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是不是正如我之前所預測,事情沒有想像中單純:
控Y女將丁允恭當提款機!丁妻拿出Y女對話要大家評理
電視台記者Y女爆料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她在局長辦公桌上性交,並指丁騷擾她;丁事發後請辭,也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今開庭,丁妻蔣婕妤陪同出庭,她怒控監察院只憑Y女單方面指訴辦案,並指是Y女主動釋出愛慕之意,事後卻不斷索討金錢。
濕評:但很多人因為政治因素,各自歸隊。我則試著從不同角度切入此事,Y記者翻此案,真沒個人因素與獲利嗎?渣男論述,真是大眾所描述的那般嗎?
如果是以前的我,當初一定會立即站在藍的立場,批丁公公。但我直覺知道並非如此,隨著時間經過,就會露出不同景象。
至於事實為何,我只知道,當初萊豬還沒過,目前過了,該給的榮譽,就會回歸了,以後重用!然後大家都當白痴耍了!
延伸:
最近藍營又找到一顆激凸式議題,就是「渣男」丁允恭動不動就掏出「大規模打炮性武器」,喜歡以不戴套模式,「強迫」女性與其性交,還「強迫」女友墮胎,且劈腿成性。
好啦,反正該捅的刀已捅太多,我也不願意多補幾下,只是想分享我在這事件觀察到的「失控兩性天平」。首先,上面幾個「強迫」都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生物與社會學家所發現的「慕強心理」(hypergamy),女性本能會依附在有權力的男性身上。這符合女性的演化學與優生學理論。
丁允恭的確渣渣der,那女記者呢?
https://accrcw75.pixnet.net/blog/post/69289436
37:09 PArt Two 丁允恭真是渣男?
-渣男結婚了,為何嫩妻死都要捍衛?真是渣男?
-就說y記者是想圈丁,圈不到,合力與新男友搞仙人跳
-然後一直到現在,丁夫婦都露臉,Y女憑什麼可以不用
-丁被彈劾,為一個幾年前的私人情愛丟掉工作,Y逍遙法外,不知是否領得雜誌錢,誰是獲利者?誰是輸家?誰才是被害者?
-沒有結論,但幾個月前,幾乎每個人都有簡單答案,怎醬?
https://youtu.be/pV5WX1yMizE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60的網紅吳志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私菸案 監察院可以管 監察法第26條讓監察委員擁有主動調查案件的權力,調閱資料、製作筆錄,享有完整權限。私菸案事關公務人員廉能,但監察院以偵查不公開為理由推託,未對涉案公務人員與單位,進行懲處、糾舉、彈劾、糾正。志揚質詢監察院傅秘書長,要求積極執行監督、監察職責。 監察院應該知道,司法責任與行政...
監察院可以彈劾誰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清查石木欽們 重建司法信賴!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爆出與商人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遭移送監察院彈劾後扯出一連串的「石木欽們」,根據司法院公布的調查報告,至少40名司法界高層涉入此案,堪稱司法界世紀醜聞。
賴香伶總召、張其祿副召召開記者會,鄭重呼籲政府清查所有「石木欽們」,民眾黨團要求,法務部跟司法院3個月內將調查結果清楚地公諸於世,不要只用這些根本不該存在的低標準來呼嚨國民!
石木欽案在翁茂鍾宛如現代版《百官行述》的資料揭露後,法務部和司法院介入調查,近日結果公布,卻讓我們看到司法體系的荒腔走板,「533」、「55」的數字密碼讓我們看得一頭霧水。
知法要守法,不能玩法,僅用飲宴應酬5次、收受餽贈3次、收到3次襯衫輕描淡寫地帶過,我們不禁要問,這些標準是誰訂定的?符合政風規範和廉政法規嗎?難道收3件襯衫不行,收2件襯衫就可以?還是這是司法界長久以來的陋習?
法官是司法最重要的裁判者,也是法治社會重要基石,如今爆出司法醜聞案,讓法官落入不堪處境,蔡政府一再標榜司法改革,號稱我們已進入國民參審、素人進入司法體系,讓司法的不公和弊病攤在陽光下。
然而法務部、司法院的內部行政調查卻是荒腔走板,不但無法自清,更糟蹋司法人員的形象,我們不僅為國人感到痛心,更為整個國家的司法改革、法治的精神,幾乎在這個案子中蕩然無存感到心痛,也不禁想問:我們的司法改革到底走到什麼程度了?特別是法官檢調這些單位由誰監督,真的只用一個國民法官法就能搪塞過去?
司法人員的清廉與品德可以說是重中之重,針對石木欽一案,我們認為法務部和司法院應該徹底調查自清,以建立國家司法人員的形象,建立國民對司法的信任,更重要的是政府應該要自律,試問如果政府自己都不守法,又如何讓國民守法?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 名嘴節目爆料疫情,陳時中轉彎緩頰「沒惡意」?
😲 臉書下架造謠粉專,其他綠營側翼皮皮抖?
🙄 蔡英文視察部隊,女兵肉麻獻唱「想到你就快樂」?
更多獨家內容,都在踢批批週報
https://youtu.be/47ZHzQAVsio
#每週一晚間十點準時首播
監察院可以彈劾誰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那些聽不見孩子痛苦的人,才是真正的聽障。」
觀看《無聲》時,我不禁想起陳昭如的這段話,即便電影已拿掉了許多真實事件中的暴行與隱匿惡行,我卻仍不禁為這些孩子們的遭遇心疼落淚…
不論是電影或評論,許多的聲音都在期盼,台灣社會應該要更加重視電影帶出的議題及其原型——「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以下簡稱本起事件),我也整理了一些相關想法與資料,希望能與大家共同討論, #讓傷痛不再無聲:
1️⃣ 這些讓孩子「無聲」的老師、主任、校長最後怎麼了?有被懲處嗎?
勇敢站出訴說的傷痛,真能換來等量的公平嗎?
有時事實,遠比電影來得殘酷許多⋯⋯
2011年12月,教育部公布本起事件的懲處名單,人數高達33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也名列其中。這次懲處被認為是台灣教育界高層官員最嚴重的一次懲處;但實際上,這些懲處記過影響的,只是考績及獎金,而非工作職位,且未來還可功過相抵。
2012年7月,監察院公布調查結果,查出164件性平事件,彈劾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科長、督學、以及該校多位校長、主任、組長等共16人,創下台灣教育史上的紀錄,同時監察院並糾正教育部未盡督管之責,中部辦公室直到媒體揭露報導後,卻仍未積極查明事實,
#明知學校未依法處理卻放任不管 #致使校內性侵害與性騷擾案件持續發生。
然而,2013年8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布懲戒結果,被監察院彈劾的16人中居然有6人「不受懲戒」,其他10人則只受到「降級改敘」、「記過2次」、「記過1次」等懲戒。
此遠不只是 #輕輕放下 的決議,立刻引發社會 #反對包庇 的抗議呼聲。
更嚴重的是,除了該校數位校長被調離、退休(順利領到退休金)、轉任他校外,
其餘該校被彈劾或懲處的正職教職員 #沒有任何一位被解聘或調離該校
校方並透過「功過相抵」,#讓被懲處人員的獎金考績完全不受影響。
甚至,校方還特別霸凌在性平調查過程中擔任調查的D老師(大家可想成是電影中的王大軍老師),
#在所有失職人員都考績甲等的情況下
羅織罪名 #將依法調查的他變成全校唯一乙等的老師
這樣的處置真的公平嗎?
我不這樣認為,更覺得其中有許多問題需要釐清。所以,即便這件事離現在已超過七年,我仍會要求教育部必須公開相關資料,並針對當年各種 #不當處置 進行全面檢討,不再放任不公義繼續沉默無聲。
其他更多資料,歡迎參考 人本教育基金會 的貼文:https://bit.ly/2InyMDx
2️⃣ 為什麼學生不向家人求救呢?為什麼他們願意繼續待在這間學校?
在討論為什麼許多受害學生未向家人求救前,或許我們可以先把問題中的「家人」換為「信任的大人」。
這些孩子真的沒有向他們身旁信任的大人求救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不論是電影或真實事件,我們都清楚地看見,其實孩子都有求救,但 #他們的懇求與眼淚卻被最信任的大人強迫化為無聲。
當孩子被一個信任的大人如此對待時,他將會如何看待這個世界?他有辦法繼續相信其他大人嗎?還是會認為自己講了也沒用,反正 #事情永遠不會改變,只好獨自忍耐到畢業?
在許多校園兒童性侵害案件中,受害孩子常因「擔憂」而選擇自我忍耐、不再訴說,這些擔憂包含:
(1) 擔心自己的話不被相信或事情不會被處理。
(2) 擔心講了自己會被處罰(因為缺乏正確的性平教育,導致受害的孩子認為自己髒掉了、自己做了壞事)。
(3) 擔心家人會因此擔憂難過。
(4) 擔心講了後,對方(行為人)會受處罰,他們平常都是「好人」,不想害到他們。
(5) 擔心講出來後,對方(行為人)或其他人會生氣,不再跟自己相處。
(6) 擔心講出來後會遭到對方(行為人)的報復、恐嚇、威脅或攻擊,特別是當對方是學校裡具有權力,可直接影響自己的人時。
(7) 雖然自己覺得不舒服或怪怪的,但因缺乏正確的性平教育而不知道這是性侵害,不知道該如何求救,只能忍耐。
(8) 之前講了都未被正視,被當成玩笑、誤會、亂說或謊言,再「多嘴」只會遭到更多責罵。
這些狀況不只發生在聽人小孩身上,在聾人孩子身上同樣適用,甚至可能因其身分而更加強化,更難求救,更難離開這個他既熟悉、既喜歡卻又極痛苦的地方,就像是電影中貝貝讓人相當心痛的一句話:
#我更怕被丟在外面的世界
對於聾人學生來說,特教學校和外面可能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世界,學校內的人更為相同、更能交流,就像張誠說的:「我常覺得我多餘,認識貝貝,我覺得我是有用的人,我可以保護她」。張誠和貝貝在「外面」生活中遇到的各種阻礙、偏見與歧視,相信讓大家清楚看見這落差的存在。電影開頭王大軍老師對張誠說:「他們都是笨蛋。都很同情你。」以及後續多次「好人」、「壞人」的對比:
放心, #這裡沒有壞人
都在強調,「我們」和「他們」之間的不平等及隔閡高牆,可能遠比許多聽人自身想像的還要巨大。「我們」何嘗不知道這些「在玩」很痛苦,但這些玩的人,他們其他時候都是「好人」,都是和我平等的人,都是會好好看見我的人。
這面牆來自我們社會對身心障礙仍有太多的不瞭解及偏見,不只是社會大眾,也可能包含部分學生的家人,從張誠反問媽媽「為什麼要一直比較?」,以及張誠爸媽不斷為其爭吵,到貝貝的爺爺奶奶曾因不知道怎麼照顧聾人小孩、又怕小時候的貝貝受傷,而將其鎖在家裡。
在這樣的背景脈絡下,面對學校裡最信任師長的不願處理,想到說出實情後,不僅可能會和大家關係破裂,甚至被迫離開學校,並讓「不見得那麼理解自己,但長期為自己辛苦付出」的家人更添困擾與傷心,孩子們的掙扎及無奈,完全可以想像……
3️⃣ 這些小孩不都受過這種痛苦嗎?會什麼會繼續傷害其他人呢?
🗣:以前同學也這樣對我
🗣:學長都說這是在玩
👩🏫:他們只是在玩而已
🧑🏫:他們都是好孩子,不會傷害彼此的
這些孩子及老師的話語如此殘忍,卻隱約道出了為何有些持續被迫受害的孩子,最後逐漸成為加害人。
轉變的因素很複雜,每個孩子的都不同,光我所了解到的因素就包含:
▶️ 覺得自己以前都被這樣「玩」、也沒人制止,現在玩其他人也是自然且公平的。
▶️ 因為其他人都說這只是在「玩」、沒什麼,包含老師也是,所以覺得這樣「玩」是自然的。有些學生是直到事情發生許久後,才知道這些「玩」其實是性侵害。
▶️ 覺得自己受害很痛苦,但不知道該怎麼辦,也沒有人相信自己,無法發洩,只好模仿性地繼續重複。
▶️ 只是想更加靠近對方,看別人都這樣做,以為是可以的。
▶️ 自己也這樣做.就比較不會被欺負了。
這些因素不僅反映出性平教育未真正落實的嚴重問題,更帶出制度面上的嚴重缺失。
看到電影中寶弟怒吼: #你們為什麼這麼晚才來
我腦海裡不斷浮現過去看過本起事件報導中(https://bit.ly/34GAPcC)的這一句話:「為什麼我這麼倒楣,法院判我的刑責,以前對我性侵的大哥哥大姊姊都沒被警察抓」
對我來說,該為這些事情負責的,該好好檢討這些事情的,其實是我們這些大人們。
4️⃣ 特教學校特別容易發生這類案件嗎?
在討論這個問題前,我希望非常鄭重地請大家幫忙一件事:
在討論《無聲》或本起事件時,請避免 #標籤化 特教學校、特教老師及特教學生。
因為標籤化無法解決任何結構性問題,與其將某些場域標籤化為容易發生這類案件的地方,或許我們更應該做的是,去檢視為何這些場域會發生這類性侵害案件?
不論是本起事件,又後來爆出類似案件的社福安置機構,我們都可看見這類集體性侵害案件常發生的三大關鍵:
(1) 弱勢孩子:這弱勢包含:年齡、身心障礙、脆弱處境,以及被貼上各種汙名標籤的狀況,例如:單親家庭、隔代教養、觸法兒少、家暴家庭等。因為這些孩子的「弱勢」,因為社會對這些孩子的 #異樣眼光及偏見,造成他們的求救困難,甚至勇敢求救、說出後還被「大人」質疑及處罰,這問題在《無聲》中一再被強調。
#弱勢不是錯誤,#造成弱勢的常是社會上的不夠平等及友善
但這些孩子卻常因此受害,愈弱勢不僅愈難求助,也愈容易因此被挑上。
(2) 封閉且缺乏外部監督的環境:這關鍵導致事件發生後,只要場域管理者沒有「主動」通報或處理,案件就會被「隱匿」、甚至「吃案」,即便有人願意站出、就如《無聲》中的王大軍老師,但等待他的很可能不是支持,反而是被噤聲、被阻礙、甚至被霸凌,因為這類場域管理者可能認為: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比跟本性解決問題要來得快且簡單得多。
在傷害被如此忽視、甚至默許的情況下,被害人愈來愈痛苦,甚至被迫轉為行為人.時間愈長,傷害愈廣,就像是我們每一起我們所看到 #過很久才被爆出 的案件一樣。
(3) 社會給予的資源及關注不足:雖然這些孩子都是弱勢,但其實社會給予的資源及 #真正關注 遠遠不夠,這點不論在本起事件的特教學校或安置機構的回應中,都可持續看到。這也是為什麼在上一點中我會提到,對有些場域管理者來說,跟本性解決問題說不定更難。就像是《無聲》中校長所說的:
「該做的我都做了,若學校關了,剩下的孩子該怎麼辦?」
這句話看起來有些推卸責任,但實際卻也道出台灣特教資源長期不足的問題,而安置機構「超收」更早已不是新聞,在嚴重超時工作(如本起事件中的宿舍生服員)、社會歧視偏見、專業培訓不足(特教老師不見得都熟悉每種障別的教育方法以及相關性平教育的落實)等狀況下,面對「可能會讓整個學校/機構關門」的聲音出現時,裡面的人到底會選擇保住自己的工作,還是為了孩子持續和體制對抗呢?
5️⃣ 為什麼這些老師都不願處理?他們是十惡不赦的壞人嗎?
每當有集體性侵害案件爆出時,我們總會聽到民眾驚訝地說:「我認識他們,他們是好人啊」、「他們看起來不是那麼冷血殘酷的人呀」,這些我相信都是事實,而這反映的正是漢娜。鄂蘭提出的「平庸的邪惡」。
「我們也要賺錢養家,沒有太多選擇……大家為什麼要苛責老師?」類似的話語在本起案件的訴訟及爭論過程中不斷出現。面對被性侵害女學生的求救,導師回覆:
「如果老師幫你,誰幫老師啊?」
另一位生輔員也提到:「那時候只有我一個人跟車,學生很多我很難管。……我曾經制止,但他們不聽,我告訴OOO,但他說是小事,叫我不要寫在紀錄簿上」
這些話語不僅反映了教職員內心的為難,同時更顯示了「漠視」、「服從」、「維持和諧」已成為這所學校當時的普遍氛圍。也難怪這麼多的傷害不斷被曲解成「在玩」,甚至有老師說出:「你們不懂這些小孩子,他們就是『那樣』啊!」的話語。
6️⃣ 打手語是不是真的很重要?跟案件隱匿有關嗎?
「校長,你會打手語嗎?」
王大軍質問校長這一幕讓許多人印象深刻,但現實中,被質疑的對象居然反了過來,實在令人覺得相當諷刺。
面對人本基金會持續開記者會砲轟學校及教育部處理有問題,校長居然指派一位會手語的教師 #公出 去記者會以人本基金會人員不會手語,質疑調查有問題的,相關事情始末,人本基金會已寫得很清楚 https://bit.ly/3naSQIe
在此我只想補充說明,啟聰學校的教師如果不會手語,確實會對教學造成影響,且老師用的是自然手語還是文法手語也影響很大。台灣至今相關師資及溝通資源仍舊相當不足,光特教學校就已不全,更別提實行融合教學的學校。對此我會盡力督促,務必讓教育部針對不足之處盡快改善。
7️⃣ 小光:「我不要喜歡他,我要恨他。」
小光最後的自白,留給我以及現場的大家,更為沉重的無奈。
如果我們連最基本的性平教育都未曾推動,如果性侵害案件都只能持續無聲,如果我們的社會仍在要求「完美被害人」,那我們怎麼能協助孩子正視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我們要怎麼讓孩子逐步釐清自己的情緒、情感、感受及慾望?
「我覺得很丟臉。」
「我恨老師,可是畢業典禮那天,我看到老師...卻有點開心。」
「我不要喜歡他,我要恨他。」
「我想知道,我是不是變態?」
「老師,像我這種人,值得活在這世上嗎?」
當校園性平機制能真正落實,當學校能好好教導學生破除社會對於性、同志及被害者的污名,當學生真的能完整學習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多元性別的教育時,我想,小光就不會痛苦到必須靠自殘及傷害他人來自我求救,且將會有很多人告訴他:你不是變態,你值得活在這世上。
8️⃣ 性平教育真的有用嗎?
《無聲》中有一段在討論為什麼硬體改善了、性平教育教了,性侵害案件仍然持續發生?有些朋友看了可能會疑問:這是不是指性平教育教了也沒用?
答案恰好相反,這正點出台灣性平教育常只停留在表面 #真正落實仍然不足。
這個落實,首先教學內容要正確、充足且符合學生的需求,就像只談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防治,不去談根本的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多元性別的教育,是不會有完整成效的,但無奈的是,許多學校至今仍未完整落實性平教育,包含特教學校也是。
此外,教育部雖然持續有在推特殊教育中的性平教育,但我們卻收到障礙者的持續反映,因為不僅內容有些過時錯誤,且仍舊不足,像教育部出的「性別平等教育手語畫冊」中的「手語圖示詞彙」沒有「陰莖」、「睪丸」、「插入」、「陰部」、「下體」、「陰道」等詞彙。此外現有教材更嚴重 #缺乏障礙者的觀點,例如以明眼人的預設去看全盲的生活,居然是提供沒有觸摸教材或相關說明的投影片來進行教學。
最後,性平教育的落實不是只有一個老師教就好,更需要整個學習環境的一起落實配合,像是黃俐雅去本起事件的學校進行性平教育演講時,雖然學生反應相當熱烈.但共同參與的老師不少都低著頭打電腦、玩手機,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甚至講座結束後,有學生去和老師反映自己被性騷擾,老師居然叫學生不要再講,都已經有在處理,如此將學生「打發」離開。
以上這些問題正是為何這所學校「即使進行了幾場性平教育」,整體狀況仍無法快速改善的根本原因。
當時不是都已經有《性別平等教育法》了嗎?為什麼還有學校會這樣吃案?
本起事件其實並非特例,雖然《性別平等教育法》2004年就已公告施行,但說實話,直到現在仍未落實,到現在仍有學校幾乎未推動性平教育,甚至持續進行違反性平的教學內容或「隱匿吃案」。這些問題雖然已逐漸減少,但真的太慢太慢,我會堅持要教育部加緊補全。
回到這所學校,其問題根源不是只在學校本身,更在於教育部的未盡責任,這也是為何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彈劾許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官員的原因。舉例來說依法該成立的「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這所學校直到人本基金會不斷追蹤、為學生發聲,且都請立委出面後,這所學校才終於在2010年正式成立,遠比法定的晚了6年。且即便成立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這些案件也開始被調查處理,但調查告一段落後,人本基金會卻赫然發現,涉案70多名學生,居然只有2名接受輔導,這些問題,教育部不僅未曾監督,甚至還放任不管。
《特殊教育法》第47條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卻以「還沒有訂出合宜的評鑑指標」為由,不願對這所學校進行校務評鑑,且自2003年後 #連續九年不曾進行評鑑,等同放任該校繼續發生問題。
更誇張的是,這所學校在2012年1月到2013年8月,其實仍繼續發生30多件校內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包括數件校外性侵害事件。但對此,教育部居然堅持,通報到教育部的32件性平事件中,沒有一件是性侵害,顯見該校的性平狀況已比過去改善甚多。如此 #欠缺教育理念 的發言,實在令人為之氣憤!
對於以上教育部失職的部分,我會繼續監督改善,同時,我也會要求教育部確實掌握全台學校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狀況,防止類似問題再發生在任何學校中。
9️⃣ 聽人距離聾人的距離有多遠?
《無聲》其實已算是相當靠近聾人文化的電影,但其實我仍收到聾人朋友反映一些「因為劇情考量而與現實有所落差」的情節,像是:
▶️啟聰學校其實幾乎沒辦過舞會,因為聽障朋友的狀況其實差距很大,對於部分聽障朋友來說,除非是能透過地板震動清楚感受到音樂節拍(像是林靖嵐),否則是有難度的。
▶️ 助聽器是聽障朋友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價格也很高,所以多數聽障朋友都會保護助聽器不要淋到大雨,以防止受損或壞掉。
我收到這些意見時其實也有些訝異,這也正反映出我們社會聾人文化仍不夠了解,且不只是聾人文化,其他各種多元文化與樣態也是,我們的社會需要更多的認識、包容及同理,想想張誠和貝貝的看電影經驗,我們可以更加友善。
🔟 這起案件我記得有申請國賠,現在狀況是?
其實,本起事件共有兩次國賠求償,求償案件內容詳細可看人本基金會的文章:https://bit.ly/3nfBSsq
我想強調的是,在第一次國賠,時任教育部長的蔣偉寧居然同意校方 #不代位求償(https://bit.ly/2GL5zSk),造成所有違法教職員皆未做出任何賠償、以致全民買單後,第二次國賠的結果,教育部至今仍未公開對全民交代。對此,我會堅持立場,要求教育部必須盡速公開相關資料。
此外,我並會要求教育部針對第二次國賠協議過程中各種官員及校長的離譜作為,進行全面的檢討與懲處,包含:將這些案件說成是「學生要處理,學校校譽也要迴護」,私下去找家長「溝通」、要求撤回國賠請求,語帶威脅地警告生輔員不得說實情等,這些體制內的問題我們仍舊要面對,需修法之處我這也會研擬提出。
感謝 吳思瑤 委員的包場,讓我和許多教育及文化界的朋友一起觀看這部無聲 The Silent Forest。這部電影很沈重、很複雜,甚至最後柯貞年導演也未曾給予一個簡單正向的答案。但我想,這正是我們需要去看的原因,因為其中許多結構性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事件所留下的傷痛,不該隨著時間逐漸遺忘與無聲,我們需要的是更多正視與實際改變。
我將持續在立法院內監督特殊教育、性平教育以及校園性平機制的落實,#不再讓特教成為性平的缺口,#不再讓孩子的傷痛繼續沈默無聲。
監察院可以彈劾誰 在 吳志揚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私菸案 監察院可以管
監察法第26條讓監察委員擁有主動調查案件的權力,調閱資料、製作筆錄,享有完整權限。私菸案事關公務人員廉能,但監察院以偵查不公開為理由推託,未對涉案公務人員與單位,進行懲處、糾舉、彈劾、糾正。志揚質詢監察院傅秘書長,要求積極執行監督、監察職責。
監察院應該知道,司法責任與行政責任可以分開調查,不用凡事等法院判決❗
#監察院不管要誰管?
監察院可以彈劾誰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 貪污數千萬的史上最貪檢察官陳玉珍,監察院早在2013年就通過彈劾。但是,案件移至司法院「職務法庭」後,竟然持續地擺爛不審理。讓貪檢陳玉珍可以什麼事情都不用做、爽領6年乾薪。
司法院以「開庭時陳玉珍均請假」、「不符合一造辯論判決之要件」等理由搪塞。然而,依《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第35條規定,對於經再次通知而無正當理由仍不到庭者,法院明明就可以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司法院根本在胡扯。
2.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桃園地檢檢察長彭坤業的醜聞,邱太三說「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彭坤業談及參審、陪審等議題」,根本是胡扯。
事實上,邱太三在法務部長任內對人民參與審判根本拒絕表示意見。對此,我要求法務部發函各地方檢察署調查,有多少檢察長被邱太三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
➡️4月10日法務部回函「無涉檢察行政業務事項,難以回應」;當天下午,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表示「問題不明確,難以函詢各地檢署」。
➡️我自行發函給各地檢署要求回覆,陸續有地檢署回覆「4月8日已呈報法務部」。請問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為何要說謊?
3. 目前高檢署調查報告指揭露一半事實,邱太三發出的第一份聲明中,自稱「收到陳情人申訴」、「併同陳情人書面資料陳情書」、「移轉給桃園地檢署」。第二份聲明再改口說:「將當事人提供之書面資料,以通訊軟體方式提供給」彭坤業。
請問高檢署,為何逕自認定「邱太三即為陳情人」?背後真正的陳情人是誰?陳情書到底在哪邊?為何這麼基本的關鍵事實沒有釐清?到底在保護誰?
對此,高檢署王添盛檢察長不斷以「調查已經結案」迴避質疑。
附註: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 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記者會
https://reurl.cc/1OLk8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
https://reurl.cc/mYbpM
2019-4-1 史上最貪檢察官陳玉珍、憑什麼坐領乾薪超過6年?
https://reurl.cc/A3W33
監察院可以彈劾誰 在 黃暐瀚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暐瀚直播 #管中閔 #趙怡翔 #口譯哥
公務員寫稿賺錢,可以嗎?
昨天監察院,彈劾了管中閔,我是驚訝的~
為什麼驚訝?因為早在民國75年,銓敘部就做出解釋,公務員對於專欄寫稿,是可以的。
既然這樣,為什麼監察院還做出彈劾的決定?彈劾會議的主席陳師孟說:「匿名寫稿,是犯了一個大忌」。
陳委員可能不知道,「社論」一向是匿名的,大家現在把手邊的四大報翻開來看看,二版的右側,一個「社論」,這文章,誰寫的,有標註嗎?
社論一向是不標註作者的,作者可能是總編輯、副總編輯或是總主筆,不管是誰,文章代表報社(或雜誌社)的立場。王定宇委員PO文,說管中閔一年拿週刊65萬,是13個月的「薪水」,我不知道他的13個月(含一個月年終獎金)是怎麼來的?根據了解,65萬是一年26周,一篇2.5萬,26 X 2.5萬 = 65萬,寫稿領錢,天經地義。
問題就在,到底這樣「匿名式的固定供稿」,算不算兼職?監委提議問問銓敘部,陳師孟說不用,直接表決,通過彈劾。
這個彈劾,留下了紀錄,後續留給大家公評。但送公懲會之後,不管是撤職還是記過,都是針對「國發會主委」這個公職,不是台大校長,陳師孟的逆襲,對「管中閔」,有傷,對「管校長」,無礙。
另外口譯哥的話題,暐瀚又補充了一次,到底問題出在哪裡?請大家花幾分鐘時間,看一看喔~
暐瀚 2019-1-16 de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