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新老師-民法小教室 vol. 4』
二、法人
👉【問】
✽小新成立一家「瞞著爹玩具公司」販售寶寶玩具並擔任公司董
事,請問該公司在法律上屬於哪種權利主體?
✽「瞞著爹玩具公司」要如何向批發商購買玩具?向批發商購買
玩具後若遲遲不付款,批發商可以向小新請求貨款嗎?
👉【法人的種類】
★法人是法律所創設出來的一種權利主體,法人具有權利能力、
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但法人終究沒有實體,民法上要透過由
自然人組成的董事,來為法律行為。
★法人可以先依據是公部門或私部門分為公法人與私法人。
★私法人中則以由人組成還是由財產組成做區分,前者稱作社團
法人、後者則是財團法人。
★社團法人還可以以設立目的分成營利或公益社團法人,前者因
為有公司法、銀行法等規範,多數不適用民法規定;財團法人
則一概是以公益為目的。
👉【答】
✽公司不是「自然人」而是法律上的「法人」,瞞著爹公司設立
的目的是為了營利,性質丄屬於「營利社團法人」。
✽瞞著爹公司依照民法規定具有行為能力,但法律行為應由董事
代表完成;因此買賣契約應該由小新代表瞞著爹公司和批發商
簽訂。
✽因契約是存在於瞞著爹公司和批發商之間,瞞著爹公司未如期
付款,批發商應向瞞著爹公司請求貨款而不得向小新請求。
🤔【思考】
☆臺中市政府、靜宜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大甲鎮瀾宮、童綜合
醫院、兒童富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獨資商號分別是哪一種法人?
☆公益法人有沒有從事營利行為的可能?如果有,如何避免公益
法人以公益為名、行營利之實?或者不需要避免?
#又新老師民法小教師
You-Sin Chen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