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紓困條例Q&A =
國民黨團日前提出紓困條例草案,盼能盡速減低疫情對民眾、產業帶來的衝擊與影響,昨日提出後,感謝大家給的意見,另有許多朋友提出問題,在此做出答覆,希望讓大家更了解提案的內容。
也再次呼籲朝野盡速共同完成紓困條例的立法,讓民眾及產業安心!
💬Q: 為什麼要制定「紓困條例」? 必要性為何?
📝A: 武漢肺炎不僅對民眾的生命健康帶來威脅,更對台灣的經濟及產業帶來嚴重衝擊。
📍專款專用、國會監督:
讓政府每一筆經費的支出和使用受到立法院的監督,並確保相關補助和資源用在真正需要的對象上(特別是所有防疫人員、受影響產業、醫療機構等)。
📍慎防蕭條、及早因應:
督促政府及早規劃以防經濟衰退,並在國會的監督下具體落實,減低疫情對於經濟及產業的衝擊。
📍落實立法、安心防疫:
讓政府投入防疫的各項資源,有法源依據,讓民眾及產業清楚知道,除了政府的口頭承諾外,更在法律上獲得保障,讓民眾更安心。
💬Q: 現有法律(例:災防法、傳染病防治法)就足以讓政府進行相關防疫及紓困工作,或是針對現有法律進行修正即可,為何需還要訂定特別條例?
📝A: 訂定「專法」及編列「特別預算」有其必要,因為:
📍就個別事件明訂紓困條件,避免在一般性法律中,容易浮濫運用。
📍民眾及產業可一目瞭然,迅速理解、安定民心。
📍本年度預算都已審畢,如在既有預算中挪用,會有資源排擠的問題,因此以特別預算的方式處理,也利國會監督。
💬Q: 外界質疑錢從哪裡來?
📝A: 前不久,行政院才表示配合蔡英文所提的「建設大南方」專案,可以編列9000億;過去的前瞻建設,行政院也可編列8400億預算。在此特別時期,編列500億的特別預算,透過立法紓困,讓經費使用公開、透明,對正遭受疫情衝擊的產業給予紓困協助,確實有迫切的需要
💬Q: 行政院各部會編列的預備金足以支付,有必要訂定紓困條例嗎?
📝A: 依預算法規定,預備金是為了因應災害做準備,要拿來「紓困」-一旦損害金額龐大,現有預備金恐不足支應或排擠其他科目。舉例來說,觀光產業預計到四月底難以恢復大陸旅遊行程,就連日本旅遊團也受影響,加上旅館、民宿、航運,加總起來的損失恐怕超過1200億元,制定紓困條例,不僅是為了匡列經費,也是為了穩定民心。
另外,第二預備金通常用在災害事件上,現在才二月,一旦用完,遇到國家重大事故,該怎麼辦?但紓困特別條例不會有這樣的問題,有法源依據專款專用、受立法院監督、用不完繳回國庫。
💬Q: 紓困條例還要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對於疫情防治及產業紓困似乎緩不濟急?
📝A: SARS在2003年2月出現,傳播速度非常快,對於台灣民眾生命安全以及經濟造成重大衝擊與影響。觀光產業均面臨營運困難,要求政府給予紓困,行政院於92年4月28日院會通過提出院版草案,朝野也達成共識於同年5月2日提出草案逕付二讀,隨後進行朝野協商並於當日完成三讀,讓政府加速防疫工作執行,並安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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