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條路皆紅線 家門前上下車也違規......
陳清雲/台灣藝術大學兼任助理教授(新北市)
違停為檢舉第一名,警政署正收集意見,研議是否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事項僅能是重大交通違規。本報資料照片
警方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件數逐年增加,今年上半年已有二七三萬七四四七件,而檢舉項目最多者是違規停車的輕微案件,占一半以上,因此警政署研擬限縮檢舉交通違規停車態樣,只限於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及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路段等停車。然如此限縮是否能夠解決違停檢舉氾濫問題?也令人存疑!
因檢舉交通違規並無檢舉獎金,而檢舉達人除有一些人具有替天行道精神外,有一部分是因為自己曾經被檢舉受過處罰,所以內心不滿也會有報復性檢舉行為,惟如能在某些路段減少不必要的紅線禁停標線之畫設,即可減少檢舉案件,避免浪費行政資源,也可減少民怨。
地方政府交通主政機關往往為禁止民眾違規停車,而在整條道路除公車停靠站與畫設停車格之路邊外,沿路都畫紅線。有些連會車寬度都不足的道路,該處附近住戶因車輛通行,根本不允許路邊停車,機車也只能停放在停車格內;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顯有妨害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沒畫線也可以處罰。然因整條路皆畫上紅色標線,則住戶都無法上下車,否則就違規。因人手一機,如遇檢舉達人,是否增加無謂之檢舉案件?如該地區住戶有坐輪椅之長輩無法在門前上下車,也造成生活上之不便。
整條道路皆畫禁止停車之紅線,但無法改變當地住戶在門前或附近上下車的需求。只要上下車就是違規,違規黑數何其多,則禁止停車標線就沒有權威性。因此紅色禁停標線畫設要因地制宜,需要上下車之路段如不會妨害交通,畫黃線或白線之車道線即足夠,如此才能符合事實現況之需要。
各地方政府應全面檢視各道路(巷道)是否有此類似情況,才能減少檢舉爭議案件。同時畫線前也要探求當地里長或住戶之意見,否則只要停車有妨害交通,即使沒畫線都可處罰,浮濫畫紅線除造成檢舉氾濫外,也會增加民怨。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690的網紅Marcos & Jinny相許旅記,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雲森瀑布 #雲心瀑布 #熊空 #三峽 #Yunsenwaterfall 【步道簡介】 雲森瀑布是「雲心」、「森山」 瀑布的合稱;也有人將「雲心」、「森山」,再加「姊妹瀑布」,合稱之為「雲森三瀑」。 這三座瀑布都位於中坑溪的上游。 Google 導航定位熊空候車亭,前方劃有停車格,停車格對面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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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申請到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但是不要忘記將識別證放在擋風玻璃明顯處,不然還是會被罰,被罰還好,被拖走就真的超煩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
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除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外,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核檢驗。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加蓋機關印信及防偽標籤,其參考圖式如下:
(圖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停車 #停車場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FB:#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IG:@hugow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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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森瀑布 #雲心瀑布 #熊空 #三峽 #Yunsenwaterfall
【步道簡介】
雲森瀑布是「雲心」、「森山」 瀑布的合稱;也有人將「雲心」、「森山」,再加「姊妹瀑布」,合稱之為「雲森三瀑」。 這三座瀑布都位於中坑溪的上游。
Google 導航定位熊空候車亭,前方劃有停車格,停車格對面有一家商店,商店斜對面有一條「農北峽017產業道路」,路口標誌寫著「通往雲森瀑布」。從產業道路至雲森瀑布的登山口約1.5公里,看到岔路登山口,岔路往左登逐鹿山往右是往雲森瀑布,右行後一路沿路徑走約1小時,即可望見約十多公尺高、雙層簾幕狀的雲心瀑布,前方巨大的青楓,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能欣賞到楓紅襯著壯闊瀑布的美景,左側有一條較陡的山徑通往雲心瀑布的崖頂和瀑身狹長的森山瀑布,不過由於天色已暗,只到雲心瀑布後回程,全程約1.45小時7公里。
【交通資訊】
開車:Google導航到「熊空候車亭」
大眾運輸:只有一台公車「台北客運807」可以到達「雲森瀑布」的出發點:「熊空車站」。「台北客運807」從三峽一站出發,終點站是滿月圓森林遊樂區,非假日一天六個班次、例假日則是一天只有五班(請參考台北客運網站:台北客運807路線時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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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翔的議會質詢-交通局(3/17)】
#公車買一送一擴大實施範圍
今天智翔在議會中,再次向交通局詢問到搭公車買一送一的政策,即使已將上次會期的三項建議改為一項,僅針對在桃園工作的民眾也能享有福利去做爭取,但交通局長的態度依舊,也提到說,應該優先照顧在桃園設籍的市民。
但智翔主要是為許多因工作必須往返以及居住在桃園,辛苦在桃園貢獻勞動力的廣大民眾請命,既然預算有餘裕,那是否能多照顧到我們辛苦的勞動族群們。
#交通黑暗期
鐵路地下化動工後,林森路與民族路口的地下道將封閉,而捷運綠線在桃園車站動工後,也將開挖站前圓環約一半的面積,若兩者工期重疊,勢必造成長期的交通黑暗期,上個會期智翔有建議,希望交維計畫能在動工前來辦理公開說明會,向市民說明,以利民眾儘早因應,今天則持續關心後續狀況。
交通局長則說明,原則上相近的路口與平交道、地下道,會做逐一封閉,針對施工區域,則會視工程進度,由內向外延伸,不會一下子就將所有施工範圍封起來,工程車輛則會要求避免行走市區內道路,利用鐵路的舊軌道開闢作為施工便道,選擇適當地點進出工地。
智翔則建議,屆時宣傳的時候,也可以多加利用網路上的圖文傳播,讓民眾更快了解目前的交維計畫。
#經國轉運站
經國轉運站周邊照明不足,時常造成乘車與接送民眾的不便,希望交通局能夠儘早改善。
#配對單行道
桃園舊市區街道狹窄,包括中正路、民生路、民族路,都是車流擁擠的路段,雖然在橫向連接的巷道,過去已實施了單向道措施,那是否就現在的時間點,交通局可以來考量並規劃讓上述的某些路段或時段,採取單向道的方式,讓交通更為順暢,甚至可以延伸到春日路、永安路等路段,來做一個整體的規劃,這是智翔的建議。
#桃林鐵路自行車道沿線Ubike站點
桃林鐵路自行車道預計今年五月完工,智翔詢問到交通局是否有規劃Ubike的站點,應該可以比照河濱步道,每隔一定距離設點,方便民眾來利用,例如健行路與桃林鐵路路口,由於大檜溪地區的站點密度較其他區域低,自行車道沿線也應考量與其他站點的距離。
局長說明,今年的市政計畫將以Ubike與自行車道、觀光景點、水路的串連為主,那以上的建議,也麻煩交通局一併納入考量了。
#交通違規科技執法
最後一題,交通局透過科技執法改善交通的方案,六月份將在龜山區的林口交流道北上匝道啟用,預計來抓「未依標誌標線行駛」、「為保持路口淨空」、「闖紅燈」、「為左右轉」等違規項目,希望之後的成效結果,能夠在交通局評估後,也能夠在桃園區來試辦看看。
狹路標誌 在 果籽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說起築地,如果到過場內魚市場,總會記得那標誌性的電動搬運車。魚販站着開的小三輪車,在狹窄通道上每每仿似要撞上對方,卻又能巧妙地在毫氂之間掠過。在分秒必爭的市場內,它們靈活得來又能負重,在市場運作上擔當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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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路標誌 在 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 ... 的必吃
五、標誌: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以文字或圖案繪製之標牌。 ...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 <看更多>
狹路標誌 在 Re: [問題] 巷道內停車問題? - 看板ca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必吃
請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第一項第二款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
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我家附近有一條6米寬的道路(該路設有路燈電桿、台電電桿、地面下埋設天然氣管線、中
華電信箱涵、公設雨水排水溝、公設污水下水道)道路長約80公尺,道路民國67年開闢設
置,目前還是私人的尚未徵收。
因為該路段並沒有狹路標誌,是否可以準用112條之規定不得停車。
左邊紅色圈起來,還有部分房屋,比這張執照圖早蓋一年,一樣是走圖上現有道路出入
※ 引述《illreal (現在是1:24唷)》之銘言:
: ※ 引述《Escaper (嘿嘿嘿)》之銘言:
: : 作者: Escaper (嘿嘿嘿) 看板: Road
: : 標題: [問題] 巷道內停車問題?
: : 時間: Mon Oct 31 02:35:58 2016
: : 之前有問過了,不過想再問一次!
: : 我想問一下巷道內提車問題,直接來看圖說故事好了!
: :
: : 以下距離是我實際去測量!誤差應該不會超過10公分
: : A是我家地下室車庫車道,B是商業大樓地下室車道,Y是圖中車主住戶
: : 該住戶門口有擺好幾個花圃,水泥地跟柏油路的距離是1.2公尺
: : 柏油路面是4.2公尺,我們這邊紅線到牆的距離也是1.2公尺
: : 我家車庫出來要左轉的話雖然說是可以一次過去,不過必須要靠非常右邊
: : 商業大樓車庫出來是逆時針出來,同理要右轉也必須打非常左邊!
: : 這個已經跟該住戶溝通很多次,該住戶說面這塊地是他們的,政府沒徵收等等
: : 不過都沒拿出相關文件,打過1999警察去看一下就結案了!
: : 其實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只要把花圃移開你車子停靠牆就好了
: : 後來打去跟里長反應,里長也跟他溝通過了,不過還是一樣不理就是不理!
: : 我在想說是否要請公權力介入了!
: : 後來我想到我有一位在消防隊在當主管的親戚
: : 把這張圖傳給他看,他也親自開車(不是消防車)來看說這一定是可以申訴的
: : 他是說不要用行車不方便要用消防的名義去申訴!
: : 前面那些機車應該也不能停!
: : 於是我就找了一些法規如下:
: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道路禁停紅、黃線與路邊停車格劃設、塗銷原則:
: : 路邊停車管理應以道路寬度為首要條件。為保持道路通行及安全之考量如下:
: : 1、道路之禁停紅、黃線設置除上列交通禁制條件及消防救災需求外,原則應
: : 以保持單行道各車道淨寬三公尺以上,雙向道各車道淨寬四公尺以上之車道
: : 寬度為標準,以維行車安全。
: : 所以我想問的是我可以用這條法條去申訴他嗎?
: : 這條巷道並不是單行道,所以應該要有4公尺以上的車道
: : 另外想問的是車道的定義是什麼?
: : 中間柏油路嗎?
: : 還是連左右兩邊各1.2公尺的水泥區(水溝)都必須算進去?
: : 感謝
: 先說結論,六米內巷道不管有沒有紅線都不能停車。
: 而且最好利用線上報案系統寫信檢舉,每個縣市都不太一樣你要查自己查一下。
: 起手式:
: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
停
: 車。而本案件
: 已達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禁止臨時停車之構成要件: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
列
: 規定:二、交岔路口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 (如果他沒停在入口五公尺就不用寫這段)
: 另外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第二款二、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
或
: 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 依交通部62.07.14. 交路字第一二八一五號函狹路係指路面寬度在六公尺以內者。
: 然後接著就描寫對方怎麼違規之類的。
: 大概一次甚至不用附照片就能檢舉成功了吧,只是通常要等兩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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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0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9958484.A.215.html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08.7 臺灣), 06/08/2019 09:52:00
道路了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08.7 臺灣), 06/08/2019 10:40:42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08.7 臺灣), 06/08/2019 10:46:57
民國82年在上方計畫道路左側有一條4米人行計畫道路開闢(尚未徵收)。雖然我家可以不
走該6米道路出去,但中間的住戶共有有16戶一定勢必要走該6米才能與外界聯絡。
如果沒意外該6米是被指過建築線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
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其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
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
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
有找到類似一個函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08.7 臺灣), 06/08/2019 15:22:18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08.7 臺灣), 06/08/2019 15:24:51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08.7 臺灣), 06/08/2019 21:12:54
※ 編輯: banana321 (111.82.208.7 臺灣), 06/09/2019 08:07:05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 編輯: banana321 (111.82.51.31 臺灣), 06/17/2019 0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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