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文章 4—2020/07/24
《平民投資王》網路版---劉鳳和 著 無版權—可大大分享
老天爺啊!我要被拉出去槍斃了
那誰才是真正的主課? 不知道!在日本!接下來重點來了,工廠在哪裡? 我們吵著要去看工廠。
利慾薰心,當真可以把我們每個人薰成一隻隻的大恐龍。從事情開始到現在,已經快兩年的時間,出了大簍子,我們這才醒了,哪裡有想到要去看工廠。哪裡有工廠!根本就沒有組裝廠。老天!事情走到這個地步,我們該找誰負責?當然要找那個學弟!
學弟一直跟我們推說他很有誠意要解決問題,他也在拚命想辦法找他的上線。但是學弟的上線只出現一、兩次,然後整個人就神隱了。怎麼辦?當時的通訊不像現在這麼發達,隨時隨地可以call人,故意不接來電的話,就奪命連環call。反正人就是從地球上不見了。只有這個什麼問題都解決不了的學弟還在。
完了!教我拿什麼顏面去面對我的下線,他們都是我最親愛的家人。我哥也是這次事件的受害者,當時,他決定要幫我出口氣去找學弟談判。我還記得,當時我們是約在台北汀州路金石堂的地下室,說是大家出來談一談,了解一下狀況,果然還是沒有什麼結論。
我哥說,因為我是軍官不方便,要我別再插手這件事,這事他來處理就好。當晚我離開之後,我哥就把學弟帶回學弟家,跟學弟的父親報告這件事情。雖然當時我們已經二十五、六歲了,但是當遇上事情沒辦法解決的時候,我哥覺得總是要先跟父母報告,所以哥哥想看看學弟的父母有沒有辦法彌補一些。
找學弟父母出面一起商量,這事聽起來挺合情合理的,不是嗎?後來學弟的爸爸確實也出來了解整件事情。當時我們一心以為,最起碼已經跟對方的父親稟告過了,接下來就等著看對方怎麼表示。結果真是晴天霹靂,兩個星期不到,我家居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告我跟我哥兩人「擄人勒索」!民國七十幾年,擄人勒索還是依照陸海空軍刑法來審判,它的刑責是死刑,唯一死刑。我自己賠上也就算了,還殃及我的親哥哥,真恨不得一頭撞死!
我的泡湯人生!
這就是人生,一步錯、步步錯!記得我去開庭的時候,嚇得魂飛魄散。就算再怎麼見過世面,當時我也還只是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平白無故接到唯一死刑的傳票,就算再不懂法律,還是懂得害怕的。我該怎麼辦?面對法官的時候,我兩條腿完全不聽便喚都在發抖!
那次法庭的場面我印象太深刻了,記得當時的檢察官就是大名鼎鼎的許阿桂檢察官,她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位檢察官。她當庭把我們通通都訓了一頓 :「你一個軍官不好好幹你的職業軍人,為什麼搞一些有的沒有的亂投資?」 當時我最大的恐懼除了是第一次上法院外,更害怕自己會被當庭收押,然後「ㄅㄧㄤˋ!ㄅㄧㄤˋ!」兩聲,我這輩子就突然結束了。這是多麼荒謬的人生!我的兩條腿大約不停地發抖了半個鐘頭後,戲劇性地出現大逆轉,最後我們不但沒被收押,也沒被禁見,我和我哥以及學弟,三個人居然站著走出了法院。
接下來因為我是職業軍人,我的這部分案情轉到國防部軍事法院完成後續。當時每一個報考軍校的年輕人,都懷著一個偉大的夢想,就是要成為一個「將軍」,
想要肩膀上有一顆星星。可是我連上尉都還沒有升到,就搞了這麼一個大烏龍,不要說將軍了,能不能升到少校都有問題。貪哪!你看, 「貪」和「貧」長得有多像,分明就是對雙胞胎。我人生第一次投資失敗,竟然跌得這麼大一跤,我該怎麼面對周遭的親朋好友?這兩百萬我要還到什麼時候?我幾乎無法想像自己接下來會有什麼樣的人生。
這回,我又成了叛國賊!
部隊裡案子還是繼續進行,我的單位也因此從原來的鳳山調到台南,在台南新化一個野戰部隊單位服務。新來乍到,身邊沒什麼朋友,心情不好也沒人可以傾訴,問題一直壓在心裡無法解決,左思右想想破了腦袋,得到的答案,還是「無解」兩個字。
那個時候,我心裡頭轉來轉去只有一個想法:最好趕緊想辦法退伍。這樣我就可以白天上班晚上兼差,能做二十四小時,就做二十四小時﹔我還能去當舞男,只要能多賺點錢還債,什麼事情都願意做。但是想歸想,一切都是不可能,那時候的職業軍官都要服役滿二十年才能退役,我才畢業沒多久,怎麼可能讓我退伍?但是我沒辦法還錢,總不能在這邊混吃等死啊!愈想愈不對,自殺、自殘的字眼開始浮現在我眼前。一死,一了百了!可是我又死不了—因為我不敢!
忽然有一天,我想到一個好法子:我把黨證寄到中央黨部去,表明自己要退黨不就成了?其實我的目的很單純,只是要退伍,趕快去還債。不能退,就用開除的方式讓自己被開除掉,然後平安退伍,我才有生路。多麼天真的想法!雖然那時黨禁和報禁都陸陸續續開放了,但是一個軍校的畢業生居然會把黨證寄到中央黨部去,上層的人多少都會產生很奇怪的聯想,認為這是一種叛黨叛國的行為。
哇!事情愈搞愈大條。黨證寄出去後的幾天,軍中的保防部門、監察部門、政戰部門,陸陸續續約談我﹔師部、軍團、軍部的長官,也都來找我約談。談談談,疲勞轟炸,我跟每一位長官重複交代了不知道多少遍,可還是退不了伍,每一個人都認為我是罪大惡極的叛黨叛國。頻繁的約談,讓我累壞了,無心工作,也混不下去,究竟怎麼辦?自己難過,更拖累全軍的長官﹔尤其是都知道我們最近幾期的同學、學長學弟,大概人人都知道我的事情,我連頭都抬不起來。當然,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在走投無路找到最笨的方法,卻自己以為很聰明。
有一天,記得是二月二十七號晚上,因為隔天即是「二二八紀念日」,是禁止外出的。但是我沒想那麼多,只是想在晚上跟同單位的同學去吃薑母鴨,順便散個心。我們大概在晚點名的時候出去,一兩個小時後就回來了。結果第二天一早,我就被軍法部門叫去約談,竟然當場收押。我人還在迷糊著,一旁的憲兵把吉普車跟手銬都準備好了!
我只是一個很單純的畢業生,因為受到金錢誘惑,因為走錯了一條投資路﹔因為被別人騙,因為想退伍,結果做出了很笨的事情,最後竟然落得被銬上手銬收押。當時我看著收押票,上面清清楚楚寫著「抗命」兩個大字。一條「擄人勒索」都還沒結束呢,現在又罪加一條「抗命」!但是,我抗誰的命呢?原來二二八當天是重點時間,任何人都不得外出,但是我違反了這項命令。哇!大條了!真的大條了!擄人勒索唯一死刑,抗命罪最少十年以上徒刑,這兩條罪加起來,我可得死幾次才扯得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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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幾週前我就已經有講過我現在的立場是反對死刑的,所以請不要再說我是為了跟風才在這個敏感的時間發這樣的文章,我只是剛好寫完了走過憂鬱那十年系列之後可以開始寫其他文章罷了。
不過當時這篇文章沒什麼人看,畢竟標題下得不夠聳動🤷♀️
先不要討論廢不廢死,我們來聊聊更早期的問題好嗎?縱使被討厭,我還是會繼續寫下去,因為有人需要我。
【賞罰教育,關於阿德勒對我的影響(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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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開始前要再重新講一次,阿德勒主張『不責備,也不稱讚』的教育方式,原因一是責備與稱讚是建立在縱向關係上,即使是對待子女或下屬仍應該維持橫向關係,因為每個人雖然背負的人生責任不同,但在生命上都是平等的,不論是責備或是稱讚都是上對下的一種行為,是為了要支配對方的行動所採取的手段。原因二則是這篇文章將要跟大家分享的重點,責備不能讓孩子學會『為什麼這樣做是不對的』,只會讓孩子學會『這樣做會被揍』,而當孩子學會的是後者時,他將會有幾種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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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採取更小心的手段進行
二、放棄掙扎
三、故意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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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國小剛開始學寫國字時,我的手掌小肌肉發展的還不是很好加上握筆的姿勢不良,我寫出來的字真的是醜到無話可說,而且寫沒幾個字就會開始覺得手指痛,因此每當回家作業是生字簿時都是我最痛苦的時候,每次大約要學寫十個生字,一個生字寫五遍,算起來其實也才五十個字而已,但我都可以寫上一兩個小時甚至更久,因為字太醜會被我媽全部擦掉,她要我每一次的生字至少要拿到甲上才行(老師評分標準是她認為寫得漂亮的就給高分,最高是甲上上。)。曾經有一次我已經重寫了兩三次但媽媽還是不滿意,她整個爆氣原本只是一個兩個字要重寫而已,她把我整篇的生字全擦掉,因為擦得太大力,其中幾個被重複擦過好幾次的地方還破掉,我完全嚇傻,我想當時我的心大概也跟著作業簿一起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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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上中高年級後,我在某天突然發現,當生字被我媽擦掉後,只要我每次都隨便亂寫,她擦過幾次覺得不耐煩就會放棄,因為她還有其他事情要忙,沒辦法一直跟我耗,從此我就再也不願意認真寫字了,直到現在許多國字我仍然不清楚正確的筆順,雖然字寫得出來但還是很醜。我沒有從責備中學會把字寫漂亮點,甚至完全失去了對寫字產生的樂趣,寫字對我來說就是個不得不做的作業,只要能找到機會我就會逃避。不過字寫得醜對於日後的人生也不會產生太大負面影響,柯P字那麼醜還不是當醫生當市長受人民愛戴,有些更嚴重的問題如果孩子沒有真正理解『不可以』的原因是什麼,那麼日後就會變成鑽法律漏洞的問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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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的家境並不優渥,父母都非常的節儉,我很少會有全新的衣服玩具這類有機會能拿去炫耀的東西,國小三四年級的時候有一陣子很流行所謂的『六孔冊』,一本99元,幾十塊錢的東西對當時的我來說完全是天價,我去幫爸爸整理鳳梨園一整天也只能拿到五十塊錢而已,而且當時的我身上根本沒那麼多錢能自己買。看著班上的同學一個個都帶著屬於自己的六孔冊到班上跟同學們交換內頁以及寫個人檔案什麼的,我覺得自己好邊緣,好像不屬於這個團體,完全無法融入他們。我回家哭著拜託媽媽買給我,但是她說買那種東西浪費錢,叫我不要煩她。後來我萌生一個念頭,既然媽媽不買給我,不如我用偷的吧?雖然媽媽說偷東西會被警察抓去關,但只要我小心點,不要被抓到就好了吧?於是我真的去偷了,趁著老闆在忙著應付一大群的小朋友時,偷偷拿了一本六孔冊用外套蓋著,若無其事地走出文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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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沒有追出來…老闆沒有發現…我成功了!我有自己的六孔冊了!其實偷東西也沒什麼啊,只要不被發現就好了!那一瞬間,我好像開啟了自己的某種技能似的,既興奮又緊張。隔天我迫不急待拿出來跟同學們炫耀,當時我偷走的款式是很流行的『大眼妹』,每個同學都爭先恐後的想跟我交換內頁,我感覺到自己好像明星似的被粉絲們圍繞,那種優越感讓我完全忘記這本六孔冊是我用不當的手段得到的。下課後我最要好的朋友來問我在哪裡買的,我跟她坦承這本是偷來的,她非常的驚訝,我得意洋洋地跟她說,偷東西根本沒什麼,小心不要被抓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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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信的話我今天放學偷一本給妳!』像是要證明我的勇敢或是與眾不同似的,我惱羞成怒的對她這樣說。當天放學後我又再度光顧那間文具店,我照著前一天的模式,趁著老闆忙著結帳時摸了一本六孔冊藏在外套下,然後若無其事地往門口走去,正當我以為得手了的同時,老闆把我叫住了,『妹妹,我可以看一下妳的外套裡面有什麼嗎?』當時我感覺自己的心臟好像停止了,甚至忘記怎麼呼吸,我囁囁嚅嚅的吐出什麼都沒有啊、我沒有拿東西之類的句子,始終不敢動半步。老闆從我外套中拿走六孔冊,我可以感覺到四周同校同學都在看著我,只是這一次的被注目已經沒有明星光環,而是像個待審犯人一樣。我只記得老闆罵了我很久,但罵的內容是什麼我已經不記得了,印象最深刻的是她跟我說『我要告訴老師還有妳的爸媽!』我才整個醒過來,她要告訴我爸…她要告訴我爸…她要告訴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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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我爸會從他腰間抽出皮帶然後毫不留情的落在我的身上,我全身汗毛都豎起來了,我不知道自己最後怎麼回到家的,當我回過神來時,我已經站在我媽的面前,然後跟她說『媽,我偷東西被抓到了。』我媽當時還愣住,一時沒有意會過來,我又重新講一次並且鉅細靡遺跟她講整個過程。她沈默了很久,我以為我會遭到一陣毒打,也做好心理準備要迎接下一秒會落在我身上的曬衣架,結果我媽只是牽起我的手帶我到文具店跟老闆道歉,我只記得我媽不斷地不斷地在跟老闆說『是我的錯』、『是我不會教小孩』、『下次不會再犯』。我想我媽沒有把這件事情告訴我的父親,不然我應該會被我爸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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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在事後跟我解釋為什麼偷東西是不對的,除了會被警察抓去關之外,做生意的人很辛苦,他們必須先自己花錢進貨,等到商品銷售出去他們才有賺到錢,如果我把東西偷走,那老闆就不只成本沒收回來還賠了錢,如果每一個孩子都跟我一樣順手牽羊,那老闆將會因此倒閉,他失去收入後可能就沒辦法養他的家,他的孩子就會餓肚子…我媽其實很少會像這樣跟我講話,以前也從來不曾跟我解釋過偷東西會帶來這樣的後果,大部分的時候她都是叫我做什麼就去做什麼,從來不跟我解釋原因,而我平常雖然調皮但不至於做出太脫序的行為,偷東西這件事情可能真的嚇到她了,以至於她做出了跟平常完全不一樣的反應。平常都是先揍再說,這次的事件她全程沒有罵過我也沒有打我,只是好好的跟我講道理,而我也在這次的事件中真的學會不能偷東西不是因為會被警察抓走,而是偷東西這樣的行為會給其他人帶來什麼樣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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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備不會讓孩子學會做某件事或不做某件事,只會讓孩子為了避免被責備而更小心地去執行,如果這樣的價值觀到長大後仍然沒有改變,就會演變成犯罪行為,例如明知殺人會被判死刑,但仍去殺人,只是可能會更小心、計畫更縝密。另一種則是故意要得到處罰而犯罪,例如生無可戀卻又沒有勇氣自殺的人,藉由隨機殺人來讓自己被判死刑,這樣就能達成他的目的了。講到這邊順便簡單提一下,過去我是非常反廢死的,我跟大部分憤怒的網友一樣會叫那些殺人犯快點去死一死最好全家都去死,那些說犯人『有教化可能』而輕判的恐龍法官也一起全家都死於非命而且死狀要淒慘一點才能算得上是報應。但現在我支持廢死,因為我終於明白死刑無法阻止犯罪,阻止犯罪應該從更小的時候就要教育起,死刑只是滿足了那些嗜血的仇恨得到一時的痛快,卻無法讓犯罪這樣的行為從此消失,因此仇恨永遠不會停止,而犯罪也會一直不斷發生,這又會講到關於同理心的問題,因為字數的關係我們留著下次有機會再聊,今天先這樣,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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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huahua.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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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採取更小心的手段進行
二、放棄掙扎
三、故意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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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國小剛開始學寫國字時,我的手掌小肌肉發展的還不是很好加上握筆的姿勢不良,我寫出來的字真的是醜到無話可說,而且寫沒幾個字就會開始覺得手指痛,因此每當回家作業是生字簿時都是我最痛苦的時候,每次大約要學寫十個生字,一個生字寫五遍,算起來其實也才五十個字而已,但我都可以寫上一兩個小時甚至更久,因為字太醜會被我媽全部擦掉,她要我每一次的生字至少要拿到甲上才行(老師評分標準是她認為寫得漂亮的就給高分,最高是甲上上。)。曾經有一次我已經重寫了兩三次但媽媽還是不滿意,她整個爆氣原本只是一個兩個字要重寫而已,她把我整篇的生字全擦掉,因為擦得太大力,其中幾個被重複擦過好幾次的地方還破掉,我完全嚇傻,我想當時我的心大概也跟著作業簿一起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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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上中高年級後,我在某天突然發現,當生字被我媽擦掉後,只要我每次都隨便亂寫,她擦過幾次覺得不耐煩就會放棄,因為她還有其他事情要忙,沒辦法一直跟我耗,從此我就再也不願意認真寫字了,直到現在許多國字我仍然不清楚正確的筆順,雖然字寫得出來但還是很醜。我沒有從責備中學會把字寫漂亮點,甚至完全失去了對寫字產生的樂趣,寫字對我來說就是個不得不做的作業,只要能找到機會我就會逃避。不過字寫得醜對於日後的人生也不會產生太大負面影響,柯P字那麼醜還不是當醫生當市長受人民愛戴,有些更嚴重的問題如果孩子沒有真正理解『不可以』的原因是什麼,那麼日後就會變成鑽法律漏洞的問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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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的家境並不優渥,父母都非常的節儉,我很少會有全新的衣服玩具這類有機會能拿去炫耀的東西,國小三四年級的時候有一陣子很流行所謂的『六孔冊』,一本99元,幾十塊錢的東西對當時的我來說完全是天價,我去幫爸爸整理鳳梨園一整天也只能拿到五十塊錢而已,而且當時的我身上根本沒那麼多錢能自己買。看著班上的同學一個個都帶著屬於自己的六孔冊到班上跟同學們交換內頁以及寫個人檔案什麼的,我覺得自己好邊緣,好像不屬於這個團體,完全無法融入他們。我回家哭著拜託媽媽買給我,但是她說買那種東西浪費錢,叫我不要煩她。後來我萌生一個念頭,既然媽媽不買給我,不如我用偷的吧?雖然媽媽說偷東西會被警察抓去關,但只要我小心點,不要被抓到就好了吧?於是我真的去偷了,趁著老闆在忙著應付一大群的小朋友時,偷偷拿了一本六孔冊用外套蓋著,若無其事地走出文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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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沒有追出來…老闆沒有發現…我成功了!我有自己的六孔冊了!其實偷東西也沒什麼啊,只要不被發現就好了!那一瞬間,我好像開啟了自己的某種技能似的,既興奮又緊張。隔天我迫不急待拿出來跟同學們炫耀,當時我偷走的款式是很流行的『大眼妹』,每個同學都爭先恐後的想跟我交換內頁,我感覺到自己好像明星似的被粉絲們圍繞,那種優越感讓我完全忘記這本六孔冊是我用不當的手段得到的。下課後我最要好的朋友來問我在哪裡買的,我跟她坦承這本是偷來的,她非常的驚訝,我得意洋洋地跟她說,偷東西根本沒什麼,小心不要被抓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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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在事後跟我解釋為什麼偷東西是不對的,除了會被警察抓去關之外,做生意的人很辛苦,他們必須先自己花錢進貨,等到商品銷售出去他們才有賺到錢,如果我把東西偷走,那老闆就不只成本沒收回來還賠了錢,如果每一個孩子都跟我一樣順手牽羊,那老闆將會因此倒閉,他失去收入後可能就沒辦法養他的家,他的孩子就會餓肚子…我媽其實很少會像這樣跟我講話,以前也從來不曾跟我解釋過偷東西會帶來這樣的後果,大部分的時候她都是叫我做什麼就去做什麼,從來不跟我解釋原因,而我平常雖然調皮但不至於做出太脫序的行為,偷東西這件事情可能真的嚇到她了,以至於她做出了跟平常完全不一樣的反應。平常都是先揍再說,這次的事件她全程沒有罵過我也沒有打我,只是好好的跟我講道理,而我也在這次的事件中真的學會不能偷東西不是因為會被警察抓走,而是偷東西這樣的行為會給其他人帶來什麼樣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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