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可以追溯南島語言最古老的地點。幾千年前,這些語言由台灣傳到東南亞和太平洋島嶼。南島語族最早起源於台灣」
【回顧】
一「兩岸哪裡一家親!研究:台灣人基因與中國不同」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59641420842601&id=584986081641475
Jacky Cheng:台灣人,您對母親到底了解多少???
台灣文明,您知道台灣歷史四百年只是幼稚園程度,了解南島語族發源地是台灣,也只是小學程度而已,您懂得Paccan是原名,"您好"叫"台灣",四千年前遠洋Manga雙船體(與艋舺的台語同音,當然也與菲律賓的螃蟹船同音,但菲國學不到精髓,只能短航),傳出去台灣文明玉石珠算,給南洋與中土....總算是有中學程度了,12000年前的姆大陸,亞特蘭提斯陸沉,蘇格拉底,柏拉圖,西方三哲的理想國烏托邦,不在大西洋,而在太平洋,才是台灣歷史的大學程度,宜蘭與那國島間的海底沉城,虎井嶼,台東數千年以上萬年遺址隱藏了多少考古密碼....台灣人,你真的知道嗎?
(全南島語族的眼睛,都與Mada同音,南島族有十大語系,西到非洲馬達加斯加,東到夏威夷,南到紐西蘭,智利復活島,北是台灣,也只有台灣唯一同時擁有九大語系,流傳出去。3500~5000年前的航行授與文明(中國四川三星碓的蝌蚪文,沒中國人知道來源真意,台灣古跡中處處可見,是傳播源頭),菲,馬,近年在3500前的古墓遺址挖出,全世界僅有台灣東部獨產的豐田玉器陪葬,很明顯了。)
(有人說所謂的海底古沈城其實是斷裂的岩脈,但是它工整畫一的牆體卻又讓人無法解釋;有人說那是1622年荷蘭人佔領虎井時修築的城堡,遭明軍炸毀沈入海底;有人說這乃史前文明的遺跡,人類活動的證據;更有日本學者說這是八千年前人類活動的遺跡。)
(台灣宜蘭外海60海浬處,沉睡著一座神秘的海底古城,古城內有精細的雕刻、神殿、金字塔,學者研究,該遺跡屬於距今約1萬5000年前的「姆文明」(MU文明),也就是在中國大陸還與琉球群島相連時,人類在這塊「姆大陸」上所創造的高度發展古文明。相關學說已流傳一段時間,因為實在太過引人入勝,每隔一段時間就在網路上激起討論。
中國網站《萬花鏡》日前刊登一篇名為〈因地震沉入深海:台灣宜蘭海底驚現神秘金字塔!〉的文章,吸引了許多兩岸網友關注。該文指出,在距離台灣宜蘭僅60海浬的日本與那國島海域,沉睡著許多當地漁民都知道的巨大海底古城,1986年後,日本學者開始對遺跡進行現代化的海底考古研究。
經過長達8年的考古調查,琉球大學木村政昭教授振奮地表示,「沖繩周邊海底考古學的研究,將會讓全世界最古老的文明重見天日,古老的『海底龍宮』傳說即暗示海底古文明的存在,沈沒在海底的『姆文明』也讓海底龍宮的故事一直流傳下來,我確信與那國的海底遺跡,就是1萬2千年前突然消失的『姆文明』!」
根據考古隊以電腦合成方式繪製的遺跡復原圖,該遺跡有著海龜壁畫、靈石、廣場等祟拜物,可以判斷就是古文明居民聚會的神廟,而神殿北面有2個半圓形的柱穴,可能就是女巫舉行儀式前的沐浴之處,也有可能是讓即將獻給神的處女清浴的水池。
還值得注意的是,在半圓洞穴東邊近處的靈石,其擺設的方式與沖繩及日本本島的民間信仰類似。此外,神殿東方的拱形城門、巨石疊成的城門等,也與1萬年後才興起的琉球王國建築類似。而在城門附近發現的2塊重疊巨石,有人推測這2塊巨石是城門下方的基石;由2塊巨石整齊重疊在一起,及其上方留有長方形人口雕孔等看來,該巨石顯然是經過人力加工而成為城堡的一部分。
這項新的發現,與20世紀初美國學者詹姆士‧柴吉沃德(James Churchward)提出的『姆文明』假說不謀而合。柴吉沃德認為,在距今1萬5000年前的史前時代,現為日本、琉球、台灣的西太平洋一帶,其實是一整塊相連的「姆大陸」,其面積比南美洲還大,史前人類甚至在其上創造了燦爛的古文明,但因為遭遇大地震所引起的地質變動,而在一夜之間沈入大海,一切記載就此失落,沈眠在太平洋海底,直到今天仍有待人們挖掘出它的真實面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02974106319/posts/1528706937238428/
李致穎:談到女性或不同族群的刻板印象時,許多人都能理解這些特定形象,如女性的陰柔、感性、軟弱,南島語族的天性樂觀、愛喝酒愛唱歌等,對於弱勢性別或族群的主體性的剝奪,以及,成為他們追求自主性時的阻礙。
但是,上述的邏輯,對象ㄧ換作是「台灣人、台灣文化」就又不一樣了,各種刻板印象,例如隨性、草根性、海盜性格、髒亂、粗俗⋯等,全部照單全收,殊不知這些特定形象就是自己的主體性被襲奪、被架空後的殖民地文化,還把這些由殖民者所塑造出來的形象,當成自我認同。還有什麼比這樣的事情,更加悲哀的嗎?
#台灣文化應該要有各式各樣的面貌
#台灣人要打破殖民者的禁錮活出自我
https://www.facebook.com/1639848710/posts/10212110034219674/
李致穎:什麼是漢人?漢人是怎麼來的?
以「台灣南島語族」為例:
生番→熟番→人→漢人
未經由儒學「教化」的人,即為番或夷或蠻等,不文明、未開化之族群,必須透過儒家思想價值觀影響後、教育後,才能成為儒家價值觀下的「人或漢人」。
#台灣人正被教化為中華人
#已接近完成體
https://www.facebook.com/1639848710/posts/10207689328344790/
李致穎:把自己的認同,定義爲中國人,是個人自由的範圍。例如,我是泰雅族人,我也是中國人。
把自己所屬的族群認同,定義爲中國人,則不在個人自由的範圍。例如,我是泰雅族人,泰雅族是中國的少數民族。
*溫馨提醒:台灣的南島語族,無論在對岸中國或此岸中華民國政府的定義下,都是中國的少數民族喔。
https://www.facebook.com/1639848710/posts/10213131710200935/
임가영:如果我是台灣的電視編劇,
簡直有發揮不完的題材(翻白眼)。
超過400年前至四、五千年之間,
南島語族的先人從台灣出發,
順著洋流和季風開枝散葉到了整個大洋洲。
(這個梗被迪士尼用走了就是「海洋奇緣Moana」)
400年前熱情浪漫的大航海時代,
荷蘭人教了台灣人以羅馬拼音做為文字記錄,
引進了最早的銀行會計制度,
至今番仔薑(辣椒)、番仔火((辣椒)、紅毛土(水泥)、水牛、黃牛、芒果、雞蛋花、甘蔗、水稻…
通通都是荷蘭人曾經來過的痕跡。
400年前日本幕府時代,
將軍穿的盔甲也都是台灣出口的鹿皮製造而成的。
380年前和兩蔣一樣宿命的鄭成功父子,
假裝反清復明建立了東寧王國,
跟228一樣殺盡不服從的台灣人,
跟白色恐怖一樣洗腦倖存的台灣人,
先人為了生存通通當了假漢人,
從此全台灣每個村莊聚落居民沒有血緣關係的也都一個姓,
每個姓的族譜第一代都是同個時間,
如果追本溯源去到中國,
拍謝阿嬤袂認得阿松誰跟你一家人。
台灣人曾經有革命精神,
譬如300年前的鴨母王朱一貴或230年前的林爽文,
其中林爽文在他的全盛時期曾經控制全台,
為此,
乾隆皇帝的緋聞私生子福康安率領清軍渡海來台專門對付林爽文,
打贏了之後還列為乾隆得意的十全武功之一。
150年前,
Robert Swinhoe把福爾摩莎烏龍推向紐約和倫敦的茶館做為點單最貴的茶,
也將台灣特有種生物登錄到國際上的各個學術期刊,
光是他的足跡事跡就註定是史詩般的鉅作。
而你不能移開視線的是接近同一個時期的George Leslie Mackay,
他是「寧願燒盡,不願朽壞」的馬偕博士,
餐桌上每天見面的胡蘿蔔、白色花椰菜、和高麗沒有關係的高麗菜都是他引進台灣的。
馬偕博士辦學校開醫院都是後來的事了,
但你知道當他踏上台灣的土地第一步,
是誰接住他的手?
蘭大衛醫生!
我小時候看讀者文摘的一篇「切膚之愛」,
主人翁的蘭大衛醫生,
當今彰化基督教醫院的創辦人,
也是奉獻一生在台灣,
一家人在台灣的故事根本也是大河劇。
也是同個時期,
基隆外海發生了一場戰爭,
造成越南變成法國殖民地,
卻跟霧峰林家有很大關係。
迄今每年中元節,
基隆的法國公墓還有人以紅酒和法國麵包祭拜百多年前的法國軍人。
我累了先寫到這裡。
寫這種東西很難過,
我們從小去上學被當作白癡騙到大,
歷史課本內容扣掉謊言剩下標點符號,
只有頁數號碼是正確的,
卻還要透過不斷的考試強行刻在腦筋裡面,
所以書唸得越好,
被毒害就越深。
但人們必須知道這片土地發生過什麼事,
才會明白為什麼它是現在這個樣子。
台灣的電視台當然有能力提供具有深度又好看的戲劇,
譬如幾年前民視製播的「浪淘沙」,
講蔡阿信醫師的故事;
又如比較近的是台視曾播出「純純」,
講的是台灣歌謠之父鄧雨賢的故事。
可是婆婆媽媽有印象的是「龍飛鳳舞」、「飛龍在天」之類的長壽劇,
或是什麼都有神有鬼有怪害過來害過去的「戲說台灣」,
透過這些使觀眾對台灣的過去能夠有什麼瞭解?
這就是重點了,
掌握媒體的他們不要台灣人瞭解台灣,
愚蠢才好控制。
你羨慕日劇韓劇能夠考究的呈現他們自己先人的生活風貌之餘,
不要忘了他們擁有的是自己的國家。
https://www.facebook.com/100000420430480/posts/1642410355782963/
琉球群島是台灣的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07:所以尼應該去質問尼口中最痛恨的中華民國為什麼還在這裡,不是90天就該滾了嗎?其次,尼更應問問尼自己為什麼一直叫支持者參與這個非法在台七十五年的外來政權所辦的選舉及公投?這粉奇怪不系嗎?美國有把琉球人當成美國人嗎?美國有向琉球人徴兵,徴稅嗎?美國有屠殺琉球人嗎?
A107:
《舊金山和約》第 6 條 【佔領結束】
(a).自本條約生效之後,所有盟國佔領軍應儘速自日本撤出,此項撤軍不得晚於本條約生效後 90 日。若日本與盟國締結有關外國軍隊駐紮或保有於日本領土之雙邊或多邊協定者,不受本條規定所限。
這條只有提到對日本(這指和約生效後的日本,範圍不包括日本依和約放棄的領土)的佔領在和約生效後 90 天內必須結束。
➡️不包括日本依約放棄的台澎領土哦~
台澎領土,日本在第2條完全放棄了,所以不是這第6條說的對日佔領離開日本領土~~~~
要講美國離開日本領地,而中華民國沒有離開,這就是沒有認真看懂《舊金山和約》。
揭露一下聖峰打臉台灣民政府主張日屬美佔的法律意見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6xGs7JUi3WwTjTlv7EPSGPXl2vg6irV/view?usp=sharing
「韓國、福爾摩沙、千島群島、庫頁島、國際聯盟託管地、南極、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和「琉球群島及小笠原群島」在舊金山和約中的差別有二:
1. 日本在和約中明文放棄對前者的權利、權利名義與請求權,但沒有對後者這麼做。
2. 日本在和約中明文同意將後者交付美國託管 (trusteeship), 但對前者沒有。
換句話說,只有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同意交付託管的島嶼才會被承認日本具有終極主權。而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同意交付託管 的只有第 3 條所提到的領土。對於第 2 條的領土日本則是以最徹底的拋棄模式拋棄領土主權。由於台灣是列在第 2 條並非第 3 條,所以,日本對台灣並沒有剩餘主權。
——
當你要談代管機構在治理時的手段,我們就來談盟佔其它成員怎麼做: https://reurl.cc/pmrgae
如果你要講那為什麼其他盟佔成員沒有跟中華民國一樣還賴在原地。這就要各別討論《舊金山和約》的處置,還必須探討這個領土原本的主權歸屬。
台澎小堅果🌰EP7直播說過了: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合法統治不代表不會殖民,殖民是手段,這是兩件事情。
外來政權用不用殖民手段是兩件事情,即使是有統治正當性跟是不是殖民是兩回事哦!
也有一種情況是有合法統治治理也有領土主權的國家,在國家內部殖民所代表的意義是對國家領土內部人民實施差別待遇,使其特定住民在政治上成二等公民。
最後治理機構要做什麼手段,這個是治理機構自行決定,不代表他沒做錯事。
舉例,你合法考到駕照,擁有合法開車上路的權利,不代表你違規就合法欸,你違規除非被吊銷駕照,不然你仍然可以開車上路,但你該繳的罰單還是要繳;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
❣️總結:
只要台澎戰後最終處置沒有確定,中華民國政權為全體盟軍成員實施的佔領代管就可以繼續進行。代管什麼時候終止,就看台澎人何時覺醒行使自決權建國。
這題提問的水準就像在問經過董事會同意任命的總經理可不可以虧空公款一樣?(攤手)
具有法律上權限不表示做的事情就一切合法。什麼事情能做什麼事情不能做,取決於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的規定。徵兵不行(但若徵兵台澎人只保護台澎還說得過去,但去保護中國領土金馬就不行。)徵稅可以,辦選舉可以,屠殺當然不行。可以做的不談,不可以做的,只要台澎還被中華民國政權治理,就不可能真正追究責任。
其餘補充Q&A4既然中華民國不是台澎合法政府那其法律都是非法嗎?https://reurl.cc/AgkOeQ
👉🏻中華民國政權要處理它盟佔期間的不符合國際法法理的事情,就是建國後來訴諸國際法院。
這篇也說過跨國大屠殺事件後續怎麼處理: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36986239667624/
延伸閱讀: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延伸閱讀❣️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reurl.cc/ZQynqW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 《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
琉球群島是台灣的嗎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直播EP7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3/20(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 vs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匿名留言截圖探討。
台澎小堅果
🔗 https://fb.watch/4lU65JvitZ/
在這兩週出現在我版上的臺灣民政府信徒,稱作「#臺灣民政府之亂」,特開此直播來回應臺灣民政府與台澎國際法理建國派的差異。
大家可以去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粉專 看看~大概是2015年就已經把「#臺灣民政府」的謬誤寫出來了!
國際法就像大家在游泳,你可以游我也可以游,你可以討論國際法,我們也可以,但你游的不得要領,會溺水,所以雖然臺灣民政府也是要以國際法來探討,可是論點大錯特錯!所以不是會泡到水裡就代表會游泳。
這份黃聖峰撰寫的探討內容是從歷史事實、國際法及國際慣例分析「台澎主權屬於日本」(日屬)及「臺灣目前正由美國佔領」(美佔)的主張之駁斥。分享給大家!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6xGs7JUi3WwTjTlv7EPSGPXl2vg6irV/view
創立臺灣民政府的是來臺灣開英語補習班的外國人何瑞元,是根本沒有國際法知識背景的人,在開始打臉臺灣民政府之前,我們先來補充基本知識。
#二戰盟軍對日戰區分配圖 (附件1)
在同盟國對日本的戰爭規劃中,對日戰爭共分為由美國負責的太平洋戰區、由英國負責的東南亞戰區、由中國、英國及美國共同指揮負責的中緬印戰區。而盟軍整體戰區規劃,則是由英國參謀長聯席會議 (CSC, Chiefs of Staff Committee) 及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 (JCS, Joint Chiefs of Staff) 所合組的英美聯合參謀本部 (CCS, Combined Chiefs of Staff)負責提出。因此,「美國負責太平洋戰區」是盟軍規劃的結果。第二次世界大戰並不是美日大戰,而是盟軍對日作戰。
現實上,美國本身在太平洋戰區的戰鬥也與包括澳洲、紐西蘭、荷蘭、菲律賓及英國的軍隊協同作戰對抗日本。
美國又在太平洋戰區中權力鍊的分配上,西南太平洋戰區最高統帥是由西南太平洋地區最高盟軍司令麥克阿瑟担任。其他主要戰場盟軍則由美國尼米兹將軍指揮。而麥克阿瑟和尼米兹則都必須接受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及前述英美聯合參謀本部的指揮。
對日戰爭絕對不是美日戰爭。何瑞元先生的主張「美屬美佔」就完全不符合史實。儘管日本是由負責太平洋戰區的美國投下兩顆原子彈後宣布投降,但第二次世界大戰實際上是由「同盟國」與「軸心國」兩個軍事同盟之間的作戰。
對日戰爭不是只有美國在打而已,例如《一般命令第一號》把中國東北的滿州國交給蘇聯去佔領,原因是在日本投降以前,蘇聯對日宣戰後,蘇聯紅軍入侵滿州國,把日本在滿州國的精銳關東軍打趴,這一戰其實日本已經算幾乎殲滅。
據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是被盟軍擊敗而非被美國擊敗,美國絕非日本的征服者,所以美國無法依據不存在的「征服者身分」對日本進行所謂的「美佔」。
所以台澎領土「美佔」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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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業的林志昇,依何瑞元論述延伸出基於「領土神聖不可分割」、「日本未於舊金山和約放棄台澎主權」、「日本天皇未簽署舊金山和約」云云之理由,認為台澎領土主權目前仍屬於日本天皇、大日本帝國或日本國。故其主張可總稱為「台澎主權屬於日本」簡稱「日屬」。
大日本帝國修憲改體制不變更日本國家法人格。所以即使日本修憲也不可能把臺灣當作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舊金山和約》是由首相吉田茂以日本國內閣總理大臣、外務大臣之全權大使身分於 1951年9月8 日簽署。該和約於日本國會批准後,在同年 11 月 18 日送交日本天皇認證。日本天皇並於 1952年 4 月 28 日蓋上玉璽後公布該和約內容。由前述說明可知,《舊金山和約》業經日本天皇認證並用璽後公布,日本天皇已經承認、接受該和約要求日本放棄台澎主權的規定。
再來,日屬支持者會提「剩餘主權」一說,這是《舊金山和約》第3條【託管統治】中,日本放棄這條列出的地方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法「治權」,換句話說,只有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同意交付託管的島嶼才會被承認日本具有終極主權。對於第 2 條的領土日本則是以最徹底的拋棄模式拋棄領土主權。由於臺灣是列在第 2 條並非第 3條,所以,日本對臺灣並沒有剩餘主權。事實上,杜勒斯在《舊金山和約》針對和約草稿進行的說明演講中,也明白提到剩餘主權,但同樣是針對琉球群島的第 3 條的部分,而不是針對第2條台澎領土。
所以台澎領土「日屬」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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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快速檢視已匿名的臺灣民政府信徒的言論,逐一駁斥。
1. 阿扁不可能是臺灣民政府的影武者,大家都知道臺灣民政府是詐騙集團,這位先生說當年被這個詐騙集團拐的陳水扁是臺灣民政府背後的影舞者,是會損害到陳水扁的名譽的,是嫌自己犯下的誹謗罪數量還不夠多嗎?
事實上臺灣民政府成立初期,一大堆臺派獨派人士都被拐騙加入,直到後來意識到臺灣民政府是詐騙集團後才退出。而其中絕大多數人都是為了自己的面子而默默退出臺灣民政府,留下一堆跟相信他們所以跟著加入臺灣民政府的信徒繼續在裡面受苦。
陳水扁則是在卸任後被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追殺,病急亂投醫,才會被臺灣民政府拐到,然後跑去美國提出必敗無用官司。還有啊,如果臺灣民政府的論述主張這麼正確無瑕疵,那為什麼林志昇基於美佔要美國發護照的控美案會敗訴呢?為什麼陳水扁去美國打官司會敗訴呢?如果臺灣民政府的論述主張這麼正確,AIT 幹嘛出來打臉啊?AIT都證實沒有美國軍政府這個,為什麼臺灣民政府信徒不相信? 只相信詐補教業何瑞元先生? 如果臺灣民政府的論述主張這麼正確,身為首腦的林志昇被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抓去的時候,美國政府怎麼不吭一聲說抓錯人啊?說臺灣民政府的「日屬美佔」論述無誤,是在侮辱美國的智商嗎?
2.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特地查了一下,應該是臺灣民政府內部的單位,臺灣民政府初期的論述(美屬美佔)是何瑞元提出的,後來用這個論述吸引到一些知名人士之後,其中就有些人以何瑞元的論述為基礎進行發展。具法律背景的城仲模就是其中一個。又因為城仲謀當過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副司法院長,所以讓臺灣民政府的論述得到許多非法律出身的人的信任。但問題在於,城仲謀本身並不具有國際法專業,他是學屬於國內法領域的行政法。因此,城仲謀並不具備建構國際法論述的能力。
3. 我們反對的是分離獨立,反對台澎從中國主權母國中獨立,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中國,所以台澎不是統獨的問題,是要不要建國的問題。
4. ROC就是中國流亡政權,我們不會說它已經滅亡,它至今仍然治理中國領土金馬,且依盟軍授權來台澎領土執行代管任務,擁有合法的治理權,但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它的另一個身分就是盟佔代管機構,是代表盟軍全體的這個身份,不是中國政府的身份。
如果ROC就滅亡的話,那日本跟ROC簽訂《中日和約》是跟幽靈簽訂嗎?《中日和約》是終止日本跟中國的戰爭關係,當時日本承認ROC是中國國家的代表政府喔!
5. 1945.9.2盟軍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佔領代管台澎的,是參與二戰的中華民國政權,依照這號授權可以治理台澎的,是中華民國政權為了佔領代管台澎所成立的盟軍佔領代管機構「行政長官公署」。
代管文件佐證文獻:
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051708887886/?type=3
只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一直堅持「臺灣光復」的謊言,所以將在台澎的盟軍佔領機構變成像它內部的行政機關一樣:「『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1949.10.1建政,不是《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的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沒有實質控制,所以無法執行代管任務。
盟軍授予中華民國政權治理台澎的權限至今仍然有效,可參考英國 1955 年內閣文件 CAB 129/73/38的翻譯說明:
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347392191651/?type=3
英國這份文件非常有價值,原因在於英國1950年就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仍認為中華民國政權有繼續依據盟軍先前安排管理台澎的權限。
今天除非當年授權中華民國政權佔領代管的同盟國成員撤銷授權,否則這個授權就會一直有效。不要把英國1955年這份文件當視而不見阿!
6. 《中日和約》,這位信徒連「和約」都打錯字,根本搞不清楚和平條約的意義。《中日和約》法律上就是實質停止,不是作廢,是日本停止承認ROC是中國代表政府,所以ROC就失去這份文件中所代表的中國政府。《中日和約》並沒有把日籍台澎人的國籍「變成」中華民國國籍,而是把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的台澎人「視為」中華民國國民。「視為」意思就是「你不是,我把你當作是。」
台澎人的日本國籍早在1952.4.28隨《舊金山和約》生效而喪失,台澎人也從那個時候就成為無國籍人。而《中日和約》是在1952.8.5生效,也就是在台澎人喪失日本國籍之後才生效。換句話說,就算假設《中日和約》真的具有「改變」台澎人國籍的效果好了,在《台北和約》生效前就已經喪失日本國籍的台澎人根本沒有日本國籍可以讓《中日和約》去改變。
既然台澎人喪失日本國籍跟《中日和約》無關。《中日和約》就算被廢止,也不會讓台澎人取回日本國籍。日本法務府發布《民事甲438號通達》,明訂台澎人的日本國籍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喪失。台澎人依《舊金山和約》生效而喪失日本國籍,如果要恢復台澎人的日本國籍,除非《舊金山和約》被撤銷,而且一切因此恢復原狀(包括日本與所有盟軍成員重新恢復到戰爭狀態)。
7. 這位信徒不是我們法理建國派的人,他是迷信派、幻想派的祖師爺。
8. 領土主權歸屬跟在領土上面的居民是兩回事。如果說居住上面的國籍可以決定腳下土地的歸屬,那這樣征服世界不就太容易?遊行到哪就插旗?唐人街的人就可以主張是中國領土嗎?
9. 我們沒有主張我們是日籍,我們說的是原本具有日本國籍的台澎住民及其後代。
10.中華民國什麼有效性?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
將台澎定性為「在盟軍戰後安排下,由盟軍成員為盟軍設置的佔領代管機構治理中的佔領地」,屬於「非自治領域及尚未達成獨立之領地」。透過《聯合國大會第1514號決議》可讓聯合國會員國有義務協助台灣取得獨立地位,透過《聯合國憲章》和《人權公約》內明訂的「自決權」,讓聯合國會員國、公約簽約國無法否認原殖民地台澎的住民有權「舉辦自決公投」,且聯合國不能否認自決結果的效力。
11. 我們並不是主打國際法可以解殖建國,而是去殖民化建國本來就是依照國際法,這就是二戰過後國際共識。
12. 合法統治不代表不會殖民。殖民是手段。
這是兩件事情。
外來政權用不用殖民手段是兩件事情。即使是有統治正當性跟是不是殖民是兩回事。
也有一種情況是有合法統治治理也有領土主權的國家,在國家內部殖民所代表的意義是對國家領土內部人民實施差別待遇,使其特定住民在政治上成二等公民。
13. 聯合國不是世界政府,聯合國是國際聊天室,不等於國際法,請看上一篇直播。
臺灣沒有放在聯合國裡面的非自治領域,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4聯合國成立開始,到1971.10.25《聯合國2758號決議》被踢出中國代表,這期間ROC自始至終都主張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但其他國家就算不認同也不會主動反對他國主張,因為當時冷戰時期,為了反共才犧牲掉台澎人自決權的機會,但台澎人自決權不會消失或者喪失,雖然國際政治上的戰略因素,但不代表台灣不是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人就是原殖民地人民,擁有可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去殖民化建國。
14. 蔣政權是臺灣統治當局這點也沒錯,這就是一個事實陳述,描述ROC政權是治理台澎的一個政治單位而已,沒有台澎領土主權。
ROC政權只是《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四特質中的可以成為中國的政府,不代表它是國家,只是中國流亡政權而已。
15. 我們這個「直接否定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領土主權主張,認定台澎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國家、台澎人可在二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脈絡下,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身分行使自決權,以原本日本殖民地台澎為領土範圍自決建國」的論述是要如何「讓台灣變香港」?
這位信徒對於歷史的了解真的零分,居然不知道香港是中國的領土。
我們的主張不會讓台灣變成香港,請看上一篇直播。
16. 臺灣民政府主張日屬美佔才是真的統派,不要再亂貼我們標籤了。我們主張台澎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我們怎麼可能是統派。
17. 傀儡政權必須是欠缺自主性的狀態,如果ROC是魁儡政府的話,那美國何必浪費時間勸蔣介石接受雙重代表制度?魁儡應該要完全聽話阿不是嗎?蔣介石還可以喊漢賊不兩立阿哪是傀儡。
駐台美軍的原因,主要依據是ROC政權以中國代表身份跟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54年簽的,把台澎寫進ROC實質控制的領域,並不會改變台澎法理地位狀態,台澎領土主權未定。
這位信徒根本搞不清楚《台灣關係法》,《台灣關係法》是因應美國「停止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在『冷戰』架構下仍舊需要與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往來、合作」,美國所自行制定的法律。因為美國換承認PRC 是中國國家代表政府,所以與ROC政權(在當時中國代表政府)簽訂的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就宣布終止,美國於1979.4.10總統簽署《台灣關係法》,不是跟中華民國政權簽訂。
1979.1.1美國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1979.4.10美國總統簽署《台灣關係法》,該法並溯及自 1979.1.1 生效,且1980.1.1《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失效。駐台美軍依據就是1980.1.1失效,才會趕緊要離開。
18.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沒有說禁止蔣介石反攻大陸,而且是現實上蔣介石也根本辦不到,美國也根本不可能干預中國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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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清楚了,今天最後一次回應,以後臺灣民政府的信徒若再來跳針,只會統一回覆今天直播後的重點整理◔_◔
圖片取自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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