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nny
【留言?流言?】台灣無法掛名參與WHO會議:政府賣台手段?
根據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截至 2 月 10 日午夜 24 時止,中國境內新型冠狀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NCP,原稱「武漢肺炎」,下稱「新冠肺炎」)已累積 42,638 例確診,死亡人數 1,016 人,超越 2003 年 SARS(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全球死亡人數 744 人。台灣確診人數雖低於日本、韓國、泰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仍已累積 18 例,患者多為境外移入。
台灣本島與中國大陸僅隔著一道台灣海峽相望,開放陸配、港澳生入境後新冠肺炎的傳染風險更增,防疫工作禁不起任何疏漏。台灣過去屢因政治因素無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下稱「世衛」)舉辦之研討會,連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亦頻頻受阻。去年底於中國爆發、至今已蔓延全球的新冠肺炎使得大眾人心惶惶,台灣民眾、政府官員、網路紅人皆積極關注台灣是否能加入世衛的專家會議了解疫情資訊、分享相關研究、討論防疫措施。
WHO 專家會議
2 月 11 日、12 日在瑞士日內瓦(Geneva)世衛總部舉行的專家技術會議針對新冠病毒進行資訊交流,邀請世界各地約 400 名科學家、醫學專家、各國政府代表等透過現場、遠端視訊、電話等方式參與討論,二場內部會議皆不對外開放,與會者須簽署保密協定。先前,台灣專家受邀以「台北」(Taipei)名義線上參與,雖拿掉了「中華」(Chinese)二字,外界仍認為以首都而非國名參與有矮化之嫌。
會議前一日,即 2 月 10 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來自墨西哥的 Gabriela 提問,考量台灣與中國的地理位置相近、民間交流頻繁,且台灣擁有自己的醫療保健系統,是否邀請台灣專家現場與會?世衛則回應,雙方一直保持聯繫、合作,但因會議參與人數過多(oversubscribed),因此台灣專家將透過線上出席。
無掛名即矮化台灣?
2 月 11 日,國內一則報導世衛會議的新聞指出,台灣終於受邀線上參與會議,而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會議系統沒有填寫參與名稱的欄位,僅列出專家姓名,因此並無參與名稱的問題。換言之,外界原相信台灣會以「台北」之名參加,實則不然--專家多以個人名義參與,而非以國名或區域名作為名稱識別。
網友紛紛留言質疑:這類參與方式是否能彰顯我國主權?中華台北雖不甚令人滿意,但現在沒國名硬要參加什麼?線上匿名參加?賣台?矮化台灣?無政府?
當然,留言無法代表所有人的立場,且當留言的立場都偏向某方時,反方可能在沉默螺旋效應下不敢發言。本文要討論的是,實際情形與當初期望有所落差時,民眾的反應如何。大家發現事情走向與期待不符後常會出現特定反應,不只網路發言,也涵蓋現實生活中的討論。
網友不滿台灣專家無法掛名,認為此舉矮化我國主權,批評執政黨口口聲聲說要捍衛台灣主權,此時終有機會擺脫中國、參與國際會議,竟連「台北」的名稱都用不了,接受這種無名參與。
然而,如外交部所言,會議系統中並沒有名稱欄位可填寫,何以輸入名稱?根據世衛 2 月 7 日發表的初步會議時程表(Preliminary Agenda)指出,參與者包含:受感染國家派出之代表、科學及公衛機構代表、監管機構專家、擅長處理緊急事件之生物倫理學家、研究贊助者。也就是說,除了感染國家的代表外,科學家、醫學專家、公衛專家等皆會加入,這裡是以「人」而非「機構」為單位。世衛官員表示,許多參與者是線上參加,可想而知,這些不論以個人或機構名義出席的專家都一樣要操作(沒有提供名稱欄位的)線上會議系統,是否代表其國家並不重要,與主權問題無關。這場會議並不是以國家為單位邀請或接受參與者,而是各方領域專家分享研究發現、討論後續應對策略的臨時會議。
另一方面,中國已對台灣使用「台北」之名有所不滿,認為此舉不符「一個中國」原則,此時若台灣堅持以「台灣」或「中華民國」為名參與任何活動,長期奉行一中原則的世衛有可能接受台灣嗎?大概連視訊也別想了,世衛在新冠肺炎報告中可是把台灣納入中國範圍合併計算感染人數的。
中國拒絕台灣參與世衛討論時,台灣人總表示健康議題不該受政治干擾、SARS 期間中國的阻礙嚴重傷害台灣等,如今新冠病毒肆虐在前,誰都不希望台灣在世界組織的台階前再度吃下閉門羹,成為全球性邊緣人,可是當我們終於如願參與了,正名議題卻又被搬上檯面,成為抨擊政府的工具。台灣人,我們不是才說政治的觸角不該伸到健康議題上嗎?人命問題當前,我們撕下了中國的標籤,卻還要因為掛不上台灣的名牌而拒絕參與嗎?
原本已接受替代方案,但最大目標沒有實現就當作失敗看待,都怪政府無能。這就是我們爭取目標的方式嗎?
同性婚姻公投受挫,半年後立法通過
2018 年 11 月舉行的公投亮點之一是同性婚姻(下稱「同婚」)議題,10 個公投案中有 5 個與同婚有關。投票結果:同婚方面,第 10 案「民法婚姻限一男一女」通過,第 12 案「同婚設立專法」通過,第 14 案「同婚併入民法」未過;性別平等教育(下稱「性平」)方面,第 11 案「不實施同志教育」通過,第 15 案「加強性平教育」未過。
公投結果重重打擊 LGBT 族群,社會的反對不只使同志心理受創,更有人痛苦到選擇輕生。其後數月,執政黨不顧反同聲浪,持續推動同婚立法。2019 年 5 月 17 日,同婚法案在立法院二讀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國際媒體爭相報導台灣的同志平權向前邁進一大步,當日隨即有同志伴侶登記結婚,為台灣社會的性別平權開啟另一扇大門。
反對人士表示,同婚公投明明失敗,且所有關於同婚法案的投票結果都一面倒,支持傳統一男一女家庭,民進黨卻不顧人民意見,不消幾個月就通過同婚立法。
若詳讀公投案內容,同婚相關的法案皆沒有「禁止同性婚姻」--公投內容為「是否同意同婚併入民法」、「同婚是否應立專法」等,反對派鼓勵投的分別是「不同意併入民法」和「同意設立專法」,那麼《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簡稱《748施行法》)這條同婚「專法」完全符合反同公投結果。
相信不少選民投票前就知道同婚公投法案並沒有排除同婚可能,但心態上仍認為「同婚不要納入民法就好」、「民法限定一男一女就好」,不過最後同婚專法通過了,違背其最高期待(即禁止同婚),想當然耳就反過來言政府的不是,謂其不聞民心。
放下對政治色彩的執著
我國接受專家不掛名參與世衛專家會議,是政府嘴上愛台、背地賣台的噁心手段嗎?亦或是,規定本就如此,只是大家選擇忽略?
留言的網友大致可分成兩派,一是對台灣主權行使欲望極高,希望藉由參與世衛這類世界級的組織提升台灣能見度並宣示主權,雖可理解--畢竟上月總統大選的結果,部分可歸因於台灣人民目睹香港反送中、新疆再教育營之下的中國治理而產生的「亡國感」--但這不該是對會議系統選擇失明的理由。另一方是在野黨支持者,因執政黨支持台灣獨立,因此任何與主權有關的議題,只要台灣無法主張完整主權,便容易受到此派攻擊。
無論立場為何,台灣出席會議的名稱不盡符合大眾期盼,故政府維護台灣主權的能力無可避免地遭受質疑。不過,主權就是我們所要的一切嗎?
再次以 2018 公投為例,第 13 案「是否應正名『台灣』(Taiwan)參加國際賽事及東京奧運」的投票結果為否,因此台灣選手維持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出賽,部分人士批評執政黨不敢、沒能力在國際賽事中使用「台灣」名義。然而,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簡稱「國際奧會」)數度去函至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CTOC,下稱「中華奧會」),明文表示不會核准「中華台北」改名,且可能以「政治干涉體育」為由撤銷中華奧會參賽資格。東奧正名一度引起熱烈討論,摻了專家的觀點、運動員的心聲、民眾的期待,不過最大爭議點還是「參賽權」,若堅持改名可能導致運動員失去參賽資格,因此選民大多選擇為選手的體育生涯著想,將選手權利置於台灣主權之上。
聽起來熟不熟悉呢?東奧正名可能剝奪台灣運動員的參賽權,同理,世衛正名也可能取消台灣專家的與會邀請。政府在在被批評不維護國家主權、接受矮化本國的名稱、間接「賣台」,然而在雙邊關係、協商討論中,台灣並無法掌握全權,並不是我們堅持,對方就必退讓。雖然有時結果不盡如人意,不過如果可以放下政治眼光,退一步檢視,誰不想獲得世界矚目?誰不想看到台灣進步?誰願意繼續被他國邊緣化?
全球資料庫網站 Numbeo 最近發表 2020 醫療保健指數(Health Care Index)排名,台灣獨佔鰲頭。台灣先進的醫療水準全世界有目共睹,自新冠肺炎爆發以來,防疫措施日以繼夜地進行,我們在國際醫療舞台上也終於往前踏了一步。這麼努力避免 SARS 重演的我們,再次面對致死病毒,為何要耗費心力在政治議題上惡意著墨?
一如我們所說,政治不該凌駕於健康之上。
易受傷害族群研究之倫理議題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作者: Sunny
【留言?流言?】台灣無法掛名參與WHO會議:政府賣台手段?
根據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截至 2 月 10 日午夜 24 時止,中國境內新型冠狀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NCP,原稱「武漢肺炎」,下稱「新冠肺炎」)已累積 42,638 例確診,死亡人數 1,016 人,超越 2003 年 SARS(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全球死亡人數 744 人。台灣確診人數雖低於日本、韓國、泰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仍已累積 18 例,患者多為境外移入。
台灣本島與中國大陸僅隔著一道台灣海峽相望,開放陸配、港澳生入境後新冠肺炎的傳染風險更增,防疫工作禁不起任何疏漏。台灣過去屢因政治因素無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下稱「世衛」)舉辦之研討會,連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亦頻頻受阻。去年底於中國爆發、至今已蔓延全球的新冠肺炎使得大眾人心惶惶,台灣民眾、政府官員、網路紅人皆積極關注台灣是否能加入世衛的專家會議了解疫情資訊、分享相關研究、討論防疫措施。
WHO 專家會議
2 月 11 日、12 日在瑞士日內瓦(Geneva)世衛總部舉行的專家技術會議針對新冠病毒進行資訊交流,邀請世界各地約 400 名科學家、醫學專家、各國政府代表等透過現場、遠端視訊、電話等方式參與討論,二場內部會議皆不對外開放,與會者須簽署保密協定。先前,台灣專家受邀以「台北」(Taipei)名義線上參與,雖拿掉了「中華」(Chinese)二字,外界仍認為以首都而非國名參與有矮化之嫌。
會議前一日,即 2 月 10 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來自墨西哥的 Gabriela 提問,考量台灣與中國的地理位置相近、民間交流頻繁,且台灣擁有自己的醫療保健系統,是否邀請台灣專家現場與會?世衛則回應,雙方一直保持聯繫、合作,但因會議參與人數過多(oversubscribed),因此台灣專家將透過線上出席。
無掛名即矮化台灣?
2 月 11 日,國內一則報導世衛會議的新聞指出,台灣終於受邀線上參與會議,而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會議系統沒有填寫參與名稱的欄位,僅列出專家姓名,因此並無參與名稱的問題。換言之,外界原相信台灣會以「台北」之名參加,實則不然--專家多以個人名義參與,而非以國名或區域名作為名稱識別。
網友紛紛留言質疑:這類參與方式是否能彰顯我國主權?中華台北雖不甚令人滿意,但現在沒國名硬要參加什麼?線上匿名參加?賣台?矮化台灣?無政府?
當然,留言無法代表所有人的立場,且當留言的立場都偏向某方時,反方可能在沉默螺旋效應下不敢發言。本文要討論的是,實際情形與當初期望有所落差時,民眾的反應如何。大家發現事情走向與期待不符後常會出現特定反應,不只網路發言,也涵蓋現實生活中的討論。
網友不滿台灣專家無法掛名,認為此舉矮化我國主權,批評執政黨口口聲聲說要捍衛台灣主權,此時終有機會擺脫中國、參與國際會議,竟連「台北」的名稱都用不了,接受這種無名參與。
然而,如外交部所言,會議系統中並沒有名稱欄位可填寫,何以輸入名稱?根據世衛 2 月 7 日發表的初步會議時程表(Preliminary Agenda)指出,參與者包含:受感染國家派出之代表、科學及公衛機構代表、監管機構專家、擅長處理緊急事件之生物倫理學家、研究贊助者。也就是說,除了感染國家的代表外,科學家、醫學專家、公衛專家等皆會加入,這裡是以「人」而非「機構」為單位。世衛官員表示,許多參與者是線上參加,可想而知,這些不論以個人或機構名義出席的專家都一樣要操作(沒有提供名稱欄位的)線上會議系統,是否代表其國家並不重要,與主權問題無關。這場會議並不是以國家為單位邀請或接受參與者,而是各方領域專家分享研究發現、討論後續應對策略的臨時會議。
另一方面,中國已對台灣使用「台北」之名有所不滿,認為此舉不符「一個中國」原則,此時若台灣堅持以「台灣」或「中華民國」為名參與任何活動,長期奉行一中原則的世衛有可能接受台灣嗎?大概連視訊也別想了,世衛在新冠肺炎報告中可是把台灣納入中國範圍合併計算感染人數的。
中國拒絕台灣參與世衛討論時,台灣人總表示健康議題不該受政治干擾、SARS 期間中國的阻礙嚴重傷害台灣等,如今新冠病毒肆虐在前,誰都不希望台灣在世界組織的台階前再度吃下閉門羹,成為全球性邊緣人,可是當我們終於如願參與了,正名議題卻又被搬上檯面,成為抨擊政府的工具。台灣人,我們不是才說政治的觸角不該伸到健康議題上嗎?人命問題當前,我們撕下了中國的標籤,卻還要因為掛不上台灣的名牌而拒絕參與嗎?
原本已接受替代方案,但最大目標沒有實現就當作失敗看待,都怪政府無能。這就是我們爭取目標的方式嗎?
同性婚姻公投受挫,半年後立法通過
2018 年 11 月舉行的公投亮點之一是同性婚姻(下稱「同婚」)議題,10 個公投案中有 5 個與同婚有關。投票結果:同婚方面,第 10 案「民法婚姻限一男一女」通過,第 12 案「同婚設立專法」通過,第 14 案「同婚併入民法」未過;性別平等教育(下稱「性平」)方面,第 11 案「不實施同志教育」通過,第 15 案「加強性平教育」未過。
公投結果重重打擊 LGBT 族群,社會的反對不只使同志心理受創,更有人痛苦到選擇輕生。其後數月,執政黨不顧反同聲浪,持續推動同婚立法。2019 年 5 月 17 日,同婚法案在立法院二讀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國際媒體爭相報導台灣的同志平權向前邁進一大步,當日隨即有同志伴侶登記結婚,為台灣社會的性別平權開啟另一扇大門。
反對人士表示,同婚公投明明失敗,且所有關於同婚法案的投票結果都一面倒,支持傳統一男一女家庭,民進黨卻不顧人民意見,不消幾個月就通過同婚立法。
若詳讀公投案內容,同婚相關的法案皆沒有「禁止同性婚姻」--公投內容為「是否同意同婚併入民法」、「同婚是否應立專法」等,反對派鼓勵投的分別是「不同意併入民法」和「同意設立專法」,那麼《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簡稱《748施行法》)這條同婚「專法」完全符合反同公投結果。
相信不少選民投票前就知道同婚公投法案並沒有排除同婚可能,但心態上仍認為「同婚不要納入民法就好」、「民法限定一男一女就好」,不過最後同婚專法通過了,違背其最高期待(即禁止同婚),想當然耳就反過來言政府的不是,謂其不聞民心。
放下對政治色彩的執著
我國接受專家不掛名參與世衛專家會議,是政府嘴上愛台、背地賣台的噁心手段嗎?亦或是,規定本就如此,只是大家選擇忽略?
留言的網友大致可分成兩派,一是對台灣主權行使欲望極高,希望藉由參與世衛這類世界級的組織提升台灣能見度並宣示主權,雖可理解--畢竟上月總統大選的結果,部分可歸因於台灣人民目睹香港反送中、新疆再教育營之下的中國治理而產生的「亡國感」--但這不該是對會議系統選擇失明的理由。另一方是在野黨支持者,因執政黨支持台灣獨立,因此任何與主權有關的議題,只要台灣無法主張完整主權,便容易受到此派攻擊。
無論立場為何,台灣出席會議的名稱不盡符合大眾期盼,故政府維護台灣主權的能力無可避免地遭受質疑。不過,主權就是我們所要的一切嗎?
再次以 2018 公投為例,第 13 案「是否應正名『台灣』(Taiwan)參加國際賽事及東京奧運」的投票結果為否,因此台灣選手維持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出賽,部分人士批評執政黨不敢、沒能力在國際賽事中使用「台灣」名義。然而,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簡稱「國際奧會」)數度去函至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CTOC,下稱「中華奧會」),明文表示不會核准「中華台北」改名,且可能以「政治干涉體育」為由撤銷中華奧會參賽資格。東奧正名一度引起熱烈討論,摻了專家的觀點、運動員的心聲、民眾的期待,不過最大爭議點還是「參賽權」,若堅持改名可能導致運動員失去參賽資格,因此選民大多選擇為選手的體育生涯著想,將選手權利置於台灣主權之上。
聽起來熟不熟悉呢?東奧正名可能剝奪台灣運動員的參賽權,同理,世衛正名也可能取消台灣專家的與會邀請。政府在在被批評不維護國家主權、接受矮化本國的名稱、間接「賣台」,然而在雙邊關係、協商討論中,台灣並無法掌握全權,並不是我們堅持,對方就必退讓。雖然有時結果不盡如人意,不過如果可以放下政治眼光,退一步檢視,誰不想獲得世界矚目?誰不想看到台灣進步?誰願意繼續被他國邊緣化?
全球資料庫網站 Numbeo 最近發表 2020 醫療保健指數(Health Care Index)排名,台灣獨佔鰲頭。台灣先進的醫療水準全世界有目共睹,自新冠肺炎爆發以來,防疫措施日以繼夜地進行,我們在國際醫療舞台上也終於往前踏了一步。這麼努力避免 SARS 重演的我們,再次面對致死病毒,為何要耗費心力在政治議題上惡意著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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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匯豐專題🔆
▍月旦醫事法——Gostin衛生法中譯集(一)
【作 者】Lawrence Gostin
【編 譯】劉汗曦
📚實體書➔http://qr.angle.tw/wki
💻電子書➔http://qr.angle.tw/p46
✔正義是法律的動態特色,而我們需要將良好健康所帶來的福祉,公平地分配到世界上每個角落的每一個人。Gostin教授本著「具備正義的全球衛生」(global health with justice)觀點,相信我們需要為更健康與更安全人口依這樣的目標來努力奮鬥的同時,也需要特別關注那些特別脆弱、易受傷害的族群——例如窮人、女孩與婦女、宗教/族裔/性取向少數,以及在心理或身體上失能的人們。
✔譯者如實傳達Gostin教授主張法律、良好治理,以及人權能夠改變這個世界,與「當前世界正面臨更險峻與複雜的衛生危害,急需創新的解決方案」,和著重公共衛生與其他社會經濟的健康決定因素的諸多論點與延伸議題探討。
【收錄專題】
🔹「好科學」+「好倫理」=好法律——疫情防備的五項準則
🔹美國食品藥物署的電子煙規範尚有不足
——以更嚴格的措施真正限制菸草使用並保護百萬人民健康
🔹世界衛生組織的未來——從伊波拉病毒疫情獲得之教訓
🔹強制接種HPV疫苗與相關政策辯論
🔹國際法規範下的A型流感疫情與防備
🔹《美國醫學會雜誌》論壇
——水中含鉛:一個社會與環境不正義的故事
🔹全球衛生安全的政治研究
🔹一個關於兩種疾病的故事——精神疾病與愛滋病
🔹為什麼健康的行為會是困難的選項?
🔹全球消滅小兒麻痺症運動——間諜、造謠及疫苗政治
🔹腦死認定後的法律與倫理責任
🔹限制我們能吃什麼——政府是否管得太多?
🔹美國最高法院針對平價醫療法案作出歷史性判決
——經濟永續性與全民納保
🔹全球衛生框架公約——人人享有健康、人人享有正義
【作者簡介】
Lawrence O. Gostin
【現 職】
▪美國喬治城大學University Professor暨
歐尼爾全球衛生法講座創辦人
▪世界衛生組織公共衛生法暨人權協調中心主任
▪美國國家科學會會員
🔺Lawrence O. Gostin教授是在全球衛生領域享譽國際的傑出學者,為歐尼爾全球及國內衛生法研究中心(O’Neill Institute for National and Global Health Law)的創辦人暨中心主任,並獲得其所任教的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校長頒發該校最高學術殊榮“University Professor” 的頭銜。其亦為美國國家醫學研究院(Institute of Medicine of The National Academies)、英國皇家公共衛生學會(Follow of Royal Society of Public Health, UK)、美國外交關係協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CFR)的院士及成員。
🔺Gostin教授目前同時擔任世界衛生組織公共衛生法暨人權協調中心(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Collaborating Center on Public Health Law & Human Rights)主任,並受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任命擔任多項世界衛生組織之職務。2016年時,美國歐巴馬(B. Obama)總統亦任命Gostin教授為國家癌症諮詢委員會(National Cancer Advisory Board)委員。
📚月旦匯豐目錄專題系列➔http://qr.angle.tw/i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