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湖地區啟動全新智慧停車系統 AI影像辨識搭配資通訊技術提供市民有感服務
很高興向市民朋友報告,澄清湖風景區周邊的智慧停車系統,今天正式啟用。
由市府交通局所建置的這套全新智慧停車系統,以強大的AI影像辨識及資通訊技術為基礎,提供「即時格位資訊」、「停車導引」、「智慧開單」及「智慧支付」等功能,將為市民朋友們提供完善的智慧停車體驗及服務。
每逢假日,澄清湖地區總能迎來觀光車潮,且長庚醫院也有大量停車需求,建置智慧停車系統能即時提供用路人停車資訊,在最短時間內精準找到停車位,可減少繞駛的時間與油耗成本,同時有助於降低行車事故發生率,是既環保又安全的交通輔助方案。
除有長柱型以及短柱型的停車辨識柱以外,以崁入式布設的停車柱,鑲嵌在人行道上,完全不阻礙民眾通行,是全台灣目前最小的智慧停車設備,同時搭載監視系統,進行24小時全天候的區域治安監控,可謂是最佳城市守護者,確保城市的交通及治安無死角。
為追求智慧交通城市的「友善」、「即時」、「安全」等創新效能,市府交通局一直以來都走在最前端,早在107年,便曾與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合作,以高雄軟體園區內道路56格停車位,作為智慧停車服務試辦點,如今看來可謂是亞洲新灣區創新實證場域的先行者;繼而在鳥松區公園路、長庚路、正修路及大埤路等4個路段,及澄清湖西側P、觀湖P等2場路外停車場等,擴大推出510格的智慧停車場域,預估每年可節省約1,500萬的行政支出。未來市府交通局會陸續拓展至全高雄現有的4萬9000個收費停車格位,將迅捷便利的停車服務擴及全市大小角落。
以現行路邊停車格的停車計費方式—服務員以巡場方式開立實體繳費單,加以比較,智慧停車透過感測裝置、車牌辨識及計時計費系統自動記錄及計算停車費用,除落實環保無紙化,市民朋友未來還可透過「高雄好停車」APP下載應用,開啟欲到達區域地圖,即時顯示所在區域內路邊停車格位,有車、無車的格位資訊,鎖定停車地點後,即可透過停車導引前往目的地停車格,而智慧停車開單設備,將能自動感應,於車輛進入後啟動車牌辨識及計價,用車人在駛離前,除可利用現場繳費機繳納停車費,亦可於隔日至超商或利用行動支付APP查詢繳費。
過去仰賴人力完成的各項流程,隨著智慧停車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已經可以提供完整的智慧停車服務,除了省時,市府還要為市民省錢,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前,只要市民朋友在澄清湖智慧停車區域內,使用現場繳費機付費,或者使用「高雄好停車APP」在全市任何地方停車繳費,通通都有9折優惠!歡迎大家率先來體驗智慧停車結合數位支付的創新服務。
感謝林智鴻議員、邱俊憲議員、林岱樺立委團隊、許慧玉議員團隊、張勝富議員團隊、江瑞鴻議員團隊、鄭孟洳議員團隊、鳥松區蔡登山區長、鳥松區鳥松里謝唐欽里長、輪船公司黃淑美董事長等,出席今天的智慧路邊停車系統啟用儀式,一起來支持高雄的智慧城市發展,也感謝澄清湖地區的好厝邊:正修科技大學游步平副校長、長庚醫院游玉良處長、台灣電力公司張以諾處長、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管理處觀光課林頌富課長,以及此次建置單位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楊文杰董事長等,給予市府支持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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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湖地區停車環境改善
# 智慧城市、智慧停車
#「高雄好停車」APP
無紙化停車費查詢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Tues金法尤物Day⚠️
上週有一則新聞:台南黃昏市場旁有一處停車場,規定機車免收費;汽車停1小時內免費,超過1小時過後收費500元,每天最高收1000元。但是這樣子的收費資訊在停車場入口處並不會看到,是要走進停車場內才能看到收費的跑馬燈。日前就有一名民眾,沒有注意到這樣的收費方式,汽車停了2小時,就收到500元的繳費單,而且車輪還被停車場管理人員上鎖。
謝憲愷律師表示,雖然這個停車場可能屬於私人所有,但是停車場管理人員私自使用鎖頭鎖民眾車子的輪胎,還是有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強制罪。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可能有的民眾會疑惑,停車場管理人員鎖輪胎的行為,也算是強暴、脅迫的方式嗎?是這樣的,依照法務部函及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強暴」,不以直接施加於人為必要,間接的對物施加力量(實力)而影響到別人的,也算是「強暴」的一種。所以這種鎖輪胎的行為,實際上很有可能被法院認為是停車場管理人員對於輪胎實施「強暴」,而因為鎖輪胎的行為,會導致汽車駕駛人沒辦法開走汽車,等於妨害汽車駕駛人使用自己汽車的權利。因此,才提醒民眾,實施鎖輪胎的行為人有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強制罪。當然,行為人有可能會主張自己的行為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停車費債權,依照刑法第24條第1項的阻卻違法事由「緊急避難」,來主張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有關這點到底能不能主張、事實上實施鎖輪胎的行為人到底有沒有在緊急的情況下不得已才實施鎖輪行為等,都要由具體審理案件的法官來判斷。這邊就存在不確定的因素。所以還是建議民眾不要做這種有爭議的行為。
至於有的民眾可能會覺得停車2個小時收費500太貴,是否就無法可管呢?其實不是的。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1、12條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3、14條,定型化契約,也就是經營者預先訂立好打算對所有民眾都一樣適用的契約條款而不論是否有紙本,類似這種停車場的跑馬燈公佈收費方式也算是定型化契約的一種,應遵守平等互惠原則、誠信原則,如果對消費者顯示公平的話,無效。而是否顯失公平,可以斟酌約定內容、交易習慣等情況綜合判斷。像本案中,如果有民眾覺得停車場收費2個小時500元而且收費標準標示不清楚顯失公平的話,其實是可以提告主張這樣子的收費無效,應該按照一般行情例如一小時60、70元收費。但這個就是民事糾紛,而跟刑事上的強制罪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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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交通部門質詢1:智慧停車開單不智慧
我去年曾經針對智慧停車拿到收費單,卻不能臨櫃繳費的問題向市長提出質詢(https://ppt.cc/flxo4x)。但至今仍有97件1999陳情案是針對臨櫃繳費的問題進行陳情,可見狀況仍不理想。
我今天再從另一個角度來跟交通局長討論智慧停車,現在已經有不少車主會綁定信用卡或是其他的智慧支付平台,只要被開立停車單,這些支付平台及系統就會自動從車主的信用卡扣繳停車費,根本不需要拿著巡車員開立的繳費單再去繳費。
因此,對於這些參與智慧化,主動介接車牌及信用卡的車主來說,這一張繳費單已經毫無意義;我們台北市的台北好停車APP、網頁都可以在駛離車格十分鐘後查詢到相關的停車資訊及繳費記錄。
所以我具體建議交通局長及停管處長,應該在一個月內,去研究相關的措施,讓這些已綁定的車主不需再收到繳費單,實施智慧無紙化,也可以由市府開發的APP配合通知、推播功能。讓智慧停車真正落實智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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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 查詢 累積點數可換eTag儲值金…等多種便利功能 透過智慧 停車 ,無須索取收據或發票,可達到「 無紙化 」 每次共可減碳0.0004 kg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