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態悲苦文化
在一些具有宗教信仰嚴厲規範的家庭裡,或是社會長期下來的集體無意識, 都可能使我們內心隱藏著「受苦受虐即是靈魂昇華」的彌賽亞情結(或稱救世主 情結)。
這無意識的殉道者原型,若是和受害者情結的孤兒原型交互作用,那 麼,這不僅加乘了受苦的病態性強迫傾向,讓受害者情結個體不可自拔,同時還 會以趨向自虐的方式,以悽慘的遭遇增加自己的悲苦感。
即使身旁的人已看不下去,甚至不斷的干預來企圖阻止個體不停的掉落至悲慘深淵,以終止個體的自怨自艾和痛苦的發生,但那對受害者情結個體來說,這 將導致他失去存在的意義,也使他早年所承受的苦痛,一併失去了意義。
對受害者情結的個體而言,「病態受苦即是意義」,這種沉溺於痛苦的循環之中,反而激起個體一種「我是多麼努力的求生,又多麼能忍受別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的自我撫慰。即使,這種以痛苦換取自我撫慰的補償歷程,他們完全無 意識,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些什麼。
事實上,人類的生活當然伴隨著痛苦,成長是痛苦、疾病是痛苦、失喪是痛 苦、求不得是痛苦,還有老化及死亡也是痛苦,但在沒有病態受苦傾向的人身 上,我們會看見痛苦雖然存在,但人會以他內在的資源和功能,去連結外在的資 源和幫助,來一方面調節自己適應這些痛苦的歷程,另一方面從這些痛苦淬煉出 面對生命實相的智慧,進一步修通自己對人生的理解。
但受害者情結的個體,由於「情結」在內在深層猶如打上了死結,使其經歷 到痛苦就像是墜入到某種情緒漩渦,在失去自主感和自我意識下不斷的循環某些 情緒情節和反應,好像跳針一樣,只要一被勾住了某種內心不好的感受,這病態 的受苦傾向就會出現,讓個體執著地破壞自己可以獲得的解脫與真實的快樂。
受害者情結的人格會如此奴役個體整個人,讓他們沒有別的方法,也無法行使思考,必須被受害者情結這個次人格控制及支配。他必須受害、他必須受苦,才能符合他對自己、對環境、對他人的設定。
若無法和我們深層那些不被我們覺察的無意識內容溝通、對話,進而賦予自己 新時代的人生見解和意義,我們可能都難以真正的離開受苦傾向,終止以受苦來 證明自己存在意義的自動化導向。
對具有受害者情結的個體來說,受害意謂著某種受苦,無意識的反覆停留在受害感覺裡,藉此撫慰及滿足自己無意義的生命空虛感,這是我們不得不了解 的內在需求。
而為了讓這種內在需求不斷地得到相似的內容和材料運作(就像蒸汽火車需 要添煤炭加熱水來產生蒸氣運行),受害者情結的個體用扭曲的信念信條讓生活的情境,反覆製造出相似的受苦情緒感受,加深被環境所害的感覺。
#人生要合理,過度的犧牲只會換來過度的悲苦
#無意識的悲苦,是剝奪人的自尊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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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情結》:擺脫惡性糾葛的人際關係,重新找回完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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