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大稻埕:大稻埕老屋小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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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稻埕碼頭:
一座島嶼接口國際的起點,見證台灣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地方縮影 ↞
講師|鄭勝吉
日期|2021/08/21(六)10:30-12:00
由台灣傳統建築講師鄭勝吉先生帶領的「歷史建築的線上漫遊」,透過專業
史蹟知識分享文化資產的再利用,帶領讀者理解古今中外的大稻埕老屋故事。
本次講座以照片詳實記錄老屋的整修過程,透過影像來理解大稻埕的街道上的老宅故事。
每一間磚牆砌成的屋子,皆有值得令人細細品味的歷史脈絡,週末早晨,讓青鳥書店的【走讀大稻埕】與您來一趟史蹟建築的線上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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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勝吉 |台灣傳統建築講師/室內設計師,專研傳統建築、古蹟
17歲接觸到傳統建築,21歲決定以學習與傳揚傳統建築文化為志業,擔任傳統史蹟導覽解說志工至今近二十年。
曾參與古蹟調查測繪研究相關工作,古蹟修復的工地實務經驗等。也曾擔任古蹟基金會辦公室主任,規劃古蹟經營與再利用工作。
正職工作之外,曾在社區大學主講古蹟欣賞相關課程,近年更以私人講學方式開辦全國唯一的『臺灣傳統建築』課程,主持教學相關的『天行學堂』臉書社團,舉辦傳統建築參訪活動。
在FB主持『臺灣傳統建築研習學會』,為一萬多人參與的傳統建築臉書社團。
指導單位| 文化部 、 走讀臺灣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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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古蹟修復 在 臺南市議員 沈震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成功爭取
各位市民朋友知道臺南即將在2024迎來建城400年嗎?
震東努力質詢爭取維護文化古蹟
希望在2024年讓全球看到臺南的榮光
臺南市定古蹟「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
自2015年起啟動古蹟修復前置作業
在中央林俊憲委員的協助爭取下
今年初獲得文化部補助7成修復經費
文化局年底即將啟動修復工程
臺南文史古蹟相當豐富
除保存歷史文物外也結合周邊文化加以活化
讓文史建築生命周期循環再延續
#刑務所
#建城400
圖片攝於20200930
文化部 古蹟修復 在 蔡筱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南市定古蹟「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自2015年起啟動古蹟修復前置作業,在林俊憲委員的爭取下,今年初獲得文化部補助7成修復經費,最快預計年底即可啟動修復工程。
「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始建於1924年,完整呈現日治時期獄政職員的生活空間,同時承載台灣獄政歷史的變遷,修復工程總經費1億3000萬元,將由中央補助9100萬元,市府負擔3900萬元,
台南文史遺跡豐富,除了保存歷史空間氛圍外,最重要能結合周邊環境加以活化利用,使文資建築的生命周期再循環。
希望刑務所能盡快完工,將台南市重要文化觀光廊帶連成一氣,彰顯台南歷史都市的豐富內涵。
#期待台南新景點
#台南文化觀光廊帶
文化部 古蹟修復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文化部 古蹟修復 在 風傳媒 The Storm Media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臺北機廠」以前是修火車的工廠,以後將變成鐵道博物館。2015年,臺北機廠全區指定為國定古蹟,要從工廠轉型為博物館,如何轉型、規劃展示內容,臺北機廠文史守護聯盟號召居民與關心古蹟的民眾進行了一場「公民培力」行動,藉由導覽、培訓、採集活動帶入更多人參與北廠轉型之路,並藉此與公部門交流,聽聽公民們對於鐵道博物館的想像。
協助拍攝:臺北機廠文史守護聯盟、臺北市信義社區大學、臺北機廠鐵道博物館園區籌備小組、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預約參觀導覽報名 https://goo.gl/vSuqgx
#台北機廠 #鐵道博物館 #古蹟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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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古蹟修復 在 黃國書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質詢內容
古蹟的保存跟維護非常重要,古蹟的修復、再利用也是文化部文資局的重要責任。我們有文資法及文資法裡的附屬條款,同時我們也有古蹟修復再利用等相關辦法,可是這些法,明明訂得如此嚴謹,為什麼這些古蹟、歷史建築整修成面目全非的案例,還是層出不窮的出現?古蹟修復的原則就是要修舊如舊。全台灣各縣市有非常多具有文化資產價值的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和遺址等,除了指定登錄進行文資審議之外,卻對於散落的古蹟幾乎一無所知,所以應該要做一個全面性的文資普查,各縣市有非常多熱心、有熱忱而且很專業的文史團隊,應該要讓他們的熱情、使命可以進到文化部整個文化資產保存的工作裡面。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6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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