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繳不出房租、店租怎麼辦❓
要解約卻要負擔高額解約金,還有什麼路可以走❓
這些問題,現行法律能幫到我們的非常少,一定要透過修法,才能讓「共體時艱」不是口號,具體協助弱勢者度過難關。
這篇文章來告訴大家,現行法律工具為什麼不夠,以及我們提出的修法草案,能夠怎麼幫助到大家。
ℹ️ 重點說在前面:
1️⃣現行民法有「情事變更」和「違約金酌減」的規定,但面對疫情遠遠不夠。
2️⃣五月本土疫情爆發前成立的契約,要有合理調整的空間。
3️⃣不動產契約,如果當事人不能協議減少租金或延期清償,要讓承租人可以無痛解約。
4️⃣租賃住宅出租人如果要以承租人積欠租金為由終止契約,疫情期間要有四個月的彈性。
*️⃣要讓房東的貸款等債務可以適度展延,作為3、4的配套措施。
——正文開始——
疫情期間,不少公司行號都受到影響,也讓眾多從業人員被迫減班休息甚至被解僱。不少在景氣尚可的情況下締結的民事契約,更因為大環境的變化,難以再依原本的約定繼續下去。
對於這樣的問題,有很多人問:法律上,能怎麼辦?
⚖️現行法律之下,能怎麼辦?
一、請求酌減違約金 💰
不少契約約定,如果沒有依照約定的時間和條件履行契約,就要給他方違約金。
👉 依據民法規定,如果債務已經部分履行,或者違約金真的太高的狀況下,都可以請求減少違約金。
⚠️ 注意
如果債務人已經「自願依約履行」,那就沒辦法在付錢之後,那對於已經付的部分,也不能請求返還。
💢 但是,並不是契約終止要給對方的錢,通通都是違約金。最高法院也有判決認為:「若當事人約定一方終止或解除契約時,應支付他方相當之金額,則以向後或溯及消滅契約為目的,屬於保留終止權或解除權之代價」。
例如租賃契約有時候會約定,承租人可以提早解約,但是要給房東剩餘月份的租金等等。如果法院認為不是違約金,就不適用「酌減違約金」的規定了。
二、依據情事變更調整契約
其次,針對契約成立後發生各種天災人禍或重大社會經濟狀況,民法有「情事變更」的規定。
👉 只要契約成立之後,出現各種不可預期的狀況,並讓原本契約的約定顯失公平,當事人可以告到法院,請法院變更金額高低或其他法律效果。
💢 但是,這條的規定非常嚴格,特別是「情事變更」、「非(契約成立)當時所得預料」這兩個要件。
以疫情為例,台灣早在去年1月15日就將肺炎列為法定傳染病,並在1月20日開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WHO後來也在3月11日就宣布「全球大流行」。
在傳染病確定大規模爆發,台灣也陸續有確診案例甚至群聚感染的狀況下,究竟是不是「情事變更」都有問題,更不要說「非當時所得預料」。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也就無法請求法院調整契約。
👉 接下來,就是修法的事了。
❓ 法律還能怎麼修正?✒️
1️⃣ 讓被疫情影響且顯失公平的契約,有調整的法律依據
面臨疫情,有的契約當事人可以共體時艱。例如有房東主動減少租金、分期收租。但也有人堅持一毛不少,讓已經陷入困境的相對人,只能咬牙苦撐或無奈終止契約。甚至有人拿到政府紓困之後,馬上就得交給房東。
因此,我認為應該透過立法,讓契約可以變更的要件減化。只要在疫情確定爆發以前(5月10日)以前成立的契約,「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就要讓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
2️⃣ 讓不動產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協議和無痛終止
不少不動產租賃契約約定,承租人如果要終止租約,必須給出租人違約金或者剩下租期的租金。因為這些條款,出租人其實享有非常有利的地位,也就沒有太多和承租人談判的動機。
面對這樣的狀況,應該要讓承租人有和出租人談判減少租金或延期清償的機會。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也要讓出租人可以終止契約,而且不用負擔雪上加霜的任何違約金等負擔。
3️⃣ 租賃住宅承租人欠費終止契約,至少要到4個月的金額
相對於商業租賃,租賃住宅承租人可以說更為弱勢。面對減班休息甚至解僱的狀況,欠缺財務彈性的無殼蝸牛,更沒有迴旋的空間。
依據土地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只要承租人欠費到二個月以上的金額,出租人就可以終止租約。而隨著疫情管制措施的延長,這樣的狀況就可能越來越多。
為了讓租賃住宅的承租人有更大的彈性空間,避免馬上被終止契約而陷入更深的困境,應該適度延長欠費的最低標準。
4️⃣ 要讓房東的貸款等債務可以適度展延,作為配套措施
契約風險的重新分配,不該讓房東因此面臨財務困境。畢竟,某程度上是要求房東出力「紓困」。
因此,除了「紓困」的程度不能過當之外,更應該要讓願意和承租人協調或終止契約受限的房東,貸款等相關費用可以適度的展延清長期,並由政府補貼利息。
疫情之下,共體時艱不是口號,而是如何讓整體社會度過難關的關鍵。
我希望透過這樣的草案,拋磚引玉,讓大家一起來討論怎麼具體幫助最容易受到疫情影響的弱勢者。
——參考資料——
⚖️ 民法規定
情事變更:
民法第227條之2第1項:「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
違約金酌減:
民法第251條:
「債務已為一部履行者,法院得比照債權人因一部履行所受之利益,減少違約金。」
民法第252條:
「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 邱顯智辦公室紓困條例修正條文草案 ✒️
紓困條例第9條之2草擬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五月十日以前成立之契約,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
紓困條例第9條之3草擬條文:
(第1項)「不動產之承租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致收入減少或全無者,當事人得協議於本條例施行期間減少租金或延期清償;不能協議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出租人並不得請求違約金或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第2項)「租賃住宅出租人,以承租人遲付租金或費用為由終止租賃契約者,遲付之租金或費用未達四個月之租額時,不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提前終止契約。但承租人非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難以支付租金或費用者,不在此限。」
(第3項)「前二項規定,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前成立之契約,亦適用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勞動局(3/20)】 #因疫情造成的無薪假 防疫期間,許多企業與勞工開始受到居家隔離、檢疫,以及減班休息的衝擊,相關的申請補助辦法與權益,資訊量龐大,目前勞動部也放寬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每個月最多可申請120小時的規定,提高到150小時,讓受影響勞工可以獲得補助。 所以今...
減班休息法規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LIVE 紓困孤兒 政府負責:政院紓困4.0無力 國民黨籲搶救餐飲「慘業」
國民黨針對政院紓困4.0,點出四大缺失如下:
一、涵蓋面不夠,超過半數人口未獲得紓困:迄今紓困4.0個人紓困僅約八百餘萬人次,涵蓋率不到五成。
二、紓困力道不足,補助杯水車薪:深受疫情衝擊的多項產業,諸如餐飲業、客運業、觀光旅遊民宿等仍須加大補助。
三、行政效率不彰:等待紓困撥款者,如各地幼兒園尚未拿到紓困金。
四、掛一漏萬:仍有以下八大類紓困孤兒,尚待政府積極給予援助:
1. 家有國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需照顧長者的「家庭防疫補貼」: 目前「家庭防疫補貼」發放標準,僅限家有國小以下孩童、國高中、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的家庭,家有國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的家長,不僅無法領取「家庭防疫補貼」,亦不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但國高中學生雖不一定須家長停工陪伴,居家學習還是要花費,家長收入減少,花費還要增加,政策不應該區分所謂國小、國高中的差別對待。
此外,防疫照顧假津貼未提供給照顧家中長者的人,因社區長照據點暫停運作而須請假照顧老人者沒得領,亦屬不公。
2. 未在政府紓困範圍內之服務業:包括移民、室內設計、就服、中藥、寵物、保代、保經、不動產仲介經紀、租賃住宅服務等九大行業受到疫情影響嚴重,卻不在政府紓困範圍之內,政府有必要針對沒有編列紓困預算的部會所轄的受創產業,給予必要的協助。
3. 個人接案者、自由教練、才藝班及其授課教師:許多「個體戶」沒有投保職業工會,又不算有固定雇主,不符合經濟部和勞動部的紓困條件。包括健身房或運動中心的教練或老師;自由接案的獨立工作者、經營或受雇於才藝班、畫室或音樂教室,或在社區從事各項團體才藝教學者,以及影視產業個人接案工作者等,都因疫情停工而案量驟減,甚至零收入。
4. 不符紓困資格之導遊領隊人員:政府規定帶團時限內帶國旅團體導遊、領隊才能申請紓困,若依規定期間無派案者,無法申請補貼;另外,接待外國人士來臺的導遊人員,以及專職帶領國內旅遊團的領團人員或國內領隊,亦未列在紓困對象中。甚至許多負責地方創生及文化導覽的解說員、協作人員也失去收入,卻未列在紓困對象中。
5. 觀光系講師、大專院校推廣教育教師:受到疫情影響,停止招生的觀光系所老師,或因疫情而減少開班的推廣教育教師等。
6. 華語文教師:非屬學校編制,又不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不受勞動法規保障:華語文教師受衝擊的情況比許多行業嚴重,但未有專屬適用的紓困措施,得到的紓困條件低於其他勞工。
7. 僑生: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被排除在教育部「大專校院受影響學生」方案之外。但許多來自弱勢家庭的僑生因學費較低來台讀書,經濟困頓,甚至三餐無以為繼。
8. 庇護工場營運費用補助:如果要申請勞動部補助,營運條件其中一項是減班休息;如果真的減班休息,恐影響到弱勢的身心障礙者工作及收入,庇護工場多半不願意減班休息,因此也領取不到勞動部補助。
減班休息法規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防疫3級警戒持續到7月12日,更厲害的印度變種病毒(Delta)入侵台灣,讓疫苗嚴重不足的現況,更是雪上加霜;蔡政府所謂的超前部署,在一波波疫情侵襲下,掀開全是蒼白無力的大內宣假面具。疫苗購買遲緩,美日捐助疫苗抵台的數目,遠高過政府自購,就連紓困方案都掛一漏萬,毫無積極作為。國民黨團今(28)召開記者會,強力抨擊蔡政府將近2年來的防疫工作,只能用滿目瘡痍形容,疫苗購買數量太慢、不足的現實,公文跑得比病毒慢的行政怠惰,阻擋企業團體自購疫苗捐贈國家的傲慢,拒絕國民黨團一再提醒入境必須普篩的呼籲,上演著殘劑搶破頭的荒唐劇情,就連紓困都不到位,基層產業、勞工哀鴻遍野。
面對來勢洶洶的Delta病毒,國民黨團再提出五大訴求:一、紓困救急普發現金1萬元。二、大買國際認證疫苗。三、超前部署二代疫苗。四、夏季電價暫不調漲。五、入境立即全面普篩。呼籲蔡政府以蒼生為念、苦民所苦,社會上還有9大慘業亟待政府紓困、救急,協助國人度過疫情難關。
總召費鴻泰表示,台灣人、人不如狗;蔡英文總統管到天涯海角,管到美國佛羅里達州大樓倒塌,就是看不到因染疫而死亡的國人,台灣人的死活,她就是不管。費鴻泰指出,近期接到不少年輕人到中壯年紀的人詢問,何時可以打得到疫苗?他們可以打得到甚麼樣的疫苗?他們仍需要外出上班、工作、賺錢養家餬口,更擔心染疫,感染到家人,甚至強褓中的孩子。
費鴻泰明確指出,在青年到中壯年這個年齡層,是擔負家庭經濟重擔的支柱,他們需要打疫苗,但是更希望能有選擇疫苗的權利。費鴻泰表示,國人都支持國產疫苗,但是更期待國產疫苗完成三期期中報告,受到國際認證,但是近期在網路上披露,國產疫苗EUA審查委員名單中,有參與國產疫苗研發人員、國衛院研究員,更有護航疫情指揮中心決策的醫生,這種球員兼裁判的審查小組,還有公信力?國人還有信心?
費鴻泰表示,國際已經著手開發二代疫苗、次世代疫苗,蔡政府開始著手超前購買疫苗了嗎?網路上盛傳,「現在的這個時中,不要再鬧了」,國民黨團呼籲蔡英文總統,從防疫2.0、3.0到現在,國人都看到陳時中的能力結果:「甚麼都不做」;也看到他努力的結果:「染疫死亡632人」,呼籲蔡英文總統撤換陳時中,再不撤換,人民就會暴動!
書記長鄭麗文表示,從諾富特到3+11,國民黨中央、立院黨團到執政縣市長一再呼籲蔡政府、疫情指揮中心,只要入境全面普篩,就能阻絕病毒於境外,結果換到是,疫情指揮中心藉口、理由一大堆,不肯做就是不肯做,直到印度變種病毒Delta入侵,入境全面普篩還是「慢郎中」,依舊只做半套,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鄭麗文指出,Delta病毒已經侵襲全球80多個國家,而不是疫情指揮中心所匡列的7個高風險國家而已,難道諾富特、3+11慘痛教訓還不夠嗎?入境篩檢,14天後再篩檢一次,會很難嗎?如果讓此刻疫苗缺乏的台灣遭到感染性超強的Delta全面侵襲,我們該怎麼辦?3+11陳時中說要負責,那Delta病毒進入台灣後,又是誰要負責?怎麼負責?
鄭麗文表示,Delta變種病毒爆發後,全球先進國家開始布局二代疫苗研發,WHO多次公開表示要開始檢討一代疫苗,考慮必須淘汰的可能,在新的技術和科技開發下,包括輝瑞、莫德納等國際大廠都在研發二代疫苗,台灣呢?
許多國際專家學者都提出過,新冠病毒未來可能流感化,每年至少都要補一劑疫苗,台灣呢?現在連第一劑都沒辦法打。鄭麗文指出,二代疫苗的防護力,是根據變種病毒研發,現在國產疫苗遭到中研院士質疑,為何沒有加入英國、印度變種病毒來研發?
鄭麗文指出,新冠病毒防疫作戰是長期性、持續性,國產疫苗慢了國際好多拍沒關係,現在投入二代疫苗研發加入各種變種病毒研發防護力,到了明年、後年國人劑可以打得到有防護力的國產疫苗,不需要有政治力下指導棋,國內生技產業依然能蓬勃發展。
現階段蔡政府必須用盡辦法購買國際認可的疫苗,參考韓國為國際認可疫苗代工,這才是為國家生技產業做好戰略布局的做法。鄭麗文最後呼籲蔡政府,不要阻擋民間團體購買疫苗,不要說一套、做一套,又是空話、騙局一場。
首席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防疫3級警戒不斷延長,造成更多的基層商家哀鴻遍野,幾乎經營不下去,蔡政府雖然推出許多紓困方案,但現實是,還有很多商家或個人等不到紓困。例如,因營業額銳減而減班休息的勞工,受限於勞保投保門檻,資格不符領不到紓困;108年所得在勞動部所制定紓困門檻邊緣勞工,實際收入受到影響也領不到;109年失業勞工更是領不到。
陳玉珍指出,包括零售業、餐飲小吃店完全撐不下去被迫關門,這群人也領不到紓困;打零工,沒有勞保、沒有工作證明的最底層勞工,更領不到紓困。陳玉珍進一步指出,在急難救助的部分,個人需要紓困,但礙於須整體家庭總收入做為基準,又因各種因素個人與家庭並沒有居住在一起,也領不到紓困。陳玉珍表示,國民黨團一直強烈主張紓困普發現金1萬元,這是有其意義,才是真正能幫助到需要幫助的民眾度過難關。
其次,陳玉珍也強烈建議蔡政府,3級警戒持續到7月12日,蔡政府採納國民黨團建議,宣布6月暫緩實施夏季電價計費,但是馬上就7月份,未來3級警戒是否能如期調降2級?Delta病毒又來勢洶洶,短期之內調降警戒的可能性不高,再次強烈建議政府取消今年夏季電價計費方案,讓民眾能安心宅在家防疫。
立委曾銘宗表示,早在去年3月國民黨團強烈要求蔡政府、陳時中入境必須普篩,將病毒阻絕於境外,但陳時中部長不置可否;今年6月25日印度變種病毒(Delta)已經入侵台灣,造成多人確診之後,27日疫情指揮中心才宣布入境必須全面普篩。未來Delta病毒若在台灣引發重大疫情,國民黨團要求陳時中必須為錯誤的政策下台、道歉負責。
曾銘宗指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人民有疫苗接種的義務,政府有提供充分疫苗的責任,國內疫情已經造成632人死亡,台灣疫苗嚴重不足,政府購買疫苗遲未交貨,民間或個人表達願意捐贈疫苗推三阻四、甚至多加嘲諷,直到蔡英文總統出面才表態願意積極協助,民間購買疫苗協助防疫,還需要政府特許嗎?政府不思感謝反而阻擋,這是什麼心態?政府失職、失能,難道也生病了嗎?
關於紓困部分,曾銘宗表示,受到疫情影響,全台目前放無薪假廠商高達987家,人數高達10,222人數今年新高,現行紓困措施掛一漏萬,許多產業如餐飲等小商家面臨倒閉危機,亟待政府紓困。曾銘宗再次要求蔡政府全面檢討紓困措施,從速、從寬、從簡辦理紓困,經費來源除了特別預算外,也可挪用公務預算及基金預算支應。
減班休息法規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勞動局(3/20)】
#因疫情造成的無薪假
防疫期間,許多企業與勞工開始受到居家隔離、檢疫,以及減班休息的衝擊,相關的申請補助辦法與權益,資訊量龐大,目前勞動部也放寬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每個月最多可申請120小時的規定,提高到150小時,讓受影響勞工可以獲得補助。
所以今天智翔質詢時提醒,特別是受到「減班休息」影響的勞工,請勞動局一定要加強宣導力度,協助勞工知曉其權益,無論是反映企業實施減班休息以及可申請補助的部分。
再者,雖然因疫情影響而實施「減班休息」與經常性因景氣申請「無薪假」的企業,都源自於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及「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的規定,但為避免有企業趁機「共體時艱」,也請勞動局應主動分類兩者,將資源投入更需要協助的對象。
#疫期失聯移工防疫保護
失聯移工或非法受僱的移工是否成為防疫破口,是自32例出現後,民眾相當關心的問題,而昨天在新聞中,雙北地區又出現一位發燒就醫,就在等轉診期間跑掉的移工,今天智翔關心到這題時,勞動局長也說,移民署擬放寬失聯移工的罰則,那後續勞動局該如何配合,會後希望能夠請勞動局提供詳細的說明。
#疫期婚假規定如何適用
最後則是非常攸關新婚族群的一題,近日智翔接獲陳情,因為疫情導致新婚民眾想延長婚假的申請,但礙於現行法規,婚假的申請期間自結婚之日往前10天起三個月內必須請休,現在由於疫情正在升溫,出國蜜月的地點以歐洲為例,已成為高度警戒的區域,要申請婚假請休的期限延長(得延長至一年內),則必須雇主同意,因此想請教勞動局是否有建議的做法?
勞動局則說,若有出現上述的案例,都非常願意幫助勞工與雇主進行協調,歡迎民眾詢問,或是議員這邊轉介,那我們就麻煩勞動局多多留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