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國寶」陳垣:參加曹錕賄選是一生的污點|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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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亞運會開幕當天,也是中國史學大師陳垣先生誕辰130週年紀念日。
11月21日,國內數十位在陳垣研究、史學研究方面卓有實績的專家學者齊集中山大學,追憶研討這位廣東籍學人、當代著名歷史學家、教育家的學術貢獻。
陳垣先生的長子陳樂素、嫡孫陳智超先生也都是著名的歷史學家,「新會陳氏」祖孫三代均在史學領域內蔚為大家,是20世紀中國學術史上的一段佳話。陳智超先生應邀參加了此次研討會,並接受羊城晚報記者的獨家專訪。
一、「應該把漢學中心奪回中國」
羊城晚報:陳垣先生有一個重要觀點,即「應該把漢學中心奪回中國」。這句話是他在什麼環境下講的?他做過哪些努力?
陳智超:這話他不止講過一次,並不是一句即興或者偶爾的話。最早應該是1921年,在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會議上。他當時的學生鄭天挺回憶,陳老師(援庵)說:「現在中外學者談漢學,不是說巴黎如何,就是說西京(即日本京都)如何,沒有提中國的。我們應當把漢學中心奪回中國,奪回北京!」
羊城晚報:他在不同場合多次重申過這個觀點。
陳智超:1929年,陳垣先生在北平師範大學兼任過一段時間歷史系主任。他的學生柴德賡回憶說:「援庵老師深以中國史學不發達為憾,常說日本史學家寄一本新著作來,無異一炮打到我的書桌上。」
1931年9月14日,胡適在日記裡提到:陳垣問我,漢學正統這時候在西京,還是在巴黎呢?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兩個人就相對嘆息,希望在十年之後,把漢學中心奪回到北京。
羊城晚報:在當時的知識分子中有這樣想法的不止陳垣先生一位。
陳智超:對,包括胡適、傅斯年、陳寅恪等諸位先生,都深以為憾,並且有緊迫感。祖父在北大的一位學生朱海濤回憶,「九.一八事變」以後,學生問陳先生對於時局的看法,他就說:「一個國家是從多方面發展起來的,一個國家的地位是從各方面的成就累積起來的,我們必須從各個方面努力和人家比……我們幹史學的,就當處心積慮在史學上壓倒人家。」
二、學術沒有國界,但學者有祖國
羊城晚報:世界著名的法國漢學家伯希和,對陳垣先生非常推崇。但是我們也看到,陳垣先生曾作《敦煌劫餘錄》,以「劫餘」二字表達對斯坦因、伯希和這些西方漢學家某些行為的斥責。那陳垣先生和伯希和有沒有過交集,他們的關係如何?
陳智超:伯希和確實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稱讚援庵先生,都有記載留下來,這是一方面。此外,最近在存於巴黎吉美博物館的伯希和檔案中,發現有陳垣先生給他的信,信中提到,你寄來的文章我收到了,一共十五冊。你請我送給王國維先生的單行本,我也轉交了,但很可惜,轉交三天之後他就自沉在昆明湖了。從這裡就看到伯希和、王國維與陳垣三人之間的關聯。
他們兩人有證可考的交往可以追溯到1924年左右。伯希和研究過摩尼教,來華在福州時聽一位龔先生說,在福州烏石山有兩塊摩尼教的碑,但沒有來得及去看。後來伯希和就寫信給陳垣先生,托他有機會再查找一下。陳垣先生的助手樊守執是福建人,正好去福州辦事,於是囑他查找,花了很大功夫,可惜最後還是沒有找到。
羊城晚報:看來他們之間不僅有學術上的交流,而且是可以互相託付辦事的關係。
陳智超:應該說不是一般的交往。1933年,伯希和又一次來中國,當時他把俄國博物館館藏的《元秘史》拍了照片送給中國,中國方面招待他,我的祖父也參加了,而且還回答他的問題,這封信都保留下來了。
羊城晚報:陳垣先生撰寫《敦煌劫餘錄》大概也就在上世紀30年代吧?
陳智超:這部書是1931年出版的。為什麼叫「敦煌劫餘錄」呢?是因為敦煌的這些經卷,後來藏在北京圖書館(現國家圖書館),是經過斯坦因、伯希和掠奪之後,剩下運到北京的部分,一共八千卷。陳垣先生在助手幫助下,花了三個月時間整理清點了一次,編出了這部目錄書,這應該說是敦煌卷子裡面最早的、最科學的目錄。
出版的時候,陳垣先生在序言裡點名批評伯希和:「(清光緒)三十三年,匈人斯坦因、法人伯希和相繼至敦煌,載遺書遺器而西,國人始大駭悟。」有人當時就建議,是不是可以用詞緩和一點,「劫餘」二字過於刺激了。但是他說不行,「劫餘」二字還不能抒發他的憤慨之情,所以堅持不改。你說伯希和知道不知道這個事情?當然知道,而且後來二人確實見了面,伯希和還是對他表示敬意。從此我們可以得到重要的啟示,在外國人面前,只有堅持正確的愛國立場,而不是奴顏婢膝,才能得到對方的尊重。
羊城晚報:那麼陳垣跟伯希和的關係,如果單純從個人層面來說,還是比較友好的。
陳智超:學術沒有國界,但是學者是有祖國的。伯希和是西方最傑出的漢學家之一,但也是掠奪敦煌文物最精的一個人。此人有他的兩面性:1933年,「九.一八」事變發生後,日本人趁伯希和第二次來華,希望他也能訪問日本,但他為了表示對日本人侵略東北的憤慨,取消了赴日行程。1945年10月伯希和去世時,陳垣先生還寫信給傅斯年表達了惋惜之情。
三、治學無捷徑,唯有刻苦和持之以恆
羊城晚報:我們看很多關於陳垣先生治學的文章,深感他除了以研究成果影響後代,其治學之道也給今天的學術界帶來很大啟示。
陳智超:我看啟示應該是多方面的。首先有個大前提,從陳垣先生有志學歷史開始,就有一個很明確的觀念:作為歷史學家要有一種自覺,要喚醒國民的歷史觀念。什麼是歷史觀念?不同時期有不同重點。在他那個時代,就是不能忘記外國的侵略,不能忘記中國的光榮傳統,不能忘記中華民族抗擊侵略的氣節。學習歷史研究歷史的目的,這一點是首要的。
羊城晚報:也就是說,做學術不僅憑興趣,更不是為了成名成家,而要有家國之思、民族之念。
陳智超:這一點很重要。另外,他強調治學無捷徑,唯一的體會就是刻苦和持之以恆。比如說有四年時間,因為每天都很早起床編《中西回史日曆》,苦心設計簡明方便的表格,結果得了胃病,只能吃麵,對於一個廣東人來說實在痛苦。在他60多歲研究佛教史時,因為需要參考的一部典籍貯藏在一個潮濕陰暗的地方,多年無人進入,蚊蟲很多。他每天都是吃了奎寧就進去用功一天。
羊城晚報:陳垣先生「言必有據,實事求是」的嚴謹態度也給人留下很深印象。
陳智超:他強調,歷史學者就應該對歷史負責,要求真,不能去編造歷史。為了求真,有些問題就不是一下子能解決的。陳垣先生倡導文章不要急於發表,「寫成之後要多置時日」,認為如此一來,一者或許有新的材料補充,二者或許有所修正。他自己就曾經重金購買清人的手稿,研究其修改的過程,了解前人怎樣做學問。還有,他要求「不說閒話,力求創新」,提倡「理要講清楚使人心裡服,話要講明白使人看得懂,閒話不說或少說。」在學風上則力求創新,「凡論文必須要有新發現新解釋方與人有用」。這些思想和親身實踐對當今學術界是有借鑑意義的。
四、長居北京,與嶺南割捨不斷
羊城晚報:還想向您請教陳垣先生與嶺南文化之間的關係。首先,出身於一個務實的廣東商人家庭,對於他的人生和治學有沒有產生什麼影響?
陳智超:應該說有很深的影響。祖父是我們家族第一代的讀書人,他前兩代是經商,再前面恐怕就是農民。同輩也有很多經商的,但他從很小就喜歡讀書,雖然沒有家學淵源,也沒什麼師承可言。
祖父當時看書,並不限於只看四書五經,尤其喜歡讀史籍。於是長輩裡就有人指責他不務正業,但是曾祖父還是「購書無吝」。例如他十六歲那年,買了一部《二十四史》,就花去了曾祖父一百多兩銀子,這不是一般的支持。
羊城晚報:家庭給了他比較殷實的經濟基礎,父親又給了他寬鬆的讀書環境,這是家庭的影響。那麼地域方面呢?
陳智超:廣東這個地方,一方面最早感受到列強侵略,另一方面歐風美雨也是最早被感知。祖父在五歲以後就到了廣州,當然跟在新會時大不一樣,接觸了很多新知新事。另外,他在博濟醫學堂和光華醫學專門學校的求學任教經歷也十分重要。這幾年所受到的近代自然科學的嚴格訓練,對祖父後來的史學研究起了積極作用。他在上世紀30年代的一封家書中曾說:「余今不業醫,然極得醫學之益,非只身體少病而已。近二十年學問,皆用醫學方法也。有人謂我懂科學方法,其實我何嘗懂科學方法,不過用這些醫學方法參用乾嘉諸儒考證方法而已。」雖然有點自謙,但這也確實是他能超越乾嘉大儒的原因之一。
羊城晚報:那他為什麼後來就長居北京了呢?
陳智超:他中間也曾短期回鄉,但應當承認,定居北京對他一生來講,有很大的影響。那時不像現在,即使你在窮鄉僻壤,只要有互聯網就可以知道天下事。祖父那個時候就不一樣,要看《四庫全書》,在廣東行嗎?要跟第一流的學者交流,也要在北京才有這個便利。
羊城晚報:那他思念廣東嗎?
陳智超:很思鄉。這種思念,甚至包括到具體的食物,如燒鵝、土鯪魚等。家鄉的災害他很掛心,而且對廣東學者也非常提攜,比如說岑仲勉先生,本來在廣州一所中學當老師,把刊有自己作品的校刊寄給我祖父,他馬上就轉送給了陳寅恪、傅斯年諸先生,直至將岑先生一步步薦入歷史語言研究所。
羊城晚報:您祖父在北京時,還說粵語嗎?
陳智超:在家裡他一直都說粵語。而且,他要求在北京生長的子弟,也一定要學廣東話,有時候還會親自教。在廣東的子女,也要想辦法學官話,甚至連我的姑姑都接到北京來上小學。
五、「二陳」比較研究,應不帶偏見
羊城晚報:今天的研討會也有很多學者提到了陳垣和陳寅恪兩位先生的比較,這也是近年來比較「熱門」的一個課題。您如何看待這種比較?
陳智超:我的看法是,我們要實事求是、不帶偏見地去研究。有些人連兩位先生的主要著作都沒看過,就發表議論,這不大合適。
陳寅恪先生在清華大學國學研究所的學生戴家祥提到,他在跟老師散步的時候,陳先生講,我就佩服兩個人,一個是王國維先生,第二位就是陳垣先生,他「學問踏實,德才兼優」。陳寅恪先生在給陳垣先生的信中,稱他為「大師」,據我所知,這樣的稱呼在寅恪先生的信中好像是絕無僅有的。另一方面我祖父對陳寅恪先生很尊重,他在給我父親的家書裡面描述,自己怎麼希望陳寅恪先生給他寫序,而且也只有他能寫這個序言。這種推崇不是虛名和客套,他們二人互相都很推崇。
羊城晚報:但是新中國成立以後,陳寅恪先生寫出了《柳如是別傳》、《論再生緣》這些皇皇大作,但陳垣先生的論著比起以前就少了很多。人們會從這些比較上得出某些結論,您怎麼看?
陳智超:首先有一個問題不能回避,陳垣先生比陳寅恪先生大十歲。其實,並非1949年後陳垣先生的論著戛然而止,他最後一部大的著作《通鑑胡注表微》是在1946年刊行的,那時他已經66歲。當時他在家書裡面就多次流露「將軍老矣」。
羊城晚報:是不是也有身體不好的原因?
陳智超:一方面當時關於輔仁大學的爭奪很激烈,梵蒂岡要停發經費,輔仁還有三千多師生,中央人民政府不管誰管?這裡面的鬥爭牽扯了他大量的精力。另一方面,年事已高,他也確實身體狀況不樂觀。1953年祖父給冼玉清先生寫了一封信,大意是說:四九年以後因為各種事忙,沒有時間寫學術文章,我正要寫了,結果右手麻木了;請蘇聯專家醫生看過,說我要立即停止一切工作,要休息。這一次就住院大概一百多天,然後陸續又住了八、九次醫院吧,1964年還動過一個大手術。健康狀況不允許了。
六、陳垣還擔負相當的社會工作
羊城晚報:新社會帶給他的震動應該也很大。
陳智超:這當然也是另外一個原因。他經過了晚清、北洋軍閥、國民政府、日本人統治,曾經一度對辛亥革命之後的民國成立以及抗戰勝利都抱有很高期望,但最後都失望了。解放以後為什麼他轉變很快,並不是因為讀了很多馬列主義的書,而是因為看到了現實。我老引這段話,祖父1949年曾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的文章中說:
「有人問我北平解放後,你看見些什麼和以前不同?我告訴他,看見的先不說,我告訴你看不見的。解放後的北平,看不見打人的兵,看不見打洋車伕的警察,街上看不見乞丐,看不見整天花天酒地的政府官吏,看不見託人情送官禮的事情,更看不見有所謂『新貴』在琉璃廠買古董……這不同於以前的改朝換代,的確是歷史上空前的、翻天覆地的大變革。」
羊城晚報:那麼他在學術上主要做了什麼?
陳智超:1949年之後,祖父主要做了兩件大事:因為他原來的著作很多都是木刻本,或者在雜誌上發表,現在全部由國家出版社排印出版。大部分著作都是他在解放後精心修改過,並且重新整理的,這是一件工作。另外,就是著手整理《舊五代史》和《冊府元龜》,這是很大的工程,但沒有來得及完成。
羊城晚報:此外,陳垣先生的社會工作也相當繁重。
陳智超:是的,他關心史學教育,繼續指導學生,為出版社審稿,還當著幾千人學校的校長,這都佔去相當的精力。以前的幾十年,他每天凌晨四時起床讀書寫作,晚上九時就寢,生活很有規律。但解放之後,因為不斷參加各種會議,午夜才入睡也成了常事。
羊城晚報:也就是說,二陳在解放後的身份迥異,所以他們承擔的職責也是很不一樣的?
陳智超:對。陳寅恪先生應該說是比較純粹的、學院式的學者,陳垣先生有相當的社會活動,而且還是一位教育家,這個區別客觀存在。
羊城晚報:二人原先在學術上經常交流,新中國成立以後,這種交情還在嗎?
陳智超:這種交往一直沒有斷。過去兩人通信很頻繁,後來因為陳寅恪眼睛失明,沒有直接通信的可能,但還是互相關心的。1953年12月,陳垣給冼玉清先生的信中寫道:「中古史研究所事情當汪君未南行前,曾到舍間商酌,同人意見以為所長一席,寅恪先生最為合適。今聞寅恪先生不就,大家頗為失望,奈何!」而在1955年的信中,陳垣問冼:「寅恪先生起居佳否?聞其女公子調粵工作,可以照顧,甚善。」可見其關心。
七、參加曹錕賄選是一生當中一個污點
羊城晚報:最近您主持編輯的《陳垣全集》出版了,人們發現書中收入了他生前寫的一個內部檢討材料,裡面交待了有關「曹錕賄選」的情況。
陳智超:我始終不把祖父看做一個完人,更不是把他看做聖人。他就是一位傑出的史學家、教育家、愛國者。他參加曹錕賄選是在1923年,我在全集裡面特別收了他寫的一個內部檢討,當時領導並不要求、也不希望他公開檢討,是他自己寫的。我把這篇文章也發表了。我覺得,既然是全集,就要反映全面。他自己一直認為,參加曹錕賄選是一生當中一個污點,我也不能給它抹掉了,我保留這封檢討,是讓人家全面了解他,他不是完人,也曾走過彎路。
但是,評價一個人的一生,看他的全部,要看他的晚節。就在參加賄選的同年,他寫了被蔡元培先生稱為「石破天驚之作」的《元西域人華化考》,後來又被推舉為清室善後委員會委員和故宮博物院理事,為保護故宮及故宮文物,與北洋軍閥進行了堅決鬥爭,一度還被捕並遭軟禁。上面提到的陳寅恪先生稱他「德才兼優」,也是在「賄選事件」之後。從這些也可看出當時社會對他的評價。
羊城晚報:那麼這件事到底當時是個怎麼回事?
陳智超:當時陳垣是國會議員,是拿薪水的,而且這個是他主要的收入來源。但由於連年戰爭,薪水已多時未發,後來得到通知說要補發欠薪了,也同時要求他們參加選舉。這是他終身的憾事。
八、三次婚姻與感情生活
羊城晚報:陳垣先生出生在一個大家庭,有兩位母親,先後有三個妻子、十一個子女。在感情方面,他處於一種什麼樣的狀態?
陳智超:陳垣5歲時,父親把他過繼給了去世而沒有子嗣的三伯父。陳垣後來回憶說,雖然與過繼母親李氏生活在一起,她對自己也百般關愛,但畢竟是在生母周氏的懷抱中長大,對她還是很依戀的。每次吃飯,他總是在過繼母親處吃一點,然後又偷偷跑回生母那裡去吃飯。五六歲他就離開家鄉到廣州求學,除了有限的幾次回鄉省親外,很少有與母親見面的機會。他常因不能親自侍奉母親而內疚。
年輕時陳垣聰明博學,又長得一表人才,在廣州時被稱為「靚仔垣」。還有人提到這麼一件事:由於經常在報刊上發表文章,又擅長演講,陳垣的名氣與日俱增,招來了不少開放女性的追求。陳垣有段時間用筆名發表文章,其中一個筆名是「豔」,友人問他何意,他坦言是他最喜歡的一個女朋友。
羊城晚報:他為什麼會有三次婚姻呢?
陳智超:1913年因赴北京從政,陳垣跟以前的生活切斷了聯繫,包括「父母之命」的原配妻子鄧照圓,也就是我的祖母。祖母原名「珍安」,識字不多,裹過小腳,因為祖父又字「圓庵」,所以祖母后來將自己的名字改為「照圓」,但他們兩人終究因為彼此思想的巨大隔閡,祖父來京後兩人就沒有再生活在一起。但是祖母知道祖父喜歡吃家鄉的鯪魚,就常讓子女買來曬乾,寄到北京。因為祖父過繼時是「兼祧兩房」,所以又娶了二房吳淑媛,比他小四歲,但也沒有隨他去北京,不久因意外失足落水而亡,年僅28歲。
後來追隨祖父去北京的徐蕙齡,是他在光華醫學專門學校的師妹和學生。他們在北京共同生活了近40年,但到了晚年感情不和,出現巨大矛盾而分居了,後來徐夫人跟隨所生的兒子陳容到了天津生活。
對於身在天津、廣東的兩位妻子,祖父一直寄生活費。直到1966年5月,她們兩位在相隔不到一週的時間內先後去世,祖父這時已經是86歲的老人了。
羊城晚報:陳垣先生晚年,他的女弟子劉乃和成為了得力助手和忘年知己,長期相隨。二人之間的關係到底如何?
陳智超:這個問題不是幾句話就可以說清。我的妻子曾慶瑛教授曾在《陳垣和家人》一書中,用了專門一節全面談到這個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相關內容。
大師陳垣
陳垣,字援庵,廣東新會人。當代著名的歷史學家、教育家,曾被毛澤東稱為「國家的國寶」,與陳寅恪並稱「史學二陳」。
陳垣先生於1880年出生,六歲至廣州讀書。早年曾考科舉而名落孫山。在博濟醫學堂學過西醫,後創辦並入讀光華醫學堂,並留校任教。
1905年,與潘達微、高劍父創辦《時事畫報》,反對滿清專制、外國侵略,以觀點立場激進而著稱。辛亥革命後,當選民國眾議員,從此定居北京,後曾任教育部副部長。
1917年,38歲的他發表第一篇學術著作《元也里可溫考》,開闢了宗教史研究領域,當即震動學界,一鳴驚人,由此開始學術生涯。
抗戰淪陷期間,他閉門研究,堅決不與日本人合作。1949年,他選擇留在大陸,晚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病逝於1971年。
作為史學大師,他在宗教史、元史、中外交通史、考據學、校勘學、歷史文獻學上獨創甚多,學術建樹影響至今。
作為教育家,他從教74年,從傳統私塾老師到現代大學校長,前後執掌輔仁大學、北京師範大學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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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注意事項】
Q:租屋簽約的注意事項?
租客在簽約時,通常需要攜帶兩個月押金及第一個月份的租金,而身份證影本及工作名片,則是用來裝釘在房東的租約裡,讓房東覺得放心,找得到人,若為房仲帶看,則還需要房仲服務費,通常是半個月。為了避免假房東詐騙,最好能請房東出示身份證名及房屋權狀,若簽約對象非房東本人,也可請二房東出示「房東授權書」,保障自己的權益。
Q:可自行裝修租屋處嗎?
原則上是不行的,但若是在不破壞房屋結構的前提下並取得房東的同意,是可以的。若租屋後想要進行裝修,建議雙方要以書面為之,以保障彼此的權益。此外,裝修通常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倘若花錢裝修之後,房東突然要提前收回房子,對房客的財損不小,建議可以事先白紙黑字寫明,除了違約金之外,裝修費另計,或者是直接在租約明訂「雙方協議不得提前解除租約」。
Q:房東可提前收回房子?
這就要看當初簽約的內容是否有寫。基本上,制式版本的租約,都會有所謂的「違約條款」,也就是假設房東要提前收回房子,或者是房客要提前退租,罰金是多少?通常是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如果是房東要提前收回房子,就是退還押金之外,還要倒賠一個月租金給房客。如果是房客要提前退租的話,就是違約金一個月,房東可以直接從押金扣除,剩餘金額再退還房客。
Q:如何避免遇到惡房東?
在看房時,除了觀察房屋周遭的生活機能、房子格局設備外,也得要把房東為人列入考慮。如果實在不安心,建議可以透過仲介租屋,雖然要多花一筆仲介費,但值得。因為,有問題的房東不會找仲介;相反的,有問題的房東,仲介也不願意服務。簽合約時租客也務必仔細看清租約內容,若合約有多張,應要求編上頁碼,並在最後一頁註明合約共有幾頁,最好還要蓋上騎縫章,避免合約內頁被抽換。
Q:房屋修繕責任該歸誰?
假若遇到冷氣、洗衣機、門鎖等屋內設備壞掉時該誰負責?陳泰源老師說明基本上要看壞掉的原因是什麼?只要東西壞掉,通常會請原廠廠商或者是水電師傅過來檢查。假設檢修人員判別「明顯人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那就是房客要負責。若回覆:「這是自然折舊的耗損,用久了就是會壞掉」則由房東負責。此外,也得要看壞掉的東西大小,如果是小如電燈泡,實務上,通常是房客自行處理,如果是大型諸如冷氣或冰箱,則由維修廠商判斷。
Q:若不提供入戶籍怎辦?
基本上,房東不得拒絕房客遷戶籍,但實務上,如果你有設戶籍的需求,房東不願意,也只能摸摸鼻子找下一間。不然,檢舉房東出出氣,又如何?如果有小孩念學區考量,一定要設戶籍,偏偏房東不願意的話,可以請求里長的協助,看看附近是否有鄰居願意讓你設戶籍,另外,坊間有一些「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的「出租門牌」的資訊,或許也可留意,只是相關的合約內容最好看清楚比較有保障。
Q:要不要爭取報稅權益?
1.房客可以申報「租金抵扣額」是以12萬元/年為上限,換句話說,如果你的房租1年加總起來,12萬元抵扣額佔一定明顯的比例,那就很有幫助。相反的,如果你租的是豪宅,月租金1~2個月就超過12萬元了,其實效果就不大了。
2.如果房東明訂「含稅價」假設1.1萬元與「未稅價」假設1萬元,每個月少1千元,那,不報稅換取降租金,房東也因此減少稅費負擔,或許就可考慮不報稅。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有報稅的房子通常租金就是比較貴。
3.原則上還是建議要報稅,因為除了1年有12萬元的租金抵扣額之外,現在各地方政府還有額外的租金補貼,每月補貼2~5千元不等;另外對房東而言,政府其實也鼓勵房東報稅,假設月租金1萬元,實際上可以扣除53%的養房必要費用,實際上報稅的金額才4700元/月而已(47%),所以報稅對房東的負擔,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
【房東注意事項】
Q:與房客常有的糾紛?
雖然新聞報導過惡房東張淑晶事件,但實務上惡房客的比例遠遠超過惡房東,畢竟房東是有資產的一方,所以通常來講是比較不會亂來才是,反而是房客沒有資產,隨時可以拍拍屁股走人。惡房客常會有的糾紛如,欠繳房租、退租時屋況受損嚴重或像垃圾堆、房客未經房東同意自行當二房東、房客是罪犯或毒蟲,屋內放槍砲彈藥等違禁物品、房客職業背景關係導致作息日夜顛倒,影響鄰居安寧。
Q:篩選優質房客的方法?
不是只有房客會挑房子,房東也需要挑優質的房客!特別是新手房東,別急著想把房子租出去,若不小心遇到爛房客日後更讓人頭痛!
1.建議看屋時,房東可以親自帶看,房客一邊看屋,同時與他聊天對話,藉機觀察這名租客素質優不優?
2瞭解房客的職業,目前待在哪家公司?判斷收入是否穩定?(是否會定期繳房租?)
3盡量避免「看完當下立刻決定要租」的房客,按照過往經驗,這類租客通常有問題,不是後來反悔太快決定而悔租,不然就是被前任房東趕出去,總之,避免租給「急著要租房」的租客就對了。
Q:準備合約該注意面向?
1.基本上,不要用來源不明的租約,或者是便利商店、書局買的租約,因為那都經過簡化,建議民眾上網搜尋「內政部版本」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內容條文記載詳細,保障房東與租客雙方。
2.建議租約做公證,雖然要額外花一筆公證人的費用,但是,如果遇到惡房客,惡意拖欠租金不繳,可以省略曠日廢時的訴訟程序,直接將公證過的租約送去法院的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直接從房客的銀行帳戶扣款。
【宅妝】
若要出租或是出售,運用幾點方法,宅妝大出擊,低預算改造房子,吸引好買方好租客。陳泰源老師舉例,可以買漂亮的棉被套、地毯、植栽、木偶或洋娃娃,做「示意圖」廣告,確實可以加分。只是,要注意,刊登廣告時,一開始就要清楚告知那些擺設用品只是裝飾用,實際上出租後哪些東西會撤走,這些要講清楚,別讓房客誤會以免被檢舉廣告不實。
此外,很多投資客確實會買很破、很糟糕屋況的房子,這類房子通常很便宜,只要結構沒有遭到破壞、沒有漏水或者是嚴重壁癌,買完之後大改造,再轉手出租或轉賣,通常都有不錯的獲利,往往投資客都有固定配合的裝修工班,所以常常以較低的成本,把房子弄得美輪美奐的。
而且許多投資客會專門投資套房、小宅,坪數越小、總價越低、負擔較輕鬆、坪效越高,以台北市為例,許多小套房月租金都高達2萬多元,但是如果是三房產品,租金頭報率反而拉低,所以,小宅收租是很受市場青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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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老院 二房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王永慶的『遺產』多留給誰?
日前王文洋告老臣以及手足侵占王永慶遺產,遭地檢署不起訴處分,這幾年也看到王文洋到美國、香港、百慕達等地提出法律訴訟,重要的關鍵都在於王永慶生前所安排的『信託』,是不是『真信託』?究竟信託的財產是不是屬於王永慶的遺產?認定的責任在於法院,法院將依照信託成立地的法律規範來做認定,然而,在法律上,如果『找到了』王永慶的遺產,請問誰分得的比較多?
1. 在法律規定上,白手起家的配偶分得比較多遺產:
我們都知道王永慶是白手起家,他的原配王月蘭女士與王永慶經歷了企業帝國從小變大的過程,在法律上他們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多的人要分給少的人,所以當王永慶過世後,王月蘭女士有權先分一半夫妻剩餘財產的差額(以非法律用語來說,只要是王永慶的遺產,配偶有權先就王永慶比她多的婚後財產,數額『分一半』),之後配偶還可以依照『繼承人』的身份,再跟小孩共同『平分』王永慶剩下來的遺產。
至於王永慶的二房及三房,由於之前民法對於已有婚姻中又再婚,是屬於得撤銷的婚姻,所以在沒有撤銷前,也是屬於合法的配偶(不過現在法律早已經修正,所以不會有多個合法的配偶,重婚屬於無效),在法律上可能也有配偶分配財產的權利,這屬於配偶個人的權利主張,以及法院認定是否有婚姻關係問題,在這裡也無從討論。
但可以確定的是,王月蘭在法律上能分到最多王永慶的遺產。
2. 王月蘭的一份遺囑,讓王文洋可以分到比其他手足還多的遺產:
王月蘭在生前留下一份代筆遺囑,交代把王月蘭所有的遺產給王文洋繼承,由於王月蘭沒有其他子女,她的妹妹可能有特留分主張分配1/3的問題,但可以在法律上確定的是,王月蘭繼承王永慶遺產的權利,絕大部分是遺贈給王文洋的。
所以除了國稅局所認定王永慶的遺產以外,如果日後在世界各地的訴訟,有認定財產是屬於王永慶的遺產而不是信託財產的話,也會依照上面所說的方式分配遺產,由王文洋取得較大比例的遺產。
3. 此外,從王永慶生前以基金會、信託、財團法人…等等交叉持股的方式,讓台塑集團股權集中,不易被他人所併購,以及在海外所成立的信託,這些目前在法律上都不屬於王永慶的遺產,獨立於遺產概念之外,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創辦人留給家族後代永遠的禮物,因為制度可以使企業經營權集中於特定家族,所有實際的控制權掌握於『創辦人家族的後代』,權利『多』留給後代子孫,讓『富過三代』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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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
(照片內房屋非王永慶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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