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在原地,最終也只是一事無成】
你說:「34歲,失業快四個月,真覺得好心慌。」
我說:「曾經我也半年多沒收入,我懂。」
你說:「那你怎麼熬過去的?」
我說:「什麼都做,什麼都嘗試,只要有錢,即使500元稿費我都接。」
你說:「我連稿費都接不到。」
我說:「那你一定沒上PTT打工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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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那年離職我已經決定去遠旅,除了沒有收入外,我還有一筆龐大旅費支出,當然我已經存好了數十萬的旅費支付,但對於一個持續工作的上班族來說,一但收入斷炊,還要不停支出,這一點的確讓人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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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當時只要有稿費、演講我都會去接,那怕一個字一塊,扣掉車馬費只有幾百塊,對我來說,那不僅僅是收入,更是另外一個機會。甚至有些無酬的工作我也會嘗試,累積作品對於一個文字作家來說,那是一種歷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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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說,現在很多打工機會,外送員、咖啡店、書店店員很多都是兼職的,身邊許多朋友也不習慣朝九晚五的工作,一份又一份臨時工到處換,她並不覺得哪裡不好,體驗各種行業的辛苦,也能認識不同階層的人。身為自由工作者的我也是,我常說:「能接到的案子,都是好案子,即使可能最後一毛錢也沒賺到。」不能接到的案子,大概就是沒緣分,也不需要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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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失業,的確讓人會徬徨。但我的朋友強者小玉,從30歲到40歲,平均工作一、兩年就會失業了一次,她從一開始心慌,到後來跟我分享每次失業的心得說:「每次要提離職,最煩的是失業要找工作這段日子。後來也看開了!反正工作都很難找,最後找到也可能都是爛工作,不如把每次失業的這段時間當作人生靜養,睡好、吃好,等元氣補足之後又可以進入下一輪回地獄接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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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最怕打開存摺本,因為帳戶的錢只會變少,不會變多。但換一個想法,你會好過。還好你存摺有錢,能支撐這場突如其來的風暴,或許趁轉換期間看看自己能做什麼,想做什麼。幫自己創造機會,而不是只在等待別人給你機會,或許哪天就變成了第二人生的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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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15:00會有一場關於我 裸辭變城自由工作者的經歷分享,不過在鹿港
https://reurl.cc/n56O0X
9/26 14:00 彰化新書分享會 https://reurl.cc/DZ6M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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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留下合適舒服的人》https://reurl.cc/4yEqz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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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寫筆終於來了!但我還是沒有找到遺失的!!!!
書店打工 ptt 在 李屏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也是同志遊行的意義所在,仍有人必須躲藏在暗處,藉由一次大型現身,讓很多人知道他們並不孤單,有燈、有人、有路可走。」
下週六便是同志大遊行,
同婚過之後,尚有很多關卡要過。
行動是最好的支援,
無論你的性傾向為何,都很歡迎上街來走走,
讓大家看看、世界上還有這麼多可愛的人。
每年六月跟十月,
都是私訊來詢問要不要出櫃的旺季(咦!)
僅以此篇,獻給大家。下周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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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放榜的那一週,媽媽趁著排休,開車帶我出遊。我坐在副駕駛座,電台播著輕快的情歌,媽媽說,上大學就可以交男朋友了。講得像是我曾經對交男朋友有興趣一樣。她以為我沒聽清楚,再說了一次,我停頓,回話,說我沒有想交男朋友。又往前開了一小段路,幾分鐘,下一首歌,我們開上一座大橋,就在那個交接的當口,媽媽突然想通,彷彿她不曾懷疑過,用嶄新的口氣,開玩笑卻又遲疑,媽媽終於問出那個問題。我一直很怕,但也許我也一直在等。
那件事情不好說,詞彙太燙,於是媽媽說:妳是不是有「那個」的傾向?
無法說是,或者不是,誠實跟謊言都有難度,幾乎是最困難的口試,而妳已經為此準備了隆重的答案。妳終於能說:「嗯。」或者更接近「m。」難以張口,也難以啟齒的閉口音。車行駛在關渡大橋的中途,但她無暇顧及,逕行開往路邊停靠。她沒接話,我也沒說話,對話就留在橋中央。後來也發生過很多類似經驗,如同親子關係裡的百慕達三角洲。相關的話題總是靜悄悄陷落,開了頭,不收尾,或跳接,或切歌,之後都假裝沒發生過,隱密的攻防戰反覆進行,敵不動,我不動。
接著是上大學之後的事。我的初戀結束得非常慘烈,雙方都年輕,不懂溝通,有許多任性妄為的部分。對方後來劈腿,中間的風雨拉鋸已經不復記憶,只記得在椰林大道上淋雨狂奔,或者在醉月湖邊談判,現在想起來覺得真是體力充沛。第一次的分手經驗最苦,吃不下,睡不著,如同行屍走肉。當時流行略寬鬆的褲子,我記得有天需要去上課點名,套上褲子,手一放開褲子就直接滑落,十天內我大概瘦了七公斤。身邊能夠談論的人極少,幸好有個朋友總是在凌晨陪我講長長的電話,感覺快要溺斃的時刻,每通電話都是空投而來的救命索。跟這個朋友後來失去聯絡,但我會永遠記得她陪我走過的這段夜路。
媽媽察覺異狀,我只能說心情不好,有太多層次需要遮掩,也根本沒有面對其他壓力的耐受度,心裡疼痛而脆弱,輕輕一碰就會斷裂,還夾雜擔心事跡敗露的慌張。沒多久就是農曆新年,大家族的聚會上反覆地被問有沒有男朋友,還記得有個親戚插嘴說:「妳該不會是同性戀吧?」其他人有的笑,有的因為聽到這個字眼而尷尬,完全是地獄中的地獄。
連戀愛都無法公開談,又怎麼跳過戀愛階段,直接談論分手呢?
要到十幾年後,我有個異性戀女生朋友發現男友劈腿,她在雨天緊急收拾行李,逃離他們同租的套房,半夜叫了計程車來我家暫住。一進門她就跪倒在門口,呈現 orz 的姿勢,回過神就開始細數她抓包男友的過程,對話內容,心理轉折,哭啊,罵啊,喊啊,崩潰,在臉書貼抱怨文。我才突然發現,原來一般人分手是可以這樣的,可以光明正大地攤開討論,甚至哭著打電話回家。
上大學後,看見一些公開出櫃的同志,不一定認識,我遠遠看著那個誰跟誰,尋找一點尾隨的方式。這也是同志遊行的意義所在,仍有人必須躲藏在暗處,藉由一次大型現身,讓很多人知道他們並不孤單,有燈、有人、有路可走。
我在PTT找到Lesbian版,甚至不敢加進「我的最愛」選單,每次都重新從最外圍的選項繞路而進,怕被誰發現,還有已經倒站的壞女兒跟KKCITY的5466站台。虛擬的世界成為妳真實世界的支架。精挑細選某個下午,假裝只是經過,深呼吸,推門走進女書店或是晶晶書店。《童女之舞》《鱷魚手記》《愛的自由式》構築出一道階梯,飄動的彩虹旗是地下王國的召喚,妳在那裡找到一點近似於認同感之物。
我練習在日常生活循序漸進地出櫃,像是在岸邊做一場漫長的暖身運動,接著慢慢踏進淺水池,試圖跟親近的朋友談論,動作必須很小,很怕濺起水花。
初始經驗有好有壞。當我正襟危坐,跟朋友說,我想告訴妳一件事的時候,她就立刻知道了,她覺得很好笑,引用原文就是:「很明顯好嗎?」另一個朋友則石化了,她有點著急地結束對話,在幾天之後打電話來,哭著說,她沒辦法接受這種事,希望我能趕快恢復正常。我跟後者在一個共同的交友圈,我以為她可以接住我的困頓,但我判斷錯誤,剛好我也忙著打工跟家教,忙碌是很好的掩護,我選擇從那個群體撤退。回想起來覺得懷念,那是一個還很在意面對面、或是直接通話的年代。
進一步,退兩步,再進兩步,雖然磕磕碰碰,但我慢慢建立起自己的護城河,發現出櫃其實沒那麼可怕。
跟不太相熟的學姊修了同一堂課,她自然地跟我聊起前女友,不用多說,她辨認出我們是同類,類似這樣的事帶來一點安全感。也有過意外的插曲,系上辦三天兩夜的營隊,營區在山上,很冷,工作人員睡大通舖,睡前還要對隔天流程,開會到一半,某個學姊突然指著我,說「蕾絲邊」。我無法招架這突如其來的攻擊,並且覺得這說法古典卻新奇,我無言以對。學姊不放棄,繼續伸手指向我,重述「蕾絲邊」,見我全身僵硬無法回應,她把手伸得更長,將我領口露出的保暖衛生衣的蕾絲滾邊推回去。
再後來我跟媽媽之間也有類似的攻防,很多次我話說到一半,她的眼神或是反應,仍舊會把我推回去。我也顧慮到如果真正說出口,她就不能在眾人面前繼續假裝她不知道,她也會進入自己的櫃子,我家又不是開家具行的,話到嘴邊總是放棄。我是單親家庭獨生女,性向是我們這個小家庭裡的大象,已經漸漸擠壓到母女的談話跟空間,但我們選擇視若無睹。
大學畢業後我進廣告公司工作,工時極長,想要通勤時間短些,也想爭取自己的空間,我出外租屋。剛離家的時候媽媽天天打電話來,問工作狀況,問午餐內容,問一日行程,什麼都問,就是不問我的感情狀況。偶爾媽媽還是會開玩笑般地問有沒有男朋友,當然秒回沒有。這樣的往復更像是複診,一次次確認某種疾患的存在,日子久了,我開始覺得厭煩,長期的不問不說,近乎冷暴力。
工作幾年後,如此的問句又出現,這次不一樣,我終於有力氣回答:「我喜歡女生」。
那個下午很熱,我站在窗邊講電話,陽光普照,但我的聲音絕對在發抖。電話彼端出現很長、很長的沉默,然後媽媽說:「妳這樣不正常。」我回問她:「什麼是正常?」已經忘記這場對話怎麼結束的,最後我一邊哭一邊按掉了電話。
接下來我們經歷了關係惡劣的幾年,迸發出巨量的荒謬對話,例如她會突然說可以接受我不結婚,男生跟女生都不要交往,單身就好。再糟糕一點的狀況,我們會突然針鋒相對。我已經不是那個在母親面前失語的青少年,長出認同的同時,我也長出舌頭,學會反擊,學會辯論。不知道從哪一天起,立場竟然轉換,她漸漸說不過我,成為失語的那方。儘管如此,「同性戀」或是「同志」仍舊是不被使用的詞彙。我們因為各種雞毛蒜皮小事爭吵,只因為我們不討論最應該討論的事, 我們爭論,卻無法說出核心,我們動不動就吵架,聯絡的頻率拉得很長,見面的時間變得很短。
艱難的冷戰持續數年,很多時候我感覺自己是個孤兒,龐大的孤獨感讓我喘不過氣。
三十歲左右,我差不多建立好自己的支持系統,擁有如同家人般——不,可能比有血緣的家人還親密的——朋友們。再後來媽媽見過我的許多朋友,也知道許多女生也都是交女朋友的,比例之高,想必對她來說是不小的衝擊。我們漸漸能夠開啟對話,她不會再提「正常」這類的字眼,偶爾她還會跟我提起朋友的小孩,說對方看起來就是。接著她幾乎就長出雷達了,我發現她會偷看路上的踢。
從我十八歲的那個「嗯」算起,大抵經過十年,中間有各種大大小小無聲有聲的戰爭,我終於不用再跟媽媽出櫃了。去年公投前,媽媽特地手寫兩好三壞的小抄,進場前還想跟我對答案。至今她還是沒辦法很自然地說「同性戀」或是「同志」這些詞彙,但也沒那麼禁忌。
每個同志、每個非異性戀者,當他們發現自己跟世界的預設值不相同時,都勢必會走上一段追尋的路,每個人的旅程不同,或長或短,或輕鬆或困頓,有的一路獨行,有的順利跟了團。如同這段認同的路途,家人朋友也會有他們的路途,出櫃不是看一場電影,無法在兩小時內就得到完美的結局,出櫃更像是一千集的鄉土劇,必須吃過很多很多頓飯,過上很多平凡無奇的日子,才會有一點點情節推進。每個家庭的狀態都不同,如果不幸地降生在過難的級別,也請不要硬碰硬,就低頭趕快走過這一段,選擇遠一點的大學,經濟獨立,過自己的生活。要好好長大,會有人愛你。
後來我終於理解了媽媽口中的「正常」是什麼,正常是大多數人的選擇,是中間值,如同有人喜歡正常,有人喜歡半糖去冰,有人喜歡無糖少冰。正常不是正確,當你跟大多數人不同,不代表你不正常,你只是比較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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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收錄於散文集《台北家族,違章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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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文筆寫來真是很有種的鏗鏘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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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一個問題:如果一個企業必需把勞動薪資給足給齊,短期之內是費用上的暴增,那麼中長期會產生什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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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合理的思考企業流程、必需把員額補滿 (或者縮簡不必要的業務)、必需透過資訊科技來增近效率,或者體質不佳的企業必需裁員或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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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昨天的發文「如果企業真正的去檢視問題,那他就會成長、會進步,會帶動整個產業也一起進步。」(只是說在今天的文章中,那個「照妖鏡」是政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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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國家規範」下思考而必需做出合理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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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規範或制度是站在什麼立場呢?通常是以「國家」為層級的,而不是個人。國家會認你要組織企業成為資方,你必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以薪水來說:你必需給到最低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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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目前」沒有把企業主必需樂於助人、樂善好施、好為人師條件寫進去。就算有,你也必需把薪水給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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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今天有個企業說「我為了學生好,決定給出企業每月 10,000 塊台幣薪水。反正這些學生找不到工作,那就來拿我的10,000 吧?」或許企業主是好心,但你實在不用好心,因為你未滿足國家對企業主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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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不知道你是好心或壞心。但就算你是好心,你還得有錢才能去聘請其他人。(這當然會讓資本家比起一般人更容易累積財富。但現在不討論這個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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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實習或者正式員工,當你給出低於規範的薪水時,很可能會連鎖的造成一系列問題。這是為什麼國家必需規範最低薪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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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s. 洪可能有她自己的立場。但可能從未想過從她本文的論述裡,有心人可以延伸出多少惡劣的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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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給22k 是要讓學生學東西。
像是:公司不給加班費是因為公司給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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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糟的是,她位處高位。而且恐怕還會影響極端公司的人力策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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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結論,我想提一件事情。Mrs. 洪這篇文章讓我最不舒服的事情不是「實習生拿低薪去爭取一個機會」的這個論點,而是隱藏在後面「企業給低薪,賜給實習生一個機會」的這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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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真是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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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我昨天談的,企業之所以沒有升級、產業就是沒有升級,就是因為我們一直用三十年前的立場去看今天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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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的主管,所以產業的樣貌如此,大家能夠想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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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開放大家出來戰自己家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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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玩笑的你們要戰把八卦給我我來幫你們戰
#千萬不要自己上場Y先生的血條長防御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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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腦子裡出現:「我願意不拿薪水來實習怎麼做5G」「科科科科,做得起 5G 的在外頭拿的薪水可高了,你不用拿錢是怎麼一回事?」「我有熱情,但什麼都不會做,我是來學習der」「我希望擁有來訂便當的機會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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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a.15089874860…/1802514213375597/…
【學生實習,要不要給付薪水?】
我一直在遲疑,要不要寫這個話題?在這個當口,一定犯眾怒,鄉民準是把我罵翻了,但是思來想去兩天之後,決定依照自己個人的價值觀,寫下內心最真誠的感言。
事情的源起是這樣的:我有個朋友Charles人到中年,還像個熱血青年,奉獻自己,經營一個同業的學習性社團,固定舉辦講座,幫助大家在專業領域上日益精進。
一個人默默耕耘、無償付出8年之後,Charles想到嘉惠在學的研究所學生,讓他們一起參與,從策畫主題起,邀請講師、在社群媒體上寫文案做宣傳,並與業界的前輩互動學習,提前建立人脈,還可以撥出三分之二的時間用來免費聽課。於是他推出一個實習生計畫,每個月52小時,並提供津貼2千元。
到今天我都記得,當時Charles跟我提到這個計畫時,兩眼炯炯發亮,看得出熱血又在他的身體裡沸騰。遺憾的是,一番美意被扭曲了…
這個消息被po到PTT上,引起鄉民公憤,他們用的邏輯一向是對價關係、換算原則,一算的結果,竟然每小時只領到38元,於是媒體跟著報導,連勞檢單位都表示要找Charles談一談,因為凡是勞務都必須支付薪水,而政府規定最低時薪是140元,Charles依法是有爭議的。
這件事引爆出一個陳年老問題,實習要不要給付薪水?
我私底下訪查過,年輕人普遍一致認為,實習當然要付薪水!如果企業不付,他們第一個反應無他,就是認為又是一個慣老闆,剝削勞力,必須向媒體爆料,或到勞動局檢舉。可是當我反過來了解企業端,發現奉公守法的企業其實都不太敢接實習生。
我的讀者Jimmy在竹科任職,他說,過去他們公司很願意提供實習機會,現在卡在必須支付薪水,已經不再提供。公司的理由是,一名新人任職兩年之後才能有符合薪水的產值,短期實習生既無法有貢獻,還要額外撥出2至3名資深員工來陪同與教導,而這些前輩的時薪都至少在500元以上,並且供餐、出設備、出錢,最後可能被爆料剝削實習生,令公司心寒到極點,Jimmy不禁發出一聲長嘆:
「到底是誰在剝削誰?」
當然也有例外,有些大企業可以從實習生找到有潛力的人才,提前綁住人才,就會有意願給付薪水。而什麼是有潛力?就是名校或理工醫護科系學生。這樣的結果只有一個:
有些學生難以獲得良好的實習機會,特別是私校的非理工醫護學生。
一名私校的行銷系學生,校方規定有實習時數,於是老師想盡辦法運用私人關係,安排他到一家咖啡店實習。你以為是星巴克嗎?不是!是台中一個偏僻地方的一家小店,只有老闆娘一個人,雇不起任何下手。這樣的店,要實習什麼?這名學生理想比天高,雄心壯志地提出一個展店計畫,老師也讓他過關。後來呢?他回答:
「不知道吔,老闆娘很忙,沒空理我,可能連看都沒看吧!」
這就是現在多數學生的實習經驗,只要這個拜託來的人脈關係願意幫忙簽個名、回個話,表示時數足夠,學生有得交差,可以畢業就好。
再有一名南部國立大學學生,也念行銷系,學校規定實習一年,她找到一個打工機會,在百貨公司頂樓負責辦理會員卡,工作內容是檢查身分證與資料無誤,沒人帶領、沒人教導。做了一年之後,我問他學習到什麼行銷?她搖搖頭說:
「我算是好的,做的是行銷的其中一個環節:客戶服務。有些同學在餐廳當服務生,還有在外帶飲料店shake、shake…就看報告怎麼寫。」
我知道的例子雖不多,但是幾乎可以大膽地斷定,在大學裡,存在著一個現象,有些實習是虛應故事!只是這件事無解,主要是卡在學生普遍認為實習要付薪水,任誰都無奈,不論是校方或企業。
三十多年前,念新聞系要實習,憑成績申請,動手搶才搶得到。因為那個時代,言論管制,媒體還未開放,家數少,報紙主要是兩大報,電視只有三台。媒體付不付薪水給實習生?一毛錢也不付!我還要自備單眼相機,花錢沖洗相片,更不用說上山下海的交通費,你說我會不會抱怨?
一點都想不到這裡去!
我的整個腦袋裡想的,只有這三件事:好好珍惜機會,好好學習,好好表現。
然而請注意,不是我特別清高,而是我那個時代的人都是這麼想的,把機會看得比薪水還重要!
你要知道,當時的報紙不是今天的十幾大張,而是只有三小張,每張報紙是現在的一半尺寸,一家報社養的記者都有數百名,什麼叫作「搏版面」?那才是!不過憑我一名實習記者,偏偏有本事幾乎天天擠上版面,還配一張圖,你看有多占篇幅!如此的囂張,還引來一位剛留學回來的正職記者來拜託我讓他掛名。
今昔相比,令人感慨!
實習之所以不叫工讀,就是以學習為重,不是為了領薪水,因此我的真心話是,為了讓學生有更多更好的實習機會,政府不要硬性要求企業給付薪水,否則守法的企業是不會有意願的。
為了屈屈幾萬元的薪水,賠上一個實習機會,以及未來的發展性,是得不償失的做法。不過,校方可以對企業做其他的要求,比如有前輩陪同與教導、有提供教育訓練、做的是與所學相關的工作內容等。
學生沒有經驗,實習最重要的是學習與發展性,如果有人願意給機會,累積經驗,爬著都要爬過去,還管什麼薪水!
攝影Teresa 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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