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生理特徵為男性的江小E(化名)由於心理認知長期偏向女性,2019年10月到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性別登記變更為女性,但戶政所認為依據內政部行政命令,須先自費進行精神鑑定並施行變性手術,取得精神鑑定證明及變性手術證明,才能申請辦理變性登記,但小E無法提出手術證明,因此駁回申請。小E不服,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相關規定違憲,今判決戶政所須讓小E性別登記變更為女性。
這個案子
就是人民到戶政單位申請變更性別,
除了「精神鑑定」之外,
是否需要提供「變性手術」證明?
戶政事務所說要提供,申請人拿不出來,
辦不成變更性別登記,就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
那個行政規定,
是增加法律所沒有的限制,違憲,
他們拒絕適用那個規定,判決戶政單位敗訴。
這個判決的作成者,
是審判長許麗華、法官楊坤樵、梁哲瑋,
大家應該給他們一個掌聲,
不僅僅是因為那個結論,
而是他們堅持從憲法角度思考這個案子,
進行違憲審查,
拒絕適用「增加法律所無限制的行政規則」。
同志「不需要」
透過「身體上的去勢或裝上陽具」
來證明自己是男生還是女生,
自己是什麼性別,自己最清楚,
為什麼行政機關要加上一個限制呢?
為了進行變性登記,
不得不對自己身體進行重大傷害,
這樣的作法,合於比例原則嗎?
其實那個規定,
丁守中、施明德在103年時曾拜訪當時的內政部長,
內政部長承諾在一個月內廢止該行政規定,
不知道為什麼,那個規定還是沒被廢止。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小學生也能懂的6分鐘:立法院醒醒啊! 【馬習會重傷台灣,立法院如何止血?】 馬英九在國際社會面前以總統身分公開「拋棄各自表述」,全然擁抱「一個中國原則」,更是給予國際錯誤印象,嚴重傷害台灣主權,斲傷台灣利益。國際媒體紛紛以「兩岸認同一個中國」為報導主軸,台灣主權瞬間蒸發。 在現行的憲政架構下,...
法官拒絕適用法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就在明天!動員上街,直播同步!」
在同婚通過後的800多天,一眾跨國同志伴侶仍未能結婚,跨國伴侶最辛苦的就是找到相聚的辦法,在無法結婚就無法依親的現實下,很多人放棄工作來台當老學生,又或者拿著旅遊簽停留台灣數十載,期間不能工作、沒有健保,更多人只能繼續分隔兩地,靠著視訊度過思念... 大法官都宣告禁止同性婚姻違憲,台灣政府卻只做半套,不願意把缺角的平權補起來!
這兩年多來,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與跨國夥伴發出了上千封陳情信、多次拜會行政官員、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積極在媒體曝光,累積至今至少有超過三百則國內外報導,但政府不動如山,直到今年一月司法院終於草擬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條文」交給行政院會銜,但半年過去了,草案還躺在行政院!
等不及的跨國伴侶們,透過訴訟爭取跨國婚姻,經過漫長的司法程序,今年已經贏得兩起勝訴判決!!判決直指一份由內政部發出,戶政事務所據以拒絕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的函釋是違法的!這一份違法函釋,阻擋了我們數以百對跨國伴侶的結婚自由,內政部卻依舊故我,打輸了官司,仍不願意變更函釋見解,難道是逼迫所有跨國同性伴侶都要透過告官才能順利結婚嗎!?
八百多個日子的奔波,我們要問這個把「亞洲第一」引以為傲、在國際場合高調宣傳的政府,到底還要讓跨國伴侶等多久?內政部明明就可以透過變更函釋見解,讓大家結束漫長等待,我們不了解內政部為什麼要遲遲拖延!
因此,伴盟與跨國夥伴們決定在9月11日早上,在 內政部 門口搭建「跨國同婚辯論擂台」,邀請法學博士 內政部長 徐國勇前來辯論,我們要親口聽徐國勇部長公開說明,到底是什麼理由不願意變更見解,讓戶政單位無法受理跨國同性伴侶的結婚登記,讓戶政單位在跨國伴侶的提告下疲於奔命,讓政府持續處在違法的狀態,讓跨國同性伴侶日日煎熬!!
希望大家一同在線上為我們加油,讓這次行動可以讓更多人看見,明天活動的直播網球及活動頁面如下,活動及直播網址皆可公開:
FB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018313639010162
直播頁面:https://fb.me/e/1nQBjH0Zt
法官拒絕適用法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給 內政部長 徐國勇 下戰帖:跨國同婚即刻開放登記,伴盟敬邀公開辯論】
同婚通過後的800多天,跨國同志伴侶仍被戶政單位拒於門外,只能轉向法院進行救濟,沒想到今年已經拿到兩個勝訴判決,戶政單位也自知理虧沒有上訴,內政部卻繼續擺爛,不願意變更違法函釋,逼迫人民只能前仆後繼的打官司!
一路陪伴跨國伴侶贏得勝訴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盟),將於9月11日親赴內政部,要求法學博士徐國勇出來面對,我們要問徐博士:內政部函釋已經被法院判定違法,遲不變更見解理由到底何在?!我們要問徐部長:戶政單位要吞下多少敗訴,內政部才願意改變違法見解?難道是要逼所有跨國同性伴侶出來告官嗎?
大法官宣告禁止同婚違憲已經超過四年,同婚早已是台灣憲政與法律秩序的一部分,但內政部卻只憑一紙行政函釋,就以婚姻當事人其中一方的本國未通過同婚為由,拒絕跨國同性伴侶進行結婚登記,然而這個見解已經接連被兩個法院判定違法!
今年三月,法院在祁家威案明確指出,如適用他國禁止同性結婚的法律,導致跨國同志伴侶無法在台結婚,其結果將違反我國公序良俗,應該要排除適用此種外國法,因此判決戶政機關敗訴;今年五月,法院在台灣澳門阿古案明確指出,戶政機關沒有考慮反致原則就禁止信奇與阿古的婚姻已然違法,再次打臉內政部函釋!
苦苦等待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無法再保持沈默,9月11日早上10點,伴盟正式邀請徐國勇部長參加「跨國同婚辯論擂台」,我們敬邀徐部長勇於面對,公開辯論!
當天我會帶著剛手術完的身體,還沒拆線的傷口,在現在當主持。
很多人跟我說叫我不要上去,先休息好再說,但我好好的只有一個傷口,比不上其他跨國伴侶正在面臨生離死別的痛苦,願這切身之痛,徐部長多少能感受一些,這些最基本的人道與人性。
法官拒絕適用法律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小學生也能懂的6分鐘:立法院醒醒啊!
【馬習會重傷台灣,立法院如何止血?】
馬英九在國際社會面前以總統身分公開「拋棄各自表述」,全然擁抱「一個中國原則」,更是給予國際錯誤印象,嚴重傷害台灣主權,斲傷台灣利益。國際媒體紛紛以「兩岸認同一個中國」為報導主軸,台灣主權瞬間蒸發。
在現行的憲政架構下,除了門檻極高、在現實上非常困難的「罷免、彈劾」之外,立法院仍有其他作法可以對馬習會做出具備「憲政意義」和「對國際宣示」性質的挑戰與質疑。
如果現在的立法委員都不願意採取行動,我在此承諾,若我1月16日當選立法委員,將在明年2月1日就職後,立即全力推動下述具備憲政意義的作為,搶救馬習會對台灣的傷害,也避免即將卸任的總統在5月20日前再度暴衝傷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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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聯合三分之一立委,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
這是門檻最低,但CP值極高的方式。只需要三分之一的立委連署就可以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5條1項3款,就「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釋憲不需國民黨立委配合就能完成。而「在野黨遞交釋憲聲請書」的動作,本身就可向國際社會傳達重大的訊息。若司法院大法官認為馬習會違背憲政程序,馬習會的結論當然就是不被認可的「毒樹果實」。即使來不及糾正馬習會的錯誤,大法官的憲法解釋可建立未來的憲政程序,把馬英九的違建紙紮橋拆除重建。
即使大法官都是馬的人,決議不受理或認為馬習會的程序合憲,也會讓大法官們負擔「青史留名」的壓力,在台灣法律史上留下臭名。
2. 提案做成立院決議,拒絕接受馬習會任何結論:
憲法賦予立法院「重大事項議決權」,而總統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絕對是國家的「重大事項」。立法院若做成決議拒絕接受馬習會結論,將可對國際社會釋放「台灣民意拒絕接受馬習會結論」的明確訊息。
3. 提案設置「馬習會調閱委員會」:
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45條以下,立法院可決議設置調閱委員會,要求總統、總統府、行政院(陸委會)、國安局等與馬習會相關的機關,就馬習會涉及事項提供資料,讓馬習會的黑箱攤在陽光下,追究行政機關隱匿馬習會資訊,未依法(立院職權行使法17條)向立院報告重要事項的責任。
4. 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
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15-2條提案邀請總統於馬習會進行國情報告,並依照立法委員職權對總統的報告提問,對國際社會表達台灣國會議員對馬習會的反對與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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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3.4.點提案,即使因為多數立委放水護航而無法通過,「連署提案」的動作本身就可對國際社會傳達台灣的民意,至少留下「贊成、反對」的紀錄(即使是朝野政黨協商而胎死腹中,也必須按照立院職權行使法留下協商記錄),讓所有的政黨及立法委員展現自身對馬習會的態度,讓國際社會聽見台灣人民的不同聲音,讓放水護航者對歷史負責。
從政者必須要有擔當,不能只有選舉考量,忘卻自身對歷史、人民、國家的責任。當行政權暴衝成為事實,立法院全力制衡就是義務。
我是苗博雅,我承諾,當選立法委員就職後,將立刻推動憲政行動,防範憲政空窗期的國家危機,搶救馬習會對台灣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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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拒絕適用法律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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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昨天凌晨的台中夜店大火、造成九人死亡的慘劇,今天在台中市議會、民進黨議員佔住主席台、要求市長--胡志強比照當年的衛爾康大火、停職接受調查。而胡志強除了鞠躬道歉、也表示將在兩個星期之內、把事件調查清楚,到時候、該負的責任、他不會逃避。
民進黨議員佔住主席台,要求台中市長胡志強,針對夜店PUB造成九死十二傷做專案報告。一上台,台中市長胡志強,深深一鞠躬表示歉意。
針對大火提出的專案報告,卻是不論是在經發、都計和消防局,都說自己沒有問題,一切合法。這說法也惹惱議員。
針對這間存在二十多年的夜店,是民國63年以前的老建築,所以不適用較嚴格的新建築法規,逃生樓梯狹窄、沒有設置偵煙警報及室內灑水系統,在歷次的消防檢查也能過關;再加上PUB不屬於八大行業,這家店以飲料店申請登記,事實上卻是動輒擠進上百人的熱門夜店,胡市長把矛頭指向中央「法令」不完善,所以這家夜店可以合法營業,卻不一定是合法存在,議員聽了直搖頭。
對胡志強的專案報告不滿意,綠營議員強烈要求直接把胡市長送監院調查,但被主席拒絕。會後胡志強表示,未來會針對人數,還有不完善的法律再加強。
一整天台中市議會炮聲隆隆,綠營議員要求台中市長胡志強,比照當年衛爾康大火案,停職接受監院調查,也希望這一次的慘案,能讓政府單位重視PUB夜店管理鬆散的問題,不要再讓年輕的生命白白斷送。
失火夜店業者收押 舞者30萬交保
根據失火現場目擊者的說法、是因為表演猛男秀舞者手上的火舞棒、引燃二樓天花板的泡棉、火勢才會一發不可收拾。而這家夜店的負責人--王銘哲經過檢察官漏夜偵訊、今天被法院裁定收押,當時表演火舞秀的朱傳毅、則是以30萬元交保。
台中市夜店大火,警方在案發後調查發現,其實這家失火的夜店曾在2008年,就曾因天花板泡棉不合規定,設備違規遭到斷水斷電,結果他們更換人頭之後又重新營業。業者王銘哲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並有串供之虞,遭到法官裁定收押,朱姓舞者則是以30萬元交保。
這場大火幸運逃出來的人,覺得能活著真好,還把逃生的經歷與照片PO在網路上。莊小姐當時因為座位剛好在樓梯旁才能及時跑出,但火勢來得太快,雙手還是遭到二度灼傷。然而正好生日的林孟臻卻葬身火窟,當時陪她慶生的朋友,相當難過,只能在網路抒發心情寫下,這是難過的一天,只希望美麗的天使,能夠在天堂也要開心的微笑。
台上樂團主唱賣力嘶吼,讓現場氣氛HIGH到極點,這是去年fantay樂團比賽的畫面,台上五個人從右邊算過來第一位揹著吉他的男子,就是火場喪命的亓瑋韜,另一位鼓手謝佳璋在樂團正後方。照片裡拿著白色吉他帶著笑容的是小瑋,個性內向卻很喜歡音樂,另一個身材壯碩戴著黑框眼鏡就是鼓手阿璋,在朋友眼中很有才華,還曾經拿過創作比賽冠軍。
這兩位好友常常聚在一起討論音樂,這次相約到夜店,觀摩音樂表演,沒想到卻意外喪命。現在朋友們只能臉書看著影片與照片,一起懷念他們。
安檢合格仍出事? 監委查行政疏失
在大火慘劇發生後、台中市政府聲稱、這一家出事的夜店在過去五年、21次安檢都合格,但有監察委員質疑、是不是歷次的安檢都敷衍了事?監委即將展開調查、約談胡志強在內的相關公務人員、釐清是否有行政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