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性平教育正式納入多元性別!
#更多認識不再霸凌歧視
去年五月我質詢國防部長,關於霸凌的定義,以及為何國防部相關統計資料中完全 #看不見性霸凌的存在?(https://bit.ly/3tLYCDc)
國防部當時以及後來一再表示,軍中和軍校中完全 #沒有性霸凌案件。但我的辦公室還是會看到相關報導、也一直有收到案件與意見反映。
許多現役及退役軍人提到,自己在軍中曾因性傾向、性別認同遭到差別對待,或者被當眾羞辱 #娘娘腔 #比女人還不如。
這中間的落差以及對霸凌與性霸凌的定義不清,反映出雖然這幾年國軍性平教育確實有提升,但仍然不足,特別是在多元性別方面。
這不足不一定在國軍基層,更可能是在國軍高層。
如同當天我請問部長與相關各軍處首長,都說自己其實沒有上過相關性別平等課程,也難怪對性霸凌與多元性別不夠瞭解。
#不光是監督
#也一起討論提出解方
質詢後,國防部積極表達有意願改善,也由長官帶著同仁一起到我辦公室深度討論與溝通。
我的團隊發現,國防部過去相關的努力主要是依賴「國防部推動性別主流化訓練實施計畫」施行訓練課程。
但,這個計畫未提到多元性別,也未曾強調對於各種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之認識與尊重,性別平等觀念涵蓋層面較少。
我們和國防部各級軍官解釋說明性別平等應包含多元性別的內涵,當天很高興在場軍官同仁頻頻點頭。
我想,這代表我們的溝通討論是有實質意義的,把握每一次和公部門對話的機會,把性別平等的種子傳播出去,真的就有可能鬆動各體系的僵固性,更往人權平等邁進。
#兩項階段性成果
經過好幾個月的持續討論,還有提出預算案凍結案的要求,國防部日前提出兩項階段性成果:
✅ 109 年度國軍性別主流化教育,旅級以上共有 407 場次,其中內容融入多元性別的已提升至314場次,約佔77%。
✅ 為了避免課程忽略或部分部隊宣導不足,國防部已於110年3月5日公告全軍,要將多元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之認識與尊重)納入性別平等相關課程中;並規劃達年度課程時數 1/6 以上。
#國軍性平教育終於正式納入多元性別內容
希望這個改善,能讓國軍性別友善環境逐漸完善,使每一個軍人都能在一個性別平等、彼此尊重、保障人權的環境中保家衛國。
最近國防部最新的消息,跟我辦公室說,這幾個月雖然因防疫,培訓多聘用內部講師,但分流課程中也都有按規劃納入多元性別;後續也已請外部講師多補充多元性別資訊。
感謝國防部對性別平等的支持與努力!
我在這裡也請大家幫忙,如果發現部隊在包含多元性別的性平教育課程上仍有不足或缺漏,請留言或私訊讓我知道,我會持續追蹤,讓我們一起促使每一位願意保家衛國的國軍都能被平等尊重!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現役軍人定義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其實,定宇跟記者說的重點是「白狼等人涉及國安案件,是在國安相關法律修訂後,如果檢調司法有重罰法律工具而不用,檢調司法將成為民眾眼中國安問題的一部份!」
這則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462951
註:國安修法重要歷程和內容摘要…
共諜或國家安全相關案件,常常因為「輕判」、「輕縱」讓台灣人民不安和不滿。
不過目前這類「輕判」案件多數都是因為犯行發生在修法之前而適用舊法,也正因為舊法對共諜案件處理如此荒謬,定宇和幾位同伴在過去五年期間,持續推動「國家安全相關立法」工程,若是犯行發生在修法後,則適用新修訂法條。
定宇推動「國家安全修法」系列的提案時間、三讀通過時間、內容如下:
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法」
定宇提案日期:2016/04/22
三讀通過日期:2016/11/18
內容概要:
現役軍人涉共諜案定讞者,取消所有退休給與。
二、「組織犯罪條例修法」、「證人保護法修法」
定宇提案日期:2017/11/03
三讀通過日期:2017/12/15
內容概要:
可以適用統促黨等偽裝政黨、陳抗的組織犯罪,原來的要件「牟利性」變成成案條件之一。從原來只能懲處動手的蝦兵蟹將,變成可以懲處背後的主事者,並且大幅提高刑責和罰鍰。
三、「刑法外患罪章修法」
定宇提案日期:2016/11/04
三讀通過日期:2019/05/07
內容概要:
這是刑法外患罪近90年來第一次修法,將中國、港澳納入刑法外患罪的敵人定義適用範圍,將非軍人擔任共諜納入外患罪章(軍人已經有陸海空軍刑法納入共諜為敵人範圍),共諜最高可以處死刑,這是頒布刑法外患罪章的首次修訂,納入共諜為外患罪範圍。
四、「國安法修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
定宇提案日期:2017/10/06
三讀通過日期:2019/06/19
內容概要:
將為中共發展組織影響國家安全的刑責從原來的五年以下,大幅提高到七年以上,沒入違法資金,併科罰金五千萬到一億。
現職或退離職軍公教、國營事業人員,若背叛忠於國家的義務,若犯共諜罪經判刑確定後,也將剝奪全部退休俸,已領者自行為時起追繳之。
五、「二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
定宇提案日期:2016/11/25
三讀通過日期:2019/07/03
內容概要:
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我國主要威脅,對高階官員、退休將領赴中管制時間加長,並且限制不得參與中國黨政軍及相關活動,違反者最高將免除退休給與。
六、「反滲透法」
定宇提案日期:2017/10/06
三讀通過日期:2019/06/19
內容概要:
將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代理人行為,影響「選舉、罷免、公投」等民主行為者,明確訂定法律界線和刑責。
現役軍人定義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統促黨何建華案是首件「適用新版國安法」或「反滲透法」的起訴個案!檢方已經依照新版國安法5-1為中共發展組織等行為,起訴,檢方要求法院從重量刑,根據新版國安法是「7年以上,併科罰金5000萬到1億」,舊國安法則是「五年以下」。
犯罪行為如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73565 ):統促黨何建華涉接受中國金援在台推統戰、發展組織,還由中共提供造謠蔡總統文憑問題的文稿,轉交台灣相關人士散播。檢求從重量刑!
定宇推動「國家安全修法」系列的提案時間、三讀通過時間、內容如下:
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法」...提案日期:2016/04/22 三讀通過日期:2016/11/18
內容概要:
現役軍人涉共諜案定讞者,取消所有退休給與。
二、「組織犯罪條例修法」、「證人保護法修法」...提案日期:2017/11/03 三讀通過日期:2017/12/15
內容概要:
可以適用統促黨等偽裝政黨、陳抗的組織犯罪,從原來只能懲處動手的蝦兵蟹將,變成可以懲處背後的主事者,並且大幅提高刑責。
三、「刑法外患罪章修法」...提案日期:2016/11/04 三讀通過日期:2019/05/07
內容概要:
刑法外患罪第一次修法,將中國、港澳納入刑法外患罪的敵人定義適用範圍,將非軍人擔任共諜納入外患罪章(軍人已經有陸海空軍刑法納入共諜為敵人範圍),共諜最高可以處死刑,這是頒布刑法近九十年來,外患罪章的首次修訂,納入共諜為外患罪範圍。
四、「國安法修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提案日期:2017/10/06 三讀通過日期:2019/06/19
內容概要:
將為中共發展組織的刑責從原來的五年以下,大幅提高到七年以上,沒入違法資金,併科罰金五千萬到一億。
現職或退離職軍公教、國營事業人員,若背叛忠於國家的義務,若犯共諜罪經判刑確定後,也將剝奪全部退休俸,已領者自行為時起追繳之。
五、「二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提案日期:2016/11/25 三讀通過日期:2019/07/03
內容概要:
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我國主要威脅,對高階官員、退休將領赴中管制時間加長,並且限制不得參與中國黨政軍及相關活動,違反者最高將免除退休給與。
六、「反滲透法」...提案日期:2017/10/06 三讀通過日期:2019/06/19
內容概要:
將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代理人行為,影響「選舉、罷免、公投」等民主行為者,明確訂定法律界線和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