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破滅的童話
1
彰化縣因為對一位從美國回台,而沒有症狀的少年,在居家檢疫第11天採檢,結果這少年,竟然確診了。
陳時中大怒,宣布要求彰化縣政風單位調查。
輿論沸騰。
什麼?
公務員勇於任事,找出無症狀感染者,這不是應該嘉獎,引為楷模嗎?
怎麼竟然要政風單位來查彰化縣衛生局?
陳時中是不是惱羞成怒?
難道只因為陳時中不願意擴大採檢。
而彰化逆時中,擴大採檢,果然就抓出了沒有症狀的確診者。
這,不就證實了陳時中不肯擴大採檢,是錯誤的政策?
拆穿了陳時中管控確診人數的把戲,這怎麼得了?
2
陳時中在記者會竟然漂白,說他要政風查,不是把它當成犯罪行為。
只是因為政風單位是公正的第三單位,為了避免吃案,所以要政風查。
但是,陳時中當然是公然說謊,練肖話。
因為政府單位,有法定執掌。
法律授權的,才可以去做。
誰可以指揮,也得依照法律規定。
而政風單位,恰恰不是陳時中說要這樣用,就可以這樣用的。
3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 4 條,規定了:
“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剛好台北市政府,因為涉嫌圖利建商的案子,移送政風單位,就可以說明,政風是在管什麼的。
所以,請問陳時中,是要根據哪一條法,去查彰化縣衛生局呢?
4
陳時中承認,彰化縣已經對超過100位無症狀者做了檢測。
可見彰化縣是為了保護縣民,超前佈署,所以入境者即使無症狀,也大量採檢。
而,也果然抓出了確診者。
5
大家就不懂了。
彰化縣沒有不法,沒有弊案,又立了大功。
是要政風查什麼?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還解釋了:
1)
法律沒有規定沒有症狀就不能檢測。
所以,檢測沒有違法。
2)
所有篩檢的相關資料,都在系統內。中央隨時看得到、查得到,做了多少,經費和數量都很清楚。
3)
所有檢測程序,都按照SOP,全程掌控。
6
所以,可怕的真相就是,因為彰化縣找到了陳時中永遠找不到的確診者;
因為彰化縣和台大公衛合作,在彰化縣普篩新冠抗體。
所以,陳時中的美麗童話,完全被拆穿了。
所以,竟然違法下令政風單位,去查彰化縣。
7
台灣的公共衛生界,不斷勸戒陳時中,要擴大篩檢,做入境普篩。
陳時中不是已讀不回,就是哼哼唧唧,說太貴啦,人力不夠啦。
嘻嘻,篩檢量越少,確診人數就越少。
你還不懂?
8
我們要為葉彥伯鼓掌,我們要支持彰化縣。
從頭到尾,彰化,只錯了一件事,就是不肯相信官威,不肯尊重“陳時中高於法律”,這一條定理。
陳時中不准人們知道的事,你好大的膽子,敢去追求真相。
什麼叫作惱羞成怒?
什麼叫做製造寒蟬效應?
陳時中最懂。
只有陳時中,可以一邊讚美李文亮,一邊違法鎮壓葉彥伯。
厲害哪!
可是,如果台灣的確診病例,都要靠出國後,讓外國靠入境普篩查出來。
這,陳時中要不要派政風單位,去查查各國政府哪?
新 北市 政府 政 風 處 財產申報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作者: 陳師孟
這週的司法獄政委員會很不平靜,主要因為對陳隆翔檢察官的彈劾案在上個月通過後,馬系委員反撲,杯葛在後的該案整體「調查報告」,使得兩位查案委員只得在本月的委員會再度提出一個修正版本,補充了許多原先認為不必揭露的事實,這些事實都對陳檢更具「殺傷力」,也有更高的政治濃度。查案委員原本想要盡可能「淨化」、單純就法論法,但最後驚覺「好心沒好報」,為了証明是誰在操弄政治「打群架」,不得不「全盤托出」,並且公佈所有約詢筆錄。結果仍然不出所料,在委員會上又是激戰兩個多小時,最後仗著人數優勢,「調查報告」才過關。
由於這件彈劾案已經依程序送進「職務法庭」,而且幾乎可以確定會採「公開審理」的方式,所以陳檢的所作所為都無所遁形,他在過程中對查案委員的不實指控也會攤在陽光下,尖尾相信:真相是最好的裁判,讓司法官醒悟,人民對他們的信任度低落,怨不得別人。
不過今天週記想談談這次委員會討論本案時的一個插曲:大家正在唇槍舌戰,有一位資深委員突然激動地發言:「我們這個委員會現在怎麽都是辦些政治性的案子?讓我常常陷入兩難;人民陳情案件裡,有關司法的案件不是很多嗎?他們就不重要嗎?」她接著表示,自己在過去調查的一些制度性改革案件,例如指責司法機關單憑測謊結果就起訴或定罪、或建議把少年矯正機構改制為輔導學校等等,都比辦理政治性案件更具意義。越講越激動之餘,居然把年初通過的「北院換法官」的扁案也提出來罵一罵。
平心而論,在18位馬系委員中,這位委員堪稱態度認真、有正義感,與其他「藍得發紫」的馬委明顯有別;雖然並非法律專業,但她過去完成的一些司法調查報告,也確實值得稱道、獲得重視。再者她對扁案的抱怨,並非是對那位「喬案」的庭長表示同情;正相反,她主張應該加以嚴懲,所以不滿我們沒有在時效滅失之前,及時提出彈劾。那麽尖尾特別提到這段「插曲」做為週記主題,是在騙稿費嗎?
尖尾想談的是:過去監察院為什麽政治性案件寥寥可數,而現在卻接二連三,而且老實說,還可能「後勢看漲」?這位委員的牢騷,不經意點出了一段被大家遺忘的歷史,就是監察院曾經在阿扁總統執政期間,「停機」了三年三個月!2005年2月1日原本是監察院第四屆監委就任之日,阿扁在前一年底就把提名咨文送進立法院,卻遭立院佔多數的藍委無理杯葛,拒絕將審查案排入議程,以致監察院在沒有新監委就任的情況下,出現破天荒的空城。次年立法院換屆,阿扁再次送出咨文,以中國國民黨為首的藍營立委依然如故,即使大法官會議因此做出釋字632號釋憲文,直指立法院不行使監委同意權為憲法所不許,但這批藍委擺出政治痞子作風,吃定大法官只是沒有牙齒的老虎,根本不理會,成功剝奪了阿扁總統任內唯一一次監委任命權。直到2008年馬英九當上總統立即提名監委,4月底通過後上任,監察院恢復運作。
監察院這段空窗期所造成的後果,不只是近六萬件的人民陳情案、財產申報案、利益衝突迴避案、及政治獻金案因而被耽延處理,一個較少被注意到、但傷害更嚴重的後遺症乃是,台灣第二次政黨輪替之後的關鍵幾年,也就是2008年到2011年,本來應該由阿扁選任的監委全部變成馬英九人馬。以致於當馬英九一旦對前朝官員發動司法追殺,監察院不但沒有力挽狂瀾的意思,而且還跟著推波助瀾。如果時光回轉,如果當初阿扁在2005年得以順利任命第四屆監察委員,他們的六年任期應該要到2011年為止,則馬政權自2008年到2011年對扁朝官員的血腥司法迫害,極有可能因監察院發揮中流砥柱的作用,得以糾正肆無忌憚的司法暴徒;即使不能完全遏阻,至少也會讓他們知所收歛。若然,則不只是事涉阿扁的「諷扁行動劇案」、「北院換法官案」、「特偵組教唆偽証案」、「南港展覽館案」等,而且被羅織入罪的邱義仁、高英茂、謝清志、郭瑤琪、郭清江、吳澧培、吳明敏、吳振吉、吳作樂、李界木⋯⋯等扁朝官員,可能都會有不同的命運;即或仍然難逃司法餘孽的天羅地網,至少可尋求監察權的事後救濟,他們可能不必苦候十年到今天才「重見天日」。無奈藍營的無恥政客,知道監察權是民進黨唯一的突破口,不惜違法違憲,也不讓監察院成為抗衡他們的基地。
掌控監察院還有另外一層的功用,就是為馬英九護航,其中最經典的例子就是馬英九本人的「特別費案」。自2006年8月4日民進黨立委向高檢署查黑中心檢舉馬市長用公務特支費充當家用,包括為「馬小九」花近萬元。經侯寬仁檢察官鍥而不捨遍查馬市長與其妻的11個帳戶,認定馬8年任內領取了$1,530萬餘,但除了約 $413萬外,其他部份靠余文提供不實發票報銷,共貪污 $1,117萬。提起公訴後,這個案子被蔡守訓法官以「公使錢制度」與「大水庫理論」判馬無罪,之後侯檢反被當上總統的馬英九控告,訴訟不成又下令法務部長查報他過去的辦案缺失,加以行政懲處。翻舊帳的重點在於,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有民眾向監察院檢舉,但監察院內的審計部極盡包庇之能事,譬如馬小九的部份沒事,因為這是「台北市政府與農委會合辦鼓勵民眾認養流浪狗的政令宣導活動,以特支費支付符合規定。」一葉知秋,來自全台各地數十位民眾向監察院的檢舉,都被「沒收」,其中包括「呂秀蓮副總統辦公室」及簡余晏市議員,這些都還躺在監院的記錄中。假如當初的監察委員是阿扁任命的,相信絕對會讓自詡「一生亷潔」的馬英九破功。尖尾一直到去年十月,才得以為侯檢平反,原因也是在監察院長期喪失防腐的功能。
另一個被檢舉到監察院的是「富邦宴飲案」,馬市長在2002年到2003年間,三度接受富邦金控在私人招待所設宴款待,之後富邦果然順利以極優惠之股票轉換價格合併了北市銀,有人估計富邦獲利高達 $300億。但監院對此事的調查結論是:「基於業務推動需要而參加之飲宴應酬,經核尚難謂有不當」,三條線!好在北檢年前又開始偵辦此案,希望不要被監察院所騙。
綜觀馬英九16年市長與總統任內,除了圖利財團的「大巨蛋案」與「富邦併北銀案」,以及圖利中國國民黨的「國發院土地案」與「三中交易案」,俱尚待檢方進一步偵查,最後一案則由一位新委員與尖尾共同立案調查中。另有160件被檢舉案,是在台北地檢前檢察長蔡碧玉的手上全數簽結,這種不備理由即「出清存貨」的做法是否合理,也有待監察院審視。
你能怪尖尾執著於「政治案件」嗎?過去那些藍營監委長期縱容司法對「非我族類」的不公不義,長期包庇馬英九的為所欲為,現在總算到了可以清洗除垢的時候,你能怪尖尾老是炒一些政治舊案的冷飯嗎?你是否想過:直到尖尾這一屆,成立近九十年的監察院才第一次由「非國民黨」的總統任命監委,而且還是因為馬英九大意,被自家立委拉下11位提名人選,才輪得到蔡總統撿起我們這11枝「手槍」,在第五屆剩下的兩年半任期,多少喚回一些公道。錯非如此,今天監察院只怕還是一片「去政治化」的淨土,聞不到一絲政治煙硝味。
所以,重現這一段曲折歷程,希望識者會同意,尖尾和同志們在監察院不斷揭發「政治瘡疤」,只是剛好而已。
新 北市 政府 政 風 處 財產申報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作者: 陳師孟
這週的司法獄政委員會很不平靜,主要因為對陳隆翔檢察官的彈劾案在上個月通過後,馬系委員反撲,杯葛在後的該案整體「調查報告」,使得兩位查案委員只得在本月的委員會再度提出一個修正版本,補充了許多原先認為不必揭露的事實,這些事實都對陳檢更具「殺傷力」,也有更高的政治濃度。查案委員原本想要盡可能「淨化」、單純就法論法,但最後驚覺「好心沒好報」,為了証明是誰在操弄政治「打群架」,不得不「全盤托出」,並且公佈所有約詢筆錄。結果仍然不出所料,在委員會上又是激戰兩個多小時,最後仗著人數優勢,「調查報告」才過關。
由於這件彈劾案已經依程序送進「職務法庭」,而且幾乎可以確定會採「公開審理」的方式,所以陳檢的所作所為都無所遁形,他在過程中對查案委員的不實指控也會攤在陽光下,尖尾相信:真相是最好的裁判,讓司法官醒悟,人民對他們的信任度低落,怨不得別人。
不過今天週記想談談這次委員會討論本案時的一個插曲:大家正在唇槍舌戰,有一位資深委員突然激動地發言:「我們這個委員會現在怎麽都是辦些政治性的案子?讓我常常陷入兩難;人民陳情案件裡,有關司法的案件不是很多嗎?他們就不重要嗎?」她接著表示,自己在過去調查的一些制度性改革案件,例如指責司法機關單憑測謊結果就起訴或定罪、或建議把少年矯正機構改制為輔導學校等等,都比辦理政治性案件更具意義。越講越激動之餘,居然把年初通過的「北院換法官」的扁案也提出來罵一罵。
平心而論,在18位馬系委員中,這位委員堪稱態度認真、有正義感,與其他「藍得發紫」的馬委明顯有別;雖然並非法律專業,但她過去完成的一些司法調查報告,也確實值得稱道、獲得重視。再者她對扁案的抱怨,並非是對那位「喬案」的庭長表示同情;正相反,她主張應該加以嚴懲,所以不滿我們沒有在時效滅失之前,及時提出彈劾。那麽尖尾特別提到這段「插曲」做為週記主題,是在騙稿費嗎?
尖尾想談的是:過去監察院為什麽政治性案件寥寥可數,而現在卻接二連三,而且老實說,還可能「後勢看漲」?這位委員的牢騷,不經意點出了一段被大家遺忘的歷史,就是監察院曾經在阿扁總統執政期間,「停機」了三年三個月!2005年2月1日原本是監察院第四屆監委就任之日,阿扁在前一年底就把提名咨文送進立法院,卻遭立院佔多數的藍委無理杯葛,拒絕將審查案排入議程,以致監察院在沒有新監委就任的情況下,出現破天荒的空城。次年立法院換屆,阿扁再次送出咨文,以中國國民黨為首的藍營立委依然如故,即使大法官會議因此做出釋字632號釋憲文,直指立法院不行使監委同意權為憲法所不許,但這批藍委擺出政治痞子作風,吃定大法官只是沒有牙齒的老虎,根本不理會,成功剝奪了阿扁總統任內唯一一次監委任命權。直到2008年馬英九當上總統立即提名監委,4月底通過後上任,監察院恢復運作。
監察院這段空窗期所造成的後果,不只是近六萬件的人民陳情案、財產申報案、利益衝突迴避案、及政治獻金案因而被耽延處理,一個較少被注意到、但傷害更嚴重的後遺症乃是,台灣第二次政黨輪替之後的關鍵幾年,也就是2008年到2011年,本來應該由阿扁選任的監委全部變成馬英九人馬。以致於當馬英九一旦對前朝官員發動司法追殺,監察院不但沒有力挽狂瀾的意思,而且還跟著推波助瀾。如果時光回轉,如果當初阿扁在2005年得以順利任命第四屆監察委員,他們的六年任期應該要到2011年為止,則馬政權自2008年到2011年對扁朝官員的血腥司法迫害,極有可能因監察院發揮中流砥柱的作用,得以糾正肆無忌憚的司法暴徒;即使不能完全遏阻,至少也會讓他們知所收歛。若然,則不只是事涉阿扁的「諷扁行動劇案」、「北院換法官案」、「特偵組教唆偽証案」、「南港展覽館案」等,而且被羅織入罪的邱義仁、高英茂、謝清志、郭瑤琪、郭清江、吳澧培、吳明敏、吳振吉、吳作樂、李界木⋯⋯等扁朝官員,可能都會有不同的命運;即或仍然難逃司法餘孽的天羅地網,至少可尋求監察權的事後救濟,他們可能不必苦候十年到今天才「重見天日」。無奈藍營的無恥政客,知道監察權是民進黨唯一的突破口,不惜違法違憲,也不讓監察院成為抗衡他們的基地。
掌控監察院還有另外一層的功用,就是為馬英九護航,其中最經典的例子就是馬英九本人的「特別費案」。自2006年8月4日民進黨立委向高檢署查黑中心檢舉馬市長用公務特支費充當家用,包括為「馬小九」花近萬元。經侯寬仁檢察官鍥而不捨遍查馬市長與其妻的11個帳戶,認定馬8年任內領取了$1,530萬餘,但除了約 $413萬外,其他部份靠余文提供不實發票報銷,共貪污 $1,117萬。提起公訴後,這個案子被蔡守訓法官以「公使錢制度」與「大水庫理論」判馬無罪,之後侯檢反被當上總統的馬英九控告,訴訟不成又下令法務部長查報他過去的辦案缺失,加以行政懲處。翻舊帳的重點在於,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有民眾向監察院檢舉,但監察院內的審計部極盡包庇之能事,譬如馬小九的部份沒事,因為這是「台北市政府與農委會合辦鼓勵民眾認養流浪狗的政令宣導活動,以特支費支付符合規定。」一葉知秋,來自全台各地數十位民眾向監察院的檢舉,都被「沒收」,其中包括「呂秀蓮副總統辦公室」及簡余晏市議員,這些都還躺在監院的記錄中。假如當初的監察委員是阿扁任命的,相信絕對會讓自詡「一生亷潔」的馬英九破功。尖尾一直到去年十月,才得以為侯檢平反,原因也是在監察院長期喪失防腐的功能。
另一個被檢舉到監察院的是「富邦宴飲案」,馬市長在2002年到2003年間,三度接受富邦金控在私人招待所設宴款待,之後富邦果然順利以極優惠之股票轉換價格合併了北市銀,有人估計富邦獲利高達 $300億。但監院對此事的調查結論是:「基於業務推動需要而參加之飲宴應酬,經核尚難謂有不當」,三條線!好在北檢年前又開始偵辦此案,希望不要被監察院所騙。
綜觀馬英九16年市長與總統任內,除了圖利財團的「大巨蛋案」與「富邦併北銀案」,以及圖利中國國民黨的「國發院土地案」與「三中交易案」,俱尚待檢方進一步偵查,最後一案則由一位新委員與尖尾共同立案調查中。另有160件被檢舉案,是在台北地檢前檢察長蔡碧玉的手上全數簽結,這種不備理由即「出清存貨」的做法是否合理,也有待監察院審視。
你能怪尖尾執著於「政治案件」嗎?過去那些藍營監委長期縱容司法對「非我族類」的不公不義,長期包庇馬英九的為所欲為,現在總算到了可以清洗除垢的時候,你能怪尖尾老是炒一些政治舊案的冷飯嗎?你是否想過:直到尖尾這一屆,成立近九十年的監察院才第一次由「非國民黨」的總統任命監委,而且還是因為馬英九大意,被自家立委拉下11位提名人選,才輪得到蔡總統撿起我們這11枝「手槍」,在第五屆剩下的兩年半任期,多少喚回一些公道。錯非如此,今天監察院只怕還是一片「去政治化」的淨土,聞不到一絲政治煙硝味。
所以,重現這一段曲折歷程,希望識者會同意,尖尾和同志們在監察院不斷揭發「政治瘡疤」,只是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