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中處決了多少高級將領?
作者: 楊津濤
就職銜而言,被處決的雜牌軍將領級別普遍比較高
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頒佈《中華民國戰時軍律》及實施條例,規定了會被處以極刑的罪名。如“不奉命令無故放棄應守之要地,致陷軍事上重大損失者死刑”“降敵者死刑”“主謀要脅或不利於軍事之叛亂行為者死刑”“陣前反抗命令不聽指揮者死刑”“縱兵殃民劫奪強姦者死刑”等等。
此後,還頒佈《國軍抗戰連坐法》及其補充,規定“班長同全班退則殺班長……旅長同全旅退則殺旅長……軍長不退而全軍官兵齊退,以致軍長陣亡,則殺軍長所屬之師長……排長不退而全排官兵齊退,以致排長陣亡,則殺排長所屬之班長”。同時,“連長未奉命令擅自退卻者,其營長可報告團長核准,立即將其連長軍法從事”,其上各級軍官亦如此。
戰時軍法的執行機關為“軍事委員會軍法執行總監部”,何成濬長期任執法總監。有統計顯示,抗戰中依軍法被撤職者36204人次、被撤職通緝者34361人次、被記過者5221人次、被記大過者4669人次。另有人被處以罰薪、撤職留任和申斥。至於被處死刑的人數,因無具體檔案記錄,只能大致統計一下其中的高級將領。
抗戰期間第一位被處決的高級將領是李服膺,時任晉綏軍第61軍軍長。1937年10月,他被閻錫山以“撤防敗逃”的罪名槍決。事實上,他率部防守天鎮縣,是在完成閻錫山“堅守三日”“續守三日”的指示後,奉命“相機撤退”的。閻錫山為了推卸戰敗責任,就拿李服膺做了“替罪羊”。
被處決的雜牌軍將領,還有出身西北軍的韓複榘和石友三。韓複榘身兼山東省主席、第五戰區副司令長官和第三集團軍總司令。1938年3月他被控“不盡其守土職責及抵抗能事”“擅先放棄濟南,撤退泰安”“節節後退”,處以死刑。石友三在抗戰中被任命為冀察戰區副司令長官兼察哈爾省政府主席、第39集團軍總司令,但他勾結日軍,準備投敵。1940年12月,新8軍軍長高樹勳設計扣押石友三,並將之處決。
此外,1938年6月,任騎兵第4軍軍長的原東北軍將領檀自新,因不服調遣,被蔣介石下令槍決。1944年,第四次長沙會戰時,薛岳因私心自用,致使長沙失守。第4軍軍長張德能原本是奉命撤軍,但為平息輿論,被按軍法處決。張德能為粵軍將領。
以上被槍決的雜牌軍將領,官職都比較大,除了韓複榘、石友三是戰區副司令長官,其他至少也是各軍軍長。這些人的被殺,或者不是出於蔣介石的授意,如李服膺、石友三;或者有派系鬥爭背景,而使蔣介石在處置時少了很多顧忌,如韓複榘、張德能。
就出身而言,被蔣下令處決的高級將領以黃埔系為最多
在處理黃埔系將領時,蔣介石則往往存有私心。如何成濬所言,“軍校學生犯罪,均由委座令交審訊,本部從未檢舉一人。即判罪亦無一不引用最輕條文,且必須呈報委座核示,本部的權力,因有限也。”被蔣所偏袒的,多是方面大員,如湯恩伯、宋希濂、劉峙、桂永清等因戰敗而被撤職,很快就重新起用。但是對於師長一級的黃埔學生,有不少被蔣介石親自下令處決。
在黃埔將領中,一期的龍慕韓、薛蔚英、酆悌、陳牧農;二期的段朗如、胡啟儒;四期中的廖齡奇、梅春華,都先後被處決。1938年5月,龍慕韓任第88師少將師長,率部參加蘭封戰役。在守衛蘭封時,龍慕韓擅自撤離,致使該城失守。經軍事審判,龍慕韓被判處死刑,成為抗戰中第一個被處決的中央軍將領。第27軍軍長桂永清作為龍的上級,被撤職查辦。薛蔚英任第167師少將師長,參加武漢會戰時守衛馬當要塞。在救援友軍時,因堅決走相對安全的小路,以致貽誤戰機,使馬當淪陷。1938年8月,薛蔚英被執行槍決。
酆悌被殺,是因為著名的長沙大火。1938年11月,岳陽淪陷後,蔣介石命湖南省主席張治中、長沙警備司令酆悌等制定計劃,待日軍攻陷長沙,即放火焚城。當月12日夜,因南門外傷兵醫院意外失火,使城內軍警誤以為是焚城信號,紛紛在各處放火。當時湖南最高負責人是張治中,但因其為蔣介石的親信,只被“革職留任”。為平民憤,酆悌和徐昆(警備隊第二團團長)、文重孚(長沙警察局長)被處以死刑。徐、文二人亦畢業於黃埔軍校。
段朗如任第79師中將師長,1939年在奉命反攻南昌時,因遭遇挫折,遂私自改變計畫,轉攻南昌城外的小鎮。蔣介石獲知後,下令“段朗如謊報軍情,貽誤戰機,著即軍前正法。”1944年,日軍進攻廣西時,陳牧農奉命駐守全州。他因棄城撤退,被處決。
廖齡奇的經歷最為特別。他任第58師師長,在第二次長沙會戰中,未聽從長官部要求退往瀏陽的命令,而擅自將隊伍拉到了株洲。在此期間,廖齡奇還“順道”回老家祁陽探親,脫離戰場。蔣介石聞知後大怒,以“臨陣脫逃”的罪名,未經軍事法庭,就將廖齡奇處決。後來蔣介石瞭解到,廖齡奇在戰場表現頗好,又視其被殺為一場冤案,為他平反,給家屬發放“哀榮證”與撫恤金。這個案件暴露了蔣介石處事急躁的毛病。
另有一些高級將領,則因貪腐被殺。1942年,貴興師管區少將司令胡啟儒,因貪污軍餉等罪名被殺;1943年,第18軍中將參謀長梅春華,因販賣私鹽被處決;1945年,兵役署署長程澤潤,因“辦理兵役舞弊多端”“利用職權,調用工兵建築私宅”,被蔣介石下令槍決。
綜上所述,抗戰期間被處決的國軍高級將領,約有14名,多數出身黃埔系。從罪名上看,以臨陣脫逃、貽誤戰機為最多;從時間上看,1940年前被處決的將領占了大多數。這些人在戰時被處決,對於嚴肅軍紀、激勵士氣,作用很大。
文章來源: http://view.news.qq.com/a/20140926/006627.htm
鳴謝:騰訊歷史
更多文章:https://peaceinhistory70.wordpress.com/…/%E6%8A%97%E6%88%…/…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