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虎族群調查案竟由「義消協會」得標?農業處應公開標案會議記錄並清楚說明!
(我把補充說明放前面:義消協會團隊有找屏科大裴老師和華梵賴老師,他們都具有石虎的專業,若義消團隊有與專業學術團隊合作,也希望農業處能清楚說明,是怎樣的合作機制,為何是由義消協會來標?此點我仍高度質疑。
基於對裴老師及賴老師的專業尊重,我對原文中對質疑專業的部份在這邊做致歉。但從標案資訊的確會造成誤解,石虎議題又是全國矚目。希望農業處能將評選過程和評定理由說明清楚,消解民眾疑慮。)
剛才得知消息,議會於第一次定期會通過的兩年各五百萬石虎族群調查案,竟由「苗栗縣義勇消防總隊協會」得標,第一時間實在讓人既傻眼又不解!
今天我在有話好說節目上才說明,掌握石虎族群「苗栗縣石虎族群數量與分布調查」委託專業研究調查服務案勞務採購一案,非常重要!因為目前對棲地和數量的掌握都是推估,因此該研究結果會大大左右保育方向和石虎的命運。
雖然議會否決了石虎保育條例,但至少通過這一案,未來苗栗將有完整的石虎族群研究。
與苗栗縣義消總隊協會競標的,是野聲環境生態顧問有限公司,我附上兩張圖,說明兩競標者過去的案子,一個只有捕蜂捉蛇,一個是專業生態調查公司,實在怎麼也想不透會是義消協會出線!
苗栗縣義消總隊協會理事長李運金何許人也?其為苗栗縣義消總隊副總隊長、南庄鄉觀光產業協會秘書長、南庄民宿星語軒歐式景觀渡假村業者。
野聲環境生態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姜博仁,則長期與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陳美汀博士等人,在苗栗地區長期追蹤並研究石虎相關議題。
當時在討論議案時,便不斷有議員表示不能再讓石虎協會的人得標,甚至開玩笑要自己來標,我們當時僅表示得標團隊一定要具有專業性,沒想到最後竟然是由苗栗縣義勇消防總隊協會取得此標案。
此標案為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基本上最有利標之決定,就是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之。
依照政府採購法,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五人以上之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以下是本標案的評選委員:專家學者五人、農業處占過半六人。
李鎮宇 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 助理教授
朱達仁 中華大學教授 台灣大學海洋所國科會博士後研究
程建中 高雄市環評委員會 委員
馮豐隆 國立中興大學森林學系 教授
邱祈榮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副教授
張葦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 自然生態保育科長
鄭忠財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 林業發展科長
蔡政新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 農務科科長
周劍虹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 秘書
陳樹義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 副處長
陳錦俊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 處長
我並不想斷章取義的批判農業處,同仁平時的努力我都有看在眼裡。後來也得知義消團隊有與屏科大裴老師和華梵賴老師合作,但從標案資訊的確會造成誤解,石虎議題又是全國矚目。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二十三條有要求各次會議應做成記錄,因此,我希望農業處立刻公開會議記錄,把評選的過程和評定理由說明清楚,消解民眾疑慮,讓社會安心此研究會有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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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石虎族群數量與分布調查」決標公告:http://bit.ly/2zuF2l7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二十三條 機關評選最有利標之過程中,各次會議均應作成紀錄,載明下列事項:
一、評選委員會之組成、協助評選之人員及其工作事項。
二、評選方式。
三、投標廠商名稱。
四、評選過程紀要。
五、各投標廠商評選結果。
六、有評定最有利標者,其理由。
七、個別委員要求納入紀錄之意見。
有協商紀錄者,應附於評選紀錄中。
最有利標決標紀錄 在 郝明義Rex Ho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林全院長的補充說明與我接下來回應的進程】
我把訪問林全院長的紀錄寄給他的時候,也請教了一個5月19日訪問漏問的問題。
這個問題本來接在第9題之後,和就業與低薪問題相關:「行政院預估前瞻計劃會增加4-5萬工作機會,請問是如何估計出來?其中軌道建設增加的工作最多,請問是否多為低薪勞力工作?是否會引進外勞?」
昨天林院長回了我信,他除了「已請當時負責估計業務的國發會提供『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軌道建設工作機會影響評估」之外,也補充說明了一點:
「該附件對人力需求的推估方式,類似對GDP影響的推估方式,均只考慮政府採購支出對GDP的直接影響,並沒有包括前瞻計畫可能帶動的民間投資(例如綠能的民間投資估計最高約可達1兆4千多億元),及其衍生的就業影響,也沒有考慮民間消費變化而衍生的就業影響」。
我把國發會提供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軌道建設工作機會影響評估〉貼在底下,請大家參考。
另外,今天我也回信給林全院長,除了感謝他提供補充說明之外,也說明我訪談各方意見,並整理回應的進程。
我準備在端午節連續假期過後,先每天整理出一則各方意見的重點,請林院長看。最後,我再綜合寫一篇回應與建議。
下星期再請林院長和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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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軌道建設工作機會影響評估
106.5.22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增加之工作機會評估,係依各類別工程建設模擬估算該經費用於人力之比率,並以此估算所提供之工作機會。
目前政府規劃106-113年計投入8,824.9億元,依據上述方式模擬結果,平均每年約可增加4到5萬個工作機會。其中,軌道建設平均每年約增加2萬個工作機會,增加的工作最多,係由於其經費所占比率最高之故,在評估工作機會增加量時,並未針對其用人類別進行評估。人力需求之估算亦不包括軌道營運後之人力需求,或其衍生之產業效應。
有關軌道建設之工作機會是否多為低薪及是否引進外勞,仍需視工程單位實際用人需求而定。為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及進度,且促使廠商給付勞工合理之薪資水準,工程會已於105年9月23日訂頒「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作業要點」及「機關採購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並進行政府採購法的修法作業,將可促使相關工程採購案,要求得標廠商提供勞工符合市場行情之工資,有助提升營造業從業人員之薪資等勞動條件。
另依據勞動部統計資料,至105年12月底止,營造業外勞在臺人數總計6,383人。由於外勞之引進,係在不妨礙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勞動條件、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的基本原則下,所採行之補充性勞動力,且公共工程需為「百億計畫、十億工程」方能申請外勞,爰就營造業外勞之引進,政府把關十分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