。
完成檢疫人士續住房間
檢疫人士完成21天強制檢疫後,必須離開酒店不能延續租住房間。因指定酒店只接待進行強制檢疫的人士。
18歲以下客人
酒店允許16-18歲的客人獨自入住。父母/監護人必須在客人入住之前簽署“無人陪伴住宿同意書”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我們。
15歲或以下客人
須安排一名監護人/家長陪同未成年客人一起入住酒店, 直至隔離期結束, 期間需配合隔離守則以減少社區傳播的風險。陪同人應在客人抵港前向衞生署家居檢疫專責小組(HQTF) 申請有條件批准。請填寫申請表,然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衛生署caretaker_apply@dh.gov.hk。
監護人條件 在 alex lam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前幾條片同大家講隔離酒店既設備同評價
收到好多問題係關於細節方面,我係呢條片補返
大家可以係呢度睇返
https://youtu.be/hk9gzW4_Mp0
入住前:
1. 房費包含什麼?
房費包含:
- 每日三餐膳食(早餐/午餐/晚餐)
- 提供每週兩次更換毛巾及枕袋服務 ,不過每間酒店做法不同
- 免費使用高級浴室用品
- 免費使用Wi-Fi無線寬頻服務
- 入住時可享免費房間蒸餾水
- 免費打出本地電話
2. 我可以預訂房間與親戚或朋友同住嗎?
可以,同房住宿僅供乘搭同一航班的客人入住。
3. 我可以預訂一個房間給家庭同住嗎?
可以,房價視乎客人人數及不同房型而定。高級客房只供最多兩人入住,豪華三人客房 / 豪華家庭三人客房 / 套房只供最多三人入住。客人需要預訂兩個房間供四人家庭入住,第一個房間預訂予一個成年人及一個小孩同住 而第二個房間預訂予另一個的成年人及一個小孩同住。酒店有相連客房供應,預訂需視乎房間供應情況而定,並以酒店確認為準。
4. 如果我將與小孩同住,應該預訂雙人住宿套餐嗎?
如果同住的小孩為三歲以下,客人可以預訂單人住宿套餐,然而,膳食方面會以一人份量安排。如果同住的小孩為三歲或以上,客人需要預訂雙人住宿套餐,膳食方面則會按照二人份量安排。
5. 未成年客人入住安排是怎樣呢?
16歲或以上及未滿18歲的客人可單獨入住酒店進行隔離,但合法監護人/家長需陪同子女一同於酒店辦理登記入住手續並填寫申報表。未滿16歲的客人,不能單獨入住酒店進行隔離,必須由一位成人陪同入住,並於住宿期間配合同樣的隔離守則。
陪同人或照顧者申請表 (下載申請表)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Application_form_for_Caretaker_of_Minor_Confinee_bilingual.pdf
❏ 抵港前: 未成年的的檢疫人士在檢疫期間需要由另一位成人陪同,陪同人應在他抵港前向衞生署家居檢疫專責小組(HQTF) 電話21251999申請有條件批准。
❏ 檢疫人士應在旅途中帶同此衞生署批准文件。
❏ 陪同人出示:從衞生署取得的批准文件。
❏ 陪同人簽署一份[陪同人士承諾書] (附件 D)後,可於指定檢疫酒店與檢疫人士會合。
❏ 承諾書:酒店需將承諾書電郵至caretaker_apply@dh.gov.hk,否則,檢疫人士有機會需轉移入住地點(例如檢疫人士是十六歲以下但酒店政策是十六歲以下人士必須由成人陪同)至其他酒店或檢疫中心。
6. 我已全數支付住宿費用,入住時需要支付訂金嗎?
客人辦理入住時須以信用卡繳付雜費押金每房港幣1,000元 。沒有信用卡的客人,於入住前可預先將第三者信用卡授權表格交予酒店。
7. 我的家人或朋友可於入住前送遞物品給我嗎?
酒店歡迎客人的家人或朋友在入住前送遞物品到酒店。指定送遞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9時/ 上午11時至下午2時 / 下午5時至晚上8時。酒店不接受任何煮食器皿及相關用具。
8. 已預訂之房間可以免費取消嗎? 怎樣能退款?
入住7天前可享免費取消。如客人來港的航班被取消或更改日期,或客人與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有關,酒店亦會為客人安排全額退款,請提供相關文件。
住宿期間:
9. 有吸煙房間嗎?可以打開窗戶嗎?
我們是一家100%無煙酒店,任何人被發現於酒店內吸煙,每次可被定額罰款港幣1,500元。於房間外吸煙將被視作違反檢疫令,違反者將交予警方處理而不作事前警告。基於安全理由,所有客房均不能打開窗戶。
10. 房間內會提供支裝水嗎? 如何收集膠樽進行回收?
每間房間內有21支蒸餾水供應。如再有需要,請使用電水煲煲水飲用。客人入住時會收到一份ECO Pack,內有回收袋以便收集已妥善清潔後的膠樽。
11. 住宿期間酒店會提供客房清潔服務嗎?
在整個自我檢疫期內,酒店不會提供房間打掃,但會每週兩次提供毛巾及枕袋。
12. 住宿期間會有洗衣服務嗎?
酒店於檢疫期間不會提供洗衣服務
13. 我可以在客房內煮食嗎?
為確保所有客人的住宿安全,客房內嚴禁使用任何類型的烹飪 / 煮食器具煮食。如酒店有任何損壞,客人須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及費用。
14. 我可以用高清連接線連接到酒店房間的電視機嗎?
可以,客人須自行接駁。
15. 檢疫期間我可以離開房間嗎?
根據檢疫令,旅客不可離開客房直至另行通知。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違反者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指令,旅客會立即被移離酒店,並即時送到隔離營。因旅客擅自違反政府條例,已付之全數房費將被沒收及不獲退還。
16. 房間內有雪櫃嗎?
房內有一個迷你雪櫃,只適合存放飲料,請勿存放任何食物或奶類產品。
17. 如果感到身體不適,怎麼辦?
如果你感到身體不適,請致電+852 21521133 或+852 21251999 聯絡家居檢疫專責組或酒店前台部,內線 1 字。
18. 酒店可替我買藥物嗎?
酒店不能為客人提供任何藥物。請致電+852 21521133 或+852 21251999 聯絡家居檢疫專責組作進一步安排。
19. 如果我入住期間不幸地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酒店會替我保存我的行李嗎?
客人在送院時未能帶同的行李,酒店可代為保存直至客人授權的親戚或朋友到酒店代領。
20. 打開房門時必須做什麼?
無論是退房、提取餐盒,或將垃圾/已使用的枕袋/床單放在門外,必須戴上口罩。。
餐飲及送遞安排:
21. 膳食什麼時候派發?
膳食開始送餐時間分別為早上8時、中午12時及晚上6時;食物將直接放在個別房間門外;為協助客人儘快完成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檢測,派餐時間或會延遲;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22. 是否可以選擇特定膳食?
酒店提供素食選擇;如有特別膳食需求請預先聯絡我們。
23. 我可以購買外賣嗎?我的家人或朋友可以送遞物品給我嗎?
酒店接受外賣送遞,敬請提供客人姓名及房號予親友或送外賣人員(需預先網上付款),酒店將協助安排(外賣食物送遞服務只適用於每天早上7至9時 / 早上11時至下午2時 / 下午5時至晩上8時)。客人亦可以從酒店的Dorsett Mart - 24小時電子購物平台選購生活雜貨及運動儀器。
24. 可以將物品送回家人嗎?
為防止交叉感染,任何物品不能帶離房間交送予酒店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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