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由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所召開「紅色資本入侵科學城物流」的記者會中,針對台糖為何放棄華航釋股的優先承購權,台糖代表表示是因為預算不足,所以無法於30日內由華航要求回覆是否優先承購的期限內,加上為避免產生另一家國營事業,因此決定維持原有26%持股即可,而放棄優先承購權。
對此說詞,時代力量表達遺憾,因為對照台糖的相關資料,可發現台糖說法並不足以採信。
一、台糖持股曾高達44%
根據科學城物流2003年第四季財報,台糖持股高達44%,在經過歷次增資前,科學城物流從泛公股事業成為國營事業距離並不遙遠。
二、台糖所謂預算不足,為推託說法
追查台糖2017年預算書,以及當年度決算書,可發現
➡️預算書中「營運資金餘額」為62.55億元,決算書「營運資金餘額」為227.99億元,亦即當年度決算數比預算數高出165.44億元。
➡️預算書估計淨利有33億元,決算書甚至有55億元的淨利,比法定預算的淨利多出21億元。
無論是營運資金或淨利這些台糖可運用的資金,都遠高出行使優先承購所需金額,台糖竟可推託說,沒有3億元能優先承購華航所釋出的科學城物流股份,令人匪夷所思。
三、時任董事長黃育徵於收到華航公文前,早已知悉華航要出脫科學城物流股權
事實上台糖早在2017年6月23日收到華航公文前,時任董事長黃育徵早已知悉華航要出脫科學城物流股權。即使以收到華航公文時日起算,台糖如評估有優先承購必要,30日內依預算法第88條規定,完成報經行政院核准程序,先行辦理優先承購,綽綽有餘。
另外,從台糖的兩份內部文件及沒有會議記錄的情況可合理推論,時任董事長黃育徵避免留下任何簽核的公文紀錄:
➡️2017年7月4日,應陳核至「董事長」的簽稿,僅簽到單位主管(企劃處處長)後,就未再進行後續副總經理、總經理及董事長的批示,而人力資源處處長有保留不予承購理由的斟酌空間的註記意見。
➡️台糖表示,因直接向董事長口頭報告,前述簽稿就未完成後續批示。但此口頭報告並無會議記錄。
➡️2017年7月18日,才有另外一紙台糖「以稿代簽」的函稿,也僅簽署到總經理(註記權責劃分陳核至總經理)。
不行使優先承購,竟然不需要有時任董事長黃育徵的任何正式批核,究竟在閃躲什麼責任?
科學城物流遭紅色資本入侵一案,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台糖切莫再混淆視聽,也呼籲台糖前董事長黃育徵應公開對外界說明,以昭公信。
決算書表是什麼 在 賴嘉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日上午,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就 #紅色資本入侵科學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一案,邀請台糖等單位派員出席。
記者會上,台糖一再表示因預算不足,無法於30日內(華航要求回覆是否優先承購的期限)完成預算程序,且為了避免產生另外一家國營事業,所以才決定不行使科學城物流股份的優先承購權,維持現有26%持股。
首先,時力黨團要提醒台糖,依科學城物流在2003年第四季的財報,當時的台糖持股可是高達44%,在經過歷次的增資之前,科學城物流從泛公股事業成為國營事業的距離並不遙遠。
再者,若從台糖2017年的預算書及當年度決算書所記載之內容,可發現台糖所謂預算不足的說詞,實為推卸之詞:
💰預算書「#營運資金餘額」為62.55億元,決算書「營運資金餘額」為227.99億元,當年度決算數比預算數高出165.44億元。
💲預算書估計 #淨利 有33億元,決算書甚至有55億元的淨利,比法定預算的淨利多出21億元。
但台糖竟推說沒有3億元可以優先承購華航所釋出的科學城物流股份,令人費解。
此外,事實上台糖早在2017年6月23日收到華航公文前,時任董事長黃育徵早已知悉華航要出脫科學城物流股權,即使以收到華航公文時日起算,台糖如評估有優先承購必要,30日內依 #預算法第88條 規定,完成報經行政院核准程序,綽綽有餘。
然而,從台糖的下列兩份內部文件及沒有會議記錄的情況可合理推論,時任董事長黃育徵避免留下任何簽核的公文紀錄:
1⃣2017年7月4日,應陳核至「#董事長」的簽稿,僅簽到單位主管(企劃處處長)後,就未再進行後續副總經理、總經理及董事長的批示,而人力資源處處長有保留不予承購理由的斟酌空間的註記意見。
2⃣台糖表示,因直接向董事長口頭報告,前述簽稿就未完成後續批示。但此 #口頭報告並無會議記錄。
3⃣2017年7月18日,才有另外一紙台糖「以稿代簽」的函稿,也僅簽署到總經理(註記權責劃分陳核至總經理)。
不行使優先承購,竟然不需要有時任董事長黃育徵的任何正式批核,究竟在閃躲什麼責任?
科學城物流遭紅色資本入侵一案,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呼籲台糖勿再混淆視聽,也 #呼籲台糖前董事長黃育徵應公開對外界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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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書表是什麼 在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幾天想確認一下一些公共設施的金額,但發現那個公共設施是屬於竹東鎮公所治理的部分。
因為政府資訊公開法早就明定,預算書、決算書是竹東鎮公所應該主動公開的資訊。但竹東鎮公所只用三張紙公開110的預算,這樣的簡陋等於跟沒公開一樣。而我當然也無法透過這樣簡陋的預算書去檢視公共設施的相關金額。
於是我只好請團隊去問一下縣府或公所是否可以給我們竹東鎮公所這兩年的預算書。
結果問完主計處、財政處,全都不敢給。
再去問竹東鎮公所,結果我們的社會賢達竹東鎮長竟然說:108年度的資料已經很久之前了,沒有提供的必要。且,竹東鎮公所的預決算只有提供給代表會、縣府和審計,沒有提供給其他單位。
從來都不知道我們的社會賢達有這麼大的官威,只願意將預決算給代表會、縣府和審計。
我都忘了,前幾天這位社會賢達也是內舉不避親的指派六個人,去代理因涉賄被解職的里長職位,而這六個人,全都是原里長的家人。
就跟他當初可以先當鎮長的道理是一樣的。
拿著法制度的漏洞,讓自己在家鄉當土皇帝。
不要忘了,你的位置也是選民給的,不是你覺得你可以當,就可以當的。也沒有什麼你覺得沒必要,就可以不給的道理。
當你也是靠著民主制度得到這個位置的時候,可不可以也請你繼續尊重這樣的制度,實現一下民主精神。
只是一個預算書而已,沒必要這樣藏東藏西。否則也只會讓人覺得更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