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界伙伴一路相挺!」
#跨國同婚,從來都是人權的議題,在全球同婚合法的國家,只有台灣禁止跨國同婚,過去800多天,外國媒體也一直表達驚訝,亞洲的民主燈塔就因 內政部 的一紙函釋,蒙上污點。
因為這是台灣定下的規定,而主管單位司法院也支持跨國同婚提出修法草案,也表明了清楚的立場,更提到「愛無國界,我國國民無論選擇本國人或外國人成為配偶,都應該受到國家同等的保障。」
司法院新聞稿:http://psce.pw/3nswhk
但草案卻在行政院遲遲未送審議,除了修法之外,更有簡單直接的方式可以處理,就是內政部更改已被法院2度認證的違法函釋,像過去內政部也曾經用同一方法處理柬埔寨異性戀跨國案,為何因為同一法令禁止跨國婚的「異性戀」柬埔寨案可以用釋函處理,而「同性戀」卻無法?800多天,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問過內政部無數次,從來沒有正面回應過。
內政部用釋函處理柬埔寨跨國禁婚案:http://psce.pw/3m7djf
台灣另一人權守護單位監察院,也對跨國同婚一事發起調查,明確提出「保障跨國同性伴侶婚姻自由的基本人權」,不管是司法院還是監察院,都明顯支持跨國同婚是基本人權的立場。
監察院發起調查的新聞稿:http://psce.pw/3mutdd
今天伴盟帶領的上街行動,一眾跨國伙伴無懼風雨挺身而出,在800多天的等待,因為內政部的一紙公文把多個家庭拒之門外,有人在炮火戰亂當中、有人的小孩被逼單親、有人等不及去動刀變性,我們彼此數不完的訴訟,不應該把人民的基本人權逼到角落,我們苦苦哀求了800多天,一次又一次的勝訴,卻沒有換來內政部的友善回應。
我們眾人都還在現場等待內政部回應的同時,內政部就發出新聞稿卻不願到樓下的現場對話,這是行政單位的極度可悲與狡猾,對媒體洗一波風向卻沒有提過司法院的修正案、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自己2次敗訴。
內政部急不及待中午前就發的新聞稿:http://psce.pw/3dsavr
在今天行動的發言上,台權會秘書長施逸翔特別提到「弱弱相挺」,在跨國同婚中,還包括了移工權益、同志領養及收養、人工生殖、性平教育眾多議題,我們在爭取弱勢的權益時,從來都是互相支持走在一起,在同婚合法之後,我們沉浸在「亞洲第一」的光環下800多天,但卻是外媒開始質疑為何全球同婚國家只有台灣不能
跨國同婚,對國籍進行差別待遇,兩公約國際人權專家對台的報告,也指出跨國同婚的差別待遇,同樣因性取向而有差別待遇的收養領養、人工生殖更是濃縮了制度上的不公平,未來在各個議題的爭取,我們一眾平權團體會堅定的站在一起。
最後,非常感謝今天到場一同支持,各團體為跨國發聲,跨國伙伴的生命故事分享,都讓我們更有勇氣走下去,希望婚姻盡快真正平權,而一眾為弱勢發聲的爭取議題,我們一定彼此支持!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Tgeea (Taiwan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彩虹平權大平台
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Foundation
婦女新知基金會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Shu Gender
TAIWAN LGBT SCOUTS 羅浮童軍人權興趣小組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質詢重點: 1. 針對現行《刑事訴訟法》對「有辯護人之被告」與「無辯護人之被告」就資訊獲取權之不合理差別對待,我於去年立法院審議《刑事訴訟法》時,即提案要求一併修正,卻遭到司法院及法務部拖延反對。 司法院遲遲拖延的結果是,今年3月大法官釋字762號解釋宣告現行法違憲。直到現在,司法院還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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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司法院差別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照顧弱勢孩子,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
面對存在已久的問題,孩子需要的是實際改變,而不再只是空洞承諾!
針對兒少安置機構,監察院去年就糾正衛福部,提出「兒少安置業務費用少、社福人員待遇偏低」的問題,然而,這些長期存在的問題,如今仍未改善。
兒少安置機構作為國家替代性照顧政策的最後一道防線,這些被強制安置的孩子們,大多都遭遇過非常坎坷的人生,才使他們不得不離開原生家庭,來到機構。
政府本就應該承擔責任,照顧這些弱勢的孩子。
然而,你知道嗎,實際上台灣目前僅有 9 家公立機構,規模最大的 3 個兒童之家,承接孩子約 400 多個;但對比起民間自發性成立的兒少教養機構,就接收了超過 2000 多個孩子。
這些民間私立機構,大多是民間單位集資或募資所成立,但政府所提供的協助,卻是少之又少。
以安置費用為例,公立規模最大的 3 個兒童之家,安置費用每位 4 萬至 5.5 萬元,而司法安置和特殊兒少比例較高的民間單位,卻大多拿不到 3 萬元,不僅導致社工員不足、待遇低、流動率高,更可能間接影響到孩子的照顧品質,也可能變相選擇性的讓司法安置與特殊兒少更難被接住。
我們先前曾經到南投埔里拜訪過陳綢兒少家園,因為特殊孩子的比例較高,導致人事成本提高,每個孩子的月花費就要將近 7 萬元,政府的補助根本不夠,導致他們只能透過附近社區的支持,才能維繫營運。
除此之外,每個縣市的安置費用也不同,以補助費用最高的台北市和補助費用最低的苗栗縣來做對比,特殊少年的安置費用就差了超過 1 萬 8 千元。我們不理解,為何不同縣市的孩子差別這麼大,這也完全不符合 CRC 兒童權利公約中的「不得歧視原則」。
實際上,先前我和吳玉琴委員、陳明文委員共同主辦的兒少安置機構公聽會中,就討論到現行安置費及相關補助規範,是否合理並合乎需求;然而,即便面對監察院之前的糾正,社家署的田基武主秘仍然堅持,社家署提供安置費用只是「補助」,目的是「提供民間單位協助」,完全忽略政府應協助這些弱勢兒少的法定責任。
當時公聽會已做成決議,要求衛福部及司法院,應於 2022 年朝向制定全國基本服務費用標準,並確實反應機構服務成本,來規定安置費用。
對於這次監察院質問,陳時中部長回應表示,會重新檢視安置的成本,我們雖然給予肯定,但我也想提醒衛福部,照顧這些弱勢的孩子,本來就是政府的職責,這樣的問題已經存在許久,孩子們需要的,是實際的行動改變,而不再只是空洞的口頭承諾!
監察院司法院差別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若反滲透法適用陪審 柯建銘:僅1陪審員反對即無法定罪】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長游錫堃今二度召集朝野協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歷經9小時激辯,各黨團就法案名稱、適用範圍、罰則等關鍵條文仍無法達成共識。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若採陪審制,以兩岸目前的關係來看,假如有人違反「反滲透法」,只要1位陪審員認為他無罪,就無法定罪,全國譁然,這絕不可行。
柯建銘說,由於本週、下週分別將行使考試院及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預計7月20日當週,才會於院會處理本案,沒有共識的條文就進行表決。
立院臨時會預計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由於司法院、行政院會銜後提出的版本為參審制,引起支持陪審制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團不滿,認為至少也應兩制合併試行,再做定奪;民團更於立院大門口靜坐抗議,今已進入第8天。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則各自提出版本進行協商。
游錫堃於3日首次召集朝野協商,歷經9小時討論,僅協商完113條中的前35條,且只有選任程序裁定不得抗告等2條條文取得共識,其餘條文全數保留。游錫堃今二度召集朝野協商,將全數條文「走」過一遍,不過卡在參審、陪審在條文中所使用的名詞不同等差別,多數條文仍保留。
協商過程中,民進黨團擬將法案更名為「國民法官法」,國民黨團則認為應改為「公民審判法」,時力堅守陪審制,民眾黨則推參陪審合併。
對於民間團體及部分在野黨疾呼應參審、陪審合併試行,柯建銘認為,我國與美國的法體系不同,若台灣要採陪審制,法官、檢察官的職權將完全改變,訴訟策略、程序性也是完全不同的一套法律邏輯,須建立一套新的刑事訴訟制度,且法學教育也需要根本進行改變,他認為現階段看來絕不可行。
柯建銘說,美國有嚴格的刑事證據法則,也有量刑科罪的準則標準,陪審制沒辦法上訴、沒有判決書,很多東西是不一定的套路,相關制度必須建立,台灣才有辦法採陪審制。此外,在現今藍綠對立的情況下,若有人違反「反滲透法」,只要有1位陪審員反對,他就無法被定罪,勢必全國譁然,可以這樣?
對此,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批評,柯總召說兩制併行行不通,是全球首創,但這與民進黨黨綱載明建立陪審制的核心價值牴觸,可見民進黨當初堅持陪審制,只是為了對抗國民黨的策略運用。此外,「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今也在立院外戳破上百顆氣球,代表民進黨的司改「吹牛皮」。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219918
監察院司法院差別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日質詢重點:
1. 針對現行《刑事訴訟法》對「有辯護人之被告」與「無辯護人之被告」就資訊獲取權之不合理差別對待,我於去年立法院審議《刑事訴訟法》時,即提案要求一併修正,卻遭到司法院及法務部拖延反對。
司法院遲遲拖延的結果是,今年3月大法官釋字762號解釋宣告現行法違憲。直到現在,司法院還是沒有提出符合釋字762的修法版本。
2. 台中監獄教化科長利用權勢要求受刑人代寫論文案,矯正署調查結果僅記過處分,針對是否涉及其他不正利益換取受刑人「教誨紀錄、受刑人成績評分」高分,矯正署不願公布調查結果、也不願提供資料。
3. 繫屬中司法案件之卷證,無論係國會或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本受有限制。然而,日前卻傳出有監察委員要求高等法院院長命書記官直接將卷至閱卷室供其調閱,我要求司法院應清楚調查此事。
監察院司法院差別 在 廣告司法院、立法院、法務部,名字一樣都有個「法」 的必吃
底它們有什麼差別呢? 司法院是我國最高的「司法機關」,轄下有各級法院 ... 監察院如何制衡立法院?考試院如何制衡行政院? 考試院如何制衡監察院 ... ... <看更多>
監察院司法院差別 在 【公民叮新課綱】中央政府9-監察院新課綱055 彈劾、糾舉、糾正 的必吃
這支影片帶你看看# 監察院 的職權,包括#公務員彈劾、#糾舉、#糾正,欸等等. ... 公民叮用超清楚的解釋讓你一次搞懂這三者的 差別 ~另外,政府要用的錢 ... ... <看更多>
監察院司法院差別 在 Re: [新聞] 開放官兵自購抗彈板? 國防部:沒有規劃- 看板Military 的必吃
Allen Lin
不意外的國防部繼續不承認自己在抗彈板上的錯誤與落後,然後大量利用官方媒體進行宣傳反制。但事實證明一切。會穿就是會穿!講再多都沒用
全世界軍方都不是以三級板(level III armor)為主流。而是3A級的軟性內襯加上3級硬式抗彈板,這樣其實是4級的抗彈性能。
如果是單一3級硬式陶瓷板,按照NIJ 標準是必須要能擋下6發148 格令7.62x51mm M80 ball 普通彈。國防部只是把話講一半,而且是他們認為正確的一半。
但是
加上3A背心軟襯與3級硬板則必須能擋下3發 55格令的5.56x45mm M995 AP 穿甲彈。
這個是美國陸軍的抗彈測試標準。也是全世界戰爭經驗最豐富的國家目前所採用的標準。
差別在哪裡?我不說別的,用來測試的子彈的初速/動能就差很多了。這個數據是參考,測試上還有很多因素要考量,彈頭重量與金屬材質也會影響傳遞到抗彈板上的能量。
M80 ball (即NIJ測試的標準)初速約在850公尺/秒。
M855 ball(步槍用的綠頭普通彈)
初速約在990公尺/秒。
M995 AP (步槍用穿甲彈)
初速約在1020公尺/秒。
國防部質疑網紅的影片用M855測試穿透國軍抗彈板是不正確的資訊,但國防部的20年前低標準抗彈板面對現今步槍彈的威脅,被打穿其實只是剛好而已,數據上其實就大約可以知道結果,影片只是直接證明了你的抗彈板面對現在的威脅一點用處都沒有。
用NIJ標準來做測試,就算是測試合格,也擋不住現今高初速高穿透力的軍用步槍彈威脅。國防部用這樣的標準與製程去配發全軍其實不但是反映了對威脅的輕忽、組織架構上的不專業與無能,官僚草芥人命的心態。公然強辯而不是面對問題,只會讓更多人失去信心。
#你可以不相信科學
#但是你不能在物理面前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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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說國防部是當年60分現在49分嗎
說自己符合世界標準,走的是世界潮流
美軍標準沒有參考意義
美軍四級板一發就碎
我們不要世界主流陶瓷板
要自己重新開發可以達到四級的新材料,塗裝跟貼合技術
美軍應該會來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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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金子在哪裡都會發光
這句話是用來安慰金子的
非金子請勿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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