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4《蔻蔻早餐》專訪 政經看民視主持人 彭文正
主題|不滿台大雙重表準?彭文正:我選擇走人
管中閔案延燒三個多月,曾在台大任教20年的彭文正更直指台大根本雙重標準,若是台大不處分管中閔,那請將他的月退俸7萬元歸還,當初他以「兼職」一事離開台大,而管案則是明顯違法,對此,彭文正對於昔日任職的學校,是否感到相當失望?網友號稱柯黑第一大將的他,曾與柯文哲的對話紀錄中說出,「5年內台灣不淪陷,我改姓柯」,假設,2018若是柯文哲順利連任台北市長,彭文正又該有何驚人之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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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勇哥物語]-90
勇哥:看到彭文正臉書,心有戚戚焉!
勇弟:彭P臉書是怎麼說的?
勇哥:彭P說~~
「 如果管爺可以不受處分⋯
如果管爺還可以選台大校長⋯
那請先把每個月7萬元的台大月退俸還給我
我在台大教書二十年
走過主持節目「兼職」案
(我和管爺最大的差別在於,當時的法律規定獨董屬
於兼職需要核准,主持節目則無法律明文規範)
結果我的下場是差一年退休
被迫二選一
我選擇走人
退休金歸零,一毛都沒有
而管爺案台大則是一路護航到底
兩件事相隔三年,但執法的是同一群台大人事室的
行政主管和”校方高層” 」
勇弟:彭P的結論說,這是黨國遺孽還存在大學校園的情形。請問在政治上、在司法界的領域有無類似的狀況?
勇哥:因人而異的選擇性辦案,問題只會更嚴重。看待事情雙重標準,甚至不分藍綠。
勇弟:可以舉例說明一下嗎?
勇哥:說來話長。
(一)先說興票案。
宋楚瑜被查出用人頭匯出折合新台幣3億6千萬的美元到國外,監院與司法說這是選省長的選舉剩餘款,宋可以自由處分,沒有犯罪問題。阿扁選總統的選舉剩餘款匯出去則是貪污所得。結果宋楚瑜一次又一次被委以APEC 總統特使,阿扁則被總統切割再切割。
(二)再說競選經費的申報。
連戰2000年選總統花費120億元,申報3億1千萬元。阿扁在2008年8月記者會坦承2000年申報9億多元的競選經費,2004年申報12億多元,雖然是所有候選人最多的,仍有申報不實。同樣申報不實,不承認的都沒事,選擇坦白的阿扁則被扭曲為承認貪污犯罪,一路追打。又阿扁為黨籍或黨友公職候選人募款,阿扁左手拿錢叫「歪哥」,右手拿錢給同志,也沒誠實申報則是「清高」。
(三)最後說特別費。
馬英九市長特別費用他人發票申領可以除罪,特別費當作私款,給太太每月20萬,給姐姐300萬,給女兒刷卡,付家裡水電費等開銷,蔡守訓法官引用1000年前宋使錢,並創設大水庫理論判馬無罪。阿扁總統特別費叫國務機要費,使用到他人發票則不能除罪。阿扁有充分證據證明國務機要費用在機密外交等公共用途,入不敷出,反而被同一個法官蔡守訓判處無期重罪。標準何在?
勇弟:台大人事主管與校方高層對待管爺與彭P 存在有雙重標準,司法對待阿扁與連宋馬顯然也是選擇性辦案。能不生氣嗎?
勇哥:白海豚會轉彎,氣也沒有用,氣死驗無傷。我要活著看看那些害阿扁的人他們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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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管爺可以不受處分⋯
如果管爺還可以選台大校長⋯
那請先把每個月7萬元的台大月退俸還給我
我在台大教書二十年
走過主持節目「兼職」案
(我和管爺最大的差別在於 當時的法律規定獨董屬於兼職需要核准 主持節目則無法律明文規範)
結果我的下場是差一年退休
被迫二選一
我選擇走人
退休金歸零 一毛都沒有
而管爺案台大則是一路護航到底
兩件事相隔三年 但執法的是同一群台大人事室的行政主管和”校方高層”
結論就是: 黨國餘孽寄生在特定籍貫的高級台大教授身上 集體棲身在逸仙學會和台大校友總會裏 大玩綁椿的利益輸送 請大家看清楚 這不是什麼校園自治的問題 這是校園黑幫的幫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