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下,在未來的某一天,我們進到7-11、全家超商,或是去手搖飲料店五十嵐、清心,或是連鎖速食店麥當勞和肯德基,點了飲料之後,送上來的不再是一次用的塑膠杯或紙杯,全部都是可以清洗後重複利用的「 循環杯」。內用完可以直接在店內歸還,就算外帶回家或是到公司,喝完了你也能很方便地在便利商店、手搖飲店或速食店還掉杯子,享用飲料不留下垃圾,這樣的未來有可能發生嗎?
▍2020年台灣一次性飲料杯用量達到近20億個🥤
環保署其實一直有在推動制定減塑政策,每年還給予地方經費、推廣租借「循環杯」。每當這個政策執行的時候,我都會向鄉親以及市民朋友推薦,買飲料時除了自己帶杯子最環保之外,可以考慮使用可重複利用的租借「循環杯」。
我也不斷建議市府應該讓租借循環杯擴大規模,納入更多的店家,以及提供經費與協助租借模式穩定的辦理,不該只停留在試辦的階段。去年定期會我也向市長建議,應該協助這套循環經濟的模式在新竹成長,讓新竹市的飲料杯垃圾逐漸減少,很可惜市長堅持自備容器才是最環保的,強調只會繼續試辦,不會考慮擴大。
▍台灣2030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是口號還是玩真的⁉️
這幾天我注意到桃園市修正了《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裡面加入一條:「指定規模以上之飲料販賣業,應提供重複性使用之容器並鼓勵消費者使用之」,預計明年7月實施,到時候桃園的超商、速食店會提供可重複使用的容器給消費者選擇。
今年4月桃園也和統一、全家兩間超商合作試辦循環容器租借杯的服務,鄭文燦市長還親自現身推薦大家多多使用循環容器,這些都表現了桃園對於循環經濟和垃圾減量的重視。相較之下去年林智堅市長回應我的質詢就讓人失望了,我看不見新竹市想要往循環經濟前進的願景,更看不到垃圾減量的決心。
循環容器要在地推動並不容易,首先要有能夠配合的物流業者幫忙穿梭各個杯子的回收點收取使用過的容器,再來要有能夠配合的清洗業者,把使用過的容器徹底清洗乾淨,再交由物流業者送回各間店家。
目前的循環容器需要清洗業者準備不同的工作流程和機器才能徹底清洗乾淨,所以現在租借循環容器推動卡關的地方幾乎都是在地沒有願意配合的清洗業者,這也是去年我希望市長能幫忙協助解決的困難。
其實就像商業經營一樣,有量有規模,才有談判籌碼,才有可能壓低成本,才有業者願意為你特別安排產線,目前循環容器因為量不夠多,無法形成規模經濟,清洗業者自然不太願意協助,桃園用自治條例要求未來超商和速食店需要提供可重複使用容器,這些連鎖店的使用量很有可能能達到一個規模,讓在地的清洗業者願意特別安排產線來清洗,進而能帶動起整個城市的循環容器產業鏈,達成免洗餐具減量的目標。
▍桃園行,新竹行不行?
我一直認為,我們新竹市的都市規模小,是最適合推動各項進步政策的都市,我們可以是智慧城市、步行城市,也可以是最環保的城市。
我們可能錯過了當第一個能夠大規模推動循環容器的進步城市,但如果我們能夠跟上桃園的腳步,協助循環容器在新竹市加速發展,以桃園市加上新竹市的循環容器使用量,我們絕對有機會撐起一片循環容器的產業鏈,更能夠一起攜手垃圾減量,這重要的一步永遠不嫌晚,疫情趨緩,我會持續向市府建議,讓新竹市在循環城市的競賽上拚一面金牌。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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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循環杯 在 [新聞] 新竹市限塑10月起飲料店禁供1次用塑膠杯- 看板Hsinchu 的必吃
新竹市限塑 10月起飲料店禁供1次用塑膠杯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308180144.aspx
2023/8/18 14:32(8/18 14: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8日電)配合環保署限塑政策,新竹市府今天表示,10月1日
起,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1次用塑膠飲料杯,若有違規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處新台幣
6000元罰鍰。
新竹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環保署於111年4月28日公告訂定「1次用飲料杯限制使
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其中有關飲料店不得提供1次用塑膠飲料杯的實施日期,由縣市主
管機關提報,經環保署核准後發布實施。
環保局長江盛任說,環保局今年已召開4場研商說明會,分批邀集飲料店業者,宣導法規
目的、內容、罰則,商討預計實施日期、問題及解決方法,以利業者於緩衝期間消化庫存
1次用塑膠飲料杯。
環保局表示,今年10月1日起飲料業者不得提供1次用塑膠飲料杯,連鎖飲料店應於營業場
所明顯處,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字樣,此價差費至少要5元以上。
環保局說,從10月1日起業者不得提供1次用塑膠飲料杯,若有違規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
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要遵守。(編輯:李錫璋)1120818
#江盛任 #環保局長 #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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