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制
以後公開賣場上架:化妝品類ㄧ律取名暗號外號上架(熟客看圖片價錢就會知道了)
化粧品登錄制度將於1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
我國新公布修正之「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種類及一定規模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於化粧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其有變更者,亦同。」
而「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已於108年7月1日施行,一般化粧品自110年7月1日起,未經登錄的化粧品將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
違者依同法第23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撤銷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
化粧品有哪些?
化粧品: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例如:牙膏、漱口水……),用以潤澤髮膚(例如:護髮油、乳液……)、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例如:香水、香膏、爽身粉……)、修飾容貌(例如:唇膏、眼線筆、睫毛膏、粉底液……)或清潔身體(例如:洗髮精、洗面乳、沐浴乳、肥皂……)之製劑
何謂一般化粧品?
指不具有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牙齒美白或其他含有特定用途化粧品列表成分之產品。
如果您屬於以下對象(具一定規模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須於「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產品登錄:
產品製造商 例如:國產化粧品製造商
委託製造商(品牌商) 例如:國內委託工廠製造化妝品的品牌公司委託製造商(品牌商)
進口商 例如:負責將商品輸入進國內的商貿公司
化粧品產品登錄效期及行政規費相關問題:
化粧品產品登錄之有效期間為三年,逾期將自動失效
應於期滿前三個月申請展延
化粧品登錄,每件收取新臺幣六百元
登錄資料變更或展延,每件收取新臺幣六百元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化粧品登錄辦法資訊,可以報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相關課程」
特定用途化妝品進口 在 台視新聞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TTV焦點】防曬棒韓原文成分列78種 翻成英文剩13種
#熊貝兒編:廠商務必照實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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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在藥妝店買了一款防曬棒,發現外盒的韓文成分有78種,但業者卻只用英文列出13種,且屬特定用途化妝品,甚至疑似未申請許可字號,據了解,這類型的進口產品都有標示不全的問題,有的連標籤上的英文成分都出現錯字。對此,衛福部食藥署表示,標示不明可罰十萬,明年新法實施後將加重處罰,可處一萬到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防曬棒 #食藥署 #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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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用途化妝品進口 在 邱品齊醫師幸福美肌大公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少日系美白、防曬產品包裝常標示「藥用」,恐讓民眾誤以為是藥品或有特殊療效,食藥署將祭出標示新制,要求標示「藥用」等特定詞句的化妝品須加註警語,強調不具醫療效能。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粧組科長張家榮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根據國內規定,進口的化妝品如果含有特定藥品成分,例如染髮、燙髮、制汗劑、部分防曬產品等,必須有許可證才可進口,其餘則以一般化妝品進口,僅需符合衛生標準。
不過,由於各國法規不同,化妝品標示也有所差異,例如日本的美白類產品以「醫藥部外品」管理,業者可在產品上標註「藥用」、「醫藥品」等文字;美國則是將部分防曬產品視為成藥管理,可標示Medicate(藥用),這些文字都可能造成民眾誤解。
張家榮指出,化妝品本來就沒有醫療用途,但許多民眾看到化妝品冠上藥用、醫藥等字眼,常誤以為是藥品或有特殊療效,殊不知只是各國法令差異而生的標示。根據過去統計,進口藥用化妝品以美國、日本的防曬及美白產品為大宗。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765740
特定用途化妝品進口 在 特定用途化妝品新制上路臺北關表示 的必吃
該關進一步表示,進口人如不確定進口貨品是否屬特定用途化妝品,建議於通關前備妥相關資料詢問主管機關確認貨品屬性,以免延誤通關(衛生福利部食品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