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重罪就是太愛這個國家。」
《重犯》
他的重罪就是太愛這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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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他「罪行」,他的「邪惡」:
《零八憲章》全文
一、前言
今年(2008年)是中國立憲百年,《世界人權宣言》公佈60週年,「民主牆」誕生30週年,中國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0週年。在經歷了長期的人權災難和艱難曲折的抗爭歷程之後,覺醒的中國公民日漸清楚地認識到,自由、平等、人權是人類共同的普世價值;民主、共和、憲政是現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構。抽離了這些普世價值和基本政制架構的「現代化」,是剝奪人的權利、腐蝕人性、摧毀人的尊嚴的災難過程。21世紀的中國將走向何方,是繼續這種威權統治下的「現代化」,還是認同普世價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體?這是一個不容迴避的抉擇。
19世紀中期的歷史巨變,暴露了中國傳統專制制度的腐朽,揭開了中華大地上「數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序幕。洋務運動追求器物層面的進良,甲午戰敗再次暴露了體制的過時;戊戌變法觸及到制度層面的革新,終因頑固派的殘酷鎮壓而歸於失敗;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續2000多年的皇權制度,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囿於當時內憂外患的特定歷史條件,共和政體只是曇花一現,專制主義旋即捲土重來。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敗,推動國人深入到對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學與民主」為旗幟的「五四」新文化運動,因內戰頻仍和外敵入侵,中國政治民主化歷程被迫中斷。抗日戰爭勝利後的中國再次開啟了憲政歷程,然而國共內戰的結果使中國陷入了現代極權主義的深淵。1949年建立的「新中國」,名義上是「人民共和國」,實質上是「黨天下」。執政黨壟斷了所有政治、經濟和社會資源,製造了反右、大躍進、文革、六四、打壓民間宗教活動與維權運動等一系列人權災難,致使數千萬人失去生命,國民和國家都付出了極為慘重的代價。
20世紀後期的「改革開放」,使中國擺脫了毛澤東時代的普遍貧困和絕對極權,民間財富和民眾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個人的經濟自由和社會權利得到部分恢復,公民社會開始生長,民間對人權和政治自由的呼聲日益高漲。執政者也在進行走向市場化和私有化的經濟改革的同時,開始了從拒絕人權到逐漸承認人權的轉變。中國政府於1997年、1998年分別簽署了兩個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全國人大於2004年通過修憲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今年又承諾制訂和推行《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但是,這些政治進步迄今為止大多停留在紙面上;有法律而無法治,有憲法而無憲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現實。執政集團繼續堅持維繫威權統治,排拒政治變革,由此導致官場腐敗,法治難立,人權不彰,道德淪喪,社會兩極分化,經濟畸形發展,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遭到雙重破壞,公民的自由、財產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種社會矛盾不斷積累,不滿情緒持續高漲,特別是官民對立激化和群體事件激增,正在顯示著災難性的失控趨勢,現行體制的落伍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們的基本理念
當此決定中國未來命運的歷史關頭,有必要反思百年來的現代化歷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價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論、出版、信仰、集會、結社、遷徙、罷工和遊行示威等權利都是自由的具體體現。自由不昌,則無現代文明可言。
人權:人權不是國家的賜予,而是每個人與生俱來就享有的權利。保障人權,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標和公共權力合法性的基礎,也是「以人為本」的內在要求。中國的歷次政治災難都與執政當局對人權的無視密切相關。人是國家的主體,國家服務於人民,政府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個個體的人,不論社會地位、職業、性別、經濟狀況、種族、膚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嚴、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須落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落實公民的社會、經濟、文化、政治權利平等的原則。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權制衡與利益平衡,就是多種利益成分、不同社會集團、多元文化與信仰追求的群體,在平等參與、公平競爭、共同議政的基礎上,以和平的方式處理公共事務。
民主:最基本的涵義是主權在民和民選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點:(1)政權的合法性來自人民,政治權力來源於人民;(2)政治統治經過人民選擇,(3)公民享有真正的選舉權,各級政府的主要政務官員必須通過定期的競選產生。(4)尊重多數人的決定,同時保護少數人的基本人權。一句話,民主使政府成為「民有,民治,民享」的現代公器。
憲政:憲政是通過法律規定和法治來保障憲法確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權利的原則,限制並劃定政府權力和行為的邊界,並提供相應的制度設施。
在中國,帝國皇權的時代早已一去不復返了;在世界範圍內,威權體制也日近黃昏;公民應該成為真正的國家主人。祛除依賴「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識,張揚權利為本、參與為責的公民意識,實踐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國的根本出路。
三、我們的基本主張
藉此,我們本著負責任與建設性的公民精神對國家政制、公民權利與社會發展諸方面提出如下具體主張:
1、修改憲法:根據前述價值理念修改憲法,刪除現行憲法中不符合主權在民原則的條文,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權的保證書和公共權力的許可狀,成為任何個人、團體和黨派不得違反的可以實施的最高法律,為中國民主化奠定法權基礎。
2、分權制衡:構建分權制衡的現代政府,保證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確立法定行政和責任政府的原則,防止行政權力過分擴張;政府應對納稅人負責;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建立分權與制衡制度,中央權力須由憲法明確界定授權,地方實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級立法機構由直選產生,立法秉持公平正義原則,實行立法民主。
4、司法獨立:司法應超越黨派、不受任何干預,實行司法獨立,保障司法公正;設立憲法法院,建立違憲審查制度,維護憲法權威。儘早撤銷嚴重危害國家法治的各級黨的政法委員會,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實現軍隊國家化,軍人應效忠於憲法,效忠於國家,政黨組織應從軍隊中退出,提高軍隊職業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內的所有公務員應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務員錄用的黨派歧視,應不分黨派平等錄用。
6、人權保障:切實保障人權,維護人的尊嚴。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人權委員會,防止政府濫用公權侵犯人權,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傳訊、審問、處罰,廢除勞動教養制度。
7、公職選舉:全面推行民主選舉制度,落實一人一票的平等選舉權。各級行政首長的直接選舉應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競爭選舉和公民參選法定公共職務是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
8、城鄉平等:廢除現行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落實公民一律平等的憲法權利,保障公民的自由遷徙權。
9、結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結社自由權,將現行的社團登記審批制改為備案制。開放黨禁,以憲法和法律規範政黨行為,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確立政黨活動自由和公平競爭的原則,實現政黨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會自由: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表達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應受到執政黨和政府的非法干預與違憲限制。
11、言論自由:落實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學術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制訂《新聞法》和《出版法》,開放報禁,廢除現行《刑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款,杜絕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實行政教分離,宗教信仰活動不受政府干預。審查並撤銷限制或剝奪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動。廢除宗教團體(包括宗教活動場所)必經登記始獲合法地位的事先許可制度,代之以無須任何審查的備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務於一黨統治、帶有濃厚意識形態色彩的政治教育與政治考試,推廣以普世價值和公民權利為本的公民教育,確立公民意識,倡導服務社會的公民美德。
14、財產保護:確立和保護私有財產權利,實行自由、開放的市場經濟制度,保障創業自由,消除行政壟斷;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合法有序地展開產權改革,明晰產權歸屬和責任者;開展新土地運動,推進土地私有化,切實保障公民尤其是農民的土地所有權。
15、財稅改革:確立民主財政和保障納稅人的權利。建立權責明確的公共財政制度構架和運行機制,建立各級政府合理有效的財政分權體系;對賦稅制度進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稅率、簡化稅制、公平稅負。非經社會公共選擇過程,民意機關決議,行政部門不得隨意加稅、開徵新稅。通過產權改革,引進多元市場主體和競爭機制,降低金融准入門檻,為發展民間金融創造條件,使金融體系充分發揮活力。
16、社會保障:建立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體制,使國民在教育、醫療、養老和就業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環境保護:保護生態環境,提倡可持續發展,為子孫後代和全人類負責;明確落實國家和各級官員必須為此承擔的相應責任;發揮民間組織在環境保護中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18、聯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態度參與維持地區和平與發展,塑造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維護香港、澳門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過平等談判與合作互動的方式尋求海峽兩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可能途徑和制度設計,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19、轉型正義:為歷次政治運動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屬,恢復名譽,給予國家賠償;釋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釋放所有因信仰而獲罪的人員;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查清歷史事件的真相,釐清責任,伸張正義;在此基礎上尋求社會和解。
四、結語
中國作為世界大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和人權理事會的成員,理應為人類和平事業與人權進步做出自身的貢獻。但令人遺憾的是,在當今世界的所有大國裡,唯獨中國還處在威權主義政治生態中,並由此造成連綿不斷的人權災難和社會危機,束縛了中華民族的自身發展,制約了人類文明的進步──這種局面必須改變!政治民主化變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為此,我們本著勇於踐行的公民精神,公佈《零八憲章》。我們希望所有具有同樣危機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國公民,不分朝野,不論身份,求同存異,積極參與到公民運動中來,共同推動中國社會的偉大變革,以期早日建成一個自由、民主、憲政的國家,實現國人百餘年來鍥而不捨的追求與夢想。
文明帝國6文化勝利條件 在 賤人新世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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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犯》
他的重罪就是太愛這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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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他「罪行」,他的「邪惡」:
《零八憲章》全文
一、前言
今年(2008年)是中國立憲百年,《世界人權宣言》公佈60週年,「民主牆」誕生30週年,中國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0週年。在經歷了長期的人權災難和艱難曲折的抗爭歷程之後,覺醒的中國公民日漸清楚地認識到,自由、平等、人權是人類共同的普世價值;民主、共和、憲政是現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構。抽離了這些普世價值和基本政制架構的「現代化」,是剝奪人的權利、腐蝕人性、摧毀人的尊嚴的災難過程。21世紀的中國將走向何方,是繼續這種威權統治下的「現代化」,還是認同普世價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體?這是一個不容迴避的抉擇。
19世紀中期的歷史巨變,暴露了中國傳統專制制度的腐朽,揭開了中華大地上「數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序幕。洋務運動追求器物層面的進良,甲午戰敗再次暴露了體制的過時;戊戌變法觸及到制度層面的革新,終因頑固派的殘酷鎮壓而歸於失敗;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續2000多年的皇權制度,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囿於當時內憂外患的特定歷史條件,共和政體只是曇花一現,專制主義旋即捲土重來。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敗,推動國人深入到對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學與民主」為旗幟的「五四」新文化運動,因內戰頻仍和外敵入侵,中國政治民主化歷程被迫中斷。抗日戰爭勝利後的中國再次開啟了憲政歷程,然而國共內戰的結果使中國陷入了現代極權主義的深淵。1949年建立的「新中國」,名義上是「人民共和國」,實質上是「黨天下」。執政黨壟斷了所有政治、經濟和社會資源,製造了反右、大躍進、文革、六四、打壓民間宗教活動與維權運動等一系列人權災難,致使數千萬人失去生命,國民和國家都付出了極為慘重的代價。
20世紀後期的「改革開放」,使中國擺脫了毛澤東時代的普遍貧困和絕對極權,民間財富和民眾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個人的經濟自由和社會權利得到部分恢復,公民社會開始生長,民間對人權和政治自由的呼聲日益高漲。執政者也在進行走向市場化和私有化的經濟改革的同時,開始了從拒絕人權到逐漸承認人權的轉變。中國政府於1997年、1998年分別簽署了兩個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全國人大於2004年通過修憲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今年又承諾制訂和推行《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但是,這些政治進步迄今為止大多停留在紙面上;有法律而無法治,有憲法而無憲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現實。執政集團繼續堅持維繫威權統治,排拒政治變革,由此導致官場腐敗,法治難立,人權不彰,道德淪喪,社會兩極分化,經濟畸形發展,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遭到雙重破壞,公民的自由、財產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種社會矛盾不斷積累,不滿情緒持續高漲,特別是官民對立激化和群體事件激增,正在顯示著災難性的失控趨勢,現行體制的落伍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們的基本理念
當此決定中國未來命運的歷史關頭,有必要反思百年來的現代化歷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價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論、出版、信仰、集會、結社、遷徙、罷工和遊行示威等權利都是自由的具體體現。自由不昌,則無現代文明可言。
人權:人權不是國家的賜予,而是每個人與生俱來就享有的權利。保障人權,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標和公共權力合法性的基礎,也是「以人為本」的內在要求。中國的歷次政治災難都與執政當局對人權的無視密切相關。人是國家的主體,國家服務於人民,政府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個個體的人,不論社會地位、職業、性別、經濟狀況、種族、膚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嚴、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須落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落實公民的社會、經濟、文化、政治權利平等的原則。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權制衡與利益平衡,就是多種利益成分、不同社會集團、多元文化與信仰追求的群體,在平等參與、公平競爭、共同議政的基礎上,以和平的方式處理公共事務。
民主:最基本的涵義是主權在民和民選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點:(1)政權的合法性來自人民,政治權力來源於人民;(2)政治統治經過人民選擇,(3)公民享有真正的選舉權,各級政府的主要政務官員必須通過定期的競選產生。(4)尊重多數人的決定,同時保護少數人的基本人權。一句話,民主使政府成為「民有,民治,民享」的現代公器。
憲政:憲政是通過法律規定和法治來保障憲法確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權利的原則,限制並劃定政府權力和行為的邊界,並提供相應的制度設施。
在中國,帝國皇權的時代早已一去不復返了;在世界範圍內,威權體制也日近黃昏;公民應該成為真正的國家主人。祛除依賴「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識,張揚權利為本、參與為責的公民意識,實踐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國的根本出路。
三、我們的基本主張
藉此,我們本著負責任與建設性的公民精神對國家政制、公民權利與社會發展諸方面提出如下具體主張:
1、修改憲法:根據前述價值理念修改憲法,刪除現行憲法中不符合主權在民原則的條文,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權的保證書和公共權力的許可狀,成為任何個人、團體和黨派不得違反的可以實施的最高法律,為中國民主化奠定法權基礎。
2、分權制衡:構建分權制衡的現代政府,保證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確立法定行政和責任政府的原則,防止行政權力過分擴張;政府應對納稅人負責;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建立分權與制衡制度,中央權力須由憲法明確界定授權,地方實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級立法機構由直選產生,立法秉持公平正義原則,實行立法民主。
4、司法獨立:司法應超越黨派、不受任何干預,實行司法獨立,保障司法公正;設立憲法法院,建立違憲審查制度,維護憲法權威。儘早撤銷嚴重危害國家法治的各級黨的政法委員會,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實現軍隊國家化,軍人應效忠於憲法,效忠於國家,政黨組織應從軍隊中退出,提高軍隊職業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內的所有公務員應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務員錄用的黨派歧視,應不分黨派平等錄用。
6、人權保障:切實保障人權,維護人的尊嚴。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人權委員會,防止政府濫用公權侵犯人權,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傳訊、審問、處罰,廢除勞動教養制度。
7、公職選舉:全面推行民主選舉制度,落實一人一票的平等選舉權。各級行政首長的直接選舉應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競爭選舉和公民參選法定公共職務是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
8、城鄉平等:廢除現行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落實公民一律平等的憲法權利,保障公民的自由遷徙權。
9、結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結社自由權,將現行的社團登記審批制改為備案制。開放黨禁,以憲法和法律規範政黨行為,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確立政黨活動自由和公平競爭的原則,實現政黨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會自由: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表達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應受到執政黨和政府的非法干預與違憲限制。
11、言論自由:落實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學術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制訂《新聞法》和《出版法》,開放報禁,廢除現行《刑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款,杜絕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實行政教分離,宗教信仰活動不受政府干預。審查並撤銷限制或剝奪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動。廢除宗教團體(包括宗教活動場所)必經登記始獲合法地位的事先許可制度,代之以無須任何審查的備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務於一黨統治、帶有濃厚意識形態色彩的政治教育與政治考試,推廣以普世價值和公民權利為本的公民教育,確立公民意識,倡導服務社會的公民美德。
14、財產保護:確立和保護私有財產權利,實行自由、開放的市場經濟制度,保障創業自由,消除行政壟斷;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合法有序地展開產權改革,明晰產權歸屬和責任者;開展新土地運動,推進土地私有化,切實保障公民尤其是農民的土地所有權。
15、財稅改革:確立民主財政和保障納稅人的權利。建立權責明確的公共財政制度構架和運行機制,建立各級政府合理有效的財政分權體系;對賦稅制度進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稅率、簡化稅制、公平稅負。非經社會公共選擇過程,民意機關決議,行政部門不得隨意加稅、開徵新稅。通過產權改革,引進多元市場主體和競爭機制,降低金融准入門檻,為發展民間金融創造條件,使金融體系充分發揮活力。
16、社會保障:建立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體制,使國民在教育、醫療、養老和就業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環境保護:保護生態環境,提倡可持續發展,為子孫後代和全人類負責;明確落實國家和各級官員必須為此承擔的相應責任;發揮民間組織在環境保護中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18、聯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態度參與維持地區和平與發展,塑造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維護香港、澳門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過平等談判與合作互動的方式尋求海峽兩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可能途徑和制度設計,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19、轉型正義:為歷次政治運動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屬,恢復名譽,給予國家賠償;釋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釋放所有因信仰而獲罪的人員;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查清歷史事件的真相,釐清責任,伸張正義;在此基礎上尋求社會和解。
四、結語
中國作為世界大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和人權理事會的成員,理應為人類和平事業與人權進步做出自身的貢獻。但令人遺憾的是,在當今世界的所有大國裡,唯獨中國還處在威權主義政治生態中,並由此造成連綿不斷的人權災難和社會危機,束縛了中華民族的自身發展,制約了人類文明的進步──這種局面必須改變!政治民主化變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為此,我們本著勇於踐行的公民精神,公佈《零八憲章》。我們希望所有具有同樣危機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國公民,不分朝野,不論身份,求同存異,積極參與到公民運動中來,共同推動中國社會的偉大變革,以期早日建成一個自由、民主、憲政的國家,實現國人百餘年來鍥而不捨的追求與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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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訪問全文:兩岸、台日、產經與我國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能夠清楚分析現在產業經濟脈動,把台灣的未來當作畢生課題不斷奮戰,清晰分明呈現我們的過去與現在局面,為往後的台灣政治局面指引出路,扎實穩健的前進,這樣的躬行實踐持續向前,永遠讓人敬佩。
【2015.8.24 政治】
編按:時值終戰七十周年,李登輝日前接受日媒訪問,談及自身的歷史認知以及對台日關係的見解,引起各界熱烈迴響,支持有之,批評有之。以下為島弧對該篇文章的全文翻譯,希望能對進一步的深入討論,有所幫助。
又,Voice雜誌將本篇文章置於「不要讓安倍政權倒」專題當中,此一脈絡亦一併提供讀者們參考,感謝讀者提醒。(2015.8.25 00:10編輯)
揭開日台合作的新帷幕
李登輝
於以前的大戰時從軍
鎮魂之夏終於到來。今年同時亦是作為終戰七十週年的一年。七十年前,我曾是帝國陸軍的士兵。自舊制台北高校升學至京都帝國大學,然後在大學時志願進入陸軍,被分配到高射砲部隊。
我所經歷過的是大戰末期熾烈的戰鬥。一九四五年三月十日,在東京大空襲之際,部隊的小隊長戰死了。由我代理指揮。那時因燒夷彈的碎片劃過鼻子而負傷了。在那場大戰中沒有喪生可以說是運氣好,也可以想作那一定是神的引導。
「你一定也殺了人吧。」
今年,來採訪我的台灣記者這樣問到。大概是他已經習於和平,所以提出了這麼無知的問題。我察覺到他的眼中彷彿浮現出責難的眼光。
「不這麼做的話,是我會被殺掉。」
若是無論如何都要表達我當時的心境的話,那只能說是人類所具有對於「求生」的一種本能性慾望。話雖如此,我並非一味地企求存活下去。若是不怕被誤解地直說,我那時所追求的反倒是「死」。以最前線的步兵為志願,也是因為想要盡可能地接近「死」而已。藉由這樣做,來替自少年時期便困擾我已久的「死是甚麼」、「自我是甚麼」這樣的命題來做一個了結。但是,學徒出身的我並未能如願以償。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身為一名高射砲部隊見習士官,我在名古屋迎來了終戰。我也聽了玉音放送。周圍盡是灼燒的荒原。
回到台灣、本想終生做個學者的我,意外地踏入了政治的世界。(在拙作《新‧台湾の主張》裡彙整了這段過程,煩請有興趣的人自行參考)。
過去雖然我從一介學者,一路成為作為台灣最高領導人的總統,但是當上總統後,可以說每天都在鬥爭也不為過。對內有與國民黨內保守勢力的爭鬥,對外有與中國大陸之間的問題。但是在我擔任總統十二年期間內,我從未膽怯。而我之所以能以生死置之度外的覺悟傾力於台灣的民主化與本土化。原因之一是對神的信仰,另一個或許就是因為,我曾經有過在戰時徘徊於生死一線間的殘酷體驗吧。
作為「日本人」而戰的兄長與我
之前七月四日,在台灣新竹縣湖口鄉舉行了國防部主辦的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年紀念活動。那是由馬英九總統所推動的活動。話說原本一般的台灣人對此幾乎毫無關心,我也是在別人告訴我之前,完全不知道有這樣的活動。
我聽說日本對台窗口單位,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的沼田幹夫代表婉拒出席該場活動,我想那是當然的吧。該活動是「抗日」,但本來直至七十年前為止,日本和台灣原本就曾經「同為一國」(註1)。因為曾「同為一國」,故不存在有台灣與日本打仗(抗日)這樣的事實。我志願進入陸軍,而我的兄長李登欽則志願進入了海軍。當時我們兄弟倆無疑地是以作為一個「日本人」,為了祖國而戰的(註2)。
「武士道即是領悟死亡之道」
如《葉隱》的精神那樣,我們兄弟倆在當時有著若是為了保衛國家的話,死亦不足惜的覺悟。兄長和我所抱持的那般年輕的理想,在現實的巨牆前脆弱地崩壞了。日本輸了戰爭,而兄長作為海軍陸戰隊的一員,於馬尼拉陣亡了。沒有比血親的死更讓人悲傷的了。直到現在,只要一想起兄長的事,便會使我悲從中來,潸然淚下。然而我們兄弟倆曾作為日本人去作戰,在馬尼拉陣亡的兄長被供奉祭祀於靖國神社,這是歷史事實。扭曲歷史事實是不為眾人所容的。
另外,馬總統還發表了要在台灣建立慰安婦的紀念館。據說馬總統還說了「從大約二十年開始,我就一直支持著台灣以前的慰安婦」等發言。說到二十年以前,那是我還在當總統的時代。當時馬氏是我的英文翻譯,所以我跟他很熟。但是他一直支持著台灣慰安婦一事我則未曾聽聞。台灣慰安婦的問題已經了結了,這是很清楚的,現在才又炒冷飯實在毫無意義。
馬總統一連串的行動,可以說是在找日本的碴。他大概是想以終戰七十週年為機會,藉由與中國一同高唱「抗日」來討中國的歡心吧。但是習近平主席恐怕對馬總統未有好評。去年十一月,在台灣所進行的九合一地方選舉中,國民黨吃下了一九一九年創黨以來最慘烈的一次大敗。台灣選民對國民黨的馬政權清楚地說了「NO」。馬政權的支持率也跌至9%以下。對於史上最沒人氣的台灣總統馬先生,中國的領導部門大概早就放棄了吧。
馬總統因為焦慮於希望參加中國主導的AIIB(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因此表示不以主權國家,而以經濟體的方式參加,卻仍無法成為創立會員。此事在台灣國內招致訕笑,那只能說是不必要的丟臉。說起來台灣參加AIIB,也只有部分在中國經商的大企業能夠得利而已,除此之外毫無益處,現在美國和日本也尚未參加。台灣將目標放在參加美日所推進的TPP(環太平洋戰略性經濟合作協定)的話,還比較有益。
台灣與中國是個別的「存在」
眼下,台灣政治最受矚目的是明年一月舉行的總統選舉。台灣在一九九六年,首次進行了總統直選。其後,每四年舉行一次總統選舉。
二OOO年的總統選舉中,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勝選,發生了政權自國民黨轉移到民進黨手中的政權輪替。在二OO四年的總統選舉中,陳水扁以些微差距一樣打敗了國民黨的候選人。但是,二OO八年的總統選舉由馬英九拿下,奪回了政權。二O一二年的總統選舉中,馬英九也打敗了蔡英文,再次當選。在馬總統時代的八年間,台灣都一面倒向中國。
在明年的總統選舉,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已表明將再一次出馬競選。蔡氏是一位在美國康乃爾大學取得法學碩士、並在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取得法學博士的才女,他於我擔任總統時擔任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等要職。順帶一提,我其中一名孫女會去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留學,也是受了他的影響。
蔡的長處是理性而不花言巧語。雖說不只在台灣,最近有許多政治家只顧放大檢視對手的失誤,而未真正踏實地解決民眾所在意的政策問題。我所重視的領導者條件,就是「誠實自然」。不用華麗的演出來迷惑國民,而是盡可能地用平易的言語傳達給國民,失敗時則勇於承擔責任,這樣的磊落態度是最重要的。
《Time》雜誌亞洲版以「她可能領導華人世界唯一的民主」來介紹蔡英文,蔡可說是很早就被視為是二O一六總統選舉中的真命天女。當然,這並非毫無懸念。蔡針對中國與台灣的兩岸關係表明採取「維持現狀」的立場,對此,被民進黨內的獨立派批評其態度「曖昧」。但是此一批評實在毫無意義。
到底對台灣而言,維持現狀究竟是甚麼意思呢?就是指維持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思。換言之,對台灣而言的「現狀維持」即是表示著台灣與中國是個別的「存在」。那是因為高唱「獨立」而在國際社會引起摩擦是不必要的。我自己本身也從未主張過「台灣獨立」。
另一方面,國民黨在經過一陣混亂後,決定了以女性的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為候選人。也就是說,下屆總統選舉成為了一場女性的對決。在此之前罕有人提起的洪秀柱之所以被選上,除了是因為支持現任的馬總統以外沒有其他理由。這可說是馬英九企圖將洪秀柱當作自己的傀儡吧。洪氏所提的「一中同表(表明兩岸共屬中國的一部分)」是連中華民國的存在都否定了,以這樣的主張參選中華民國的總統,實在可以說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在上次的總統選舉(二O一二年)的最高潮階段,我正在動手術,所以無法很充分地替蔡英文助選。在下次總統選舉中,包括提供各種建議,我希望好好地支持蔡英文。
「脫古革新」才是台灣人的道路
加速倒向中國的國民黨政權,是以所謂「九二共識」為根據的。日本人應該不太有聽過這個詞,但那其實完全是一個捏造的東西。
那是指在一九九二年的香港會談上,達成了「對於一個中國的解釋,由(兩岸)各自表述」的共識,但其實那共識原本就不存在。所謂的「九二共識」是自二千年後為了讓國民黨方便利用而由外省人(日本戰敗後自中國來台的住民)蘇起(前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捏造的,蘇起在之後也承認他「捏造」了這個東西。說到底,一九九二年擔任總統的正是我本人。我從未接到達成此一共識的報告,也未曾從誰那裡聽聞過這樣的共識。
但是,台灣人當中也確實有人深陷於「一個中國」的思考當中。我認為這是因為整個國家尚未確立作為台灣人的主體性。對此,為了確立台灣人的主體性、使台灣成為一個更民主的國家,我所提倡的就是「脫古革新」。那是指跳脫以往、將革新所有事物的思想。在此之際,重要的是立足於歷史,向歷史學習。
伊藤博文與李鴻章於一八九五年,在下關進行甲午戰爭的和談。那時的議和條件是割讓台灣。因為對清國而言,台灣是「化外之地」。翻開中國的歷史,皇帝制度被承繼了五千年。這樣的體系是「中國式的法統」,被排除於法統外的台灣,是一個中國文明所未及的化外之地,也就是一個野蠻的夷狄之邦。
當然,現在的台灣既不野蠻,也不是一個經濟發展落後的國家。現在的台灣是眾所公認的主權民主國家,民主程度也遠遠地比中國還要來得進步。在此之上,我們必須要透過「脫古革新」使台灣的民主化、本土化更進一步。
在此所說的「脫古革新」也可以說是一種為了超越中國式的「託古改制」的思想。託古改制是指「按照古時候的作法進行制度改革」,而正是這樣的思考,才為中國帶來了德國社會學者馬克思‧韋伯所說的「亞洲停滯」。中國歷史上,出現了好幾次可以說是政治改革的行動,但可惜的是從未成功。因此,我認為韋伯所說的是一針見血。就此一意義上而言,可以稱其為「託古『不』改制」比較來得符合事實。
中國的這種存在之道,借用魯迅的話來說的話是「在封閉的空間裡亡靈附身而演出的一場戲,是這個國家蹣跚前進,一場無聊輪迴的戲。」中華人民共和國雖說發源自蘇維埃共產黨,但由於是在中國這塊土地上建國,也無法逃脫出魯迅所說的「輪迴戲劇」。在中國的共產革命不過是中國傳統中的霸權主義復活,具有誇大妄想特質的皇帝制度復辟罷了。
今年三月,李光耀過世了。他與我年紀相當,也被作為比較的對象。在此我想事先言明的是,李光耀和我的思想是完全不一樣的。著有《文明的衝突》一書的哈佛大學教授杭廷頓曾評論說「就算李登輝死了,台灣的民主依然會留下,但是如果李光耀死了的話,其制度將會消失。」新加坡現任首相是李光耀的兒子李顯龍,家族支配現在在新加坡仍然持續著。我想強調的是,如新加坡般妨害真正民主化的支配體制,若被視為是一種「亞洲價值」的話,那另一方面我在台灣所推行的則是尊重自由與民主的「世界價值」。
改變政治的是「年輕的力量」
政治必須要日新又新。對現在的日本來說最大的課題是如何修正做為國家根本的憲法。由於日本國憲法第九條禁止日本保有軍力,所以現在的日本是將自己國家的安全保障,以半委託美國的方式來解決。日本如為了要做到真正的自立的話,則無法不面對修憲的問題。我個人認為六十多年來憲法隻字未改,反而是比較異常的。
一九八八年,我就任總統時,在台灣是由國民黨政權實行著獨裁統治。我那時認為會造成獨裁的根本原因,是在於不符合台灣現狀的「中華民國憲法」。雖說碰到許多困難,但過程中靠著民眾的支持,以經濟成長的維持與社會安定為背景,一滴血都沒流地完成六次修憲,成就了「寧靜的革命」,這是我一生的驕傲。
二OO五年,進行了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次修正,但是當時的陳水扁總統(民進黨)並未採用少數在野黨台灣團結聯盟所提出,以住民主體進行修憲程序的提案。這是因為陳水扁誤以為藉由與國民黨的妥協,便可永遠地維持權力。原本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憲門檻極高(四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提出修正案,並需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員出席,在其出席人數中得到四分之三以上的人贊成通過後,還必需要自公民投票中獲得過半數的贊成票)為了台灣民主化的發展,再更進一步修憲是有其必要的,然而可以預見國民黨、民進黨的協商是很難達成共識的。
如果台灣要進行修憲的話,第一階段我會提倡的將是把現行的具有選舉權需二十歲的限制,拉低到十八歲。因為在台灣承擔起未來的果然非「年輕的力量」莫屬。
二O一四年三月,由於持續親中的馬政權即將強行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定」之際,約三百人的學生們占領立法院,催生了太陽花學運。太陽花學生運動捲動了一般的公民,最終膨脹至50萬人的規模,並包圍了總統府周圍。在台灣的新民主化潮流,可以說正是由年輕的力量所啟動的。
日本的明治維新,也同樣是由年輕的力量所成就的。坂本龍馬至江戶進行劍術修行時是19歲,並在外面的世界拓展了見聞。然後於二十七歲脫藩,二十八歲與勝海舟相遇。在京都遇刺身亡時,是年紀輕輕的三十二歲。雖說龍馬本身沒有出過國,但他從老師勝海舟那裡學到了歐美先進的制度。從龍馬所起草,被認為是新國家方針的「船中八策」裡,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刺激。由於有像龍馬那般的年輕人賭上生命,實踐了維新,才得以建立明治國家的基礎。他們的一生正可以說是「脫古革新」的過程也不為過。對我個人而言,在台灣太陽花學生運動的身影中,可以看見龍馬等維新志士般的行動。
對於台灣的未來令人擔心的是立法院的選舉制度是以小選區為主。小選區的制度下,若無政黨的推薦或支持的話,則很難實現當選。由此產生了不敢違逆黨中央的意見、以及年輕人難以進入國政殿堂的弊病。坦白說,從廣泛地反映民意這個觀點來看,我比較希望是採取中選區制。在日本也以為了建立利於政權輪替的兩黨制為名,導入了小選區制,但是否真正確實地反映了民意,現下也有檢視的必要。
IOT是接下來成長的關鍵
去年十一月,我有機會從素有安倍晉三首相頭腦之稱,內閣官房成員浜田宏一那裡,直接了解「安倍經濟學」。安倍經濟學據說是由不同層次的金融寬鬆(第一支箭)、積極的財政支出(第二支箭)、法規鬆綁(第三支箭)而組成的。在第一、二支箭方面,我想大致上是成功的。但是第三支箭,也就是僅鬆綁法規是否能達到經濟成長,我是有些許疑問的。
日本的股價雖然持續地急漲至今,但那也是多虧了日圓貶值之故。企業多以外幣來保有本身大部份的資產。日本股價的上升,也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企業將因日圓貶值而增加的資產,投資到股票市場。另一方面,我則聽說薪資所得並沒有太大的成長。能夠成為經濟成長原動力的是創新,也就是新的技術。在這個領域值得被期待的,同樣也是年輕的力量。
最近成為話題的是「IOT(Internet of Things)」。所謂的IOT不只是在電腦或是智慧型手機,而是將感應器放入身邊周遭所有的東西,並使其與網路連結,藉此可以相互通聯而產生出新的服務與方式。世界高端企業都競相開發此一足以改變我們日常生活的革命性技術。
日本的京都以擁有革新技術的企業集散地為世人所知,其中我相當關注一家名為Connect Free的公司創業者,帝都久利壽(註:美國籍,原名為Tate Christopher)的活動。一九八八年出生的帝都從三歲開始接觸Mac,十幾歲時就於矽谷創業,因故於十九歲赴日,目前是以京都為據點的二十七歲年輕人。他到訪我在台灣的住處,說明他的研發計畫,相信IOT會是成為次世代科技霸者的革新服務。
放眼世界,日本的IOT技術雖然相當先進,但大多是封閉於自家公司內的技術,很難向世界推展。對此,台灣擁有能夠因應全球市場需求,大量生產所需零件的優秀技術。也就是說,日本企業的研發能力若能與台灣企業的生產技術合作的話,是有可能稱霸整個市場的。
無論是歷史或是文化面,日本與台灣有著很深的連結,世界上再也沒有哪兩個國家間有這麼堅固的羈絆了吧!我想向安倍首相傳達,台灣的IOT生產能夠成為安倍經濟學的強力支持。如此一來,日本經濟能夠重返成長,台灣藉由成為IOT的主要生產據點,也能夠增加就業機會。有趣的是,握有此一關鍵的人是一位美國的年輕人。我今年九十二歲了,還能夠活多少年不知道,但是為了台灣的繁榮與日台間的羈絆,我也希望我的躬行實踐,往後能夠持續下去。
註1:指當時台灣受日本統治。
註2:日文中的「祖國」,指自祖先時就居於此的國家、自己出生的國家、母國,在此即台灣。
(以上註解為應Voice編輯部要求所加,內容亦為Voice編輯部所提供,由島弧翻譯後追加。201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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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https://drive.google.com/…/0B9lvYLR5OCjiVGp3MGNySkFFa…/view…
圖片來源:
聯合報記者黃威彬攝(http://pgw.udn.com.tw/gw/photo.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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