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湖地區啟動全新智慧停車系統 AI影像辨識搭配資通訊技術提供市民有感服務
很高興向市民朋友報告,澄清湖風景區周邊的智慧停車系統,今天正式啟用。
由市府交通局所建置的這套全新智慧停車系統,以強大的AI影像辨識及資通訊技術為基礎,提供「即時格位資訊」、「停車導引」、「智慧開單」及「智慧支付」等功能,將為市民朋友們提供完善的智慧停車體驗及服務。
每逢假日,澄清湖地區總能迎來觀光車潮,且長庚醫院也有大量停車需求,建置智慧停車系統能即時提供用路人停車資訊,在最短時間內精準找到停車位,可減少繞駛的時間與油耗成本,同時有助於降低行車事故發生率,是既環保又安全的交通輔助方案。
除有長柱型以及短柱型的停車辨識柱以外,以崁入式布設的停車柱,鑲嵌在人行道上,完全不阻礙民眾通行,是全台灣目前最小的智慧停車設備,同時搭載監視系統,進行24小時全天候的區域治安監控,可謂是最佳城市守護者,確保城市的交通及治安無死角。
為追求智慧交通城市的「友善」、「即時」、「安全」等創新效能,市府交通局一直以來都走在最前端,早在107年,便曾與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合作,以高雄軟體園區內道路56格停車位,作為智慧停車服務試辦點,如今看來可謂是亞洲新灣區創新實證場域的先行者;繼而在鳥松區公園路、長庚路、正修路及大埤路等4個路段,及澄清湖西側P、觀湖P等2場路外停車場等,擴大推出510格的智慧停車場域,預估每年可節省約1,500萬的行政支出。未來市府交通局會陸續拓展至全高雄現有的4萬9000個收費停車格位,將迅捷便利的停車服務擴及全市大小角落。
以現行路邊停車格的停車計費方式—服務員以巡場方式開立實體繳費單,加以比較,智慧停車透過感測裝置、車牌辨識及計時計費系統自動記錄及計算停車費用,除落實環保無紙化,市民朋友未來還可透過「高雄好停車」APP下載應用,開啟欲到達區域地圖,即時顯示所在區域內路邊停車格位,有車、無車的格位資訊,鎖定停車地點後,即可透過停車導引前往目的地停車格,而智慧停車開單設備,將能自動感應,於車輛進入後啟動車牌辨識及計價,用車人在駛離前,除可利用現場繳費機繳納停車費,亦可於隔日至超商或利用行動支付APP查詢繳費。
過去仰賴人力完成的各項流程,隨著智慧停車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已經可以提供完整的智慧停車服務,除了省時,市府還要為市民省錢,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前,只要市民朋友在澄清湖智慧停車區域內,使用現場繳費機付費,或者使用「高雄好停車APP」在全市任何地方停車繳費,通通都有9折優惠!歡迎大家率先來體驗智慧停車結合數位支付的創新服務。
感謝林智鴻議員、邱俊憲議員、林岱樺立委團隊、許慧玉議員團隊、張勝富議員團隊、江瑞鴻議員團隊、鄭孟洳議員團隊、鳥松區蔡登山區長、鳥松區鳥松里謝唐欽里長、輪船公司黃淑美董事長等,出席今天的智慧路邊停車系統啟用儀式,一起來支持高雄的智慧城市發展,也感謝澄清湖地區的好厝邊:正修科技大學游步平副校長、長庚醫院游玉良處長、台灣電力公司張以諾處長、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管理處觀光課林頌富課長,以及此次建置單位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楊文杰董事長等,給予市府支持與協助。
🅿️ 🚗~~~🚕~~~
# 澄清湖地區停車環境改善
# 智慧城市、智慧停車
#「高雄好停車」APP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珊珊 #海砂屋 #海砂屋認定程序 陽台都塌了 海砂屋認定還卡關 海砂屋重建 市府速度還要加快 珊珊在上午的專案報告中已經先提過這案子, 下午再利用工務部門質詢把整個海砂屋更新流程如何再加快提出一些意見. 4月5日,社區四樓陽台無預警崩落,樓下陽台以及馬路上都是不斷掉落的瓦礫石塊,最大的...
正修 資 管 在 漁寶貝童裝批發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臺製工廠今年的新花布哦👍
只團這一檔 一批布沒了就沒囉
☝️把春夏秋要賣的量全部下好
絕對好賣👍👍👍漁寶貝實拍圖
我們家的童裝
😘每一款衣料都是經過檢驗合格
兔寶貝家一條龍作業😎
新款花色及面料真的 很讚 很讚
#批發趕快進社團加單哦
🙆童裝工廠老闆真的好用心才做的這麼好💪 一點都不馬虎 👍 布料染劑都是送檢合格後才能用的👏👏
#一條龍作業 #全國最大廠
我們一起支持臺灣文化🙏
😘粉絲們您們的購買 是我們繼續奮鬥的動力😏
🙇多一份支持鼓勵 我們能更信心扎根臺灣🙆
#臺灣製童裝
#棉質
#新生兒 #蝴蝶衣 #和尚衣 #兔裝爬衣 #包屁衣 #待產包 #初生兒 #居家套裝 #空調房童裝
#童裝批發 #彰化 #漁寶貝 #童裝批發工廠
😊一件衣服的生成
是小編心中的藝術品❤
💪更是團隊合作的默契培養
還有代表一個企業經營的態度👍
👉今天 小編在童裝工廠老闆臉上
看見了態度理念及臺灣紮實的根👏👏👏
#因為有這樣堅持的心
#因為有粉絲們的支持
#讓我們台灣會更好
#每一道程序都是繁複的
#每一個細節都是專注的
#選布檢測
#排版裁片
#校正修剪
#縫製整燙
#批發趕快進社團加單哦
#批發專線:048280570
#工廠地址:彰化縣埔心鄉王厝路58號(導航顯示在永靖是正常的)
#營業時間:08:00-19:00
一~日都有開,但是人手不夠會關鐵門,不接受現場客戶喔
所以要來請當天在電話確認告知,避免撲空啦
#若沒辦法到現場的老闆
你們可以先拍自己攤位或是店面的照片,直播主跟團媽團爸可以截圖你粉專的照片,發送到 #漁總管 粉絲頁
打上你要加入批發看貨
❤️開放10天內讓你加入社團完成首批10手(只限一次開放機會,錯過了請來門市親自挑選)
🧡嚴格把關優良客戶
💚首先要先簽批發守則同意表
💙填寫正確配送資料
💜撥打到電話審核
🤍才能真正加入10天,續批不限手數跟金額
我們嚴格把關零售客及無心經營的人士拒絕加入
#加入我們的方法非常簡單
1⃣來門市挑10手衣服
2⃣網路加入社團選貨,#請主動提供營業方式跟平台截圖,#簽名同意批發守則,#填寫基本資料,#撥打電話核對(4步驟)即可加入
#彰化童裝批發
#台中童裝批發
#天津路童裝街
#高雄後驛童裝批發
#台北五分埔童裝批發
#彰化田間小路漁寶貝童裝批發
#台中童裝批發
#台北童裝批發
#台南童裝批發
#高雄童裝批發
正修 資 管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Two melded into one]
國安法首審進入最後判刑程序,早前傳出負責審議此案的三名法官,在兩日前判處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後,受到電話恐嚇。今早「求情」程序開始,法庭的保安措施明顯加強。高等法院地下門外駐守了約20名軍裝警員,而三樓的一庭外,亦有大量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出現。
庭內平日有兩位外判保安員坐在當眼位置。他或她平日穿着寫有保安公司名字的白色制服,均為上年紀的中年男女。但今天,坐在這些位置的人,卻換了幾位穿西裝結領呔的男子,相信為便衣警員。兩名西裝男子坐在法官席與記者席中間,旁邊再加一位外判保安;另一位坐在犯人欄前面。
早上9時50分,清脆的金屬聲從法庭後方響起,懲教職員亮起腰間掛着的大串銀色鎖匙,咔嚓一聲,一名穿墨綠色懲教制服職員,把犯人欄打開,他走到庭內把文件交給法庭書記,自行回到犯人欄裡。
不一會,三名懲教職員押送唐英傑進入犯人欄。懲教職員今天的坐位清楚以三角型陣式,唐則坐在欄內角落。辯護律師團把握機會急步走近,俯腰跟唐談話。由於犯人欄加設膠片以隔飛沫,談話有點困難。
這天坐在家屬席的親友有多位,一名身型壯碩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士頭髮微白,有女性親手拍一拍他的肩略作安慰。唐亦多次望向親友席揮手,或在審訊期間,以手指及雙手放在胸口造心心手勢,向親友打招呼。據知唐母及唐父均有到庭。
早上10時8分開庭,八旬的外籍辯方律師Clive Grossman以柔軟的英語說:「明顯地,這是第一宗國安法案件,被坊間廣泛談論,被大幅報導,消息已經傳播到很遠。人們知道犯了國安法後果嚴重。」說時他眨了眨眼,扯一扯大狀袍。
「他(唐)是第一名被控告的人,我們要以全新的眼光,只聚焦這宗案的個別事實(peculiar facts),只看這宗案的狀況。他已向社區發出訊息,就是不要幹這些事。」
Grossman引述國安法條文關於判刑的段落,唐涉及的「分裂國家罪」(國安法20及21條)「情節嚴重的判5-10年」「情節較輕的判5年以下」。另一控罪「恐怖活動罪」(國安法24 條)「若有前科、引致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受重大損失」的判10年至無期徒刑,「其他情形」則判3至10年。
Grossman指出,唐並沒有籌劃組織甚麼,只是開着一支插了幟的電單車,「無疑他是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沒有人受影響,除了有些圍觀的人拍掌喝采,這應該是『情節較輕』的煽動。」
皮膚泛紅,尖鼻子眼袋大的Grossman攤一攤手續說:「至於恐怖活動,他(唐)不是有意襲擊警方,受傷警察的傷勢亦不算嚴重。唐亦沒有撞爛甚麼物件。」
坊間特別關注,兩項控罪是「同期執行」還是「分期執行」。早前法院判處兩宗非法集結罪,會提出若控罪本質相類似,會扣減總刑期的造法。
Grossman指出:「法庭在處理兩項控罪,都有提及被告駕駛如何惡劣,兩個控罪『煽動』與『恐怖活動』是否可以合以為一去處理 (two offences melded into one)?」
法庭處理求情,辯方有時會在庭上讀出親友師長撰寫的求情信內容。Grossman簡單處理,他輕輕說:「我只是想說,這是一位有為青年(decent young man who do something very very stupid)。他只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取笑警察,魯莽開車,但他不是想謀殺警察。」
Grossman補充道,唐英傑正修讀管理及英語課程,急救課程則未完成,在社會運動中曾照顧傷者,他日唐重獲自由,可以在餐廳及咖啡店找到工作。
「他(唐)向警察表達真摯的歉意。我很久之前見到他,他已經跟我說過這事。我重申,他對警察表達道歉及悔意。」
Grossman再說:「這次對他來說是一個大教訓。他(唐)的人生已經被毁了,受到重大影響。他明白法庭對他的批評。我只是希望法庭對他寬大處理。」說完,Grossman彎腰跟旁邊的劉偉聰大狀及另一名女大狀商討,之後便說:「These are my submission」。簡短求情完成。
法官杜麗冰跟Grossman澄清了幾點唐英傑的背景:「他教育程度到中五?在餐廳任厨師?」Grossman澄清:「不是厨師,是侍應。」唐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公屋單位,父母已離異,唐供養仍在求學的妹妹。法庭上披露,唐的祖母患有癌症。
三位法官退後商議片刻回到席上,彭寶琴法官提問,引述判詞與Grossman斟酌,「你提及被告人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然而法庭認為被告人在警方防線有機會停車,被警告仍然不停車,被發射胡椒球槍仍向前開車。」
Grossman堅持,唐英傑在頭三條條防線沒有撞向警察,是迴避了撞向警員。彭官不同意:「你可以有你的意見,但法庭並不接納,已經在判詞上反映了。」
彭官亦指,Grossman那句「兩控罪二合為一」的說法不清楚,着他解釋。Grossman指因為法庭判兩罪時,綜合了整件事來看,就是一個人插着旗開快車。「兩控罪互相摻合,不是不同日子的不同罪案。」
杜官及彭官都說,兩罪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彭官補充:「不爭議的是,兩控是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兩罪是分開和明確的(two offences are separate and distinct)。」
此時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再說,「『恐怖活動罪』是來自被告直接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是法紀的象徵;至於『煽動分裂國家罪』是關於被告展示帶有分裂國家意思口號的旗幟巡遊。法庭需要分開來審視兩條控罪 (the court is entitled to look at the matter separately) 。」
辯方與法官們交換了判刑觀點後,控方此時提出一些補充。
以往代表控方的周天行今天缺席,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戴着大律師假髮。
張專員向法庭提供了海外判刑案例,亦提供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判刑參考資料。張專員在庭上提及的英語是 “PRC law legal texts” 。張指相關資料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對「最低刑期」是不會少於字面上的年期。
杜官指,海外的案例對法庭具是 “interesting” 但卻沒有「約束力」“not binding”.
Grossman直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國安法不相關。」
三官討論之後,彭官總結:「控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參考資料是相關的。法庭告訴你,我們會跟據香港國安法,及以往香港法律一向使用的工具和法定詮釋。」張專員表示明白。
雙方曾經用了不少時間爭議充公證物的問題。辯方爭取讓唐英傑拿回開電單車的衣物及保護裝備,個人電話等。控方則指出,某些電子產品中有「光時」相關物品。
Grossman爭取替唐拿回一些物品:「(唐)坐牢出來可能想拿回物品做救護工作,這些東西他將來利用作犯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Grossman亦指出,這是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有可能上訴至更高法院,擔心證物被干擾;法官們則反駁,上訴程序和充公證物是兩回事。Grossman則指:「始終這是第一單國安案件,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第一宗國安法,在沒有案例情況下,審訊、判決、判刑的過程,成為大眾關注焦點。
三名法官最後宣佈,於一天之後,(7月30日)周五下午三時,宣判刑期。散庭時,律師走到唐英傑身旁商議案情,而唐被押送離開犯人欄進入羈留室時,幾位女性親友向他揮手並喊道:「聽日見!」
在庭外,多名記者向張卓勤專員查問,律政司向法庭呈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文件」是甚麼。張專員只重申,該資料是「國內法律書籍」,內容「提及國內刑法」,該書「包含法律內容及評論」,而他在庭上向法庭提及的是國內法律的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最低刑期」在判刑時「不可以少於(法律條文寫明)的最低刑期」。
本地及外國媒體記者多番請張專員提供該「國內法律書籍」的名字,並有人追問「是官方還是學者撰寫」?但張專員表示不方便提供,只說了一句:「本書係以簡體字出版」。
張專員離開時,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澄清他是自行找書籍參考:「我係冇搵過任何國內人士,或國內特別人士,我要特別講呢一點」。
(圖為今天高等法庭外情況)
正修 資 管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黃珊珊 #海砂屋 #海砂屋認定程序
陽台都塌了 海砂屋認定還卡關
海砂屋重建 市府速度還要加快
珊珊在上午的專案報告中已經先提過這案子,
下午再利用工務部門質詢把整個海砂屋更新流程如何再加快提出一些意見.
4月5日,社區四樓陽台無預警崩落,樓下陽台以及馬路上都是不斷掉落的瓦礫石塊,最大的石塊都快比一個人高,幸好當時沒有人經過,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住戶們也想走都更,也開始走都更程序,但光是走一個海砂屋認定程序,走了好幾個月,到現在還沒認定,如果連這麼清楚,顯然有立即危險的海砂屋,光是認定都這麼困難,住戶怎麼相信市府有誠意想要解決海砂屋都更的問題。
黃珊珊議員表示,北市府為了協助「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社區盡快更新重建,106年成立「海砂屋都更專業輔導團」,到社區進行蹲點服務,積極協助專業諮詢並輔導拆除重建。據建管處資料顯示,106年度專案輔導10案,有1案已取得建照,2案進入都更程序,2案申請建照中。107年度專案輔導7案,1案進入都更程序,2案申請進入都更程序中。
但是現在海砂屋更新有2個程序需要克服,一個是海砂屋認定程序冗長,一個是迅行劃定需要再走一次認定。
黃珊珊議員指出,像這件案子,他們在107年6月4日就送件進行海砂屋認定,到現在整整快一年,連海砂屋認定這個第一關都還沒跑完,要讓住戶怎麼相信市政府協助海砂屋更新的決心。住戶去年6月掛件,因為當時正好建管處打算修正認定方法,把原先由建管處根據鑑定報告直接認定,改由審議會認定,因此就把案子擱著。
去年9月審議會成立後,卻還是等了四個月,才在今年1月14日舉辦第一次審議會,審議未過,然後又等3個月,4月22日第二次審議會,鑑定技師無法出席流會,5月9日第三次審議會,結果又沒過。到底這個流程出了什麼問題?開一次會要隔3-4個月,然後鑑定報告改了又改最後還是過不了?
黃珊珊議員表示,哪些公會或單位能辦理海砂屋鑑定出具鑑定報告書,建管處都有公告,海砂屋的鑑定也有原則手冊,裡面對於鑑定報告書要含括哪些內容摘要也都詳加說明,如果負責辦理鑑定的單位按照這個原則手冊製作鑑定報告書,為何審議會還會有意見?如果是鑑定單位沒按照原則手冊出具報告書,導致讓審議會一再修正,那就取消該單位鑑定資格,免得浪費住戶時間。
以這件為例,107年6月4日掛件,然後發生什麼事呢?
建管處報告書審核需補正修正補告書原審查單位檢視三大公會審閱核准。
函送委員初審審議會要求再修正。(前面建管處、三大公會審假的?)
修正後再排審議會審議會再要求修正。(13點修正內容,難道前面程序都沒看出來,需要修正的不能一次說清楚嗎?)
最後黃珊珊議員要求海砂屋認定,應比照168專案精神,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加速更新進度。另外,經海砂屋認定後,如果社區申請迅行劃定,應簡化程序,直接採用建管處的認定,而不要再依危老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與第二款,再走一次認定,讓整個更新重建程序再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