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關農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不應該大幅新增451項農藥殘留容許量!】
最近幾天「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公布以來,
農藥氟派瑞(Fluopyram)使用於茶類,以及達滅芬(Dimethomorph)在半結球與不結球萵苣之殘留標準引起社會一片譁然。
但3/13和3/15公布、預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只有公布這兩項嗎?
並不是。
根據辦公室整理,3/15已公告含括22種農藥、共有128項農產品,其中新增的有121項,放寬農藥殘留容許量有6項、限縮只有1項。
3/13預告的含括41種農藥,共有351項農產品,新增330項農產品,放寬農藥殘留容許量2項、限縮18項,取消一項。
我詢問TFDA,為什麼短時間內大幅新增農藥殘留容許量項目?
新增農藥產品項目意味著原本在某項農產品不得檢出某種農藥,
#但在新增後卻可以使用農藥了
他們說因為有很多外國進口業者和國內業者(農民)來申請,沒有訂容許量,這些業者的產品就會因為有用農藥進不來。
#但農藥殘留容許量是如何評估而來的?
為什麼業者來申請,主管機關就必須同意開放?
是來自於美國的壓力嗎?
我們檢視目前公布和預告的項目,
#發現很多農產品的殘留標準比歐盟還高
#許多新增的項目連CODEX都尚未訂定標準
TFDA言必稱申請案經「審查」並經「參考國際間標準」,
但訂定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比歐盟還高、甚至連CODEX都未訂定,
#甚至在記者會上拿出世界前五大農藥銷售國的美國和日本殘留容許量說台灣比較嚴格!
我要TFDA提供國際間標準給我,
TFDA回覆說整理需要花時間,#沒辦法在兩天內提供
如果TFDA是依照國際間標準來訂定,為什麼現在卻無法提供各國標準?
訂定標準的依據到底在哪裡?是不是申請業者說了算?
從農場到餐桌,
政府應該要為民眾的健康把關,
每新增一項農藥殘留容許量就是對我們的食品安全、環境和土地造成風險和負擔。
農藥的使用量、種類以及範圍,應該盡量減少,不應再放寬及無謂的新增。
對於已公告和預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共479項農產品,
#主管機關應撤銷公告,
#重新檢討新增和放寬標準的標準和必要性。
請參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的聲明 http://www.huf.org.tw/essay/content/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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