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已經想當作家,小四那年,作文分數甚高,便有感是時候發展個人事業。而第一步,當然是要建立讀者群,於是,我開始寫故事。
才小四,哪有零用錢影印,但又總不能寫一本讓人傳閱,我可沒有開圖書館的意向。想了又想,就用手抄吧,先將生字簿的紙撕出來,一頁鎅成四張,因為袋裝書最有市場,你看衛斯理的都賣到成行成市。撕好後,釘裝,然後用鉛筆把寫好的故事抄呀抄⋯⋯
抄了一頁紙,才想起亦舒和金庸都是以寫連載起家的,換言之我不應該把整個故事抄出來,就先抄一頁,方可讓同學追住看第二頁。嗯,這個計劃真好!
終於,抄好六份,放在枕頭底小心保管,翌日派給同學閱讀。
或許人就是不喜歡用眼,特別是學生,那天,沒有太多同學願意看,但為了發展個人事業,我力銷自己:「好看的,快看!」好不容易,派完六份,不得了,我是作家了!
然後,課堂鐘響起,要上課了。
老師步入課室,班長命同學站立跟老師說午安。小伙子們沒神沒氣地說完,便坐下拿出課本,而老師亦隨即轉身,開始在黑板寫字,一切就像平常一樣,沒有變化。
但在老師背着我們的那一刻,坐在中間一排的某位同學,一個本來不願讀我的小說的同學,竟然拿出我的袋裝連載,垂下頭,在桌下櫃桶偷看。
此情此景讓我焦急得很,生怕被老師發現,但他又坐得太遠,想叫也叫不住。
果然,就在他讀得入神之際,老師轉身⋯⋯
不知道是否當教師的都有令學生難逃的法眼,而似乎大部份老師都很討厭學生傳紙仔,只見老師才轉身,雙眼已經像雷達般鎖定了那個同學。
「你在偷看什麼?」老師很有威嚴地問他。
他驚慌得像被石化似的,沒有答話。
老師立即走到他的座位旁,將有如機械怪獸的長臂伸入他的櫃桶,搶走我的袋裝連載,然後閱讀。才數秒,老師的臉色一沉,同學們鴉雀無聲。
「這個,是誰寫的?」老師的機械手掌有勁地握着我的連載,但她的聲線,卻平靜得令人感到可怕,暴風雨前夕就是這樣子。
同學們可是毫無義氣,大難臨頭各自飛地紛紛指着我,我只好垂頭喪氣地站起來,準備受罰。
老師看到我站起身,一臉懷疑,一臉難以置信地看着我問:「是你寫的?」
「是⋯⋯」
「為何要寫這種東西?以後不准再寫!」
只有小四的我,哪有膽量跟老師辯駁,於是只好乖乖坐下,接受同學在眼神上的取笑。
就這樣,連載沒了,我的第一個作家夢也沒了。
到底我寫了什麼,會令老師如此難以置信,但又沒有進一步懲罰我?
當然不是咸故!只不過是⋯⋯
(全文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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