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新莊兩樣情】
〖公共設施建設〗
在總質詢中文治提到, #南北新莊的發展不均,光是綠地面積南北新莊就差了一倍,公共設施更有明顯差距
今新莊都市計畫教育用地「高中一」即將解編,該地往北丹鳳往南西盛,正好處在南新莊的中間,對市區的發展非常重要
按市府目前的統計及規劃,南新莊將有1.44公頃的公共用地,扣除道路用地之後尚有0.847公頃的土地作為公共空間使用
為了南新莊的長久規劃,文治對這塊土地有 #兩點建議
#建設國民運動中心分館
新莊運動中心並不在南新莊許多居民的生活圈內
儘管距離差不多,市長也同意南新莊的居民不太可能會前往新莊甚至樹林運動中心運動
當初的都市規劃忽略了南新莊的發展,造成現在變相剝奪了南新莊居民運動健身的權利
文治建議市府未來在規劃這塊公共用地時,能夠 #將建設國民運動中心分館納入考量,讓南新莊的十八萬居民有健身運動的好去處
#開闢小型足球場
足球為世界上最多人從事的運動,不僅能夠培養團隊合作的精神,也有越來越多的研究指出全身性的體能協調有助於學童的專注表現
現在的家長很樂意讓小朋友學習足球運動、練習踢球,但好的場地太少,限制了足球運動的發展
在「高中一」周遭有光華國小、裕民國小、民安國小、福營國中等校園
若將計畫中的公共用地 #部分規劃成足球練習場地(五人制足球場每面占地0.1公頃)供周邊的學校進行練習、比賽,不只讓學子多了一種運動選擇,更能推廣足球運動
〖丹鳳高中校地不足〗
以新北市提出的標準,校地標準為高中每生15平方公尺、國中生每生14.3平方公尺
不論是用中央教育部的法規,還是使用新北市的標準,丹鳳高中都 #少了一萬多平方公尺的校地,換言之即是 #教學品質不夠好
早前文治已向教育局反應過這個問題,當時得到的回覆是「高中一」能夠建設新的學校,將高中部移出,解決校地不足的問題
如今高中一解編,校地不足的問題就需審慎檢視
對此文治認為應該透過該區畸零農業用地 #有條件的容積移轉 解決
這項建議基於兩項原因
#丹鳳高中校地不足問題得到解決方式
透過容積移轉,讓市府能夠不用進行徵收、都市計畫重劃等實際上難以執行的方式,較為快速地回應目前丹鳳高中校地不足的問題
#畸零地地主的困擾獲得解套
該區距捷運站非常近,卻因為都市計畫而讓該地的地主頭大不已
市長與文治都認為地主並不會在都市密集地區的此處耕田,但變更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考量因素眾多,且畸零地更有合併、變更等實務困難,解決曠日費時
透過畸零農業區土地容積的移轉,不僅能夠讓長期以來煩惱地主的問題得到解套方式,更能讓市府能夠回應丹鳳綜合中學的校地問題
文治認為這樣 #一兼兩顧,既能讓畸零農業地達到公共使用目的,也讓學生的受教品質提高
兩全其美,提供給市府作為建議
市長對於南新莊的發展相當關心,也表示對於人口稠密區域的發展相當關心,將會與局處研究這項提議,並檢討塔寮溪整治的相關規劃,對這塊土地做出最妥善的處理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行腳 永和里part 1 順利完成(932) 謝謝今天 一日行腳中,幫助過我們的朋友,讓我們看見百年魚市場,今天的永和市場,依舊車水馬龍,生意興隆,感到雀躍不已。 這裡有生活的喧囂,也有歷史印記,一個可以滿足生活所需,和記憶的傳統市場。 也是,除了...
有條件的容積移轉 在 陳文治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樣新莊兩樣情】
〖公共設施建設〗
在總質詢中文治提到, #南北新莊的發展不均,光是綠地面積南北新莊就差了一倍,公共設施更有明顯差距
今新莊都市計畫教育用地「高中一」即將解編,該地往北丹鳳往南西盛,正好處在南新莊的中間,對市區的發展非常重要
按市府目前的統計及規劃,南新莊將有1.44公頃的公共用地,扣除道路用地之後尚有0.847公頃的土地作為公共空間使用
為了南新莊的長久規劃,文治對這塊土地有 #兩點建議
#建設國民運動中心分館
新莊運動中心並不在南新莊許多居民的生活圈內
儘管距離差不多,市長也同意南新莊的居民不太可能會前往新莊甚至樹林運動中心運動
當初的都市規劃忽略了南新莊的發展,造成現在變相剝奪了南新莊居民運動健身的權利
文治建議市府未來在規劃這塊公共用地時,能夠 #將建設國民運動中心分館納入考量,讓南新莊的十八萬居民有健身運動的好去處
#開闢小型足球場
足球為世界上最多人從事的運動,不僅能夠培養團隊合作的精神,也有越來越多的研究指出全身性的體能協調有助於學童的專注表現
現在的家長很樂意讓小朋友學習足球運動、練習踢球,但好的場地太少,限制了足球運動的發展
在「高中一」周遭有光華國小、裕民國小、民安國小、福營國中等校園
若將計畫中的公共用地 #部分規劃成足球練習場地(五人制足球場每面占地0.1公頃)供周邊的學校進行練習、比賽,不只讓學子多了一種運動選擇,更能推廣足球運動
〖丹鳳高中校地不足〗
以新北市提出的標準,校地標準為高中每生15平方公尺、國中生每生14.3平方公尺
不論是用中央教育部的法規,還是使用新北市的標準,丹鳳高中都 #少了一萬多平方公尺的校地,換言之即是 #教學品質不夠好
早前文治已向教育局反應過這個問題,當時得到的回覆是「高中一」能夠建設新的學校,將高中部移出,解決校地不足的問題
如今高中一解編,校地不足的問題就需審慎檢視
對此文治認為應該透過該區畸零農業用地 #有條件的容積移轉 解決
這項建議基於兩項原因
#丹鳳高中校地不足問題得到解決方式
透過容積移轉,讓市府能夠不用進行徵收、都市計畫重劃等實際上難以執行的方式,較為快速地回應目前丹鳳高中校地不足的問題
#畸零地地主的困擾獲得解套
該區距捷運站非常近,卻因為都市計畫而讓該地的地主頭大不已
市長與文治都認為地主並不會在都市密集地區的此處耕田,但變更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考量因素眾多,且畸零地更有合併、變更等實務困難,解決曠日費時
透過畸零農業區土地容積的移轉,不僅能夠讓長期以來煩惱地主的問題得到解套方式,更能讓市府能夠回應丹鳳綜合中學的校地問題
文治認為這樣 #一兼兩顧,既能讓畸零農業地達到公共使用目的,也讓學生的受教品質提高
兩全其美,提供給市府作為建議
市長對於南新莊的發展相當關心,也表示對於人口稠密區域的發展相當關心,將會與局處研究這項提議,並檢討塔寮溪整治的相關規劃,對這塊土地做出最妥善的處理
有條件的容積移轉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一日行腳 永和里part 1 順利完成(932)
謝謝今天 一日行腳中,幫助過我們的朋友,讓我們看見百年魚市場,今天的永和市場,依舊車水馬龍,生意興隆,感到雀躍不已。
這裡有生活的喧囂,也有歷史印記,一個可以滿足生活所需,和記憶的傳統市場。
也是,除了東市場,西市場,南門市場,和文化夜市以外,少數維持興盛的傳統市場,值得大家來這邊繼續採買,享受生活,維持傳統。
我們都市計畫專案小組,已經通過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將更新土地面積的上限,從1000平方公尺,下降到500平方公尺。
目前正在討論的容積移轉自治條例,也預訂將容積移轉或移入土地上限,下降到50平方公尺 ,讓市民受惠,而不只是財團有利。
最重要的是,讓老舊社區可以隨著都市發展,有更新獎勵的條件,特別是可以用來處理,今天在永和市場旁公園預定地上,將近1000平方公尺土地的台式眷村,所暴露的居住正義和居住安全問題。
不只讓居民,可以擁有居住正義,也讓居民可以享受現代都市住宅,應該享有的居住安全。
這也是我們透過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每個月召開一次定期會議,處理都市發展各項自治條例問題的核心價值,用政策,預算,和立法,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有條件的容積移轉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8次會議 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討論會(885)
感謝蔡榮豐議員,針對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第六條第六項和第七項,接受基地條件,舊市區面積,要超過300平方公尺,其他地區基地面積,要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限制,應該調降,要讓市民獲益,而不是讓財團獲益。
感謝戴寧議員,針對130條都市計劃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應該利用自治條例立法,提高嘉義市都市計劃容積移轉效率,降低容積移轉障礙,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所有人權益。
目前,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是根據中央都市計劃法第83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再經嘉義市都市計劃委員會103年第102次會議審議通過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
目前只通過三個案例市政府代金收入為,$56,735,718,成效有限。
本會為最高立法機關,有必要發揮立法功能,比照外縣市成功案例,制定適合嘉義市的都市計劃容積移轉之條例,送大會審查。
公用設施保留地,為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有計劃道路,廣場,公園,中小學,兒童遊樂場,綠地,停車場,體育場,及市場用地等。
截至2014年為止全台灣各縣市有27,278公頃的公保地,未取得土地所有權。
由於政府財政許可如果在1970年,可以處理,只要$310億,如果1980年,可以處理,只要新台幣一兆元,拖到今天以土地公告現值,也許要新台幣6兆,若用市值計算恐怕要超過10兆新台幣,這是目前中央總預算四年不吃不喝,都付不起的金額。
在法律層面1964年立法通過,10年內要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保障公共保留地所有人權益。
10年後時序來到1973年,無法解決土地徵收問題,就重新立法再延長15年的法令效期。
最後,在1988年仍然無法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徵收問題,就第三次立法修正,取消政府徵收年限。
1994年第336大法官釋憲案,大法官解釋,基於公共利益,無法完成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沒有違憲。
1996年第400號大法官釋憲案,才確認為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政府必須另外訂定法律條文處理,才有今天各縣市議會通過容積移轉自治條例的法律需求。
如果依法論法目前都市計劃容積移轉,採申請制。事實上,這是政府因為財政困難,無法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造成對於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受損,應全國不分區,統一由中央政府,主動發放都市計劃容積移轉證明,並設立都市計劃容積移轉銀行,在地質條件許可下,全國一個區,讓都市計劃容積移轉需求高的六都,作為主要的都市計劃容積移轉接受基地,其他各縣市,則作為都市計劃容積移轉主要的送出基地。
另外,非六都各縣市接受基地條件,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可以下降到50平方公尺,其他地區可以下降到100平方公尺,才不會獨厚財團,一般人民無法享受,都市計劃容積移轉的利益。
下個月,都市計劃專案小組會議,要麻煩工務處,針對130條道路的公共設施保留土地面積金額,提出報告。
建設處,針對公園和市場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和金額,提出報告。
交通處,針對停車場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與金額,提出報告。
都市發展處針對都市計劃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條文建議內容,請先經過行政處法制科諮詢過後,提出報告。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蔡榮豐議員,戴寧議員,市政府各局處同仁,和市議會同仁,共同出席和提供寶貴的建議,我們下次會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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